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願以我的工資收入為借款人提供反擔保,借款人身份證號碼為:,擔保期限自借款之日起至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為解決婦女創業人員生產經營資金需求,如果借款人未按期還款,導致銀行信貸資金損失,我願意從我本人財政統發工資中按月全額扣繳代替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貸款發放後,借款人私自轉項騙取國家財政貼息資金的,一經發現後,嚴格按照《擔保法》規定及有關合同追究其經濟責任,不屬於貼息項目的,擔保公司不給予貼息,合作銀行可提前終止借款合同並收取借款本息,借款本息償還有困難的,將於次月起開始扣繳擔保人工資至貸款全部還清為止。
特此承諾
擔保人:
財產共有人:
年月日
創業前小額貸款還款承諾書46
借款合同編號:
本人(身份證號: )於 年 月 日(借款合同日期)獲得由上海市促進就業專項資金擔保的創業前小額貸款,金額為 萬元,期限為 月。本人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一、本人已仔細閲讀《借款合同》和《創業前小額貸款擔保申請告知書》,對申請創業前小額貸款應當承擔的相應責任有充分的認識;
二、本人將以個人和家庭財產對尚未清償的貸款本息承擔無限償還責任;
三、若個人和家庭財產不足以歸還貸款的,本人承諾在符合領取養老金或公積金條件時,將領取的養老金或公積金,以及歸個人所有的`社會保險、公積金賬户中的等額資金,用於償還逾期未還的貸款本息。
本人自願承擔因違反上述承諾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
承諾人簽章:
配偶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