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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租賃合同集合九篇

欄目: 合同協議 / 釋出於: / 人氣:9.14K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租賃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必備】租賃合同集合九篇

租賃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字()第____號

合同鑑證編號:___字()第__號

甲方(發包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現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甲方經民主議定,將______的使用權進行招標出租,乙方參加競投中標。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乙方承租的專案名稱:_________總面積: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提供給乙方承租經營的生產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詳細清單)

第三條出租期限___年__月,即從_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四條乙方的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照__方領取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專案進行經營。

第五條租金和支付方式:

1.租賃期內,乙方向甲方繳交租金的總金額為(大寫)__佰__拾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_分(_____元)。即每年承租金額為__佰__拾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_分。

2.租金的支付方式:每年的租金應於當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繳交完畢。

第六條在租賃期內,乙方所承租的___需要用電必須服從電管站的管理,並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裝上電錶和漏電開關,才能用電,一切費用由__方負責。電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在租賃期內,乙方因業務發展需要擴建建築物的,需徵得甲方同意,由甲、乙雙方另行訂立合同,報合同鑑證機關備案。

第八條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破壞四周環境,在生產經營期間,必須處理好一切汙染物、垃圾等。凡造成環境汙染要負責一切賠償責任,並要停產、停業整頓。

第九條在租賃期內,乙方需要辦領有關證照的,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甲方提供____給乙方租賃經營,乙方必須按規定經營或使用,不允許隨意改變其使用用途和破壞承租財物。

第十一條在租賃期內,因國家建設或者鄉鎮需要徵用土地時,甲乙雙方應無條件服從,本合同同時解除。徵地單位按徵用土地的有關規定予以補償,有關屬乙方投資的機械裝置或屬乙方的建築物的搬遷費歸乙方,土地補償費、建築物的拆遷費、屬甲方投資的機械裝置的搬遷費和其他補償費歸甲方。

第十二條乙方在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無償收回出租的專案:

1.乙方擅自將承租的專案轉讓、轉租、轉包、轉借、或者以合作,聯營為名,實質是改變承租經營者的(若遇特殊情況經甲方批准並辦妥手續者除外);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承租的專案用途和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經甲方勸阻無效的;

3.乙方利用承租的專案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租金(包括部分拖欠)達___天的;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有關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三條風險責任

1.乙方在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生產經營費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險金的購買和一切事故及災害造成的損失),債權和債務,有關工商、稅收以及上級規定應繳交的各種規費等費用均由__方負責,與__方無關。租金仍按租賃合同規定繳交。

2.乙方在租賃期間,由於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的事故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本租賃合同實行抵押出租的原則,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必須在___天內按租金總額___%作為承租押金給甲方,即押金金額為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_分,作為履約的保證。租賃合同期滿,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則甲方應退還抵押金給乙方。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承租押金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_分,並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2.乙方若中途退租,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甲方將沒收乙方繳交的承租押金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_分,並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3.乙方逾期繳交承租款,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拖欠承租款總額每日__%計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租賃期滿,乙方限於____天內將承租的生產資料返還給甲方,返還標準____________。返還完畢,甲、乙雙方應在承租的生產資料移交清單上簽字、蓋章,逾期每天賠償____元。

第十七條糾紛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並經__________鑑證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會計入帳一份,合同鑑證機關一份。

第十九條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鑑證機關意見: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___

租賃合同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立合同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票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願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廠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業,行政上隸屬 公司,不改變原來的財政、稅收渠道。

第五條廠租賃經營後,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

第六條廠的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 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廠租賃經營後,應成立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法人。

  第二章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廠租賃經營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廠共有財產__________元,其中:固定資產_________ 元,流動資金 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自主經營。

第十條租金定為 _________元,分 _________年繳納。

第十一條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三十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出租人為了 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_________ %的折舊基金和 _____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_________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 _________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承租人的權利

第十六條承租人是 _________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第十七條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第十八條承租人對 _________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第十九條承租人對_________ 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機構設定權;

②人事任免權;

③專業人員的聘任權;

④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⑤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獎金分配權。

第二十條_________廠納稅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第二十一條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承租人的生活費用,可以按月預支,預支的標準不超過企業職工平均收入的___ %,剩餘部分留作承租人的風險保證金,待租賃期滿後一次(或分期)提取。預支每年結算一次,如果預支總額大於承租人收入時,用扣減下年度預支額度彌補。

第二十二條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第二十三條承租人對租賃的裝置中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舊裝置,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二節承租人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第二十五條承租人必須按期如數繳納稅金。

第二十六條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裝置的完好,按照裝置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裝置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裝置進行財產保險。

第二十七條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承租人要支援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第二十八條承租人必須保障_________ 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九條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_____ 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出租人的權利

第三十條出租人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第三十一條出租人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第三十二條出租人有權監督_________ 廠的產品方向。

第三十三條出租人對 _________廠有財務監督、審計權。

第三十四條出租人對 _________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第三十五條出租人有權維護_________ 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二節出租人的義務

第三十六條出租人應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第三十七條出租人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第三十八條出租人不得平調_________ 廠的裝置和物資。

第三十九條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四十條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十一條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是指國家與企業分配方面的變化,影響企業留利比例的變化),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二條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四十三條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四條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五條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三十日,承租人將 _________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稽核,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稽核,稽核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四十六條租賃期滿後 _________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四十七條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四十八條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_____ %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 _________支付滯納金。

第四十九條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合夥的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第五十條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的違約金。

第五十一條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應賠償直接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_________ %的違約金。

第五十二條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承租代表人發生意外事故,由合夥人根據合夥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五十四條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五十五條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_____ 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三份,出租人、承租人、_________ 市公證處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報_________________市經濟委員會、 _________市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 市財政局、勞動局、稅務局、審計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 _________市分行、中國工商銀行 _________市分行有關部門備案。

出租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

承租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 日訂

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 寫字樓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寫字樓的位置和麵積

乙方租賃甲方合法擁有的位於 的 ,作為 之用,合計建築面積 平方米(含公共分攤面積 ),乙方租用的建築面積按廣州市房管局的有關規定計算,乙方租用場地的具體位置見附件1,租用場地裝修及裝置見附件2。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 雙方商定,乙方的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期從甲方交付樓宇給乙方進場裝修之日起計。

2、 甲方將於 年 月 日前通知乙方進場裝修。

3、 租賃期滿,乙方如願續租,應於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租金和其他租賃條件以雙方重新簽訂的合同為準。

4、 如本協議規定的租賃期限未滿,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在結清乙方所有應繳費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裝置(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並賠償乙方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後,甲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並無息退還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

5、 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的情況下,如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如數無息退還乙方的租賃保證金,並賠償甲方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乙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並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項後 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電費等應繳費用,並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附件2所列裝置(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交還甲方。

第三條 租金和租賃保證金

1、租金以建築面積計算,乙方承租的場地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樓宇的租金為每月 元人民幣,大寫: (乙方內部衛生、保安、水電、電話、消防、空調等費用由乙方自理)。該租賃場地的租金第一、二年不變;第三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 %,即月租為人民幣 元(大寫: );第四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 %,即月租為人民幣 元(大寫: );第五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 %,即月租為人民幣 元(大寫: );租期超過五年的,從第六年起甲乙雙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為 %。

2、乙方必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天內向甲方交納一個月的租金計 元人民幣作為定金,該定金日後將抵作乙方應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須於進場裝修之前即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遮蔽付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為兩個月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 元。以後因租金升幅所產生的租賃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後十天內予以補足。如乙方無違約,在租賃期滿後 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如數無息退還乙方。

3、甲方保證除國家、政府部門及本合同規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名義收取其他費用。

4、乙方須於每月5日前(節假日順延),主動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繳交當月租金。

5、租金繳付方式:以 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繳付的費用後,應向乙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第四條 物業管理和管理費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對該場地外部的保安、衛生、綠化、秩序、消防、清潔及水電的供應進行管理,而該場地內部上述事項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須服從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則和各種管理規章,且依據規定交納管理費、水電費、停車費、排汙費等應繳費用並承擔相應分擔費用。

2、管理費以建築面積計算,管理費暫定為每平方米每月 元人民幣,乙方承租該場地每月應繳的管理費為 元/月(大寫: )。日後管理公司將視實際情況適當調整。管理費的交付方式、時間依管理公司的規定。

3、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向管理公司支付有關本場地的物業管理保證金,金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即人民幣 元。物業管理保證金在租賃期滿,乙方無違反管理守則或規章、無欠費的情況下,管理公司全數無息退還給乙方。以後因管理費增加而產生的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後十天內予以補足。

第五條 免租期及裝修

1、 本合同從甲方交付場地之日為起租期日,開始計算租期,起租期最初 個月為免租期,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供乙方場地裝修。在此期間乙方免交租金,但須繳交管理費和其它應繳的費用。免租期只屬一次性的優惠,並不適用於任何續約或延長租期,乙方須於免租期屆滿後,開始向甲方繳交租金。

2、 乙方自費裝修該場地,包括該場地的隔牆。在乙方裝修該場地時,必須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關裝修的規則要求,並向管理公司交納裝修押金 元人民幣(大寫: )。如有涉及水、電、煤氣、消防、通訊、保安系統、排汙等中央系統的接駁、更改或遷移以及其他固定設施的加建、更改,必須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書面同意,並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監管。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關規則要求完成裝修後 個工作日內將裝修押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租賃合同 篇4

出租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解決校舍困難,確保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承租人提出租用出租人的房屋辦學。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租人租賃出租人的房屋辦學。所租賃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共____間(其中教室____間、寢室____間、食堂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房屋質量____________,無安全隱患。

第二條 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租賃房屋用途:租賃房屋只能用於辦學。要改變租賃房屋用途必須經出租人同意。

第四條 租金(大寫)XXX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XXX_______。

第六條 租賃期間,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等。

第七條 租賃房屋的維修及費用承擔

出租人維修的範圍、時間及應承擔的費用:XXX。

承租人維修的範圍及應承擔的費用:XXX__。

第八條 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及增設他物

出租人允許(或不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改善或增設他物。裝修改善或增設他物的範圍是_________。

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或增設他物的處理:XXX______。

第九條 出租人允許(或不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

第十條 XX(大寫)XXX______元。承租人在________前交給出租人。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____個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XXX__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被損壞,不能作為校舍使用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改善和增設他物的;

6.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轉租給

第三人的;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8.其他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況。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出租房屋,影響學校正常秩序的;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的;

3.其他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況。

第十二條 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XXX_。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二條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每個月元/月),房屋押金(個月,元)待合同期滿或特殊情況導致的合同結束,乙方退租後返還。

(二)支付方式:現金_____(□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每月日前支付。

第三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進行維修。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五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補充協議: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年月日

租賃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簽訂開業慶典演員裝置租賃合同,

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專案內容:

1.1租用時間:;

1.2租用地點:;

1.3租用裝置;燈光音響視訊裝置及相關工作人員,詳見裝置演出人員清單列表1;

1.4裝置租金 :62930元;大寫:陸萬貳仟玖佰叄拾元整(含稅)。

二、付款方式:

2.1 自本合同簽定日甲方應付給乙方本專案的預付款50%:31465元,即人民幣叄萬壹仟肆佰陸拾伍元整;

2.2 專案完畢3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專案餘款50%:31465元,即人民幣叄萬壹仟肆佰陸拾伍元整;

三、甲方義務:

3.1協議一經簽署,甲方應按期支付各項款項;

3.2專案實施中,甲方提出終止協議,視為違約,承擔相關責任;

3.3專案完工後,甲方應按協議規定時間付清全款;

3.4 專案實施中,甲方應配合乙方工作需要提供相關人員及物料並保證乙方物料.器材及人員安全。

四、乙方義務:

4.1嚴格按照甲方認可的專案方案進行設計製作,原設計與現場不符的應及時與甲方進行溝通協商解決;

4.2專案實施中,乙方提出終止協議,視為違約,承擔相關責;

4.3保證專案(或者產品)的質量合格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4.4對於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應嚴格保密,不得洩露。

五、違約責任:

5.1甲方延期付款或乙方不能如期完成該專案所需物料安裝除錯,每延期一天,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以協議總價款為準按同期銀行貸款利息的2倍計算)。

六、糾紛處理:

6.1發生糾紛後甲乙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提交當地法院仲裁。

七、協議生效:

7.1本協議自簽定之日生效;

7.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經辦人:經辦人:

電話: 電話: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 月日

租賃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

甲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願原則,現就租用______________學院教室簽署以下合同:

一、甲方將______________教室有償租用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辦理租用手續時要交納租借押金______元。租金共計____________元

三、租賃期共月天,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四、甲方的權利、責任、義務:

1、甲方按照規定時間將指定教室租用給乙方,保證教室正常使用及環境整潔。

2.甲方嚴格按《______________學院租用教室管理辦法》對乙方進行管理。

五、乙方權利、責任、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______________學院租用教室管理辦法》。

2.乙方按照《______________學院租用教室申請表》規定時間使用指定教室。

3.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應遵守《教室規則》。

4.乙方在教室內不得舉辦任何未在《______________學院租用教室申請表》中規定的活動。

5.乙方對教室的裝置要愛護使用,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時,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費用從押金中扣除。扣除押金數額由甲方確定。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將教室轉借或轉讓、轉租他人使用。如甲方發現乙方將教室轉借、轉讓或轉租,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乙方使用教室並扣除乙方全部押金。

7.如遇學院的教育教學等工作與租用教室使用時間發生衝突,甲方將通知租用方對租用時間作適當調整,乙方應積極配合。

8.乙方在未辦理借用手續擅自使用教室內的多媒體裝置或因使用教室和教學裝置而對正常教學造成影響時,一律按教學事故進行處理;情節嚴重或影響重大者,將追究當事人責任,報學院進行處罰。

六、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經雙方簽字後具有同等的效力。

七、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租賃合同 篇8

1、與合同效力有關的幾個概念。

(1)合同成立:合同經雙方(或者多方,下同)簽字或蓋章後即可以成立。合同成立一般均代表合同生效,或者說合同發生法律效力,但個別情況下合同不一定生效。成立是一個時間點。

(2)合同生效:合同符合法律規定的生效條件,產生法律效力,可獲法律保護。生效也是一個時間點。

(3)合同有效:合同生效後,在履行過程中具有法律效力,可獲法律保護。與生效不同,有效是一段期間。

(4)合同無效:合同從簽訂開始,或者從某一時間點開始,沒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護。

(5)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成立後並不立即生效,在合理期間內滿足生效條件後產生法律效力,否則屬於無效合同。

(6)合同解除或撤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從解除或撤銷之日起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對於合同當事人來說,合同成立、生效和有效是當事人追求、希望實現的目標。合同無效是合同當事人儘量需要避免的情況。合同解除或者撤銷,則要視具體情況而定,有些時候,合同解除或者撤銷對當事人不利;但有些時候,合同解除或者撤銷是對當事人有利的,這時就要合同當事人充分利用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權利,行使解除權或者撤銷權;作為另一方當事人來講,則應該充分考慮到合同解除或者撤銷給自己帶來的風險,並事先加以防範。

2、合同效力方面的法律風險防範。

(1)合同成立方面。

合同成立方面的法律風險我們提四點。

第一,主體合格。如果合同簽訂主體是公司,應當提供公司經過最新年檢確認的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在工商註冊登記的機讀基本資料。如果簽訂主體是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應該提供事業單位的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如果簽訂主體是個人的,應該提供身份證,證實年滿18週歲。

第二,雙方當事人真實的簽字蓋章。在簽訂租賃合同時,雙方在合同上的蓋章原則上應該是公司的公章,或者是公司的合同專用章,這都是可以的。但有些公司在合同上加蓋公司的財務專用章,這就有問題了,嚴格來說在合同上加蓋財務專用章,是不能代表公司意志的,因此這種情況要避免。如果合同的簽訂主體是個人的,則個人簽字、加蓋自己的私章也都是允許的。但這樣由於個人簽字、自己的私章沒有在有關管理部門登記備案過,難以事後辨別真偽,因此最好是請當事人來當面簽字或者蓋章,並在簽訂合同時對照對方的身份證、確認身份情況後再由其簽字蓋章為妥。當然身份證也有可能是假的。

第三,要經過合法授權。如果單位不是法定代表人簽訂合同的,必須提供由單位加蓋公章的授權委託書,並在其中載明具有簽訂合同的明確授權。在實踐情況中,可能簽署合同的人除了法定代表人之外,還可能是經理、副經理甚至是部門經理、業務人員等,這些人的身份必須予以明確,並在簽約時提供授權委託書。第四,如果要簽訂的合同金額巨大,或者簽訂的是重大的合同,那除了上面這些要注意的情況外,還必須收集對方當事人的公司章程、公司經過工商登記備案的公章樣本、對方簽署合同人員的簽字蓋章樣本、對方的股東會決議或者董事會決議等等法律檔案,或者要求提供擔保,以降低簽訂合同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

(2)合同生效方面。

生效方面我們提四點。

第一,口頭合同是否有效力的問題。從合同法規定看,合同法是認可口頭合同的效力的。雙方即使沒有書面的合同,但只要雙方在實際履行合同,一方將房屋出租,另一方實際入住、使用該房屋,並按時交納租金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從由於口頭合同在很多具體問題方面不容易講清楚,一方如果不予承認的,另一方很難主張權利,因此租賃合同應該儘量簽署書面,避免口頭合同。

第二,實際履行的合同的效力問題。這種情況主要體現在雙方達成租賃房屋的一致意見,或者在租賃合同到期之後,雙方沒有續簽合同,但仍然繼續履行合同,出租人沒有收回房屋,承租人也按期繳納租金,雙方維持現狀的行為的效力問題。根據《合同法》第232條,這些情況屬於不定期租賃,雙方可以繼續履行,合同繼續有效,但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承租人只要通知出租人解除即可;出租人要解除的,應當提前合理時間通知承租人,以便承租人及時尋找新的租賃場所。

第三,電子合同的效力問題。合同的形式除了書面和口頭之外,還可以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簽訂。這種情況現在也很多見,雙方沒有簽署合同,但都可以提供電子郵件、手機簡訊等方式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合同。合同法認可這種形式的效力,但是由於舉證較為困難,電子郵件也有一定的形式要求才能夠作為證據,因此建議雙方在通過電子郵件形式達成合同一致意思後再補充簽署書面合同為好。

第四,生效可以附條件。上面我們講了,絕大部分合同都是雙方簽字蓋章、合同成立之後就生效,但少部分合同中對合同的生效時間是附有條件的。比如,有些合同約定,承租人預付的三個月租金到賬之後,合同才生效;還有些合同約定,合同在雙方辦理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之後才生效;甚至還有合同約定要等上級部門審批通過之後才生效等等。我們認為這些條件的約定並不是不可以,但是這些約定都拖延了合同順利生效的時間,併產生了諸多不確定因素,而如果合同不能如期生效,浪費簽約的人力物力時間不說,還給合同當事人帶來了履約的風險,特別是開始準備履行合同或者已經履行了合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來說更加不利。因此特別約定生效條件要謹慎,法律法規有直接規定的除外。

(3)合同無效方面。我們提四點。

第一,《合同法》第52條規定了合同無效的具體情況: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這些內容比較複雜,大家在這裡只要瞭解一下內容就可以。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租賃司法解釋》)的規定。如該解釋第二條和第三條規定,因房屋屬於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或者未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築,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未經消防驗收合格而訂立的房屋租賃合同如何認定其效力的函覆》的規定。這個規定講,對於房屋租賃合同未經消防驗收或者經消防驗收不合格,是否應認定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問題,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對待: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必須經過公安消防機構驗收的房屋,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應當認定租賃合同無效。這主要是指用於餐飲、娛樂、商業、辦公等公共場所的租賃房屋,如果未辦理過消防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有發生重大消防安全責任事故的隱患,不利於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故此類租賃合同無效。如不屬於必須經過公安消防機構驗收的,則不應當以該房屋未經消防驗收合格為由而認定合同無效。這個問題在簽署租賃合同的時候,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

第四,如果房屋租賃合同最終被法院確認無效的,則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佔有使用費的,法院一般應予支援。按照法律規定,原本合同無效之後,雙方當事人取得財產應當返還給對方。但租賃合同比較特殊,承租人繳納了租金後,實際使用了房屋,這部分利益無法返還給對方。因此採用“無效當有效處理”的原則,是法院從公平的角度出發,考慮到承租人實際使用了房屋,不支援合理使用費不太公平的角度來設定的。

(4)合同效力待定方面。這主要是集中在合同法第四十七、四十八、五十一條。主要規定是:未滿18週歲的人簽訂的合同,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的合同,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簽訂的合同,如果事後合理時間內獲得監護人同意、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權、財產所有權人處分財產授權的,合同有效。否則,合同無效。具體情況這裡不多講了。

租賃合同 篇9

甲方:X

乙方:X

為搞活經濟,保護甲乙雙方的權益,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特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租給乙方的地址房屋,租賃給乙方作日用品店使用。

2、租賃時間:從X月X日止,共X年。

3、月租金及押金: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乙方需向甲方繳交人民幣XX元作保證金,該保證金在租約期滿時乙方交還甲方之財產及交齊相關費用後,可收回剩餘全部押金。

4、繳交租金:乙方必須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有權取消合同,收回鋪位,押金不予退還。

5、乙方責任:乙方在租賃期內所產生的費用應全部負擔並及時繳交(包括:水、電、電話費、電視費等)。

6、財產保護:乙方必須保護甲方財產,保持清潔、和睦鄰居,不得改變鋪位原有的結構,如有損壞應及時維修。

7、法律責任:乙方必須遵守有關法律規定,如有違法行為應負全部責任。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如本合同有未盡事宜,以雙方協商為準。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