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語言 會計 網際網路計算機 醫學 學歷 職場 文藝體育 範文
當前位置:學識谷 > 範文 > 合同協議

產品代理合同集錦5篇

欄目: 合同協議 / 釋出於: / 人氣:8.88K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產品代理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產品代理合同集錦5篇

產品代理合同 篇1

買受人(甲方):

賣出人(乙方):

買受人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賣出人簽訂時間:_____ _年___ 月___日

為加快農村經濟快速健康規模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促進農業產業化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出賣人在年月以前(或月旬內),向買售人交售___板栗_(茶葉、生薑、板栗、高山蔬菜、靈芝、蠶種、)___ 斤。(張、擔)。

2.所售綠色農產品最低價格(保護價) _ 元/斤(張、擔),市場行情上漲時,有收購單位按市場價格進行收購。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斯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雙方另行達成新的協議。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綠色農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買賣雙方協商確定,或按樣品標準定價(樣品由雙方妥善保管,甲方驗收)。

2.綠色農產品的包裝,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第三條 交貨方式、驗收、結算方式

1.實行送貨到________收購點,貨物由買受人當面驗收。

2.貨款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現金結算,錢貨兩清。不得打白條或代扣其它稅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買受人在合同履行中退貨的,應償付出賣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5-25%)的違約金。

2.買受人無故拒收綠色農產品,應向出賣人償付被拒收貨物總值_____(5-25%)的違約金。

3.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收購綠色農產品的,應按少收部分的總值_____(5- 30%)支付違約金。

4.出賣人交貨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按少交數量價值_____(1-20%)支付違約金。

5.出賣人在交售綠色農產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買受人有權拒收,出賣人同時承擔_____(5-25%)違約金。

6.出賣人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乘人重新包裝,損失有出賣人承擔。

第五條 不可抗力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在提供相應證明後,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2._____綠色農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受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建議後,應在十日內做出答覆,逾期不答覆視為預設。

2.合同期滿,買、賣雙方可根據對下一年_____

供應的預測,重新簽訂_____合同。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__________生效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在共同發展的基礎上,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1.銷售範圍和銷售權有效期

1.1 乙方授權甲方在在_________地區範圍內取得乙方的網站建設、域名註冊、虛擬主機及其他相關業務的代理權。

1.2 除非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甲方權利義務

2.1 甲方向客戶提供網站建設、域名註冊、虛擬主機及其他相關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戶,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聲譽。

2.2 在本合同生效後,甲方要組建銷售隊伍,營建銷售網路,制定銷售策略和銷售方法。

2.3 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4 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代理商資格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資訊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2.5 在銷售代理期間,甲方不得對乙方產品作虛假宣傳。如因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2.6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相關合法經營證照影印件或身份證件。

2.7 甲方應對乙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資訊給予保密。

2.8 甲方將應邀參加乙方組織的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3.乙方權利義務

3.1 乙方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援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同時,乙方擁有調查在銷售合同約定的產品時甲方是否有違規的行為,並就此做出裁定的權利。

3.2 乙方為支援甲方開展銷售活動,按甲方實際業務量配發甲方宣傳資料。

3.3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科技經營證等相關證照及檔案。

3.4 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價格,並將電話或通過電子郵件通知甲方變更後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價格資訊。

3.5 乙方應對甲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資訊給予保密。

3.6 乙方為甲方及其發展的使用者提供免費培訓和技術支援,主要地點在_________。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對於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戶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乙方視必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4.違約責任

4.1 甲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乙方有權中止合同,並由甲方承承擔相應的責任;

4.2 乙方違反其他依據本合同應當承擔的義務,按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

4.3 甲方如在經銷期間接受其他公司或個人的相同或類似代理,或展示與乙方構成競爭的其它公司或個人的廣告和促銷材料,給乙方造成名譽損失和經濟損失的,按成交額兩倍對甲方處以罰款。

5.免責條件

5.1 因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援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 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6.3 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6.4 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5 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6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6.7 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7.合同附件

7.1 代理價格表

7.2 甲乙雙方的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或個人身份證。

8.附則

8.1 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並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列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隨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8.2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絡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8.3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8.4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則雙方另籤新合同。上述情況下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8.5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產品代理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第一條協議專案和目的

1.1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甲方申請成為_________代理商,經乙方初步稽核符合代理商申請資格,簽署本合作協議。

1.2本協議的目的是在甲乙雙方之間建立產品或服務的分銷體系,保證甲方銷售或提供的乙方產品或服務的品質正宗、渠道合法。甲方可以依據本協議使用乙方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相關資訊解釋乙方產品或服務的來源和品質。甲方不得以乙方名義面對第三人、對外簽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義從事任何經濟行為。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授予甲方_________代理商資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戶(以下簡稱客戶)分銷乙方的域名註冊、網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業務(以上代理業務專案依據《_________代理商服務和產品價格》為準)。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專案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專案、對免費專案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戶利益的行為。

2.1.2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戶簽定合同,全部合同權利義務由甲方獨立承擔,並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援,解答客戶提出的各種問題。

2.1.3依照乙方規定提交預付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甲方承認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為必須完成的業績,甲方上述預付款未使用完而終止本協議,不得要求退還預付款餘額。

2.1.4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金牌代理商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於乙方公開報價。

2.1.5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2.1.6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2.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_________認定金牌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某級別代理、地區代理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_________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絡,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_________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或總代理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總代理或其他實質性關係單位。

2.1.8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1.9與_________正式簽署本合作協議後,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資格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資訊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2.1.10甲方與乙方的其他金牌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2.1.11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1)與乙方處於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2)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3)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戶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2.1.12甲方如非_________授權代理,則不得以_________授權代理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給_________造成損失的,應賠償_________相應損失。

2.1.13甲方有權在本協議期滿時,與乙方續簽本協議的優先權。

2.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雖然作為本合同服務標的的第一條所述之業務可能成為甲方與客戶服務合同中規定的服務標的,按照本合同約定,甲方以自己的名義與客戶建立合同關係並獨立承擔合同責任,乙方不與甲方的客戶建立服務合同關係。

2.2.2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註冊業務,由於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及客戶同意註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餘額足夠的前提下

及時實行註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註冊,乙方接到甲方的線上申請及必需檔案後,即開始進行查詢、註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業務必須在甲方預付款餘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後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後及時處理。

2.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後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戶。

2.2.4及時將與甲方分銷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2.2.5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援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2.2.6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戶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2.7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2.2.8對於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戶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2.2.9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金牌代理商管理規範。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15天傳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2.2.10如果代理價格有變動,以乙方網站上的價格為準,乙方有義務用電子郵件把最新報價發到甲方的電子郵箱。

第三條對分銷商的獎懲

3.1依據相關的價格體系對甲方的分銷業務給予優惠。

3.2本協議關於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註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註冊費用和年費。

3.3甲方成為乙方金牌代理商後,如果不符合規範中的考核標準,或者有違反金牌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戶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四條協議有效期

4.1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條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5.1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5.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5.3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5.4在5.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5.5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5.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5.7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爭議解決

6.1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並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七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7.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7.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7.3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八條附則

8.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變更後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

應採用書面形式。

8.3本合同任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絡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8.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8.5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8.6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產品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為搞好產品的市場銷售管理工作,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產品代理銷售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地區成為甲方健達強力風痛貼產品的獨家經銷商,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相關政策和規定。

二、經銷品種、代理價、首次貨量等:

品名規格零售價代理價首次貨量

健達強力風痛貼120盒/件138.00元/盒元/盒件

三、甲方的責權:

1.甲方負責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以及銷售產品的合法手續。

2.合同期內甲方確保乙方的獨家經銷權,有義務協助乙方查處外區域向乙方區域內的衝貨問題。

3.甲方承擔產品運輸至乙方經銷地的運輸費用。

4.合同簽訂後,乙方如在三天內不提貨,或三個月內沒有二次提貨者,乙方在約定區域內的代理權自然取消。

5.為嚴格規範市場,保護代理商利益,甲方實行市場保證金收取制度。市場保證金元,合同期滿或雙方同意終止合同時,乙方退還產品營銷手續及委託手續,甲方返還乙方保證金。

四、乙方的責權:

1.乙方負責產品在約定區域的市場開發與銷售,並承擔銷售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向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區域銷售,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並責成乙方補償被衝貨方的所有損失(衝貨量零售價的三倍)。

3.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必須遵紀守法,一切觸犯法律及違規行為等,責任由乙方自負。

4.乙方擁有甲方其它產品在約定區域內優先代理權。

五、結算方式:產品一律執行款到發貨。

六、獎勵政策:根據甲乙雙方協商結果,首批提貨量為件;年任務量件;能完成年任務量者,再獎勵5%貨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三個工作日內發貨,如乙方需貨量較大(一次性提貨200件以上),應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書面要貨計劃。

八、招商政策作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有效期自2005年月日至2006年月日。

甲方: 乙方:(簽名)

簽字: 身份證號: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編: 郵編:

簽約時間:20xx年月日

產品代理合同 篇5

賣方:湖北千里馬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經銷甲方產品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方式

第一條 經銷級別: 省級、; 地、市級; 縣市級總經銷商。

第二條 經銷區域:經甲方考察合格, 授權乙方為 省 市(地區) 縣(縣級市)總經銷商。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 乙方需付合同履約保證金 萬元。(縣級:5萬;地、市級:10萬;省、直轄市:100-300萬)

(2) 履約保證金到帳發貨:首批根據乙方工作計劃數量或履約金額數發貨;以後“送二接一”。

第四條 乙方必須完成的月平均銷量:省級 件/月,地市級 件/月,縣(市)級 件/月。

第五條 乙方首次提貨量及價格:(以單價為準)

品種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零售價

胃痛安合劑 100ml/瓶×96瓶/箱 瓶 35.00

丹藍益氣養陰口服液 10ml×9支×48盒/件 盒 39.8

巴參膠囊 60粒/瓶×96瓶/箱 瓶 96.00

聖安墊(薄型) 40cm×40cm×3cm×20個/件 個 168.00

聖安墊(厚型) 40cm×40cm×6cm×10個/件 個 168.00

合計金額: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以上內容更改無效

二、市場扶持

第六條 甲方可免費提供營銷企劃方案,電視專題片廣告帶,報媒廣告樣稿、終端宣傳品樣稿。

第七條 甲方可代為培訓市場人員(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廣告由甲方決策及釋出,乙方需提供釋出計劃,此計劃若達不到市場發展標準或雙方共識,甲方無須通知乙方而對其進行否定。

三、獎勵

第九條 乙方根據銷售回款總額,可享受如下比例的返利:

銷售回款總額 50--100萬 100-200萬 200萬以上

返利比例 年返利1% 年返利2% 年返利2.5%

四、甲方責權及權利

第十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合格產品及相關資料檔案。

第十一條 甲方承擔50件以上(含50件)的長途運輸費用,其他運費由乙方自理。

第十二條 甲方不得在乙方未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情況下,在授權區域對授權產品另設代理商(甲方自己建立的連鎖店除外)。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調換在有效期內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有關質量問題的產品。

第十四條 甲方按合同約定,在合同簽訂半年內,因乙方無法經營下去,可辦理完好包裝產品及質量的退貨手續;超過半年,甲方不受理。

第十五條 甲方有權建立比乙方級別更高的代理商;

第十六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市場經營行為進行督查,督查包括產品療效界定甲方形象維護,銷售區域限制,價格體系維護等。乙方無條件接受甲方督查員的管理。

第十七條 甲方有權調整對乙方出售的價格和零售價格;在甲方向乙方市場或中央、全國級媒體投入廣告時,亦隨時通知乙方調整價格(書面傳真通知有效)。

五、乙方責權及權利

第十八條 乙方必須遵照國家法律和法規進行市場營銷工作。

第十九條 乙方有義務和責任維護甲方產品的形象。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在授權區域內銷售,不得跨區域銷售,否則視為竄貨、衝貨;

第二十一條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價格體系,不得高於市場零售價銷售,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代理權,並按雙方成交總額的10%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前三個月內,必須完成月平均最低銷量,否則,甲方有權解除乙方代理權。

第二十三條 為便於甲方有計劃組織生產,乙方若需要產品時,必須提前20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廣告需求計劃;同時,有責任監督甲方在乙方所在地釋出廣告的情況,並將監督情況向甲方總部企劃部反映。

第二十五條 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獲得甲方授權區域及產品的代理權;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權優先取得甲方系列產品的代理權;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權建立下級代理商網路,享受其中的差價,甲方發展乙方的下級代理網路,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其差價;

六、違 約

第二十八條 在乙方沒有違約行為的前提下,甲方若在同一地區重複授權代理商,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提出索賠。

第二十九條 乙方不得在授權範圍以外從事銷售活動,也不得從事任何有損甲方形象的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 乙方第一次竄貨、衝貨,甲方對乙方進行按竄貨、衝貨量兩倍的金額罰款;第二次竄貨、衝貨,甲方除按前一次方法罰款外,有權取消其代理權,並沒收其保證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必須在終止合同時或收到守約方發出的《終止合同決定》之日起,雙方在十五日內結清全部款項,否則,違約方每天向守約方交納應付款總額1%的滯納金。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或法院管轄。

七、其 它

第三十三條 本

合同有限期 年,從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在合同期滿30天內,乙方向甲方提出續約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查合格後,方予續簽。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提供乙方的一切法律檔案,協議及約定同時終止,與本合同有關的資料也同時作廢。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和乙方將首批貨款匯到甲方指定帳戶之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 方:湖北千里馬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開戶行: 開戶行:

帳 號: 帳 號:

稅 號: 稅 號:

聯絡人: 聯絡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