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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寧夏國家司法考試考試報名時間

欄目: 教育考試 / 發佈於: / 人氣:1.08W

根據往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時間預計,2015年寧夏國家司法考試考試報名時間為
2015年6月11日—25日。敬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本站的國家司法考試 頻道,我們將第一時間公佈最新報名信息!

2017年寧夏國家司法考試考試報名時間

請考生於指定日期登陸司-法-部網站()進入相關欄目,填寫報名信息,打印准考證,完成報名流程。

2015年寧夏國家司法考試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定於9月22日、23日舉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117號),現就我區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報名
(一)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寧夏全區各縣(市、區)均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政策的適用以户籍為準,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學歷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二)報名方式、時間與地點
1.報名方式、時間
2015年我區國家司法考試採取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的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時間:6月11日0時至25日24時。報名人員必須在規定期限登錄司-法-部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後,應當妥善保管獲取的個人網報號和自行設置的密碼。未在網上報名的,不予補報名,也不得進行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7月1日至7月20日(週六、日除外)。報名人員應當按照預約時間到報名地進行現場確認。
2.現場確認地點
我區現場確認地點分別設在銀川市政務大廳、石嘴山市司法局、吳忠市司法局、固原市司法局、中衞市司法局。
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
户籍不在我區的外省人員也可在我區報名參加司法考試,但需提供在我區工作、生活或學習的相關證明。
軍隊現役人員,在地方報名、考試更為便利的`,可持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介紹信,在我區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三)報名材料
現場確認時,報名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正反面複印在A4紙的同一頁面上)。
報名人員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軍官證、士兵證。
持護照報名的,除提交護照外,須同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證明或者户籍證明。
2.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A4紙複印)。
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交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格式證明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和本人學生證。
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及複印件。
3.户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寬地方政策的,須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複印件(户口本首頁與本人頁,A4紙複印);報名表中填寫的户籍代碼應當與户籍地一致。
4.各市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考務費
報名人員報名時,需交納考務費220元(寧價費發[2004]58號)。報名人員交納考務費後,因個人原因致使報名無效的,不再退還其考務費。
(五)准考證
經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確認其報名材料真實、齊全,符合報名條件,且已交納考務費的,准予發放准考證主證。經自治區司法廳複審合格的,准予生成准考證副證。准考證副證由報名人員從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8月20日至9月23日),無法自行下載的,可在9月3日至12日(週六、日除外)到報名地司法局下載。
應試人員須同時攜帶准考證主證、副證及現場確認時提交的身份證參加考試。
二、考試
(一)考試時間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時間為9月22日、23日。
試卷一:9月22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22日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三:9月23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四:9月23日下午14:00——17:30,考試時間210分鐘。
(二)考試內容、方式
國家司法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國家司法考試全國統一命題。司-法-部制定並公佈《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作為命題依據。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考試分為四張試卷,每張試卷分值為150分,四卷總分為600分。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為機讀式選擇試題,試卷四為筆答式實例(案例)分析試題。
我區試卷文字僅為漢文。
(三)考試要求和紀律
應試人員應當認真閲讀《國家司法考試應試規則》,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填塗、作答;應試人員應當遵照《國家司法考試應試規則》的規定,誠信參考,遵守考試紀律,維護考場秩序。
(四)試題參考答案異議
司-法-部在9月24日上午8時向社會公佈考試試題,在9月27日晚20時公佈考試試題參考答案。凡對試題參考答案有異議的,可以在9月27日晚20時至10月2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在“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試題參考答案異議專區”提出意見並説明理由。
三、考試成績與資格授予
國家司法考試全國統一評卷。
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佈考試成績。
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人員,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和證書頒發事宜,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
户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報名時申請享受放寬地方政策、成績合格可以申領B類或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在户籍所在地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應當在2015年7月31日前,持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書面通知和畢業證書向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四、其他事項
(一)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事宜,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
(二)現役軍人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事宜,按照司-法-部與解放軍總政治部聯合發佈的《關於組織軍隊現役人員參加2002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2002]政辦字第5號)辦理。
(三)司-法-部制定並公佈的《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可以作為應試人員備考依據。司-法-部不舉辦考前培訓班,也不委託任何單位進行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考前培訓輔導。自治區司法廳不舉辦考前培訓班,也不委託任何單位進行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考前培訓輔導。
(四)諮詢服務
報名人員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問題,可登錄司-法-部網站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117號)或寧夏司法行政網查詢、諮詢,也可撥打電話諮詢瞭解。
寧夏及各市司法局諮詢電話為:
寧夏司法廳:0951-4110273
銀川市:0951-6888798 石嘴山市:0952-2035360
吳忠市: 0953-2122148 固原市: 0954-2088815
中衞市: 0955-7068635
監督電話:0951-4113492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