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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班子例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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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制度是學校全體師生共同遵守參加會議的活動準則和規範,人人必須嚴格執行會議制度,使各種會議的活動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國小班子例會制度

為提高會議效率,集思廣益,上傳下達,羣策羣力,發揮集體領導作用,強化學校管理,加快學校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種類

1、校級領導班子成員會

①校級領導班子成員會是校級幹部集體研究工作,進行決策的一種會議。

②主要學習研究上級會議、文件精神,交換工作意見和交流工作情況,研究決定學校工作中的重要問題。研究和解決問題的方法:由分管領導提出,在會上充分討論,各抒已見,最後由校長決定。決定後,堅決執行,在執行中如有新情況,可向校長申請複議。

③會議由校長主持,支部書記、工會主席、副校長、校長助理參加。會議一般安排在週一下午3:00召開,必要時可以臨時召集。

④會議時間不超過60分鐘。

2、行政辦公會

①行政辦公會是學校中層幹部接受學校具體工作任務,共同研究商議工作的辦公會議。以統一思想、統一步調、明確分工、落實任務為主要目的。

②會議主要討論學校各項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和實施辦法;佈置、檢查、總結各部門的工作任務;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傳達貫徹上級文件、指示。

③會議由校長主持,校級領導、處室負責人蔘加。原則上週日下午3:00召開,必要時可臨時召集,行政辦公室做會議記錄。

④會議由各個部門負責人總結上週工作,並作下週工作安排,每人發言時間控制在5分鐘,校長做總結髮言原則上不超過20分鐘。整個會議時間不超過60分鐘。

3、教職工大會

①教職工大會是全體教職工參加的一種羣眾性會議。

②會議主要傳達貫徹上級有關會議、文件精神;宣傳、動員全體教職工參加上級或學校組織的有關活動;上級或學校領導向全校教職工作有關報告;校領導向全校教職工佈置工作。

③會議由校級領導主持,全校教職工參加,間週週日晚上7:00召開,辦公室做記錄。

④各個部門負責人要準備充分,總結上週工作,並作下週工作安排,每人發言時間控制在5分鐘,校長做總結髮言原則上不超過20分鐘。整個會議時間不超過60分鐘。

二、會議紀律

1、在會上研究的問題,在未向下傳達前,嚴守會議祕密。

2、參加會議的人員要做到按時、守紀、認真。

3、關閉手機或調為震動狀態,自覺遵守會議紀律,不做與會議無關之事。

4、提倡參會人員作記錄。要求掌握會議精神,貫徹會議決定。

三、會議考勤

1、因學校安排公事不能到會的人員,必須提前向主持人請公假,經主持人同意後按公假處理。

2、因病、因事不能到會,要提前書面向主持人請假,未請假或未經主持人准假而不到會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3、以上會議由會議記錄人做好考勤記錄,曠工、遲到及各種假的處理按學校教職工請假制度條款執行。

國小班子例會制度 [篇2]

為了進一步規範管理,充分發揮學校領導班子決策、指揮、協調功能,使民主和集中有機結合,提高學校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切實加強對學校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增強對工作的指導性和實效性。經學校研究決定,制定我校領導班子例會制度。

一、組織工作:

由校長安排活動,通知班子成員參加會議,專人做好會議記錄。

二、參加對象:

學校領導班子成員。

三、請假制度:

對因故不能參加會議者,需在會前直接向校長請假。

四、召開時間:

例會定於每週一次,平時根據需要隨時開。

四、主要內容:

部署學校重要工作;班子成員總結通報上一月各自分管工作的落實情況,提出本月(本週)分管工作的重點;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討論安排學校本月(本週)工作重點;制定本月(本週)工作計劃等。

五、貫徹落實:

例會擬定的計劃由領導班子成員貫徹實施。

國小班子例會制度 [篇3]

為了規範管理,促進工作有序協調的`進行,充分發揮領導班子“決策、指揮、協調”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更好的落實學校各項工作任務,特制定我校領導班子例會制度。

一、會議原則

1、領導班子例會實行校長負責制原則。

2、領導班子例會每週一下午6:00開會,總結前一週工作,佈置一週工作安排。

3、領導班子例會由中層以上領導班子成員參加。根據會議需要,有關人員可列席參加。

二、會議準備:

1、各部門負責人將上週本部門工作情況進行總結,總結時按計劃內工作完成情況,計劃外工作完成情況,亮點工作,存在問題,這四項準備發言稿。

2、對需要在領導班子例會上討論的議題,由分管領導負責提前將材料準備好,並通知有關人員。

3、領導班子例會的議題,有關人員應提前做好充分準備,做到要研究的問題政策依據清楚,情況明瞭,建議思路具體、清晰。

4、會議記錄人為辦公室主任。

三、會議內容:

1、傳達、學習上級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確定貫徹落實措施。

2、討論決定有關學校改革與發展的規劃、計劃及重大工作部署。

3、各部門彙報工作,發言時間不超過規定時間。

4、討論決定有關需要集中研究的問題,通報情況,協調行政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5、書記、校長總結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6、重大決策領導班子成員舉手通過 。

7、對存在問題進行自查自究或互查互究。

四、會議貫徹及信息反饋

1、領導班子例會的決定事項,由相關負責領導進行整理貫徹落實。

2、各部門分管領導負責工作的督辦和信息反饋工作。

五、會議保密

領導班子例會研究討論的事項無論大小,凡未明確要求傳達或尚未形成的事項,參加會議人員及列席人員應遵守保密紀律,不得外傳泄漏,一經發現給予嚴肅批評,造成不穩定不團結因素的,追究其責任,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注:所有制度、條例、辦法等提交教代會審議通過後實施,解釋權歸領導班子。遇特殊情況或未盡事宜校長有權在一定範圍內徵求意見後作出處理決定和修訂。執行過程接受工會和全體教師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