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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餐廳合作協議書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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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書,協議書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什麼樣的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餐廳合作協議書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華】餐廳合作協議書4篇
餐廳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共同開創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餐廳籌措、設立、經營、管理;

第三條

合作期限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合作方式

甲方出資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雙方的出資,於餐廳設立前十日內交齊,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餐廳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餐廳之盈利分配。

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方為合夥負責人。

其權利義務為:

(1)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餐廳設立後,享有20xx元/月的工資;

(4)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與經營管理;

(2)餐廳設立後,享有20xx元/月的工資;

(3)負責會計職務

第六條

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利潤為餐廳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雙方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入夥:(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雙方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1)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3)退夥需提前一月告知對方並經同意;(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對方或者第三人。

第八條

合夥的終止及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在履行合同過錯中發生爭議,應本着共同友好的原則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雙方簽字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廳合作協議書 篇2

甲 方:

聯繫方式:

住址:

乙 方:

聯繫方式:

住址: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入股給甲方發展餐飲產業,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一、乙方自願入股甲方投入餐飲產業。

二、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人民幣。

三、本次將公司資本金增加至_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公司現有股東實持資本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本次增股出資額__________元人民幣。

五、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佔股比例:

甲方以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

乙方以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

六、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製定。具體內容見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2、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其投入資金比例為限,各方的責任以各自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公司的税後利潤按各方對註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資擴股成立後,應當在_____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賬户。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賬户開設後_____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户。

4、本協議各方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協議內容(為本協議服務人員和甲乙授權從事與本協議有關事項人員以及按照法律規定必須得知人員除外)。

七、投資各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註冊事宜。

八、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投資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九、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出資義務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違約方未出資的,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並有權按照違約方應當出資額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2、投資各方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十、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通過訴訟途徑解決,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投資各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簽訂之前,各方之間所協商的任何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衝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為準。

十三、本協議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份,每方各執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餐廳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手機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 手機號碼:

甲、乙二方就投資合作經營餐廳達成如下投資合作協議:

一、原*******資產摺合人民幣*****元整,****年**月**日前原******應收、應付由甲方負責結算清楚

(1、**的**為租用,此設備不屬**資產,2、**原材料和***盤點清楚,庫存按進價折算)。

二、甲、乙二方在投入資本金後各追加投入資金****元,追加投入的***元用於改造及流動資金備用。

三、由於原******實際投入資本遠遠超過協議摺合資產,故在甲、乙二方合作經營期間,分紅總紅利超過貳佰萬後,再次分紅前先按分紅總紅利的10%抽出甲方損失(抽出損失不超過貳拾萬)。

四、**年*月*日起由甲、乙二方合作投資經營**,作為股東各投入資本金****萬元,各佔股份比例的50%。其中甲方名下有小股東***和**,乙方名下有小股東**和**,餐廳一萬元以上的費用支出及較大方案和決策,甲、乙雙方及甲、乙雙方名下的小股東都有發言權和知情權。

五、甲、乙二方共同投資,共負風險,共享利潤。

六、甲、乙兩方經營餐廳期間的'收益、虧損以二方實際投資比例予以分配(收益、虧損分配從***年*月*號開始核算)。

七、未盡事宜二方共同協商,二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自二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二方及餐各執一份。

甲方:年 月 日

乙方:年 月 日

餐廳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廳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本合作依法組成合作企業,合作人本着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協定,四方共同恪守,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二條 合作名稱和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號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範圍包括煙酒銷售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方___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萬圓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萬圓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萬圓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萬圓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共同賬户上。共同賬户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丁四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圓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率,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果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其他合作人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①新合作人入資,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②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並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③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且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或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資;

退資需提前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不得在合作不利時退資;未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而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②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③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八條 合作負責人及其他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作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5、__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作債務;⑤____________。

6、.其他合作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作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作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作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作重大事項。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作人再加入其他合作;

4.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5.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作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條 合作經營的繼續

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2、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3、合作經營事業已經完成或無法完成;

4、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依法撤銷或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並委託律師、會計師等作為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可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即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作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4、清償後如有盈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進行分配;

5、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作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

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東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如果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各合夥人的身份證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