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會計準則的規定,企業應當根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合理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主要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餘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需要注意的是這些方法各有不同,大家應能區分開來,按規定的方法會熟練算出折舊額。
1、年限平均法
年折舊額=(原價-預計淨殘值)÷預計使用年限
=原價×(1-預計淨殘值/原價)÷預計使用年限
=原價×年折舊率
該方法需要注意的是預計淨殘值或預計淨殘值率,考試一般題目都會給出,實際工作中會有相關方法評估這一數值。
2、工作量法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淨殘值)÷總工作量
每期折舊額=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該期實際工作量
3、雙倍餘額遞減法
年折舊額=期初固定資產淨值×2/預計使用年限;
最後兩年改為直線法。
注意:先不考慮淨殘值,但要注意用的是當期期初固定資產的'淨值,即扣除已經計提的折舊額;最後兩年改為直線法時考慮殘值。這個地方有些考生不太注意,容易錯。
4、年數總和法
年折舊額=(原價-預計淨殘值)×年折舊率
年折舊率用遞減分數來表示,將逐期年數相加之和作為遞減分數的分母,將逐期年數倒轉順序分別作為各年遞減分數的分子(即該期的尚可使用年數作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