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最便捷的方式是協議離婚,而離婚協議書是登記離婚(協議離婚)的實質性文件,申請登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認真製作,經雙方簽字後產生法律效力。日後如果覺得離婚協議書內容不符合要求,想更改協議,那是基本不可能的了。
完整、規範的一份離婚協議書應包含以下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聯繫電話。
二、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三、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四、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並附清單);
五、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六、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八、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九、離婚協議書最少要3份,男方、女方各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備案一份。離婚協議書落款要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離婚協議書書寫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