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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超市租賃合同3篇

欄目: 合同協議 / 發佈於: / 人氣:6.43K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超市租賃合同3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超市租賃合同3篇

超市租賃合同 篇1

合同雙方: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商鋪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m2(使用面積__________m2)

第二條 租期____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每個月繳納一次租金,物業費自理。租金貳年內不遞增,第三年租金按 0%遞增。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相當於個月租金的押金。合同到期,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等相關費用後,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職責:

1. 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如拖欠租金並不退還乙方押金。

2. 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 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 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錶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 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塗刷任何塗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並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 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複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

(1 )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 ;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 轉讓後門面現有的裝修、裝飾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甲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後,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裝修。

第十條 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第十一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市租賃合同 篇2

甲方:XX超市公司

地址:XX市XXX區XX路XXX號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在南京眾彩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承租的B308與乙方合作經營。

第一條:經營範圍:蔬菜類

第二條: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合作模式:

甲方以提供攤位作為投資成本,乙方出資金作為運作資金並負責經營市場。乙方按每月 元返還甲方淨利潤,甲方不再收取其它方面的費用。

交費方式:乙方每半年交納一次合作費用( 元),不足半年

部分和最後一個半年度費用一併交納。乙方在簽定合同時交納第一個半年度的合作費用及風險抵押金,以後的每半年度費用乙方須提前一個月上交甲方。乙方另申請加配使用的水費、電費、電話費,由乙方承擔,具體收費方式、標準按市場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保底交易額:乙方在負責經營期間,保證每年交易額不低於 萬元。

第五條:營業時間:按眾彩市場公示的交易時間執行。

市場銷售結算方式:通過眾彩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的結算系統進行

結算,市場方按實際交易額向賣方收取4%的交易手續費,在結算每筆交易款時通過IC卡直接收取。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乙方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提出整改意見;

2、有權調處涉及乙方的各類投訴和糾紛;

3、有權對攤位的經營佈局進行調整;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攤位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2、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南京眾彩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甲方制定的經營户行為規範及各項管理制度;

3、承擔所僱傭人員的勞動保障及人身財產安全責任,所僱傭人員應該按治安管理規定在當地派出所、甲方登記備案;

4、保證在簽訂合同時所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保證不以任何方式將本合同許可經營的權利全部或部分過渡給任何第三方。

6、不擅自改變交易區位的建築結構,不轉移和損壞內部設施。交易區位裝修方案須以書面形式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八條:保證金

1、為保證承租攤位的正常經營秩序,充分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乙方自願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保證金元(保證金不計利息);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用該保證金先行支付:

1)因經營活動引起糾紛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費用;

2)拖欠的公共服務費用和由甲方代收的費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市場或甲方設備、設施損失須維修或賠償的費用;

4)其他原因導致甲方先行墊付的相關費用。

因上述事由致使保證金使用後低於約定數額的,乙方須在上述事由發生後七日內將保證金差額補齊。

3、合同終止或提前解除滿30日,若乙方沒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將該保證金退還乙方。

1)因乙方違約或違規須承擔責任的;

2)有客户投訴尚未解決的。

第九條:合同解除和續約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1)因乙方違約或違規的情形:

①被執法部門取消經營資格的,或受到兩次行政處罰的;從事非法經營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②超過一個月仍未上交承租費用或保證金差額的;

③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轉讓本合同權利、擅自變更或擴大經營範圍,不通過眾彩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結算系統進行交易結算的;

④有重大不正當競爭行為或有場外交易行為的;

⑤連續停止交易超過10個交易日的;

⑥不服從眾彩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或甲方對經營佈局進行調整,干擾市場正常經營秩序的;

⑦因自身原因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

乙方發生上述情形被提前解除合同時,甲方不退還乙方已繳納的各項費用及保證金,同時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2)因乙方經營能力不足的情形:

①市場年度文明經營户考核評比活動中低於60分的;

②每個車位年度交易在所在專業市場排位在後5%的。

乙方發生上述情形被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已繳納的各項費用,扣除合同解除前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後,其餘額連同保證金退還乙方。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1)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提供交易區位的;

2)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設備不能正常運營,導致乙方連續10個交易日無法交易的;

3)因市場佈局調整,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

3、合同期滿需要續約,乙方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合同。

4、本合同期滿正常終止或提前解除時,乙方應於合同終止之日起或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移交交易區位。每拖延一日,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年度市場承租費的1%向甲方支付賠償金。同時,甲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

第十條:違約責任

1、除本合同約定的情形外,雙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約提前解除合同的,須按本合同約定的年保底交易額的2%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完成年度保底交易額,應按第四條約定的保底交易額補足市場交易手續費差額;

3、乙方未按時交納本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和保證金,每逾期一日,應按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十一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

1、為履行本合同需要通知對方時,應以本合同載明的地址、通訊方式為準;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

3、因本合同簽訂或其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壹式伍分,甲方執三分,乙方執貳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於年月 日在簽訂。

甲方:江蘇商貿科貿公司(蓋章) 乙方: (蓋章)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超市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得利購物廣場(連江店)

乙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租賃經營場地一事達成一致意見,簽訂如下合同。

一、租賃場地和期限

1、甲方向乙方出租位於得利購物廣場內 號位置 平方米場地(具體位置圖紙標示),用於乙方從事經營活動。

2、乙方所租場地僅限於銷售 商品,不得挪做他用。

3、租賃期限為 年,租賃時間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以前將租賃場地交付乙方使用。乙方辦理完場地交接手續後,即可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裝修、佈置。乙方裝修、佈置等開業準備時間不得超過 天,不得影響甲方及其他客户的經營活動。

二、租金及費用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支付場地租賃保證金 元人民幣。

2、除非乙方發生違約行為,或者雙方同意充抵租金,甲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返還乙方交付的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3、上述場地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自租賃開始日期起計算。如果本合同的租期開始日不是一個月的首日,則本合同期限內的.第一個月和最後一個月的租金按天數比例支付(每月以三十天計)。

4、乙方應按期預付租金,首期的租金須於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時即予交納,金額應相等於 個月租金。乙方須於每期(相當於 個月)開始前三日在不得扣除任何費用的情況下,預先交納該期的租金給甲方,如果到期日為節假日,由該到期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5、乙方經營所需櫃枱、貨架等經營設施的製作、購買、安裝、維修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6、因法定節假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停電、停水等偶然因素,需要停業閉店的,該停業期間正常計租,租金不退。

三、場地裝修

1、乙方可以在不破壞租賃場地原有結構、設備、設施和整體風格的前提下,自行對租用的場地進行裝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2、如果乙方決定裝修,應當提前 天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以供甲方審核。經甲方書面同意以後,方可進場裝修。乙方施工時間不得超過 天。

3、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中至少應當包括設計圖紙、施工週期、用電、用水説明、現場負責人等內容。

4、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裝修方案後十日內進行審核,並給予明確答覆。

5、乙方進場裝修必須服從甲方管理,違反規定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因乙方裝修而增加的設備、設施的購置、運行、維護費用由乙方負擔。

四、銷售管理

1、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時間開業和營業,並保證開業時店堂貨品充足。

2、乙方所售商品必須保證證件合法、齊全、有效,商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

3、乙方商品銷售價格不得高於其它場所銷售同類商品的銷售價格。

4、乙方因銷售商品而與顧客發生糾紛,應當接受甲方管理部門的處理意見。

5、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貨品應當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6、乙方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欺騙顧客。如有此等不良行為,致使甲方聲譽受到損害,乙方應當負責消除影響,恢復甲方聲譽,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五、人員管理

1、對於第一批進店及在經營過程中更換、補充的上述人員,乙方應當提前十五天將其個人資料送交甲方審核備案,併到有關部門辦理進店手續。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其聘用的人員進行教育,保證其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營業設備和設施。

3、乙方上述人員應當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勞動規範。對於違反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的人員,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予以相應的懲處。

六、租賃場地的返還

1、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同,乙方應在達成終止合同協議後十天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場地,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

2、如果乙方未在租賃期限屆滿三十天以前提出續展合同的要求,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之前三天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場地,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之前清理完畢租賃場地,將其移交甲方管理。

3、除非甲方同意,乙方應從租賃場地清除自己所有的一切物品,以及自己所做的一切裝飾和裝修,使租賃場地在所有方面恢復原狀。如果不能恢復原狀或給租賃場地及設備、設施造成損害,應當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各有關方面在驗收記錄上會籤後,順序辦理場地交接和退還租賃保證金手續。

七、其他權利和義務

1、除本合同已有約定以外,甲方還享有下列權利並承擔下列義務: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乙方經營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根據實際經營狀況和發展需要,調整、改造出租的場地、櫃枱、攤位;維護正常經營、管理秩序,為乙方合法經營活動提供便利;

2、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解除合同:

擅自改變租賃場地、櫃枱或攤位的使用性質擅自轉租、轉讓租賃場地、櫃枱、攤位或利用租賃場地、櫃枱、攤位進行非法經營活動; 逾期不交納租金,經甲方催促後仍拒不交納;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及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

3、除本合同已有約定以外,乙方還享有下列權利並承擔下列義務要求甲方提供力所能及的、乙方進行經營活動所必需的他便利;甲方不履行合同規定應承擔的義務,嚴重影響乙方經營或嚴重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解除合同;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自行承受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

非經甲方同意,不得轉租經營場地,增加用電、照明及其他營業設備和設施;

八、合同的變更、終止和續簽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均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天內予以明確答覆。在各方就本合同的變更或終止達成協議以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執行。

2、在本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均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剩餘租期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補償金。該補償金的金額不得低於兩個月的租金。

3、任何一方希望在租賃期限屆滿以後繼續合作,應在該期限屆滿三十天以前書面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天內予以明確答覆。如果各方協商一致,應在達成協議以後十天內辦理合同續展手續。如果乙方未在合同期限屆滿三十天以前提出續租要求,或者各方沒有達成續展合同的協議,或者未在達成續租協議後十天內辦理合同續展手續,視為乙方放棄續租,甲方有權與他人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4、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就原租賃場地與甲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的優先權。

九、違約責任

1、乙方使用租賃及其設備、設施不當,造成損壞、丟失的,應當予以修復,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擅自拆改租賃場地及其設備、設施的,應當恢復原狀,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擅自轉租、轉讓、出借租賃場地或利用租賃場地進行非法活動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場地並可單方解除租賃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剩餘租金50%的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4、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交付租金的,除應補交租金外,每遲延交付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遲交金額十分之一的違約金,但是最高不超過三個月的租金,遲延交付租金超過三個月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租賃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

5、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其它約定

1、爭議的解決:合同各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過協商,在三十天內未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賃場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遇顧客投訴、提出損害賠償或有關政府機關對經營活動或商品提出修正意見或處罰時,甲方有權依據有關規定及商場利益做出處理或決定,乙方應接受該處理或決定。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 期: 日 期: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