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证明
兹有东南大学经贸学院金融专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上海路支行实习。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上海路支行
2015年1月11日
银行实习证明
银行:中国银行南京市幕府路支行
自年月日在实习备案以来已经在我单位实习满三个月。
实习期间,银行对你的工作业务能力进行了专项指导。
已经具备银行业务人员所需的技能和业务知识。
特此证明。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