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自願接受社區矯正,遵守相關規定,履行法律義務,服從社區矯正組織的管理和教育;
二、接受社區矯正監護人的監護和社區矯正志願者的教育幫助;
三、按時向司法所報告,彙報活動情況;
四、按時向司法所遞交思想彙報;
五、按時參加司法所和社區組織的法制教育和公益勞動等集中活動;
六、自覺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縣區範圍內活動,因就醫、探親等原因暫時離開活動範圍,按規定請假,需要遷居的,主動向司法所報告,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七、自覺遵守社區矯正其它有關規定。
以上保證如有違反,本人願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接受處罰。
保證人:
2015年8月5日
注:本保證書一式兩份,司法所存檔一份,社區矯正人員一份。
社區矯正保證人承諾書
矯正對象 性別 出生年月 身 份 證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矯正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保證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工作單位及職務
家 庭 住 址 身 份 證 與被保證人關係
聯繫電話 擔 保 期 限
本人鄭重承諾:我志願擔任矯正對象 在矯正期間的擔保人,為明確責任,
恪守承諾,特作如下保證:
一、保證自已身份、住址、工作單位等信息的真實性,保證自己思想正派、身體健康、無犯罪前科;
二、保證督促被保證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社區矯正的.一切規定,服從監督管理;
三、保證督促被保證人按要求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並上交書面思想彙報;
四、保證督促被保證人積極參加公益勞動和集中教育活動,努力改造,重新做人;
五、保證督促被保證人接受手機gps定位監管,做到人不離機,機不離人,離開建橋或者遷居時,應當先向所在地司法所提出申請,並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批;
六、保證督促被保證人遵守其他具體的監督管理措施;
七、在擔保期間,本人一定會積極配合社區矯正監管中心及鄉鎮司法所對被保證人的矯正工作,盡職盡責。
八、在被擔保人矯正期間,凡出現被擔保人脱離監管、重新犯罪,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情節嚴重的,可依法本人追究刑事責任。
本承諾書一式四份,縣社區矯正辦公室、司法所、矯正對象、保證人各持一份,簽字生效。
保證人:
被保證人:
年 月 日
縣社區矯正辦公室審核意見:
矯正對象所在地司法所審核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