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語言 會計 網際網路計算機 醫學 學歷 職場 文藝體育 範文
當前位置:學識谷 > 範文 > 工作方案

春節專案欠薪應急預案

欄目: 工作方案 / 釋出於: / 人氣:2.98W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儘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春節專案欠薪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春節專案欠薪應急預案

春節專案欠薪應急預案1

一、總則

1.1 編制目的

提高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資訊暢通、反應迅速、處理果斷的應急處置機制,保障農民工合法權利,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1.2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水利系統工程建設領域因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上訪、靜坐、圍堵或滯留黨政機關,圍堵道路、建築施工現場等行為的群體性突發事件。

1.3 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就地解決,疏導教育、耐心勸離、依法辦事、快速反應、妥善處置的原則。

1.4 分類分級

根據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參與人數、影響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分為三級: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一般)。

(1)特大突發緊急情況:30人以上的農民工,集體上訪、靜坐、圍堵或滯留黨政機關,圍堵道路、建築施工現場等行為;人數不到30人,但到上級信訪部門上訪或行為激烈,如:聚集圍堵衝擊黨政機關、堵塞道路、阻礙執法等需出動警力才能恢復秩序等行為,以及在公共場所懸掛標語、呼喊口號、攔截公務用車等影響較大的上訪行為。

(2)重大突發緊急情況:10人以上 30人以下的農民工,集體上訪、請願、靜坐等行為。

(3)一般突發緊急情況:10人以下的農民工,集體投訴、上訪、請願、靜坐等行為。

1.5 啟動條件

(1)正在進行集體上訪,導致影響正常工作生產秩序的。

(2)正在進行集體上訪造成不良後果且有可能繼續擴大的。

(3)突發事件雖未造成嚴重後果,但在事件發生過程中,情況突然發生變化,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

(4)應急領導小組組長認為有必要啟動預案的情況。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處置因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成員由局辦公室、紀委辦、財務股、水利股、水庫股、水政股、信訪股、巴中市雙橋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友誼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庫建設管理局、縣江口水鄉旅遊風景區建設管理局、縣水土保持局、縣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局、平州水利投資公司等股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信訪股,由楊大志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成立相應的處理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做好業務範圍內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工作,暢通舉報投訴渠道。

2.2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協調、指導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指導各部門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隱患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對引發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原因進行分析;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中涉及的重大勞動保障問題及時上報、參與調查、通報情況、協調處理、跟蹤督促;落實上級部門下達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2.3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負責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收集彙總拖欠農民工工資信訪投訴及突發事件資訊上報;督促各成員單位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和行業歸口管理職責;完成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2.4 成員單位職責

水利股、水庫股、水政股、巴中市雙橋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友誼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庫建設管理局、縣江口水鄉旅遊風景區建設管理局、縣水土保持局、縣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局、縣鄉鎮供水管理總站、平州水利投資公司等股室(單位)按照提前介入、重心下移、關口前移的'工作要求,負責業務範圍內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摸排,及時處置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負責事發後及時趕到事發現場,適時掌握事件動態,採取有效措施,安撫、勸導、疏散上訪群眾;負責責令施工企業及時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等。

信訪股:負責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接訪工作,做好安撫、勸導工作。

紀委辦:負責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領導不重視、職責履行不到位導致事態擴大,造成惡劣影響的,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局辦公室、財務股負責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後勤保障工作和應急領導小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應急響應

3.1 資訊報告

各股室(單位)在接到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情況,或遇到群體性上訪事件時,應在接到報告後第一時間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內容包括:突發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等相關情況;突發事件發生的起因、性質和影響程度預測;掌握突發事件中施工企業和有關部門已採取的措施及處理情況等情況。

3.2 啟動預案

發生Ⅲ級及以上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後,由應急領導小組下令啟動應急預案。

四、處置程式

4.1 處置原則。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堅持快速反應、依法規範、協調配合的原則,堅持以安撫情緒和解釋疏導為主,及時化解矛盾,防止事態擴大,直至最終平息事件。

4.2 應急處置

1.通過前期工作仍不能控制農民工群體性上訪的應急情況,各部門在接到資訊後,第一時間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2.應急領導小組按局領導分工檔案,通知股室(單位)分管領導第一時間帶領分管股室(單位)相關人員趕赴事發現場,瞭解事件的有關情況。誠懇聽取上訪人員意見,避免矛盾激化,勸導上訪人員迅速離開聚集地,儘快平息事態,並做好勸返接回工作。

3.趕赴現場領導將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及可控情況,及時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並請求公安機關支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情況向上級機關報告。

4.一旦發生農民工工資信訪不可控突發事件,各成員單位在接到通知後,要各司其職,迅速行動,確保人員和工作到位。

5.對出現難以勸離、圍堵機關、擾亂機關工作秩序或纏訪鬧訪及其他有明顯過激行為的,要第一時間報告公安機關,並協助公安機關依法採取相應措施,儘快平息事態,恢復正常秩序。

五、責任追究

在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過程中,凡出現下列情況的(股室)單位,實行環節責任追究制,一律按相關規定從嚴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對農民工反映的問題不關心、長期不解決,致使矛盾激化,引發突發事件的。

2.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不重視、措施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造成糾紛不斷,社會影響惡劣的。

3.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後,謊報、瞞報或未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調查處理,以及在調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處置不力,以致延誤時機,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

4.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後,未及時趕赴現場處置,造成事態擴大和其他不良後果的。

六、應急保障

6.1 資訊保障

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健全落實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資訊收集、傳遞、處理等環節的工作制度,完善資訊傳輸渠道,保持資訊共享和通訊裝置完好。

6.2 資金保障

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責成工程承包企業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並督促其按時足額預存農民工工資,為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提供資金保障。

春節專案欠薪應急預案2

為及時、妥善處置我區區域內因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由此造成的危害和損失,切實維護社會穩定,推進“平安黃岩”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xx〕1號)、《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實施意見》《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做好防範處置企業拖欠工資工作的通知》和《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並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緊緊圍繞保護企業職工勞動所得,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著力規範工資支付行為、優化市場環境、強化監管責任,健全預防和解決拖欠企業職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切實保障企業職工(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我區社會和諧穩定,推動科學發展,建設和諧黃岩,打造平安黃岩。

(一)統一領導、齊抓共管的原則。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圍繞統一指揮、齊抓共管的要求,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二)預防為主、依法處置的原則。各鄉鎮(街道)和有關單位對有欠薪及欠薪逃匿苗頭的企業,要高度重視,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處置。要講究方式方法,爭取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三)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在處置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中,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做到職責明確,責任落實。

(四)快速處理、就地解決的原則。以最快的速度,盡最大的努力處理問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社會負面影響。

二、組織領導

成立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副書記擔任組長,區政府常務副區長、區政府分管工業副區長、黃岩公安分局局長擔任副組長,成員由區委辦、區府辦、區應急辦、人力社保局、公安分局、人民法院、信訪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市場監督局、財政(地稅局)、國稅局、審計局、經信局、金融辦、總工會、司法局、宣傳部、國土資源分局及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區人力社保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各鄉鎮(街道)根據本預案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建立相應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領導,組織實施。

三、處置工作有關單位職責

嚴格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落實和完善建設領域欠薪處理責任制的通知》精神,有關單位負責人為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因領導不重視、責任未落實而引發社會不穩定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各鄉鎮(街道)要按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本轄區內企業欠薪情況的`監控,及時處理欠薪案件,把責任落實到每個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源頭治理,大力預防欠薪,切實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各單位加強聯動,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確保我區社會穩定。

(一)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本鄉鎮(街道)範圍內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處置工作。

2、確定應急處置具體分工,責任到人。各鄉鎮(街道)人力社保和社會救助所(勞動監察中隊)平時加強採集轄區內企業勞動用工基本資訊,建立企業資訊檔案,實行分片管理,做到“一戶一卡”,以備應急之需;每月對轄區內企業勞動用工、工資發放等情況進行一次隱患排查登記,做到“逐戶登記,逐戶排查”;發現企業欠薪,即建立預警檔案,重點監控,跟蹤整改,經督促,拖欠工資超過7天仍不能改正的,應當日報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發現企業批量裁員、瀕臨破產、停業、搬遷等重大情況的,及時上報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和區人力社保局;開展一般性勞資糾紛調查工作,引導員工通過正當途徑反映維權訴求,防止矛盾進一步激化和事態進一步擴大。

3、研究制定資訊釋出、輿論引導等方面的具體措施,向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有關事項。

4、完成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重大事項。

(二)區有關單位職責

區委辦、區府辦(區應急辦):綜合協調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處置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

區人力社保局:發現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及時趕赴現場,瞭解情況並及時向相關部門和單位通報。積極配合鄉鎮(街道)參與核實企業職工人數和工資數額。做好對鄉鎮(街道)處置企業欠薪逃匿事件的業務指導工作,同時儘快將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案件移送黃岩公安分局。

黃岩公安分局:負責維護社會秩序,及時調查逃匿企業法人有無經濟違法問題,配合鄉鎮(街道)保護逃匿企業剩餘財產,依法追查被轉移的財物,尋找逃匿人員。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應提前介入處置。

區人民法院:涉及欠薪案件採取快立、快審、快結,及時處置,儘快變現企業財產。在緊急情況下依法對當事人(主要是用人單位)的資產進行財產保全,依法啟動破產程式。

區信訪局:做好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信訪接待和集體上訪的處置工作,做好越級上訪的勸導勸返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區住建局:採取有效措施杜絕建築工程非法轉包、分包現象,嚴格執行建築業企業市場準入和退出制度,督促建築業企業嚴格執行《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負責落實建築領域欠薪保證金、簽訂勞動合同等制度,建立民工記工考勤卡、人工工資直接發放制度;負責做好建築領域的工資拖欠及突發性群體勞資糾紛事件的調查處置工作;及時提供逃匿案件相關的房產資訊,停止辦理逃匿人員房產過戶手續。

區交通局、區水利局:要加強本領域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農民工勞動保護機制,督促簽訂勞動合同,進行勞動工資支付監控;負責落實本領域的欠薪保證金制度,並做好本領域的工資拖欠及突發性群體勞資糾紛事件的調處工作;將施工單位、分包單位和勞務單位的勞動用工情況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納入市場主體行為標準和企業資質年審工作範疇。

區市場監督局:提供用人單位的登記情況,核實企業性質和股東情況;與區人力社保局及時溝通銜接,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企業納入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從嚴查處欠薪企業的違法經營行為。

區財政(地稅)局、區國稅局:保證財政應急專項資金的到位,協助調查用人單位的基本資訊和經營狀況,對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企業及時開展稅收風險應對輔導。涉及出口企業,及時查明出口退稅情況,以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區審計局:協調社會審計機構及時做好對企業欠薪及逃匿企業財務審計工作。

區經信局:評估、摸清企業的經營狀況,配合調查取證,追查被企業轉移的財物。

區金融辦:評估、摸清企業的財務資金狀況,配合調查取證。

區總工會:負責事件現場職工的情緒穩定、思想教育和勸導工作,引導勞動者依法維權。

區司法局:及時為企業欠薪及逃匿企業職工提供法律援助,幫助做好起訴工作。

區委宣傳部:及時對外公佈資訊,避免造成不良影響;做好正面宣傳引導工作。

黃岩國土資源分局:停止辦理逃匿事件當事人的地產過戶手續,查取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出租經營場所。

四、應急處置預案的等級分類

按企業欠薪數額、涉及勞動者人數、事態複雜及其危害程度,將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劃分為一般、重大、特大三個級別。

(一)一般等級。指涉及勞動者30人以下(含本數,下同),或者工資總額20萬元以下,社會影響程度較小的。

(二)重大等級。指涉及勞動者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工資總額20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社會影響程度較大的。

(三)特大等級。指涉及勞動者100人以上,或者工資總額60萬元以上,社會影響程度大的。

五、預測預警

(一)應急值守。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落實值班人員,確保緊急情況報告渠道暢通。

(二)資訊報告。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發生後,各鄉鎮(街道)和企業主管部門要嚴密跟蹤監控,並立即向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維穩辦和兩辦資訊科報告,並迅速開展維穩、求助等相關應急工作,控制事態發展。

(三)預警行動。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一旦掌握或接報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預警資訊,要在對事件性質、資訊級別作出分析判斷的基礎上,立即採取相應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六、事件處置

(一)應急處置

1、一般等級事件的處置。一般等級的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發生後,事發地鄉鎮(街道)要迅速瞭解情況,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指揮,由鄉鎮(街道)分管領導擔任應急處置總指揮,派出所副所長任副總指揮。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綜治工作中心、經濟發展辦、人力社保和社會救助所(勞動監察中隊)、安監中隊、工會、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市場監督管理所、財稅所等部門(單位)人員組成。及時受理,迅速組織力量進行調查處理,防止矛盾激化。

2、重大等級事件的處置。事發地鄉鎮(街道)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指揮,由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擔任應急處置總指揮,派出所所長任副總指揮。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綜治工作中心、經濟發展辦、人力社保和社會救助所(勞動監察中隊)、安監中隊、工會、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市場監督管理所、財稅所等部門(單位)人員組成,區級有關部門參與處置工作。指揮部要靠前指揮,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控制事態,並迅速處理,維護社會穩定。

3、特大等級事件的處置。由區委分管維穩工作領導任總指揮,區政府分管領導、公安分局局長、政法委副書記、法院副院長為副總指揮,有關部門領導為成員。統一領導指揮、協調群體性的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結束應急。事發地鄉鎮(街道)確認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應向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三)善後處理。事發地鄉鎮(街道)要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時開展調查,查清事件原因,做好善後處理工作,限期向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維穩辦、兩辦資訊科報告。

七、應急保障體系建設

(一)強化預警機制。人力社保和社會救助所(勞動監察中隊)隊伍事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障,是和諧穩定勞動關係的關鍵。各鄉鎮(街道)一定要從工作大局出發,按照核定編制人數,健全勞動保障機構,建設一支強有力的隊伍,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執法力度,切實加強對用人單位的督查,力求從源頭上預防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等違法行為的發生。同時,要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群體性的事件資訊反饋系統,一旦發生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能夠在第一時間反饋資訊,掌握情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儘快化解矛盾,把事件解決在基層。

(二)建立應急週轉金。為保障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妥善處置,防止因資金原因引起的事態擴大,區和鄉鎮(街道)兩級政府建立完善農民工工資應急週轉金,區級財政安排應急週轉金200萬元,各鄉鎮(街道)不少於50萬元。

(三)組織應急演練

經常性組織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開展防範處置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演練,著重加強對於重特大事件的實戰演練,增強各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之間的互動配合,使得各參與單位熟練掌握事件處理的程式、自身應採取的措施,切實提高應急響應能力和現場處置能力。

春節專案欠薪應急預案3

為做好春節治欠保支工作,積極穩妥地處理好因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切實保障建築農民工工資報酬權益,結合《東營市河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對全區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清欠工資實行網路化管理的通知》形成的網格化管理模式,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糾防結合,根據局內網格化分工,各有關片區做到“快速反應、趕赴現場,協調配合、控制局面、妥善處理”,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儘快恢復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減少或避免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確保社會穩定。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區域內建築工程因用人單位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包括:

1、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糾紛和過激行為(如:爬樓、跳吊等)。

2、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集體上訪、圍堵、攔路等事件。

3、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進京到省去市上訪事件。

4、其他因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突發事件。

三、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成立解決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孫衛祥局長擔任。房文利同志擔任副組長。成員由各網格化牽頭責任領導及抽調的專班工作人員組成,負責協調處理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

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根據情況,同時到場組成現場處理小組進行應急處理。

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全面負責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協助做好現場勞資雙方當事人的調解工作,積極引導農民工通過訴訟等正常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負責召集用人單位相關負責人到場,協助調查核實,責成支付農民工工資。

四、應急響應和處置程式

資訊報告:發生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後,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10分鐘內上報領導小組,重特大事件應立即報告領導小組。同時,半小時內電話報告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2小時內書面報告詳細情況和處置措施。

報告內容:

1、突發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涉及人數,影響程度等。

2、突發事件發生的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發展趨勢預測。

3、突發事件有關的用人單位採取的相應措施及處理情況。

4、其它已掌握的情況。

五、啟動預案

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後,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由領導小組下令啟動應急預案。

應急處置:在接到預案啟動指令的20分鐘內,根據案情投入應急處理工作。在接到通知後,應快速趕赴現場,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瞭解情況,進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職責果斷處置。並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如案情擴大或可能會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可請求領導小組報地方政府、公安局等相關單位及有關部門依法採取防範措施,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和惡化。

六、處置辦法

1、處理突發事件時要注意運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認真聽取群眾訴求,穩定群眾的情緒,避免矛盾的進一步激化;要通過開展耐心細緻的宣傳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態發展,動員、疏導農民工返回崗位,儘快恢復生產、生活。

2、現場協商和調解不成的,各部門應在摸清情況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處理意見。對嚴重侵犯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用人單位,責令改正。必須通過仲裁和司法程式的,要引導當事人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時處理。

3、當出現暴力破壞活動苗頭時,必要時撥打110請公安部門依法採取防範措施,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和惡化。對無理取鬧、違反治安處罰法的人員,依法處理。

4、必要時,動用甲乙雙方在監管賬戶上儲存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用於欠薪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在農民工生活確實困難或用人單位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等緊急情況下,先行墊付已查實的所欠農民工工資或生活費,及時平息事態,解決農民工生活困難。

七、工作要求

1、反應迅速,強化協作。接到通知後迅速行動,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及人員到現場協調處理。

2、耐心細緻,做好說服。對事件涉及各方面做好認真細緻的政策、法規的宣傳解釋工作。

3、依法協調,妥善解決。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檔案精神進行協調,將矛盾衝突、糾紛予以妥善解決。

4、及時通報,嚴格處理。對處理結果及時向相關部門彙報,對違規的責任單位要及時提報“東營市建築市場監管與誠信資訊一體化平臺”扣分處理。對於情節嚴重,應列入“黑名單”的建設單位、企業和從業人員,按照規定將資訊報送至東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築市場主體信用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並限制其進入河口區建設領域市場。

春節專案欠薪應急預案4

一、工作原則

依據現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在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堅持“快速反應,依法規範,協調配合,及時處理”的原則,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提高認識,統一思想,把拖欠務工人員工資問題作為當前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政治任務來抓緊抓實抓細,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加強對拖欠民工工資問題的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堅持以安撫情緒和解釋疏導為主,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維護社會秩序,減少或避免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確保我鎮社會穩定。

(一)職責法定原則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中心是負責組織調解勞資糾紛、調查處理工程建設領域各類拖欠民工人員工資突發事件的單位,鎮派出所、村建所、安監站(交管站)、水利站、中國小、衛生院、文廣站、扶貧辦、綜治辦、扶貧辦、環保站、司法所、財政所、林業站、農業中心、供電所自然資源等有關單位和部門要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責配合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中心完成本項工作。

(二)行業主管原則

拖欠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實行行業主管、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突發事件發生後,由行業主管部門和所在地村(居)委員會按照規定程式報告,並組織相關人員調查處理。

(三)主要領導負責制原則

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突發事件發生後,各行業主管部門領導和村支兩委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靠前指揮,及時啟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迅速成立專門工作班子,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加強配合,形成合力盡快平息事態,控制社會負面影響。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實用於廟塘鎮轄區內各類用人單位拖欠民工工資的群體性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

群體性突發事件分為以下等級:

I級:(1)同一用人單位拖欠民工工資總額達50萬元以上的;(2)涉及人數達50人以上的;(3)嚴重影響勞動者正常生活的;(4)嚴重影響當地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的。

II級:(1)同一用人單位拖欠民工工資總額達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2)涉及人數達20人以上50人以下的;(3)可能影響社會穩定、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

III級:(1)同一用人單位拖欠民工工資總額達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2)涉及人數達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3)可能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三、組織體系

鎮人民政府成立處置因拖欠務工人員工資引發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述飛,副組長何俊、劉歷權、王超、易林波,成員由鎮直部門負責人和各村(居)黨支部書記,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中心,由丁林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事務工作。

四、應急響應和處置程式

(一)I級事件發生後,立即啟動預案,由領導小組組長組織協調處置,召開成員單位負責人會議,商議應急對策,落實應對措施,並將情況迅速報告縣人民政府和正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II級事件發生後,由領導小組副組長組織協調處置,向鎮黨政主要領導上報資訊,做好處置工作,並將處置情況上報縣人民政府和正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III級事件發生後,由各行業主管部門領導和村支兩委主要領導組織協調處置,向鎮黨政主要領導上報資訊,做好處置工作,並將處置情況上報縣人民政府和正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有關單位和人員獲悉發生因拖欠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的資訊後,務必在30分鐘內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報告的內容包括:發生事件的單位、人數、性質、時間、地點、原因、經過,社會反映及其他已掌握的情況。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隱患和緊急情況不得隱瞞、緩報和漏報。

(三)各村(居)、各部門接到重大緊急情況的通知後,必須快速到位,參與聯動,果斷處置。處理重大緊急情況要堅持依法行政,開展耐心細緻的法制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動員、疏導職工返回工作崗位,儘快恢復生產,共同維護社會秩序。

(四)在處理問題的過程中,要注意營造和諧氛圍,促進各方達成調解協議,使事件儘快得以平息,問題得以圓滿解決。協商和調解不成的,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在摸清情況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處理意見。對明顯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嚴重侵犯勞動者權益的用人單位或個人,上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勞動保障監察隊迅速予以查處,責令改正,必須通過仲裁和司法途徑的,要引導當事人走仲裁和司法途徑尋求解決。

五、後期處置

(一)對涉及拖欠民工工資群體性的事件處理結束後,現場處理人員要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事件處理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件單位的基本情況,事件發生的原因,處理經過,有關對策,處理結果,政治影響評估,事態的發展趨勢等。

(二)鎮人社中心、市場監管分局、信用社等行業主管部門將發生拖欠務工人員工資群體性突發事件的用人單位或個人錄入誠信(徵信)系統,實施重點監控並依法處理。

(三)鎮派出所對發生拖欠務工人員工資群體性突發事件的責任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鎮司法所要把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列為法律援助的重點內容,對勞動者因工資被拖欠申請法律援助的,放寬申請條件,簡化申請程式,及時提供法律服務,加強訴訟指導,鼓勵和支援法律工作者接受農民工的委託,並對有困難而又達不到法律援助條件的農民工適當減免代理費。

六、保障措施

(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根據現場事態情況調動成員單位的人員,各成員單位不得以任何藉口推諉和拒絕。

(二)各村(居)和各部門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清欠工作動向,發現有群體性的事件苗頭,要及時勸解制止,注意化解矛盾,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決不允許有任何激化矛盾的言行。

(三)為了保證清欠工作順利進行,防止群體性的事件的發生,確保社會安全、穩定,鎮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所有成員必須隨時保持通訊暢通,確保資訊的接收和傳送。

(四)如遇突發事件發生,凡不按本預案要求趕赴現場處置和因不及時處置或故意處理不當而釀成重大惡性的事件的,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春節專案欠薪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提高全縣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資訊暢通、反應迅速、處理果斷的應急處置機制,保障農民工權利,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雲南省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規定》和《文山州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印發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州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工作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1.3分類分級

根據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參與人數、影響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分為三級: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一般)。

(1)特大突發緊急情況:30人以上的農民工,集體上訪、請願、靜坐等行為;或人數雖不到30人,但到省州信訪部門上訪或行為激烈,如:聚集圍堵衝擊黨政機關、非法集會、遊行、示威、堵塞公路交通、阻礙執法需出動警力才能恢復秩序等行為,以及在公共場所懸掛標語、呼喊口號、攔截領導座車等影響較大的上訪行為。

(2)重大突發緊急情況: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農民工,集體上訪、請願、靜坐等行為。

(3)一般性突發緊急情況:10人以下的農民工,集體投訴、上訪、請願、靜坐等行為。

1.4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指揮、屬地管理、行業歸口、協調各方、分級負責、就地解決,疏導教育、耐心勸離、依法辦事、把握政策、快速反應、妥善處置的原則。

1.5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縣轄區內由於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所引起的影響生產、生活、社會秩序和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群體性突發事件(以下簡稱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

1.6啟動條件

(1)正在進行集體上訪,導致影響正常工作生產秩序的。

(2)正在進行集體上訪造成不良後果且有可能繼續擴大的。

(3)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雖未造成嚴重後果,但在事件發生過程中,情況突然發生變化,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

(4)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認為有必要啟動預案的。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以縣政府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縣監察局、縣總工會、縣發改局、縣工信商務局、縣教育局、縣民宗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國土局、縣環保局、縣住建局、縣交運局、縣農科局、縣林業局、縣水務局、縣文廣體局、縣衛計局、縣安監局、縣扶貧局、縣市監局、縣信訪局、縣產業園區管委會、縣機場籌建處(鐵建辦)及各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丘北縣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主任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兼任。

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也應成立專門處理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做好各自主管行業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工作,人社、信訪、公安等相關部門要暢通舉報投訴渠道。

2.2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2.2.1領導小組職責

組織協調指導全縣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各部門對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隱患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對引發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的原因進行分析;對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中涉及的重大勞動保障問題及時報告、參與調查、向有關方面通報情況、組織協調處理、跟蹤並督促妥善處理;承擔對全縣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的統計上報工作;落實上級部門下達的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2.2.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通過信訪投訴、成員單位上報、丘北縣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承接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報告,彙總、上報有關情況,統一對外發布突發事件應急資訊。

2.3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縣人社局具體負責縣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受理並查處農民工工資拖欠的舉報投訴案件,通過勞動保障監察、勞動爭議仲裁等手段,糾正和查處用人單位拖欠、剋扣工資的違法行為,對一般性突發緊急情況進行應急處置。對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進行彙總、上報,統一對外發布突發事件應急資訊,督促各成員單位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和行業歸口管理職責。

縣信訪局負責妥善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做好安撫、勸導工作。

縣監察局負責對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

縣公安局參與聯合行動,密切掌握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展動態,及時組織人員快速出警,積極協同相關部門控制事態發展,防止事態擴大和惡化,並對縣人社局移送的惡意欠薪案件從快處理,及時處置。

縣法院接到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通知後,要及時介入採取必要的法律措施,有效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縣司法局負責建立農民工討薪法律援助機制,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諮詢服務和法律援助,依法幫助農民工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縣工信商務局負責招商引資企業和工業企業傳達貫徹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蒐集掌握招商引資企業和工業企業工資拖欠情況,組織進行專題調研,積極組織、協調處理招商引資企業和工業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

縣住建局負責協調處理建築業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及時介入進行處置,責令其支付勞動者被拖欠、剋扣的工資。

縣總工會負責企業工會組織建設,指導幫助企業實施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為勞動者維權提供援助;縣通訊和電力部門負責各自行業領域建設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縣衛計局參與聯合行動,負責事件發生過程中突發傷害的搶救治療工作,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配合做好調查取證和善後工作。

各鄉(鎮)人民政府、普者黑景區管委會負責轄區內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掌握事件動態,採取相應措施,切實把工資拖欠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負責做好政策諮詢、舉報投訴處理以及重大突發性工資拖欠案件的先期介入,及時趕到現場勸解、疏散上訪群眾,及時彙報和協助處理等工作。

其他成員單位職責:縣國土局負責非煤礦山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安監局負責煤礦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發改局負責發改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農科局負責農業專案和涉農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縣餐飲服務業企業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交通運輸局負責交通領域專案建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水務局負責水利專案建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教育局負責教育基建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通訊和電力部門負責各自行業領域建設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民政局、環保局、民宗局、財政局、林業局、文廣體局、產業園區、機場籌建處(鐵建辦)等部門負責各自主管行業企業和建設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工作。

3應急響應

3.1資訊報告

在接到各成員單位上報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情況,或縣政府和縣信訪局遇到群體性上訪事件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要及時趕赴現場進行調查處理,對重特大突發緊急情況一般應在接到報告後第一時間內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內容為:1.突發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等相關情況;2.突發事件發生的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預測;3.掌握突發事件中施工企業和有關部門已做的工作、採取的措施及處理情況;4.隨時瞭解公眾及媒體等方面的反映;5.其他應掌握的情況。

3.2啟動預案

發生Ⅲ級及以上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後,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在30分鐘內做出案情初步判斷,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由應急領導小組下令啟動應急預案。

4處置程式

4.1處置原則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要按照“快速反應,依法規範,協調配合”的原則進行,堅持以安撫情緒和解釋疏導為主,要按照“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分不可結”的方法,及時化解矛盾,防止事態擴大,直至最終平息事件。

4.2應急處置

4.2.1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情況下令啟動應急預案,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立即與公安部門聯絡,加強對人員、設施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維護社會秩序。

4.2.2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應急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指令30分鐘內,根據案情通知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投入應急處理工作。有關成員部門接到通知後,應快速趕赴現場,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瞭解情況,進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職責果斷處置。

4.2.3有關單位趕赴現場後對能夠現場處理的立即處理,對原因不清,需要一定時間進行調查處理的,要耐心細緻地向群眾解釋,限期答覆。配合公安部門嚴格控制和監視事態發展,防止社會閒雜人員和別有用心的極個別人利用事件做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情。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處置辦法,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防止事態擴大。

5後期處置

5.1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應急領導小組要組織相關人員對事件進行分析,評估事件後果,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鞏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彈。

5.2應急領導小組在完成事件的處置工作後,督促施工企業儘快恢復生產秩序,加強勞動用工管理,規範勞動用工行為。

6責任追究

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凡出現下列情況的單位,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6.1對農民工反映的情況不關心、反映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致使矛盾激化,引發突發事件等現象的。

6.2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不重視、不負責任、措施不力,造成糾紛不斷,社會影響惡劣的。

6.3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後,謊報、瞞報或未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調查處理,或在調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處置不力,以致延誤時機,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

6.4應急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後,未能及時趕赴現場,造成事態擴大和其它不良後果的。

7應急保障

7.1資訊保障: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健全並落實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資訊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個環節的工作制度,完善各單位、各部門已有的資訊傳輸渠道,保持資訊報道通暢和通訊裝置完好。

7.2資金保障:嚴格執行《雲南省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辦法》,縣內各用工單位必須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為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群體性突發事件提供資金保障。

8附則

8.1本《預案》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8.2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春節專案欠薪應急預案6

為積極穩妥地處置因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切實保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我市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處理欠薪突發事件,要堅持“反應迅速,依法依規,部門協調”的原則,以安撫情緒和解釋疏導為主,按照“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分不可結”的方法,及時化解矛盾,防止事態擴大,直至平息事件。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範圍區內因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包括:

(一)集體上訪、罷工、停工、怠工事件;

(二)圍堵黨政機關、交通要道事件;

(三)群毆、致人重傷或死亡事件;

(四)自殺、自殘等惡性的事件;

(五)造成勞動者生活困難、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

(六)其他因拖欠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等。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一)組織機構

為確保順利處置農民工欠薪突發事件,成立張家界市處置拖欠勞動者工資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政府辦、市信訪局、市維穩辦、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公路局、市發改委、市旅工委、市國土資源局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二)職責分工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劃分保障勞動者工資支付工作責任。

1、各區縣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專案和企業的勞動者工資支付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區縣政府負責,各區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是勞動者工資支付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

2、市經濟開發區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專案和企業的勞動者工資支付工作由工業園區管委會負責,工業園區管委會主要領導是勞動者工資支付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以及招商服務單位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

3、全市所有建設專案實行專案責任制。各專案的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負責該專案的勞動者欠薪的協調處理。各專案的責任領導是該專案勞動者工資支付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是直接責任人。

4、市屬企業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和產業推進組負責人作為勞動者工資支付工作第一責任人,行業主管部門領導作為直接責任人。

5、旅遊產業的各個企業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作為勞動者工資支付工作第一責任人,市旅工委負責人作為直接責任人。

6、信訪部門要積極做好涉勞動者工資、來信來訪的接待、登記、交辦、轉辦和督辦等工作,及時掌握並報告群體性上訪案件。

7、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發揮勞動監察、爭議仲裁調解職能配合各單位、各部門以及各專案的勞動爭議投訴和勞動者工資拖欠投訴工作。聯合公安、檢察、法院,對惡意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違法違規行為實行行政司法聯動打擊。建立健全工資保證金和工資應急週轉金制度。

8、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公路局、旅工委、國土資源局、經信委等部門要加強對自身領域的建設專案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監管和督導,認真落實“誰審批、誰負責”的責任,主動預防、及時處置拖欠勞動者工資行為。

9、公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全力協助處理相關的群體性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秩序,對惡意欠薪的行為依法嚴厲打擊。

10、人民法院要建立勞動者工資案件“綠色通道”,做到快立案、快審理、快結案、快執行,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11、市政府督查室負責對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部署勞動者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督查和反饋,並對落實情況按時間節點進行通報,必要時及時通報重大情況。

四、突發事件分級

欠薪突發事件根據其發案範圍、涉案人數、金額和影響程度等,分為一般欠薪突發事件(IV級)、較大欠薪突發事件(III級)、重大欠薪突發事件(II級)、特別重大欠薪突發事件(I級)四級。當欠薪突發事件分級指標有交叉,難以判定級別的,按相對較高一級對待。當欠薪突發事件隨時間推移升級後,按升級後級別的程式處置。

1.一般欠薪突發事件(IV級):指拖欠勞動者工資人數5人以內、拖欠勞動者工資金額1萬元以上,有可能引發影響我市社會穩定的欠薪突發事件。

2.較大欠薪突發事件(III級):指因拖欠勞動者工資人數5人以上、10人以下,拖欠勞動者工資金額5萬元以上,有可能引發影響全市社會秩序穩定的欠薪突發事件。

3. 重大欠薪突發事件(II級):指因拖欠勞動者工資人數10人以上、50人以下,拖欠勞動者工資金額10萬元以上,有可能引發影響全市社會秩序穩定的欠薪突發事件。

4.特別重大欠薪突發事件(I級):指因拖欠勞動者工資人數超過50人,拖欠勞動者工資金額超50萬元以上,有可能引發影響我市經濟社會秩序穩定的欠薪突發事件。

五、應急響應和處置程式

(一)啟動預案

因拖欠勞動者工資引發群體性的事件後,專案負責人、主管單位或所在區縣應迅速查明突發事件的基本情況(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人數、起因、經過、社會反響等),並立即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領導小組審定並下令啟動應急預案。

1.對一般欠薪突發事件,由事發地政府、專案指揮部及有關行業主(監)管部門啟動應急響應,事發地政府確定應急組織機構和相關人員迅速開展處置工作,並將處置情況及時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2.對較大欠薪突發事件,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報後及時提請事件所在區縣政府、行業主(監)管部門和專案指揮部啟動應急響應,其他有關部門配合。

3.對重大、特別重大的欠薪突發事件,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報後及時提請市領導小組啟動市級應急響應,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向市委、市政府及市直相關部門報告。

(二)應急處置

相關責任領導、責任人及相關部門在接到預案啟動指令後,應當立即根據案情通知相關責任人及時投入應急處理工作。

1.在第一時間趕赴事件發生地開展工作,並要求用人單位法人代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同時通知有關單位趕赴現場協同處理。

2.現場處理時,要迅速控制場面,控制員工情緒,並迅速查閱用人單位營業執照、職工名冊、工資數額、社會保險繳納情況等資料,掌握充分證據,客觀、全面、準確掌握事件起因。如案情需要,應錄影拍照。如遇情況緊急、涉及人員較多、場面複雜等,應在第一時間向領導小組報告。

3.現場協商和調解不成的,應在摸清情況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處理意見;對拖欠事實不清的要引導當事人通過向人民法院拖欠訴訟,按有關法律法規及時處理。

4.一般性、重大突發緊急情況中有圍堵、衝擊辦公大樓和服務視窗,恐嚇工作人員、危及人身安全、打砸公物和財物、阻斷交通,以及發生特大突發緊急情況的,公安部門應及時控制現場,確保有關人員、財產安全。

5.緊急突發事件平息後,應督促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抓緊落實事件處理中商定的承諾,做好善後工作。

(三)資訊報告

在發生拖欠工資突發事件後,應當在接到報案1小時內上報上一級領導小組,重特大事件應在30分鐘內上報市領導小組。

報告內容為:

1.突發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傷亡等情況;

2.突發事件發生的'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預測;

3.突發事件發生的用人單位和當地有關部門已做工作和採取的措施及處理情況;

4.公眾及媒體等方面的反映;

5.其他已掌握的情況。

(四)後期處置

市領導小組及時掌握全市欠薪突發事件案件的事態發展情況,督促承辦部門儘快研究處理措施和意見,及時反饋處理結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將發生欠薪突發事件的用人單位列為重點監控物件,定期跟蹤並依法處理。欠薪突發事件結束後,具體承辦單位要在10個工作日內向市政府及領導小組提交處置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突發事件單位的基本情況、導致突發事件的原因、事態發展趨勢、處理經過、處理結果。

六、其他事項

在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中,各有關職能單位及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本轄區和所屬單位開展欠薪預警預報工作不重視,不負責,情況不明,措施不力,造成勞動糾紛不斷,突發事件多發,社會影響惡劣的;

2.對勞動者反映的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問題不關心,或推諉、敷衍,長期得不到解決,致使問題和矛盾越來越多,趨向激化,多次發生突發事件等現象的;

3.對突發事件苗頭髮現不及時,發生突發性事件後,緩報、謊報、瞞報或未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調查處理,或在調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處置不力,以致延誤時機,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

市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之間應建立應急聯絡工作機制,保障資訊暢通,做到資訊共享;按照各自職責制定本部門解決欠薪問題應急處理預案,並負責管理和實施。市領導小組應根據需要及時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進一步明確各單位處置的任務和職責,並對本預案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以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春節專案欠薪應急預案7

為積極穩妥地處置因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切實保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XX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XX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按照“快速反應,依法規範,協調配合,及時處理”的原則,力爭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堅持以安撫情緒和解釋疏導為主,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鄉轄區內因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群體性上訪,圍堵或滯留黨政機關,堵塞交通要道、建築施工現場等行為的群體性突發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

三、突發事件分類

根據突發事件緊急情況、參與人數、社會影響程度,分為一般性、較大、重大突發事件三個等級標準

一般性突發事件:10人以上30人以下集體上訪的行為。

較大突發事件: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體上訪的行為。

重大突發事件:50人以上集體上訪的行為,或人數雖不到50人,但行為激烈、影響巨大,有衝擊辦公場所或有引發阻斷交通、阻礙執法、危害公共安全等行為。

四、突發事件處理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一)組織機構

為確保順利處置農民工欠薪突發事件,成立XX鎮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鎮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鎮社保所、信訪辦、派出所、司法所、財政所、維穩辦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鎮社保所。

(二)職責分工

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鄉行政區域內因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五、突發事件處理程式及要求

規範農民工欠薪案件應急處置程式。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建立及時就地解決農民工合理訴求機制。對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突發事件,鄉社保所分析研判後,依照部門職責統一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處理,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化解時限。同時,將事件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影響程度、已採取的措施與結果、公眾及媒體反映等情況,向領導小組報告。發生越級討薪案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協調處理。

(一)資訊報告

突發事件發生後,按“快速、準確、速報”的原則,務必在30分鐘內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案情概況(單位、人數、時間、地點、原因等)、影響程度和趨勢、已採取的措施及對處置的建議意見等。各有關責任單位要保證資訊暢通,反應迅速,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隱患或緊急情況不得隱瞞、緩報和漏報。

(二)啟動預案

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在30分鐘內對案情做出分析判斷,並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達到預案啟動條件的,由領導小組組長下令啟動應急預案。緊急情況下,可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先行啟動應急預案,控制局面後及時報告領導小組。

(三)應急處置

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預案啟動指令30分鐘內,應根據案情迅速通知各責任(包保)單位和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瞭解情況,按各自職責做好協助處理工作,通過耐心細緻地解釋、疏導,穩定農民工情緒,控制事態發展;發生較大、重大突發事件,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接待處置;對現場人員眾多的,要求當事人派出代表反映情況,同時勸導其他人員有序地疏散,嚴禁干擾黨政機關正常辦公秩序;對無理取鬧、尋釁滋事的人員,及時通報公安機關採取果斷措施,嚴厲打擊;對拖欠事實不清的要引導當事人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訴訟,按有關法律法規及時處理。必要時,可啟動農民工工資應急週轉金,按規定先行墊付已查實的所欠農民工工資,及時平息事態。

(四)後期處置

突發事件處理後,應督促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抓緊落實事件處理中商定的承諾,做好善後工作,並將處置結果形成書面材料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相關人員對事件進行綜合分析,評估事件後果,總結經驗教訓,防止反彈;依法對涉及突發事件的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要嚴肅查處;事件處理後7日內,依照有關規定向鄉清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報告。

六、預警預報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應堅持“預防為主、疏導化解”的原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作為突發事件處理的第一責任單位,要加強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教育,防患於未然。各行業主管部門和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要把存在問題嚴重和投訴較多的用人單位,作為重點監控物件,進行重點監控。要經常排查摸底,收集資訊,掌握動態,提前介入,積極做好防範工作。一旦發現欠薪苗頭,要及時採取措施,按規定及時上報。

(一)預警預報制度。各單位要加強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和農民工工資專戶的監督檢查,重點監控農民工工資發放,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督促整改。

(二)不定期督查制度。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要不定期對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管理情況進行督查,對存在問題的`用工單位提前實行重點監控。

(三)重點督查監控制度。建立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督辦制度,對發現的可能會引發群體性的事件的情況,確定專人負責實行跟蹤督查和監控,做到責任落實,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

七、其他事項

在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中,各有關職能單位及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一)對清欠工作不重視,不負責,情況不明,措施不力,造成欠薪糾紛升級,社會影響惡劣的;

(二)對勞動者反映的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問題不關心,或推諉、敷衍,長期得不到解決,致使問題和矛盾越來越多,趨向激化,多次發生突發事件等現象的;

(三)對突發事件苗頭髮現不及時,發生突發性事件後,緩報、謊報、瞞報或未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調查處理,或在調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處置不力,以致延誤時機,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之間應建立應急聯絡工作機制,保障資訊暢通,做到資訊共享;按照各自職責對所管轄各類企業和主管的工程專案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加強監管、檢查,制定本部門解決欠薪問題應急處理預案,成立專門機構、落實專人負責,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春節專案欠薪應急預案8

根據《倉山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檔案》(倉治欠辦發〔20xx〕13號)關於進一步完善防範欠薪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齊抓共管。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2.防範為主、依法處置。對有欠薪逃匿苗頭的企業,要高度重視,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處置。

3.快速處置、就地解決。以最快的速度,盡最大的努力處理問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不必要的'社會負面影響。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對湖街道範圍內發生的企業欠薪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組織機構

成立防範處置欠薪突發事件應急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指導轄區內的突發性欠薪事件的處置工作。

組長:於賢平(街道黨工委書記)

副組長:陳文(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張瑤(街道黨工委宣傳統戰委員)

成員:許雅華(程厝社群書記、主任)

鄭英(湖嶺社群書記、主任)

林莉(馬廠社群書記、主任)

林靖(師大社群書記、主任)

林玉梅(萬里社群書記、主任)

陸燕玲(勞動保障事務所負責人)

林萍(勞動保障事務所幹事)

黃穎(勞動保障事務所幹事)

陳慶華(勞動保障事務所幹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掛靠勞動保障事務所,具體工作由陸燕玲負責。

四、應急辦公室職責

1.負責本預案的制定和管理。

2.彙集、上報企業欠薪突發事件資訊和應急處置進展情況,並視情向街道領導小組建議啟動本預案。

3.貫徹落實街道領導小組決定事項,並負責檢查落實。

4.負責街道領導小組與各部門、單位之間的協調聯絡。

5.承擔街道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現場處置工作組

街道指揮部根據處置需要,可設立下列現場處置工作組,分組及成員組成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1.綜合協調組。由勞動保障事務所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對事件相關情況進行彙總、傳遞和向上級報告,協調各工作組的處置工作。

2.治安警戒組。由街道派出所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設定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疏散群眾,做好現場保衛工作;蒐集並固定違法犯罪的證據,控制局勢,平息事態,依法打擊犯罪。

3.勸導教育組。由勞動保障事務所、社會維穩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營商環境辦公室、街道工會聯合會等負責,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對企業欠薪突發事件的政策解釋、法律宣傳和接待勸返工作。

4.輿論宣傳組。由宣傳組負責,其主要職責是:做好企業欠薪突發事件對外宣傳報道工作;及時掌握輿論動態,澄清事實真相,正確引導輿論。

5.事件調查組。由勞動保障事務所、對湖派出所及相關部門負責,其主要職責是:負責開展現場勘查、走訪,調查事件的起因、傷亡情況、財產損失,分清引發企業欠薪突發事件的責任,並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及防範措施。

六、執行機制

1.抓好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各相關部門要及時摸排、掌握企業欠薪突發事件的苗頭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爭取把問題和矛盾化解在企業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

2. 抓好重點行業欠薪監控,以建築工程在建專案、服務性行業、服裝廠、酒店賓館等勞動密集型企業作為重點,在重大節日或敏感時期,特別是每年春節前,要組織開展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及時查處欠薪企業,從源頭上防止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