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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公佈2016年大學聯考招生加分政策

欄目: 大學聯考 / 發佈於: / 人氣:1.13W

11月23日,寧夏教育考試院公佈了我區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照顧政策項目和分值,今年的變化是由原來的10分、20分、30分3個加分檔次細分為5分、10分、20分、30分4個加分檔次提檔,但同時符合上述兩項(含)以上錄取照顧政策的考生,只能取照顧分值最高的一項予以照顧加分,不得累計加分。

寧夏公佈2016年大學聯考招生加分政策

2015年1月1日之後獲得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大學聯考加分資格。

  5分

  照顧分值:5分

  時間:2015年1月1日之前

主體:應屆高中畢業考生條件:高中階段獲得獎項、名次、稱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大學聯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實施方案(試行)》顯示,2016年大學聯考,符合下面5個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大學聯考文化課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提檔。

1.獲得自治區級普通高中優秀學生稱號者(以自治區教育廳頒發的證書原件為審核依據);

2.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蹟,並獲自治區級(含)以上表彰的(以省級及以上黨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證書原件為審核依據);

3.參加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辦的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以全國競賽委員會頒發的證書原件為審核依據);

4.參加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教育部等主辦的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獲得一、二等獎,或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的(以全國大賽組委會頒發的證書原件為審核依據);

5.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以全國大賽組委會頒發的證書原件和自治區教育廳、體育局審核蓋章的登記審核表為審核依據,報考體育類專業時,不加此項照顧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