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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湖北武漢教師資格證認定須知

欄目: 教師資格 / 發佈於: / 人氣:4.89K

2016下半年湖北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已經開始,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教師認定須知的內容,歡迎閲讀!

2016下半年湖北武漢教師資格證認定須知

根據《湖北武漢2016下半年教師資格證認定公告》,湖北武漢2016下半年教師資格證認定須知如下:

(一)網報時,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範類專業畢業人員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網報;其他人員選擇“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申請人網報時應仔細閲讀網報説明和規定,按要求填報信息,網報信息必須真實、準確,申請人因錯報、瞞報、虛報所造成的後果由本人自負。申請人網報成功,審核無誤後直接在網報系統中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思想品德鑑定表》等表格。

(二)完成網上報名的申請人應根據網報系統提示,按要求到現場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申請人現場確認需提供以下資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A3或A4紙正反打印);

2.身份證原件及其複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及其複印件,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驗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帶二維驗證碼、在線驗證碼);

4.《湖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非指定《體檢表》或非教育局指定醫院體檢均無效);

5.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語文學科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學科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及其複印件;

6.由户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工作單位出具的《思想品德鑑定表》;

7. 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師範專業畢業人員須提供教育學、心理學學業成績以及教育實習合格證明的原件及其複印件;其他人員須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原件及其複印件;

8.個人照片一張(與網報電子照片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粘貼照片同一底版)。

9.户籍在我市的申請人,需要提供户口本或集體户口底頁;任教學校在我市的申請人,需要提供由教育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申請人與任教學校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任教學校為申請人買社會保險的憑據。

(三)各區教育局指定的體檢醫院附後(申請人可就近選擇其中任何一家醫院)。湖北省人民醫院為我省終檢醫院,負責對有疑義體檢結論作出最終裁定。

附:各區教育局指定的教師資格體檢醫院

江岸區:市第八醫院體檢中心

江漢區:市第十一醫院

礄口區:湖北省中山醫院

漢陽區:市第五醫院

武昌區:亞心七醫院(原武漢市第七醫院)

青山區:市第九醫院、普仁醫院、華潤武鋼總醫院

洪山區:武警湖北省總隊醫院

東西湖區:東西湖區人民醫院

蔡甸區:蔡甸區人民醫院或蔡甸區中醫院

江夏區:江夏區衞生防疫站、江夏區第一人民醫院體檢中心

黃陂區:黃陂區人民醫院、黃陂區中醫醫院

新洲區:新洲區人民醫院

武漢經濟開發區(漢南區):市第五醫院、漢南區人民醫院

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武漢市第三醫院光谷院區體檢中心

武漢市化工區:市九醫院

東湖風景區: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梨園醫院

(四) 有關高中階段教師資格認定的政策可登陸武漢市教育局網站()搜索“武漢市高中階段教師資格認定辦事指南”查詢。有關表格可在武漢市教育局網站首頁點擊“表格下載”欄下方“申請教師資格有關表格”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