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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範文錦集8篇

欄目: 合同協議 / 發佈於: / 人氣:2.64W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代理合同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代理合同範文錦集8篇

代理合同 篇1

被代理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為甲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第二條代理地域範圍

乙方為甲方在甲方經營區域內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第三條代理業務範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二)乙方為甲方代理的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為定額保單。

(三)乙方為甲方在本條(一)、(二)款規定的險種及承保限額內代理展業。

(四)乙方應使用甲方提供的標準格式保單。對於該標準格式保單乙方無最終條款解釋權、出具批單處理權、查勘定損理賠權。

第四條責任範圍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範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所產生的保險責任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乙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手續費的;

2.甲方在授權乙方為其代理保險業務的過程中有損害代理人、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為;

3.甲方在乙方為其代理的業務出險時,不能及時理賠,並按規定賠付;

4.甲方在處理乙方代理業務的賠付時,有假賠案等欺詐行為。

(三)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1.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範圍,而事後又未經甲方以書面形式追認;

2.乙方通過代理權的行使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利益;

3.乙方與被保險人或其他第三方隱瞞重大事項欺騙甲方;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劃繳保險費的。

第五條保險費的劃繳方式和期限

乙方為甲方收取的保險費每月結算一次。

第六條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的險種,根據總公司、省公司的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為30%。

(二)手續費每月結算一次。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在簽發保險單前,甲方對乙方在授權內範圍代理的保險業務有最後確認權。

(2)有權要求乙方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3)有權要求乙方在從事代理業務中遵守最大誠信原則,履行告知義務。

2.甲方應盡下列義務: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相關代理業務所需的宣傳材料、業務單證、條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應根據乙方代理保險費的實際數額按規定付給乙方代理手續費。

(3)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建立相關代理業務所需的各種帳簿、報表。

(4)對於乙方反映的問題,甲方要積極協助解決,提供必要的幫助,對於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要認真聽取,積極採納,促進代理工作發展。

(5)甲方應為乙方保守商業祕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條款、單證、業務資料等。

(2)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

(3)有權要求甲方為乙方保守商業祕密。

(4)有權對保險代理工作及甲乙雙方相關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種合理化建議,並有權向甲方上級單位及國家保險監管部門反映。

2.乙方應承擔下列義務:

(1)乙方應將收取的保險費,按規定結算。

(2)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保險條款、費率、單證、實務等有關規定代理保險業務,並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單證、資料。

(3)乙方在代理業務時,應遵循

(4)乙方應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5)乙方應協助甲方為保户做好防災防損工作,協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賠工作。

第八條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為x年,自合同簽字之日起計算。

(二)本合同期滿前xx天內,甲乙雙方如願繼續保持代理關係,應重新簽訂代理合同。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在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的有關內容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

第十條代理合同的終止及其效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代理合同即告解除。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違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經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不按規定將代理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經乙方促告仍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的,除應如數支付外,還應承擔相應利息。

(三)乙方不按規定劃繳保險費,經甲方促告仍未在規定期限內劃繳的,除應如數劃繳保險費外,還應承擔相應利息。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要及時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時,可提請仲裁或訴訟。

第十三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貮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業務代理合同篇四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由甲方指定乙方為“”系列產品在地區獨家銷售全權代表。雙方根據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締結和履行產品銷售合同及其他涉及產品銷售的相關事宜。

第一條 乙方權限

乙方負責甲方所生產的””系列產品在 地區的營銷管理,權限包括:

(一)指定分經銷人、建立營銷網絡;

(二)進行廣告宣傳和其他促銷活動;

(三)參加本地區各展覽會和交易會;

(四)乙方在地區內銷售產品有權代表甲方簽署銷售合同,並協助甲方履行所有的銷售合同;

(五)乙方負責地區的市場調查、客户意見反饋等市場信息工作,並定期向甲方報告;

(六)乙方負責產品的售後服務,向消費者提供因質量問題而帶來的更換事宜,處理產品質量引起的糾紛;

(七)其他由甲方授權乙方從事經銷的權限。

第二條 乙方專營權

(一)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為其在地區的產品銷售。

(二)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轉讓地區總經銷權。

(三)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銷售與甲方相競爭的廠商代理相同或相近似的產品。

第三條 乙方的職責

(一)為維護雙方的利益,努力盡責地履行委託事項,審慎地行使經銷權限。

(二)應把產品保存完好不得丟失和破損, 因質量問題更換下來的產品如數交予甲方, 銷售每個產品都登記存檔,接受甲方的監督。

(三)保存與委託業務有關的決議、賬冊、通信等重要商業文件,如有損壞或丟失,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有效地監督分乙方的工作,協調分乙方之間的衝突,統一地區內的產品銷售條件。

(五)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產品銷售價格,不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或變相提升、降低產品的市場零售價。

(六)應保持系列產品在地區的銷售成績,具體為每月銷售產品件。

(七)必須向甲方提供全年和季度產品銷售計劃,明確告之銷售網絡。

(八)每批訂購產品前天向甲方報產品型號、數量並預交20%貨款, 乙方驗貨簽收後付餘下的80%貨款。

(九)乙方不得跨地區銷售。

(十)在本協議執行中或執行完畢,都必須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商標等,不向任何方泄露產品的情報,保守商業祕密。

(十一)乙方負責辦理產品銷售地區的產品質量保證保險事宜,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二)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按章納税。

第四條 甲方的職責

(一)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合格產品,提供真實的產品宣傳資料,並及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信息。

(二)必須按照乙方提供的銷售計劃組織生產,保證按期供貨, 產品的性能和技術指標必須達到如下條件:

1、“”系列產品的主要性能及用途是:

2、該產品的主要技術指標:

①;

②;

③。

3、甲方必須保證產品的質量,乙方自訂購之日起一年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免費更換。(質量問題的確認需由甲方、乙方、用户會同市質檢部門共同辦理。更換辦法是乙方集中統一更換)。

4、甲方在廣告策劃、銷售條件、合同履行方式等方面,積極配合乙方,在乙方就有關業務問題提出要求時,甲方應明確予以指示。

5、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產品使用説明。

第五條 獎懲

(一)乙方按照銷售合同規定,如期完成了銷售量,甲方獎勵乙方規定銷售量的%;超過規定銷售量,則獎勵多銷出部分的%。獎品為甲方產品。

(二)甲方不能按銷售合同規定全部提供產品,缺少部分的營業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不能按銷售合同規定完成銷售數量,缺少部分的營業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期限

(一)本經銷協議有效期為年。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經銷甲方的產品,需重新簽訂協議。

(二)本協議期滿後,甲方如需繼續聘請“”系列產品在地區的總代理,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聘請乙方。

第七條 終止

(一)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期滿前六個月均有權終止本協議,但應提前60日通知另一方。

(二)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或義務時,甲方須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30天內,如置之不理,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三)當期滿或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持有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票據、備忘錄、記錄稿件和其他文件交還甲方。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本協議執行中,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協議終止,乙方應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甲方損失。

甲方的損失計算機公式為:

(協議有效期內應銷售總量-協議有效期內已銷售數量)×(甲方單個產品的價格-成本)

(二)本協議執行中,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協議終止,甲方應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乙方損失。

乙方的損失計算公式為:

(協議有效期內應供產品總量-已供數量)×(銷售價-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產品價格)

(三)因乙方原因使本協議終止,乙方在協議終止後的年內都不得經銷與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產品;因甲方原因使本協議終止的,乙方在協議終止後的年內不得經銷與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產品。

第九條 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的一切條款,按中國現行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執行。在本協議生效之後,由於國家頒佈新的法律、法令、條例,或對原有的進行了修改,致使甲方或乙方的經濟利益發生變化,應及時協商,並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調整,以維護各方的正常經濟利益。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在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此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協商解決。

若協商不能解決,可進行調解,如調解無效時,就仲裁程序仲裁。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甲方和乙方都有約束力。

第本協議的仲裁機構為:仲裁委員會。

第十一條 其他

(一)甲方允許乙方在接到樣品後有一個月的試用期。

(二)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代理合同 篇2

以下簡稱甲方和乙方。

甲乙雙方就深圳市金大福珠寶有限公司的“金大福珠寶”縣級代理一事,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公平誠信的原則下籤訂本合同:

一、代理條件

11、乙方必須是合法的獨立運營的公司,公司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紀守法經營。

2、乙方在所代理的地區擁有良好的地政關係和高效獨立的運營團隊。

3、擁有獨立、充足的項目資金,同時對珠寶行業有着濃厚的興趣。

4、乙方在所代理區域的縣級城市,擁有使用面積大於100平米的珠寶飾品展廳,作為獨立運作“金大福”項目之用。

二、代理地域及地址

1、乙方經過詳細的市場調查後,向甲方申請獲取“金大福珠寶” 江西省及南昌市的餘干縣代理經銷權,自願接受甲方經營理念,認同並服從甲方的經營管理制度。

2、甲方授權乙方在江西省南昌市開辦“金大福珠寶”產品縣級代理店。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在合同期內,甲方授權乙方以該區域“金大福珠寶”產品代理的形式授權地址經營甲方的金大福品牌珠寶系列產品,經營方式為批發。並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加盟條件,發展以零售為經營方式的加盟商。

(2).甲方有權對於乙方的一切經營行為提出意見,乙方應按照意見的合法性、合理性予以考慮。甲方保有對乙方提出經營方向性意見並監督執行的權利。

(3).甲方為乙方提供代理的授權證書,以及乙方認為對乙方經營有用的相關證書、牌匾的復件。

(4).甲方在合同期內,應保證乙方的經營權益。必須按照甲方的區域保護政策及與乙方的區域保護約定限額加盟,(即:縣級代理商該區域只此一家,不再發展其他代理商),否則視為甲方違約。2(5)江西省及南昌市區域內的客户直接聯繫甲方併成功加盟的也視同乙方發展的加盟商,由乙方進行管理。

2、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可以在江西省及南昌市區域內發展以零售為經營方式的加盟商。金大福代理店內的所有產品只能銷售給金大福加盟商,非金大福加盟商不能在金大福代理店內購買任何產品。

(2).乙方所發展的加盟商必須與甲方簽訂加盟合同,合同期限為三年,實行一店一簽,並由甲方向加盟商提供授權書。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與任何第三者簽訂金大福商標再許可使用合同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對金大福商標進行使用及處臵。

(3).乙方所發展的加盟商,由乙方在加盟合同簽約前按每店每年付給甲方品牌使用費貳萬元(此收費標準執行時間為20xx年7月29日至20xx年8月01日,在此之後的收費標準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4).乙方所經營的珠寶首飾產品必須要在甲方認可的生產廠家(公司)進貨,並保證所有產品都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的規定。

(5).乙方可要求江西省餘干縣區域內的加盟商在甲方授權乙方指定的代理店內購貨,具體購貨指標由乙方與加盟商自行約定後報給甲方,由甲方把具體的購貨指標寫進加盟合同的相關條款中。

(6).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規定對其所發展的加盟商及在加盟店購物的消費者提供售後服務,並對消費者的投訴按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7)代理區域內加盟商店鋪所銷售產品,必須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標準標籤統一製作並打印標籤。打印標籤費用按以下標準由乙方統一收取:

黃金首飾每克按國際行情另加工費計算。

以上所收取款項由甲、乙雙方按各佔50%分成,每月1日對帳一次,每半年結算一次。

(8).加盟商所經營的“金大福”店鋪,必須由甲方所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設計及裝修,具體由乙方或加盟商與甲方所指定的裝修公司聯糸。

(9) 加盟商所用的包裝用品(包括但不限於:首飾盒、手提袋、質量保證單等)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樣品,乙方統一製作後配送給加盟商使用,並收取合理費用,單價需報甲方備案。

3、雙方約定

(1).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授權給乙方在授權地址內使用甲方所擁有的“金大福”商標、標識、外觀設計、vi形象系統、產品標籤、門店招牌等知識產權產品。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能在授權地址外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使用以上知識產權產品。乙方以金大福商標製作(包括但不限於:廣告、宣傳單、名片等)廣告宣傳用品需報甲方批准,並把樣品報送甲方備案。

(2). 金大福商標:是指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註冊的第14類商品標識,註冊商標編號為 ,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的第14類商品標識,註冊商標註冊號為 ,其商標標識分別為:

註冊商標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商標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

(3). 授權經營範圍:鑽石鑲嵌、紅藍寶石鑲嵌、翡翠a貨、黃金、鉑金、18k金、鈀金等飾品的批發。乙方不得銷售授權經營範圍之外的商品。

(4).乙方在本合同簽定後,以獨立開辦公司經營“金大福珠寶”相關產品並獲得該區域代理權的形式經營,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隸屬、投資、僱傭、承保關係,獨自承擔經營中的債權債務。

(5).在經營中,乙方及其加盟商如需要開展相關活動,涉及甲方人力、物力的,甲方積極配合,但費用由乙方承擔。

(6). 乙方或代理區域內的加盟商需要使用電腦銷售軟件的,必需由甲方提供,並收取費用。

四、合同解除 符合如下條件之一者,本合同予以解除。情節嚴重的,乙方還將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1).乙方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但應該在3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並及時清算對甲方以及其他關係者的`債權債務問題.

(2).在經營過程中,因乙方及其加盟商行為或因消費者投訴導致有損南昌市金大福珠寶有限公司或“金大福”商標聲譽的。

(3).末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將特許經營權發放或轉讓給其他經營者的。

(4).乙方或乙方所發展的加盟商有出售假冒偽劣產品的情形。

(5).乙方被宣告破產、清算、被接管或者股權及控制權發生重大變化。

(6).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經甲方催促履行或要求改正後,乙方未及時履行或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追究因乙方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合同解除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金大福的商標、徽記以及合同相關的行使權利。

五、違約責任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代表: 聯繫方式:

乙方為甲方代招聘暑假實習生。經協商同意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由雙方共同執行。

一、 協議期限:

工作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組織人數為: 人 以實際通過企業面試以及體檢合格人數為準。

二、 雙方工作責任和義務:

(1) 甲方安排乙方社團組織的學生在甲方指定的企業從事 崗位,主要從事該崗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2) 乙方負責組織學生統一報名登記,簽訂相關協議,約定工作期限。

(3)乙方必須瞭解學生的遺傳病史或重大疾病史,並必須告知甲方;如學生未告知出現重大事情將由學生全權負責。

(4)乙方組織學生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指定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的學生必須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執行企業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6)因甲方指定企業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學生應積極配合服從甲方的工作和調動。

(7)乙方必須提前告知學生具體的工作時間,若工作時間未達到其協議約定時間,工資可能不予發放。若因為工作時間未達到約定時間導致工資不發放,其後果由學生自行承擔。

三、 勞動報酬:

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遵守按勞分配原則,結合工作價值,根據乙方組織的學生所從事的工作崗位,依法確定乙方組織的學生的勞動報酬為 70元(人民幣)/天(以實際工作日為準),宿舍水電等雜費按用人單位規定執行。

工作時間約 10.5 小時,中途休息就餐約 1.5 小時。

甲方將按照乙方提供的學生人數(以實際通過企業面試以及體檢合格人數為準),支付管理費為: (人民幣),此費用將按月結算;如有學生工作未滿月,管理費用將按照學生實際工作時間比例計算支付。注:工作時間未滿一個月的學生工資將不予發放。

四、 勞動紀律:

1、乙方學生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企業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衞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企業財務,保守企業機密,維護企業利益,服從企業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2、乙方學生違反勞動紀律,企業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僱。

五、 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籤:

1、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在雙方同意條件下,可續簽協議,並提前7天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2、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並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3、乙方學生若提前解除協議,均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之後方可解除。

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視其後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七、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關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修訂、補充。

八、本協議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 年 月 20xx 年 月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代理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委託方):上海啟示商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迅速推動[代理產品]的開發和銷售,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誠信的原則,就甲方代理經銷乙方產品的具體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作內容

在乙方指定區域內,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經銷乙方擁有版權的或在乙方權利範圍內開發或經營的相關產品(以下簡稱“代理產品”)。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對代理產品進行銷售、宣傳及市場策劃;乙方專注於產品設計、開發。

二、地域限制

本協議只在 地區有效(以下簡稱“本地”)。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與其他地區代理商協商進行地域限制以外的銷售活動。

三、費用與分成

1.代理費:在合同簽署之日起 日內,甲方將代理費 元(RMB)劃入乙方帳户;乙方應提供準確有效的銀行帳號。

2.銷售分成:定價的代理產品,銷售額的85%受益歸乙方,其餘15%歸甲方應得分成,每月 日前結算一次,一個月為一結帳週期。

3.特價的代理產品或促銷產品的銷售分成,不適用前述之規定,具體由雙方另行商定。

四、定期報告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報告,説明甲方在上一結帳週期中的產品出售數量、概況、總銷售額、用户信息等資料,並列明總銷售額折扣、淨銷售額。另外,所有的促消活動均須通知乙方。

五、分銷

甲方可在協議限制的地域內設置分銷商。但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代理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為目的,有可能將代理產品當作促銷贈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動為目的的批發商、零售商及貿易商等。

六、雙方的權責

1.甲方同意並確認其承擔以下主要義務與權利:

a. 甲方有遵守和維護代理產品市場價格的義務,必須保證該產品的零售價格不低於雙方協議的價格。

b. 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間接使用乙方網站的產品或圖案。

c. 甲方不得有損乙方的形象及聲譽。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聲譽損害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d. 如果發現他人侵犯代理產品的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利,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披露,並可根據乙方的授權,代表乙方追究侵權方的責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範類似行為的發生。

e. 甲方不得擅自複製或修改乙方產品。因此而造成乙方版權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2.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a. 乙方擁有所提供的代理產品的版權和所有權。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所有內容的版權合法性,保證內容不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並保證由此產生的一切糾紛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b. 乙方作為代理產品的版權人和所有權人,在甲方與其它代理商發生版權糾紛時,乙方應提供給甲方涉及解決該版權糾紛所需之幫助。

c. 乙方有權審核宣傳方案。

d. 乙方有權監督產品的銷售,並要求甲方予以改進,甲方須配合解決問題。

e. 乙方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適當調整價格,並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f.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推動代理產品的銷售資料以及信息,協助甲方獲得必要的產品説明,免費提供給甲方宣傳品。

3.甲乙雙方共同責任與義務:

a. 甲乙雙方共同制訂工作進度表,並有為對方保守技術、信息等祕密的義務。

b. 均有義務對所得的與雙方本次合作有關的商業祕密保密,除法律有強制性規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

七、免責條款

1.由於不可抗力、無法解決的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

“不可抗力”是指:a.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b.無法預料或即使預料也不能避免的;c.於本協議簽訂日期後出現的;d.妨礙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該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或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

2.對履行義務的影響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受該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義務的,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誤期內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減輕其影響

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提供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

八、版權

甲方承認與該產品相關聯的版權價值,確認這一版權的相關權力及利益只屬於乙方,甲方不得未經乙方許可直接或間接利用乙方版權從事任何活動。因甲方故意或重大過失使用了乙方版權並給乙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被視為侵權,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協議有效期限和終止

1.從協議簽定之日起,有效期為1年,期滿如果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則自動續約;續約有效期仍為1年,按本協議書的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如果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並在對方發出違約通知單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仍未及時改正的,非違約方有權取消違約方的合作資格,並可無條件終止本協議。

3.任何一方如想單方面終止本協議,需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材料,説明解除協議的原因,獲得對方批准後,本協議終止。

十、其它

1.本協議是在雙方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的。雙方有充裕的時間對協議的內容進行研究和討論,並已向法律專業人士作出詳細的諮詢,代表了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可另立補充協議。

3.如就本協議條款的解釋或本協議涉及事宜的執行發生爭議的,各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4.凡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或其它通訊來往,須以書面文字為準,可採用多種通訊方式,如書信、傳真、電傳、電報等。

5.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法律解釋。

6.本協議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簽署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深圳市毅穎專利事務所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 申請事宜,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代理期間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此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申請商標的詳細資料,包括:申請人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申請商標的圖樣(每個商標11張,如保護色彩還需交11張彩色圖樣)、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並在《註冊商標申請書》及《商標代理委託書》上加蓋公章。

二、 支付乙方申請所需要的費用:

檢索費:260元

註冊費:2200元 大寫: 仟 佰元整人民幣。

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請商標所需要的詳細資料及加蓋公章的《註冊商標申請書》及《商標代理委託書》,並確定上述費用到位後,申請程序啟動。

三、 在商標申請過程中,如果出現官方審查意見或被駁回等有關事宜,因存在時效性問題,故甲方收到乙方的書面或電話等通知後在不超過五個工作日內給到乙方處辦理有關事宜,預期不來辦理,至使申請失效,乙對不負任何責任。

四、 若因乙方失誤造成的申請失效,乙方應退還甲方申請支付給乙方的代費

(不包括官費)。本協議自簽定正合同之起生效。

五、信息資料

甲方 (簽字)機構代碼/身份證:

乙方(簽字)

地址:

銀行帳户:

銀行帳號:

開户銀行: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八卦嶺支行

電話:

郵編:

代理合同 篇6

房屋租賃中介合同

出租方(甲方): 家庭地址:

承租方(乙方): 家庭地址:

中介方(丙方):

現經丙方中介,甲乙雙方自願達成租房協議。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

一、房屋座落地點: 面積 ,用途,起租時水度,電度,燃氣度及房屋裝修。

二、本次租賃期限為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租賃期滿乙方應無條件交回房屋。

三、經商定租金為每月 元,租金按每 月付一次款,籤合同日先付首次租金 元整。第二次付款提前 天付清,即付房租日期為年 月 日是(以後依次類推)。

四、為保證乙方在租賃期內按期支付水、電、有線、物業等費用,並考慮到甲方投入的裝修設施等因素,由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日支付甲方使用保證金 元,待租期滿雙方結清帳務後,有甲方退回給乙方,不計利息。

五、①甲方保證房權清楚,租期內如發生產權、債務糾紛,影響本合同履行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補償;②因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房屋破損及設施損耗有甲方負責維修;③甲方有按期收取房租的權利,在乙方拖欠房租或水、電等費用10天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保證金不予返還。

六、①乙方租期內應愛護房屋裝修、設施,如有損壞按價賠償;②租期內水、電(物業每月 元)、(有線每月 元)(網絡每月 元)等費用由使用方(乙方)承擔;③乙方必須遵紀守法,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和轉租、轉借、抵押、出租房屋,不得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影響鄰里關係。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甲方所有,甲方所收款項不予返還。④如需續租,乙方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雙方同意後另籤續租合同。⑤如不續租,也未通知甲方而自行鎖門離去,甲方有權入室清理,乙方遺留物品不受保護。

七、①違約責任:②本合同生效後,如甲方中途違約,應賠償乙方一個月房租;如乙方中途違約,應賠償甲方一個月房租,違約金從保護金中扣除。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在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簽字生效後,丙方合法收取中介服務費,如有變動,中介費不予退回。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提供的設施::電視台,空調台,冰箱台,洗衣機台,熱水器台,

餐桌張,椅子把,沙發套,牀墊張,備註:

甲方: 乙方: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電話: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7

甲方:衡水誠澤商貿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共識、共拓、共擔、共贏、共享”的原則,就乙方經銷甲方提供的商品達成以下合同條款,雙方恪守。

一、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其為合法存續、並有權簽訂本合同的公司。

2.乙方保證其用於甲方商品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均有效,乙方具有從事甲方產品經營活動的相關資質。

3.乙方保證甲方無須為乙方與任何第三方之間存在的任何關係負任何責任。

4.乙方簽署本合同的代表必須是乙方營業執照所載名的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2.合同到期後,甲方另行確定新的經銷條件,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簽約權。

三、經銷區域和渠道

甲方確認乙方為(市場)(渠道)特約經銷商,經銷產品的銷售價格體系由甲方制定,乙方接受這種授權並承諾按本合同條款和條件履行這種授權之下的約定義務。

四、經銷產品

1.經銷產品品種:恆大興安糧油系列

2.乙方要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體系操作。否則,甲方有權給予乙方處罰直至取消經銷資格。

3.甲方有權根據原輔料的價格變化及市場需求狀況及時調整價格體系,並提前7天通知乙方,雙方均從價格調整執行之日起按新的價格體系執行。

4.對乙方未獲得授權經銷的品種,甲方有權在乙方銷售區域內另行設定經銷商。

五、貨款結算

1.先款後貨:乙方購貨款經甲方財務部門確認到帳後,甲方根據乙方要求組織發貨。

2.乙方需按雙方簽訂銷售任務一次性匯款到甲方指定賬户.

3.乙方須將貨款匯入經甲方財務部簽章確認的賬户,乙方不得將貨款交給或借給甲方各級營銷人員或匯入其他帳户,且不能由甲方營銷人員代辦。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六、保證金

1.為維護甲、乙雙方共同利益,乙方須向甲方交納元的市場秩序保證金(甲方收到後,向乙方開據收據)。

2.乙方首批進貨款和保證金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全額匯入甲方指定帳户。否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本合同。

七、銷售任務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總銷售任務為人民幣 萬元。

2. 乙方需根據甲方要求鋪設 銷售網點

3.甲、乙雙方約定:月度銷售任務如下:

3.如果乙方連續兩個月均未完成約定銷售任務,或連續三個月累計進貨量未達到約定銷售任務總量的80%,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通知到達時生效。

八、驗貨約定

貨物送達後,乙方須當即

清點核實:品種、規格、數量及隨車宣傳物品。如發現物品缺

少或破損,乙方應在送貨車離開前,在回執單上註明缺少或破損明細並通知甲方,甲方給予調換或補償;乙方未在回執單上註明的物品缺少或破損,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不予以調換或補償。 甲方聯繫人:杜彪 電話:0318—2341234 13403182222

九、市場支持政策

1.市場政策: 按公司制定的階段或月度銷售政策執行;

2.月度商業折扣: 乙方按要求完成甲方確定的月度考核事項(包括銷售任務,但不限於銷售任務)後,甲方給予乙方 元的月度商業折扣,甲方需以貨物形式兑現,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銷售任務甲方則不提供月度商業折扣。 備註:上述銷售任務的考核均以自然月從公司發出的產品總額為準,當月超出任務的部分可順延至下一個月。

十、特別約定

1.乙方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從事商業活動,為甲方產品營造良好的銷售環境。

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經銷與甲方產品為同一類別的其他廠家產品,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通知到達時生效。

3.乙方保證經銷產品均在約定銷售區域、約定銷售渠道(銷售渠道的範圍由甲方確認)、約定價格體系內銷售。乙方如有破壞甲方市場保護機制的行為,如跨區域銷售、低價銷售等,甲方將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給予乙方處罰,直至取消乙方經銷資格。

4. 不可轉讓:除非經本合同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和乙方均不能分配和轉讓本合同項下的 任何權利。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爭議,任何一方均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或合同終止之日起60天內向對方提出,否則視為無爭議,對方無須再承擔任何責任(法律法規已明確規定的除外);爭議事項首先應在雙方之間通過協商解決,如果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在30天內未能通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 保密

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信息都屬商業祕密,本合同的參與方都需嚴格保密。對雙方相互提供的有關材料,及合同條款,不得外泄,任何一方都有權追究泄密者的責任。

十三、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並依據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且甲方必須加蓋合同專用章後生效。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書面補充。 以下無正文

甲 方(章):衡水誠澤商貿有限公司 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籤 訂 日 期:年 月日 籤 訂 地 點:

代理合同 篇8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xx市xx廣告裝飾有限公司

甲方為宣傳本公司業務,委託乙方印製業務宣傳彩頁。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 甲方積極配合乙方整理所需材料,提供合法的、真實的文字資料。

二、 乙方須向甲方提交符合甲方意願的設計樣稿。甲方有權對稿件的設計和完稿提出意見和建議,乙方應據此進行修改,直到甲方滿意為止,雙方簽字確認。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建議、意見(包括傳真在內)均採用書面形式交流,雙方必須簽字。未經甲方簽字確認的有關資料,乙方單獨進行成品製作或私自舉行的宣傳活動,均視為違法行為。

三、 甲方委託乙方印製***公司宣傳彩頁,共計印製7300份,每份2元。

四、 乙方如不能及時向甲方提供產品,或所提供產品的數量、質量與合同約定不符,甲方有權拒收。

五、 乙方須於合同簽訂後二十日內交貨,交貨後甲方十日內一次性結清乙方宣傳費用。

六、 甲方需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若甲方未能及時付款,則須自合同約定付款時間起,參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並向乙方支付賠償金額(合同總額的20%)

七、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間負有保密義務。

八、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