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有石景山區雙峪路北側商業鋪面房房主賀曉山及所屬商户,作如下保證:
一、房主賀曉山和所屬商户積極配合石景山區“08辦”有關環境整治工作,協助麻峪工貿中心遵照政府有關部門指示拆除該處房屋的工作。
二、該處房屋在2015年12月31日前由房主賀曉山自行全部拆除,所屬商户搬遷日期由賀曉山與商户具體確定,但確保在12月31日前拆除完畢。
三、房主賀曉山今年下半年應交付的租金及以前所欠麻峪工貿中心的租金一律免交,滿足後賀曉山及所屬商户保證按期將此處房屋全部拆除。空口無憑,立此保證書為證。
保證人(賀曉山及所屬商户)簽字:
2015年 月 日
房屋拆遷承諾書
作為被徵收人我承諾:房屋位置: 評估單: 協議編號: 上所列房屋為我個人所有,所提供的'房地權證,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均真實合法有效,沒有抵押、轉讓、留置、租賃等糾紛存在,所提供户口本、低保證、房產信息、 等手續合法有效,符合《徵收補償方案》要求,否則,由我本人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並退回全部補償安置金。
承諾人:
年 月 日
拆遷承諾書2
1.與拆遷户 (身份證號: )因拆遷中出現的 與 所籤的拆遷律師服務合同中所約的費用由 處理解決。
2.承諾將 的養老等關係從離開公司截止到 月底負責繳清並轉入個人名下,辦理截止時間為 月底。
3.房屋拆除相關糾紛已全部解決。
公司名稱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