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一級建造師成績公佈,證書領取詳解。1月17日,2016年一建考試合格標準公佈。過線的朋友們可以鬆口氣了,暫時沒有通過的朋友們不要放棄,繼續努力!考試通過,接下來就是等着一級建造師證書領證和註冊了。在這個過程中,需要準備哪些材料?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小編帶大家一起看看吧!
一、證書註冊
根據《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
第五條: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經過註冊方能以註冊建造師的名義執業。
第三條:未取得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不得擔任大中型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不得以註冊建造師的名義從事相關活動。
1、申請註冊期限
自建資格證書籤發之日起,3年內可申請初始註冊。逾期未申請,還需提供相應專業繼續教育證明。
2、符合以下條件
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受聘於一家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或造價諮詢單位
無犯罪記錄
身體健康
經所在單位考核合格。
3、註冊流程
2016年9月30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修訂了《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大大縮短了一建註冊時間。取消省市級住建部門的初審環節,從提出申請到結果公示,最多不超過2個月。
通過受聘單位提出註冊申請,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地方住建部門收到申請後,5日內將相關材料上報住建部。
如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在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正。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住建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公告審批結果。
涉及鐵路、公路、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通信與廣電、民航專業的,需要報送有關部門審核,有關部門在10日內審核完畢,並給出審核意見。
准予註冊的申請人,由住建部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註冊證書》,並核定執業印章編號。
4、需提交材料
初始註冊申請表;
資格證書、學歷證書、身份證明覆印件;
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複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逾期申請初始註冊的,應當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注意事項:
申請建築、市政、礦業、機電專業註冊的,應當提交申請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申請鐵路、公路、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通信與廣電、民航專業註冊的,應當提交申請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
申請鐵路、公路、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通信與廣電、民航專業增項註冊的,每增加一個專業應當增加申請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5、初始註冊有效期
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是註冊建造師的執業憑證,有效期是3年。3年之後可以辦理延期註冊,一直到65歲為止就不允許註冊了。
6、變更、延續註冊
根據修訂後的《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
申請變更註冊、延續註冊的,住建部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公告審批結果。
需要報送其他部門審核的,應於5日內審核完畢,將審核意見送住建部。
這樣算下來,從提出變更、延續申請,到正式公告,應當在1月之內。
申請延續註冊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註冊建造師延續註冊申請表;
原註冊證書;
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複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申請人註冊有效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申請變更註冊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註冊建造師變更註冊申請表;
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與新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複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工作調動證明(與原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證明文件、退休人員的退休證明)。
7、證書失效
聘用單位破產、被吊銷資質或營業執照、解除聘用合同關係的,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將失效。
另外,註冊有效期滿且未延續註冊的,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也將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