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語言 會計 互聯網計算機 醫學 學歷 職場 文藝體育 範文
當前位置:學識谷 > 醫學 > 執業醫師

2017年黑龍江做好醫師執業註冊工作通知

欄目: 執業醫師 / 發佈於: / 人氣:1.57W

導語:關於黑龍江做好醫師執業註冊有關工作的通知本站小編已經為大家整理好了相關內容,需要了解的考生們過來看看吧。

2017年黑龍江做好醫師執業註冊工作通知

各市(行署)衞生計生委,綏芬河市、撫遠市衞生計生局,省農墾、森工總局衞生局:

一、醫師區域註冊

自2017年4月1日起,實施醫師區域註冊。執業醫師執業地點為省級行政區劃,即擬在我省行政區劃內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註冊的執業醫師,執業地點為黑龍江省;執業助理醫師執業地點為縣(區)級行政區劃,即擬在我省某一縣(區)行政區劃內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註冊的執業助理醫師,執業地點為該機構所在縣(區)。

醫師應先確定一個機構作為主要執業機構,並向批准該機構執業的衞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註冊,在醫師執業證書執業備註頁登記主要執業機構名稱等有關信息。擬增加執業機構的,應向批准該機構執業的衞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備案。

(一)2017年4月1日前,已執業註冊的執業醫師,原醫師執業證書上“執業地點”所列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默認為該醫師的主要執業機構,其執業地點視同為黑龍江省,不需要將醫師執業證書的“執業地點”改為黑龍江省。2017年4月1日前,已執業註冊的執業助理醫師,原助理醫師執業證書上“執業地點”所列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默認為該醫師的主要執業機構,其執業地點視同為主要執業機構所在的縣(區)級行政區劃,不需要將助理醫師執業證書的“執業地點”改為某某縣(區)。

(二)2017年4月1日以後申請執業註冊的醫師,應先確定一家醫療、保健、預防機構作為主要執業機構。

(三)執業醫師在主要執業機構以外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執業,應向批准該機構執業的衞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備案。執業醫師可跨省級行政區劃,申請多執業地點註冊。執業助理醫師不能跨縣(區)行政區劃申請多執業地點註冊,僅可申請備案主執業機構所在縣(區)行政區劃內其他執業機構。

(四)擬在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專科疾病防治院(所)等預防機構中執業的醫師,應當到該機構的`同級衞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註冊。

  二、執業註冊及變更主要執業機構

(一)醫師申請執業註冊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醫師執業、變更執業、多機構備案申請審核表;

2、近6個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3、醫師與擬聘機構簽訂的勞務合同(協議)或聘用合同等(需註明聘期);

4、身份證複印件;

5、省級衞生計生行政部門統一印發的《醫師執業培訓合格證書》原件(獲得醫師資格證兩年內未註冊者;終止醫師執業活動兩年以上或者《醫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規定的不予註冊的情形消失的醫師申請註冊時,需提供)。

(二)醫師變更主要執業機構的,按重新辦理執業註冊申請。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執業證書原件。

  三、醫師執業地點、執業範圍、執業類別、執業級別變更

(一)醫師變更執業地點註冊(即執業地點變更至其它省級行政區劃),需同時變更主要執業機構,按照重新辦理執業註冊申請。

(二)醫師執業範圍變更

1、醫師執業、變更執業、多機構備案申請審核表;

2、身份證複印件;

3、執業證書原件;

4、省級衞生計生行政部門統一印發的《醫師執業培訓合格證書》原件(按照《關於做好醫師執業註冊相關培訓工作的通知》(黑衞醫函〔2016〕151號)要求)或者相關專業省級以上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一級學歷證明

(三)醫師執業類別、執業級別變更,需先考取相應類別、級別的醫師資格後,按照重新辦理執業註冊申請。執業類別、級別變更後原執業類別、級別對應的執業註冊信息同時註銷。

醫師變更主要執業機構後,原備案的執業機構全部註銷。醫師變更執業範圍、執業類別後除主執業機構註冊有效外,其他備案機構全部註銷。

  四、增加執業機構備案

除主要執業機構外,申請增加執業機構的醫師,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醫師執業、變更執業、多機構備案申請審核表;

(二)醫師與擬聘機構簽訂的勞務合同(協議)或聘用合同等(需註明聘期);

(三)身份證複印件;

(四)醫師執業證書原件。

衞生計生行政部門備案增加執業機構,需註明新增機構名稱及在該機構執業有效期等相關信息。

  五、申請跨執業地點增加執業機構註冊

跨執業地點增加執業機構註冊係指執業醫師跨省級行政區劃增加執業機構,執業助理醫師不能增加執業地點註冊,即不能跨縣(區)行政區劃增加執業機構。執業醫師應當先確定一個主要執業機構作為增加執業地點註冊的機構。醫師申請跨執業地點增加執業機構應當向批准該機構執業的衞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增加註冊。

醫師申請跨執業地點增加執業機構註冊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醫師執業、變更執業、多機構備案申請審核表;

(二)醫師與擬聘機構簽訂的勞務合同(協議)或聘用合同等(需註明聘期);

(三)身份證複印件;

(四)醫師執業證書原件。

  六、註銷註冊

醫師註冊後有《醫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情形者,醫師個人或者其所在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30日內報告註冊主管部門,辦理註銷註冊:

醫師本人或所在機構申請註銷註冊,應向原註冊衞生計生行政部門提供申請,並提供如下材料:

(一)醫師註銷註冊申請文書;

(二)註銷相應佐證材料;

(三)醫師執業證書。

衞生計生行政部門受理註銷註冊申請後,應在醫師執業註冊聯網管理系統錄入註銷註冊信息,打印《醫師註銷註冊通知單》並加蓋公章,衞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師本人(或機構)各留存一份。

  七、停止執業

醫師註冊後有調離、退休、退職;被辭退、開除等情況,其所在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當自辦理相關手續之日起30日內報註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備案滿2年且未繼續執業的予以自動註銷執業信息。醫師本人或醫師所在單位需提供出具申請文書及相應佐證材料。

  八、其他

(一)軍隊編制內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聘用的醫師註冊按照軍隊有關規定執行。外籍、港澳台醫師註冊按國家衞生計生委有關規定辦理。

(二)2017年4月1日後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的人員,按照《關於做好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期間醫師執業註冊工作的通知》(黑衞醫函〔2015〕356號)執行。執業地點為黑龍江省,不確定主要執業機構,不限定執業範圍,僅備註培訓基地及培訓時間。

(三)外籍醫師來華短期行醫、港澳台醫師來大陸行醫許可申請按照國家衞生計生委相關規定執行。

外籍/港澳台醫師執業註冊,衞生計生行政部門應在醫師執業註冊聯網管理系統中執業註冊並印發行醫許可證,證書編碼按照以下方式編排:外籍/港澳台(首字母)+省代碼23+准予登記的地市代碼(醫師資格考試考點代碼)+年度代碼+執業類別代碼+自然順位碼;

如:WJ230117110001/GAT230117110002

(四)醫師執業註冊(含外籍、港澳台醫師)、變更註冊、註銷註冊、執業機構備案應在醫師執業註冊聯網管理系統中操作,醫師定期考核應在醫師的主要執業機構進行,並及時更新醫師定期考核結果。

(五)醫師電子註冊管理按照國家衞生計生委有關規定執行。

(六)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訓人員,取得醫師資格後執業註冊事項,另行通知。

本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執行。《黑龍江省醫師多點執業實施辦法》(黑衞醫發〔2015〕199號)、《黑龍江省衞生廳關於促進人才流動簡化辦理醫師執業地點變更的通知》(黑衞醫發〔2011〕707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