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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合作協議書彙總九篇

欄目: 書信函 / 發佈於: / 人氣:2.91W

在生活中,協議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協議書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相關的協議書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個人合作協議書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個人合作協議書彙總九篇

個人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元,大寫,佔總投資額的60%;乙方出資人民幣元,大寫,佔總投資額的40%;

(二)雙方以方式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大寫。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1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1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1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作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xx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五)甲方提供車輛供業務使用,厚街本地使用每月500元,外地根據實際費用實報實銷。

(六)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先生

(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户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户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户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業信譽或客户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2、甲方在支付信息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公章)

代表簽字:

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個人合作協議書 篇3

甲: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

甲乙雙方做為本協議的具體執行人分別委託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和曹婷 (身份證號:__________ )發起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暫定名,具體以工商核准名稱為準) 主要經營地址位於浙江省餘姚市鳳山街道五星村餘周公司西16號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本合作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年,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 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萬元,大寫 ________人民幣整,佔總投資額的___%;乙方出資人民幣 ___萬元,大寫 _________

(二)雙方以_____方式出資,合計出資共計人民幣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整元。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合作雙方按照出資比例對盈餘進行分紅

1.分紅提前:清理和催還客户全部或者大部分應付款項,償還或者大部分償還供應商應付款項

2.分紅時間:一年分紅一次,以經營年度為準

3.分紅比例:以每個經營年度的盈餘的50%按投資比例分紅,剩餘盈餘50%做公司發展資金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按投資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 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乙雙方及其委託人共同負責客户業務的開發和管理,國內外客户資源雙方共享。自協議簽訂起雙方客户業務都由新成立公司進行操作。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其他未盡事宜

第七條 合作的財務制度

(一)甲方負責財務出納和賬務賬單預錄;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所有賬目賬單發票收據必須經由甲乙雙方簽字後方可入賬

(三)金額在__________元人民幣以內的賬款可以不經雙方同意進行支付,超過____元以上由雙方確認經 過現金,銀行轉賬或者其他方式進行

第八條 爭議處理

(一)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二)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議

的 4.一方合作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一條 其他

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協議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個人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户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户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户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業信譽或客户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信息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代表簽字: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個人合作協議書 篇5

第一條(制定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夥伴關係

根據以上項目(其他夥伴的順序填寫)個人合作協議書

第二條合夥企業稱號、主要。我非常感激的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四條合作期限,自__年_個月__日到__年_個月__日檢查,共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模式、期限。

一)合作伙伴(稱號)_資源___元人民幣,美元的緊張性。下面列出的其他合作伙伴(順序

二)所有的合作伙伴的出資,在_個月__日之前_成整齊。

三)合夥企業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夥伴關係,每個合夥人的出資在共同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為個人所有的資源,還應退還。

第六條剩餘分配和債權承擔。合夥企業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因而其風險,在利潤和損失。

一):______________剩餘分配為基礎,與比例分配。

二):合夥企業的債權承擔債權以合夥企業財產不足以付出工資,合夥企業財產,基礎上,按比例承擔_____________。

注:剩餘分配和債權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承擔他們的投資或平均的分佈分配比例。未約定的,根據投資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分享。任何一方的義務個人合作協議書,另一方後,應在對外付出給另一方的比例在一零天內付出應由敗訴方承擔自己的責任。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一)入學。

一。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二。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三。除尚有約定外,入夥協議與新合夥人入夥享有同等權利,原合夥人應當承擔同等責任授權委託書 。新合夥人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權入學承擔連帶責任。

二)夥伴關係。

一。自願的合作伙伴關係。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個人合作協議書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加入合夥協議由於出現

二)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撤回

注:剩餘分配和債權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承擔他們的投資或平均的分佈分配比例。未約定的,根據投資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分享。任何一方的義務個人合作協議書,另一方後,應在對外付出給另一方的比例在一零天內付出應由敗訴方承擔自己的責任。

三)發生在繼續參加合夥夥伴的理由。合作協議書

合夥協議未約定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不實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下的負面效應,但從白區退卻,應當提前三零天通知其他合夥人。為合作伙伴私自退夥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一)殞命大概被依法宣告殞命

二。固然合夥企業。合作伙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然戒斷。

個人合作協議書 篇6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__年__月__日出生,現住址:__市(縣)__街道(鄉、村)__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元,甲出資__元,乙出資__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10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6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 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__年__月__日

個人合作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大肉麪館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經營大肉麪館名稱:

主要經營地:

經營範圍:

經營場所面積:

第二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條:出資額、方式以及期限

第一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第二部分: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_____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第三部分: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四條:盈餘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甲方_____,乙方_____,丙方_____的比例每月分配,剩餘部分,每隔_____月,由合夥人共同商議後再行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第一部分: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第二部分:退夥

1、自願退夥

合夥協議經營期間,因個人原因或法定事由退夥者,需提前30日告知其他合夥人,約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後方可退夥。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注:_____方擅自退夥後,需賠償合夥人的全部出資金額。

2、除名退夥。

除名退夥也稱開除退夥,是指在合夥人出現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夥人決議將該合夥人除名。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三部分:出資的轉讓

在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的情況下,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注:_____方不得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第六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_____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並對其他合夥人進行監督;

_____方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經營以及製作;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_____方對合夥項目的賬目及資金進行管理,營業款的收取和保管,每月盈餘的分配。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部分: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第二部分:合夥人的義務

按照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的約定履行各自的職責,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或借用本合夥企業的名義進行的一切與本合夥企業無關的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5、合夥人不得將本合夥企業的產品免費或低價售與他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全額賠償,並由全體合夥人商議後在其的盈餘分配中進行處罰。

第九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夥期限屆滿;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銷;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四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四條第二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為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Υ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六、七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白銀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個人合作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導向牌”項目是經北京市政管理委員會批准(字[20xx]第006號)由乙方負責建設的城市公共信息服務項目,甲乙雙方就此項目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項目

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首期建設的____塊(其中____塊為贈送)_______導向牌全市及____張區域圖上標註甲方企業圖文建築三維標註,具體合作資料如下:

1、由乙方負責在其所屬的____塊城市嚮導導向牌全市圖部分為甲方製作企業圖文建築三維標註。

2、乙方負責在其所屬的____塊嚮導牌的區域地圖部分為甲方作圖文建築三維標註,具體位置如下:西直門地鐵出口、北京展覽館門前西側、北京天文館門前、官園橋西北角、官園橋東南角、樺皮廠衚衕北口、積水潭地鐵東南出口山釜門前等。

二、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帶給自身建築的產權證複印件、建築照片或建築圖片、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等相關資料作為參加_______導向牌的點位標註的重要審核資料保存。(見附件1)

2、甲方支付在_______導向牌上的部分區域地圖標註所需費用。

3、乙方負責執行_______導向牌的建設,負責為甲方設計製作甲方自身企業建築圖形,並將甲方認定後的企業圖形設計方案以電子文檔的形式贈送給甲方,以便甲方留作它用。

4、乙方負責在___________塊導向牌中甲方選取的____塊區域圖中以立體三維圖形標註的形式標註甲方企業的建築圖形(具體位置見附件2)。

5、乙方負責_______導向牌每年的'建設、經營、維護和安全工作。

6、甲方享有乙方承諾的甲方建築圖形在乙方_______導向牌中的全市圖及____塊區域地圖中標註時光為____年。在____年中如果甲方信息發生變更,乙方免費為其更換。

7、甲方有權監督審核乙方的____塊_______導向牌建設中地圖標註企業圖形狀況。

8、甲乙雙方的合作價格不得向第三方公佈。

三、製作標準

甲乙雙方合作所涉及的地圖的具體規格、樣式、擺放位置的具體標準參照乙方帶給的<著名企業建築在_______地圖牌標註建築圖形的競標函>的相關數據。

四、費用支付

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_______導向牌建築標識圖形標註費:全市圖建築三維標註費用為____元整/年;____張(實際收取____張區域圖建築三維標註費用;另外____張區域圖建築三維標註的設計、製作為贈送。)區域圖建築三維標註費用為____元整/年;合同合計金額為____元整/年。

五、懲罰條款

1、乙方在承諾該向導導向牌在____年____月底前完成並在本合同約定的位置安裝完畢。

2、甲方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地標性建築圖形點位標註製作費用。未按期支付費用所造成的乙方設計滯後等一切因素引起的職責由甲方承擔。

3、乙方應在承諾期限內完成製作。未按期完成乙方應酌情退還甲方所支付的費用。

4、以上三條款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六、其它

1、甲方<著名企業建築在_______地圖牌標註建築圖形的競標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附件3)具有同樣的法定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合作協議書 篇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關於“個人合夥”的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規定,經過友好協商,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簽訂《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協議》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作為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參與西安個人合作建房並簽訂本協議,純屬個人自願。

第二條、作為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承諾遵守本協議及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團隊制定的各項制度和規則。

第三條、作為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擁有本協議規定的參與人權利,承擔本協議規定的參與人應承擔的義務。

第四條、作為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承諾自己已經完全瞭解全國個人合作建房的基本情況,保證會時時關注全國各地個人合作建房的進展,確信自己已經瞭解個人合作建房存在的各種風險(法律風險和經濟風險等)。

第五條、作為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對本協議的法律依據——附件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附件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已經熟知並充分理解其含義。

第六條、作為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已經知悉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團隊的組成,並瞭解他們簽訂的《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協議》性質和內容。

第七條、作為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同意由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團隊成員全體或者由發起團隊指定的其中某一發起人作為本《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協議》所指向的合夥事務執行人。

第二章 個人合作建房

第八條、“個人合作建房”是個人出資合作建房的簡稱,指的是一個地區的多個自然人自發發起,通過一定的形式(個人合夥協議)聯合起來,共同出資購買土地使用權或者在建工程,自己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個人合作建房”還包括團購及聯合競拍等方式。

第九條、“個人合作建房”有別於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集資建房,也有別於由政府主導的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

第十條、“個人合作建房”以參與人自住為初始目的,不以出售為初始目的。

第十一條、參與人通過“個人合作建房”方式取得的房屋,房屋權屬人擁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所有權。

第十二條、“個人合作建房”的發起具有公益性,但是,個人合作建房屬於非盈利性的個人合夥。第十三條、個人合作建房房價的確定以包括土地成本(項目取得成本)、建造成本(包括改建、改造成本)、税費、必要的發起費用、必要的項目運作費用等支出為依據。

第十四條、“個人合作建房”遵循合法、自願開放、安全、民主管理、公開、合作、非盈利、成員分配、關心社區、公共利益優先、教育培訓等原則。

第三章 西安個人合作建房

第十五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由西安市的一羣自然人自發發起,通過簽訂“個人合作建房協議”(協議性質為“個人合夥”)而聯合起來,共同出資購買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權或者在建工程,合作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西安“個人合作建房”也包括團購、聯合競拍等方式。

第四章 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的發起

第十六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全體或者發起人團隊指定的其中某一發起人為“個人合作建房協議”(協議性質為“個人合夥”)的合夥事務執行人。

第十七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通過簽訂《西安市“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以公益為出發點,以非盈利性為依歸,以必要的發起費用、項目運作費用得到合理補償為前提。

第十九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同時也可以是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的參與者。

第五章 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的職責、權利、義務。

第二十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的職責:

(一) 召集和組織西安的“個人合作建房”;

(二) 確定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

(三) 尋找和確定西安用於“個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項目、在建工程項目、團購項目及聯合競拍項目;

(四) 起草和確定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協議”;

(五) 尋找和確定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六) 制定與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間的合作方案;

(七) 確定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者;

(八) 制定 “個人合作建房”參與者資金監管方案;

(九) 聘請西安“個人合作建房”顧問團成員;

(十) 組織具體的合作項目的實施。

第二十一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的權利:

(一) 參與確定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

(二) 參與確定西安用於“個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

(三) 參與確定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協議”的文本;

(四) 參與確定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五) 參與確定與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間的合作方案;

(六) 參與招募並選擇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者;

(七) 參與西安“個人合作建房”;

(八) 參與聘請西安“個人合作建房”顧問團成員;

(九) 參與制定和確定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的義務:

(一) 依據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會議確定的分工,履行相應的職責;

(二) 依據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會議確定的原則,先行墊付必要的發起費用和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前期費用;

(三) 自覺維護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團隊的團結;

(四) 自覺保障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者和合作夥伴的合法權益;

(五) 自覺遵守本協議的規定及發起人團隊制定的各項制度和規則。

第六章 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團隊工作規則

第二十三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團隊召集人:林叔權律師為首席召集人。首席召集人是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團隊的負責人。

第二十四條、首席召集人的職責:

(一)召集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會議;

(二)提出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會議議題和議程;

(三)指定發起人會議臨時召集人;

(四)建議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的分工;

(五)作為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的新聞發言人,代表西安“個人合作建房”處理與媒體的關係;

(六)作為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的代表,參與全國“個人合作建房”的活動;

(七)儘可能保障西安“個人合作建房”活動的合法性和各種文件、協議的合法性。

第二十五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團隊實行發起人會議制度:通過定期和不定期召開發起人會議,研究和決定西安“個人合作建房”事務。

第二十六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團隊實行協商一致的議事制度。

第二十七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的確定、西安用於“個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項目、在建工程項目、團購項目、聯合競拍項目的確定、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協議”文本的確定、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的選定和合作方案的確定、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者的選定規則的確定需經發起人過半數表決通過。

第七章 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的變更

第二十八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在履行了相應的程序下可以退出發起人團隊。

第二十九條、有人退出發起人團隊時,可以增補也可以不增補發起人。

第三十條、增補發起人時,發起人人選應經全體發起人過半數同意。

第三十一條、增補的發起人應補籤本協議。

第三十二條、經首席召集人提議並經過過半數發起人同意,或者經過過半數發起人決定,可以決定除名某一發起人。

第三十三條、退出發起團隊的原發起人或者被除名的原發起人仍可作為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

第八章 發起團隊財務制度

第三十四條 發起人團隊的財務制度由發起人會議制定;

第三十五條、實行發起人團隊的會計、出納與監督三分開制度。

第三十六條、“個人合作建房”項目的資金監管原則和制度在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協議”中規定。

第九章 發起費用

第三十七條、發起人籌措發起費用。發起費用作為西安個人合作建房項目的開辦費,攤入首個個人合作建房項目。

第十章 合作建房項目運作費用

第三十八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同意發起團隊按合作項目總造價的3%提取項目運作費用。該項費用已經包含第三十七條的發起費用。

第三十九條、項目運作費用按合作建房項目進度分期按比例提取。

第四十條、提取的項目運作費用用於支付發起人辦公、出差、應酬、會議、聘請顧問團和工作人員及發起人報酬等支出。節餘部分歸發起人團隊支配。

第四十一條、項目運作費用由發起團隊包乾使用或者支配。參與人同意發起團隊全體或者成員個人無須披露項目運作費用的用途及明細。

第十一章 代理公司及代理費用

第四十二條、發起團隊依據需要選擇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的項目代管、代建公司。代管、代建公司依發起團隊的委託代理西安個人合作建房項目的規劃、勘測、設計、報建、施工……等相關方面的工作。代管、代建管理費為個人合作建房項目總造價的2%。

第四十三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具體項目的參與人必須認可發起團隊選聘的代管、代建公司,並承諾遵守發起團隊與其簽訂的《代管、代建協議書》。

第十二章 合作建房參與人的責權利

第四十四條、出資參與西安個人合作建房項目。

第四十五條、參與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的討論。

第四十六條、參與尋找和確定西安用於“個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項目、在建工程項目、團購項目及聯合競拍項目。

第四十七條、參與尋找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第四十八條、參與 制定與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間的合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