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定,現就2017年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錄用機關工作人員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試分數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職位名稱及代碼 | 面試 分數線 | 姓 名 | 准考證號 | 面試 時間 | 備 注 |
台胞事務部組織處主任科員以下職位 (0301001001) | 121.5 | 劉揚 | 930111260623 | 2月23日 2月24日 | |
劉萍 | 930111963218 | ||||
張惠 | 930114051725 | ||||
佟年 | 930132361710 | ||||
楊玉竹 | 930170012520 | ||||
聯絡部交流處主任科員以下職位 (0301002001) | 126.2 | 張棽棽 | 930132261130 | 2月23日 2月24日 | |
劉鑫 | 930137691409 | ||||
喬欣 | 930137761720 | ||||
袁麗 | 930139020807 | ||||
習明 | 930142214018 | ||||
文化宣傳部新聞處主任科員以下職位 (0301003001) | 125.1 | 張傲傑 | 930132272706 | 2月23日 2月24日 | |
安虎平 | 930133711621 | ||||
李雅雯 | 930137763606 | ||||
王文學 | 930139014509 | ||||
秦添 | 930142212428 |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於2017年1月20日12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和傳真。要求如下:
1.發送電子郵件至。
2.標題統一為“×××確認參加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職位面試”。
3.電子郵件正文請註明:考生姓名、准考證號、身份證號、報考職位名稱、畢業院校、工作單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聯繫電話和其他需要特別説明的內容。
4.網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繫方式等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電子郵件正文中註明。
5.放棄面試者請填寫《放棄機關工作人員面試的聲明》(詳見附件1),經本人簽名,於1月20日12時前傳真至010-58120056或發送掃描件至。不在規定時間內填寫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的,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不誠信記錄。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資格複審
請考生於1月23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複印件郵寄到我單位接受資格複審(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
1. 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複印件。
2. 公共科目筆試准考證複印件。
3. 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並註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 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
5. 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並註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複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註明培養方式)複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覆印件(詳見附件2),證明中需註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繫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覆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複印件。
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覆印件(詳見附件3),需註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繫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覆印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製作,教育部監製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鑑定表複印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複印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製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鑑定表複印件。
7.其他説明
(1)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還。
(2)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此外,面試前還將進行現場資格複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
面試將於2017年2月23日至24日進行。
1. 報考台胞事務部組織處主任科員以下職位、聯絡部交流處主任科員以下職位、文化宣傳部新聞處主任科員以下職位的考生於2月23日全天、2月24日全天進行面試。
2.2月23日、24日面試工作均於上午9:00開始,23日所有考生須於8:00入闈,攜帶有關材料現場進行資格複審。24日所有考生須於上午8:30前到面試地點報到。面試開始前30分鐘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
(二)面試報到地點
全國台聯3層北一會議室。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內大街甲188號。可乘地鐵5號線在東四站下,由C出口出站後往東走約500米,或地鐵6號線在東四站下,由G出口出站後往東走約600米即到。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
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後應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比例低於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數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二)體檢
1.體檢為一次性體檢,如無特殊情況不組織複查,任何個人進行的複查結論一律無效;
2.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3.根據筆試和麪試綜合成績排序,按錄用計劃1:1確定體檢人選,費用由我會承擔。
(三)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 +(2月23日面試成績+2月24日面試成績)÷2×50%
六、注意事項
考生應對個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聯繫方式:010-58120031;58120082(電話)
010-58120056(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