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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消費税的税目
消費税税目及學習時應注意的問題:
(一)煙
子目:1.捲煙 2.雪茄煙 3.煙絲
捲煙生產和進口環節均採用從量加從價的複合計税的方式。
2009年5月1日起我國在捲煙批發環節加徵了一道從價税,適用税率為5%。
雪茄煙和煙絲執行比例税率。
(二)酒及酒精
子目:1.白酒 2.黃酒 3.啤酒 4.其他酒 5.酒精
糧食白酒和薯類白酒採用複合計税的方法。
對以蒸餾酒或食用酒精為酒基,具有國食健字或衞食健字文號且酒精度低於38度(含)的配製酒,或以發酵酒為酒基,酒精度低於20度(含) 的配製酒,按“其他酒”10%適用税率徵收消費税。其他配製酒,按白酒税率徵收消費税。
啤酒(220元/噸和250元/噸)、黃酒採用定額税率。
果啤屬於啤酒税目。
調味料酒不屬於消費税的徵税範圍。
飲食業、商業、娛樂業舉辦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產設備生產的啤酒,應當按250元/噸的税率徵收消費税。
(三)化粧品
含美容、修飾類化狀品、成套化粧品、高檔護膚類化粧品。
不含舞台、戲劇、影視化粧用的上粧油、卸粧油、油彩。
(四)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金、銀、金基、銀基、鉑金、鑽石、鑽石飾品等首飾和飾品在零售環節納税,税率5%;其他與金基、銀基、鉑金、鑽無關的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在生產(出廠)、進口、委託加工環節納税,税率為10%。
(五)鞭炮、焰火
不含體育上用的發令紙、鞭炮藥引線。
(六)成品油
子目:1.汽油2.柴油3.石腦油4.溶劑油5.潤滑油6.航空煤油7.燃料油
複習注意事項: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產的用於內燃機、機械加工過程的潤滑產品均屬於潤滑油徵税範圍。潤滑脂是潤滑產品,生產、加工潤滑脂應當徵收消費税各子目計税時,噸與升之間計量單位換算標準的調整由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確定
含汽車、摩托車輪胎;汽車與農用拖拉機、收割機等通用輪胎;不含農用拖拉機、收割機和手扶拖拉機專用輪胎。子午線輪胎免徵消費税。
(八)小汽車
子目:1.乘用車 2.中輕型商用客車
含9座內乘用車、10~23座內中型商用客車(按額定載客區間值下限確定)。
電動汽車以及沙灘車、雪地車、卡丁車、高爾夫車等均不屬於本税目徵税範圍,不徵消費税。
(九)摩托車
(十)高爾夫球及球具
包括高爾夫球、高爾夫球杆、高爾夫球包(袋)、高爾夫球杆的杆頭、杆身和握把。
(十一)高檔手錶
包括不含增值税售價每隻在10000元(含)以上的`手錶。
(十二)遊艇
本税目只涉及符合長度、材質、用途等項標準的機動艇。
(十三)木製一次性筷子
(十四)實木地板
含各類規格的實木地板、實木指接地板、實木複合地板及用於裝飾牆壁、天棚的側端面為榫、槽的實木裝飾板,以及未經塗飾的素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