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代理進口協議,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甲方: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為使甲方的硫糖鋁混懸凝膠(Sucralfate Gel)產品獲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SFDA)頒發的《進口藥品註冊證》,甲方願意接受乙方提供的進口藥品註冊諮詢服務,經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此項合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註冊的藥品為:
1、品名:糖鋁混懸凝膠(Sucralfate Gel)
2、商品名:素得(Sucrate)
3、劑型:凝膠劑
4、規格:5ml:1g
5、包裝規格:12袋/盒
6、註冊分類:進口註冊,按化藥3類註冊。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甲方責任:
1、甲方應在乙方指導下向乙方提供該產品註冊所需的各種資料,包括書面資料和圖譜資料,以及必需的證明性檔案;
2、甲方應提供本產品註冊送檢所需的合格樣品;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要求的本產品註冊所需的其他必要的支援;4、甲方應根據本協議按期支付給乙方本產品進口註冊諮詢服務費;
5、如有必要,甲方應進行相應的藥學研究或臨床前試驗,以獲得必要的資料和資料;6、如有必要,甲方應進行相應的臨床試驗,以獲得必要的資料和資料。
乙方責任:
第一階段—申請臨床批件(如減免臨床,則直接獲得進口藥品註冊證)1、乙方應成立工作小組,指定聯絡人並制訂工作計劃;
2、乙方應提供註冊所需資料和資料的清單給甲方,並提供指導手冊指導甲方收集整理資料;
3、乙方負責稽核整理甲方提供的資料和資料,在可能的範圍內由乙方進行補充和修改,如有必要,由乙方指導甲方完成;
4、乙方負責翻譯本產品註冊所需的資料和檔案;5、乙方負責中文申報資料收集、整理及撰寫;
6、乙方應在甲方提供註冊所需的資料和檔案後的80個工作日內完成申報資料的撰寫,並代表甲方前往SFDA遞交資料,直至申請被受理;
7、乙方負責就藥品註冊檢驗的有關事宜與藥品檢驗所溝通,並保持聯絡以便能儘早得知檢驗結果;
8、受理後乙方應負責對該申請材料的審評情況進行跟蹤,與審評專家聯絡,力使甲方在SFDA規定的期限內獲得進口藥品註冊證(減免臨床)或臨床批件。
9、如附加臨床前研究(藥學研究或藥理毒理研究)必須執行以獲得必要的資料和資訊,而且甲方委託乙方執行這些研究,那麼乙方將負責遴選研究機構、制定實驗方案、監督實驗執行、評價實驗結果等。此將另行協議加以規定。第二階段—申請進口藥品註冊證
10、如有必要進行臨床試驗,乙方應在收到完整併合格的臨床試驗報告後的50個工作日內完成申報資料的撰寫,並代表甲方前往SFDA遞交資料,直至申請被受理;
11、如果SFDA對申請人生產設施進行現場檢查,而且甲方願意尋求乙方的幫助,那麼乙方將提出迎接檢查的準備要去,幫助甲方準備和接受檢查。此種情況發生時將另行協議加以規定。
12、受理後乙方應負責對該申請材料的審評情況進行跟蹤,使得甲方在SFDA規定的期限內獲得進口藥品註冊證;
13、乙方將及時告知甲方在註冊過程中的任何重大事件;
14、如果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臨床試驗,乙方負責聯絡臨床試驗機構,制訂臨床試驗方案,監測臨床試驗過程。此種情況發生時將另行協議加以規定。
三、註冊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註冊諮詢服務費分為三個部分:
註冊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元
如有必要進行藥學研究和臨床前研究,諮詢服務費用由雙方另行協商決定。如有必要進行臨床試驗,臨床試驗諮詢服務費為人民幣_______元,如果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臨床試驗,甲方應支付乙方CRO收費的15%作為乙方臨床試驗執行費。此將由雙方另外簽訂關於臨床試驗的協議。
以上費用按下述方式支付方式:
1、自本協議簽訂後5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註冊服務費的60%,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即¥_______萬元作為首期費用,乙方在收到首期費用後啟動該服務專案,包括但不限於:成立專案工作小組;起草工作計劃;提供指導檔案,指導甲方提供註冊所需的檔案和資料;
2、甲方在獲得第一階段的《受理通知書》後5日內,向乙方支付註冊服務費的30%,人民幣(大寫)_______萬元,即¥________萬元作為二期費用。乙方收到二期款即開始該產品在SFDA及CDE的追蹤工作;
3、甲方應於SFDA釋出該產品《進口藥品註冊證》或臨床批件後的5日內(以SFDA網站公佈之日起計算),向乙方支付所餘註冊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即¥________萬元作為三期費用。
4、如有必要進行臨床試驗,甲方應支付臨床試驗諮詢服務費的60%作為臨床試驗階段的首期費用,收到該費用後立即啟動臨床試驗諮詢服務工作。
5、甲方在獲得第二階段的《受理通知書》後5日內,向乙方支付臨床試驗諮詢服務費的20%作為臨床試驗階段的'二期費用。乙方收到二期款即開始該產品在SFDA及CDE的追蹤工作;
6、甲方應於SFDA釋出該產品《進口藥品註冊證》後的5日內(以SFDA網站公佈之日起計算),向乙方支付剩餘的臨床試驗諮詢服務費作為臨床試驗階段的三期費用。如果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臨床前試驗研究
7、如果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必要的臨床前研究試驗,在與試驗機構簽訂協議後的5日內,則甲方應支付臨床前試驗費用的60%作為臨床前試驗研究的首期費用。
8、試驗完成後5日內,甲方應支付餘下的臨床試驗費用,乙方在收到費用後的5日內,將試驗報告的影印件交至甲方。如果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臨床試驗
9、如果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臨床試驗,在確定臨床試驗機構後的5日內,則甲方應支付臨床試驗費用的60%作為臨床試驗的首期費用。
10、臨床試驗完成後5日內,甲方應支付餘下的臨床試驗費用,乙方在收到費用後的5日內,將臨床試驗報告的影印件交至甲方。
四、保密責任
雙方應保守對方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未經所有方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場合洩露。註冊當局和甲方同意的第三方除外。
五、獎懲與違約責任
1、本協議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法規。
2、如因乙方不履職責造成甲方產品在SFDA不能成功註冊,乙方退還所收註冊服務費;如因其它客觀原因造成不能成功註冊,乙方將退回已收費用的30%(乙方可能的最大利潤率的兩倍)。
3、若因甲方原因如:甲方不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的證明性檔案無效,提供的樣品不合格,試驗資料虛假等導致的註冊延期或失敗,由甲方負有關責任。
4、協議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完整履行本協議,積極合作,共同完成好本產品的註冊工作。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雙方協商不能達成協議,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本協議履行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5、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政策變化)造成雙方的任何損失,均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六、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在雙方法人代表(或指定負責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銀行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直接代理甲方異地資金匯劃及其資金清算業務。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在其資金清算系統內承辦甲方的異地資金匯劃及其清算業務。
第二條 代理異地資金清算業務的範圍包括:異地資金匯劃及其資金清算,查詢查復。
第三條 甲方及其營業網點與乙方資金清算系統的介面和業務收發方式為第_________種:
1.集中方式:甲方代表其所屬營業網點統一設定一個集中清算點,並連線到乙方資金清算中心(組)。甲方所屬營業網點異地資金匯劃業務及查詢查復業務統一由集中清算點發送與接收。
2.分散方式:甲方及其所屬營業網點分別設立清算點,各清算點直接與乙方資金清算中心(組)連線,分別傳送電子匯劃業務及查詢查復業務。
第四條 甲方及其營業網點在乙方清算系統的賬戶設定方式分為:
1.集中方式:委託行在代理行資金清算中心開設一個同業存放款項戶,其所有營業網點業務資訊均通過委託行集中清算點與代理行清算系統交換,匯出、匯入款項均通過該賬戶予以清算。
2.分散方式:委託行及其所屬營業網點分別設立應用終端與代理行清算系統交換業務資訊,各自開設同業存放款賬戶,並通過該賬戶進行匯劃資金清算,或者委託行及其所屬營業網點設定一個同業存放款賬戶,所有營業網點發出的異地結算業務所產生的匯差均使用該賬戶清算。
第五條 乙方資金清算中心每日依據甲方在資金清算系統上傳送的電子匯劃業務,直接在甲方同業存放款賬戶清算資金。
第六條 甲方在乙方資金清算中心開立的同業存放款賬戶應確保有足夠的資金用於傳送電子匯劃業務。甲方應實時監控本行清算資金情況,避免發生匯出資金大於同業存放款賬戶資金餘額的情況。
第七條 當出現甲方匯出資金大於同業存放款賬戶資金餘額情況時,清算系統自動中止匯出業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除因不可抗力及乙方所不能控制因素導致系統中斷,乙方保證甲方發往異地的匯劃資訊及時到達甲方指定的匯入地。當清算系統出現故障,導致傳送電子匯劃業務不能正常開展時,雙方應立即聯絡,儘快解決。
第九條 資金清算系統因不可抗力及通訊故障等乙方所不能控制的因素導致系統中斷或不能正常開展業務時,乙方應當免責。
第十條 甲方開戶時,應預留印鑑卡片。匯劃資訊發出次日,甲方應將匯劃憑證加蓋預留印鑑後,送交乙方。
第十一條 乙方按時向甲方提供同業存放款賬戶滿頁副本明細賬頁;年終時提供剩餘副本明細賬頁。
第十二條 乙方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業存款掛牌利率按季結計利息。
第十三條 以《支付結算辦法》及人民銀行電子聯行收費標準為基礎,經雙方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標準,按月結算。
第十四條 甲方遵守乙方系統執行時間。
第十五條 乙方向甲方有償提供辦理異地資金匯劃業務的'清算點軟體、安全卡、ic卡及有關操作手冊,對甲方有關人員進行入網業務培訓,並負責今後執行過程中該軟體的維護、升級以及升級後的培訓工作。甲方有關操作人員應按乙方要求嚴格操作。
第十六條 甲方在協議簽定後_________日內,按照《操作手冊》要求配置執行主機及配套的相關裝置,裝入操作軟體和應用軟體,並完成清算點與清算中心之間的通訊網路建設,以及今後執行過程中該套硬體裝置及通訊網路的維護、升級工作,確保軟體執行環境良好,清算點與清算中心(組)線路連線通暢。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以在清算點軟體中設定數字簽名的方式確認雙方收發業務的有效性。甲方必須對匯劃資訊的正確性、合法性負責。
第十八條 乙方負責甲方清算點安全控制系統的安裝及安全卡、ic卡的發放,甲方應妥善保管使用安全卡、ic卡,一旦出現丟失,應及時向乙方掛失,掛失生效前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九條 在日間,甲方可隨時檢視清算點的匯劃傳送和賬戶餘額情況。
第二十條 甲方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遵守《中國_________銀行代理其他商業銀行異地資金清算業務章程》。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有責任就協議內容、條款對第三方保守祕密。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辦理異地資金匯劃業務的清算點軟體及有關業務操作手冊應保守祕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洩露給第三方。
第二十二條 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滿後可續簽。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未盡事宜除甲方、乙方另有約定外,依據慚方業務規定和有關金融業務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中國_________銀行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外貿代理甲方直接進口_________(採用包乾費方式)達成如下協議:
一、包乾費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專案如下:
.品名:_________(新技術新機器);備件一套(清單附後);商標:_________(_________牌);型號:_________;原產地:_________;
2.起運港_________至中國_________;外方交貨到_________港口的.時間,應由買方提前 5天通知乙方;
3.價格中已包括貨物成本、國外海運費和海運保險費;
4.外方來華人員(安裝、除錯、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國際機票等)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
5.進口關稅和增值稅,按海關實際徵收數額繳納。外貿進口代理手續費、商檢費、銀行費用、保險費、港口費、運雜費、國內短途運費以及其他相關費用,均包括在總額_________元人民幣包乾費之內。
二、付款條件
.簽訂進口代理協議書後(貨到_________前6天)買方應預付每臺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支付進口關稅、增值稅和國內運費。
2.接著,貨到_________後3日內,由外貿支付有關進口關稅清關提貨給買方;
3.當買方收到機器一週內,外方來華人員負責安裝除錯,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在機器執行正常3天后,由買方支付給乙方每臺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外方來華人員的安裝除錯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和國際往返機票等費用;
4.當安裝除錯、正常執行30天內,且經買方驗收合格後,買方應將貨款餘額一次付清。
三、其他說明
._________型號_________產量:_________。
2._________文字軟體系統:中文/英文
3.有關備件一套清單:_________。
4._________由買方在安裝除錯_________前自理購置。
5.外方 —2人在華安裝除錯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期間(約7天)的食宿費用,由買方承擔。
6.如果機器出現故障,經外方培訓的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無法修復時,機器將由外方負責終身維修,來回路費由外方自負。甲方也可以退貨給乙方。對造成的損失將由乙方負責對外交涉協商索賠。若協商無效,可提交簽約地法院解決。
7.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_________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方:
聯絡方式:
地址:
代理方:
聯絡方式:
地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委託方與代理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代理進口_____________事宜,訂立本協議。
一、委託進口貨的品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批具體數量和金額以進口合同為準。
二、委託方對代理方的授權範圍
授權代理方以自己的名義與委託方指定(提供)的外商簽訂並履行進口合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並收取費用。
三、雙方責任
1、委託方責任:
(1)確保委託進口事項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並按本協議及代理方與外商簽訂的進口合同履行義務。
(2)外商由委託方指定,委託方對該外商的資信及有關進口貨物的一切問題負完全責任,承擔本協議規定的全部責任,並保證貨單相符,單單相符,單證齊備。
(3)及時向代理方提供進口所需的資金,並向代理方支付手續費,承擔貨物進口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4)外商不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或本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委託方應在進口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內提出,通過代理方對外索賠,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或應裁,但委託方應無條件協助,並承擔應訴或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5)委託方或其指定的外商不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或本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委託方應償付代理方為其墊付的費用,支付手續費和違約金,並承擔代理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2、代理方責任:
(1)在委託方授權範圍內依本協議規定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並履行進口合同。
(2)辦理進口合同所需的各種手續,辦理貨到目的口岸後的報關、報驗的手續。
(3)貨到目的口岸後,由於進口手續不齊全或貨物與單證不符合造成壓車及其他費用的,代理方無責任,與代理方無關。
(4)載貨車輛當天不能報關報檢而產生費用的,代理方不負任何責任;載貨車輛當天由於代理方原因造成貨物和車輛不能出關,所產生的費用由代理方負責。
(5)載貨車輛駛出保稅區,代理方交付運輸許可證給委託方指定的運輸車輛後,本協議的責任已完成,到此車輛運輸到貨物落廠等所發生的一切責任與代理方無關。
(3)外商不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或按本協議規定代委託方對外索賠。
四、進口貨款的結算方式及期限
1、進口貨款由委託方支付。
2、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五、進口稅、費與代理手續費的結算方式及期限
本協議項下的進口關稅,產品增值稅和代理手續費、裝卸費、中國車輛、人入邊境園區所產生的費用,由委託方以________元/噸包乾給代理方,委託方應在貨物報關前三天內將所有款項轉入代理方賬戶,由代理方據實結算。
風險提示:
建議違約責任具體明確,比如: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怎樣之類的條款,儘量要避免籠統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並且,可以根據際情況來規定違約賠償金的數額。此外,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或過低,過高可能面臨著違約訴求不被支援的風險,過低則不利於守約方,因此,建議諮詢專業律師進行商榷。
六、違約責任
1、如因委託方原因造成本協議項下的貨物不能及時通關提貨或委託方逾期支付進口貨款、稅款及手續費,則視為違約。委託方除必須償還代理方為其墊付的款項及相關費用外,還必須按代理方所墊付資金以銀行同期存款利率______倍賠償其損失。同時代理方有權單方面中止本協議,並自行處置貨物,追究委託方違約責任,由此引起的後果由委託方承擔。
2、在代理方辦理對外索賠、仲裁或訴訟時,委託方應事先提供與此相關的費用並書面承諾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否則,代理方有權拒絕對外索賠、仲裁或訴訟。
七、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適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
2、在本協議履行中或因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於進口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委託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
代理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瀋陽格萊博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為明確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業務,主要為進口國外奶粉。
由甲方直接向國外公司訂貨。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提交給乙方關於此次委託進口貨物簽字確認的清單,並保證實際進口貨物及其價值與清單及發票相符。
2.對進口貨物提供必要的產品解釋及技術解釋。
3.負責辦理進口貨物的國際運輸以及國際、國內保險事宜,並承擔相應費用。
4.甲方負責辦理進口貨物運抵甲方指定倉庫後的.接貨驗收等事宜,並對進口貨物品種、數量負責。
5.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及時支付乙方各項費用,以便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6.及時向乙方通報與本協議執行有關的資訊,以便乙方及時、正確的行使代理權。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按甲方提供的產品清單,辦理進口機電產品許可審批手續。
2.接受甲方委託與國外賣方認真謹慎簽定本協議項下的進口合同,其條款由甲方與國外賣方確定。
3.收到甲方相應預付款項後,根據甲方要求及合同條款辦理對外付款的有關手續。
4.乙方負責辦理貨物到港後接貨,報關,納稅,商檢等,清關事宜。關稅,增值稅及相關的清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5.進口貨物在抵達北京口岸時如發生錯發、缺損等情況應配合甲方完成檢驗、索賠工作,出具相關手續,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向甲方收取進口合同總額的1.5%代理費(最低收費人民幣1000元),對外付款的銀行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由甲方負擔。
四.本協議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精神予以協商解決。
五.若本協議執行過程中情況有所變化,需對本協議進行更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後以書面方式確定,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併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一部份。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為簽字起3個月
補充條款:
在甲乙雙方簽訂此協議同時,甲方向乙方交付五萬元(50000.00)整作為合作的代理的保證金,此保證金在甲方順利進口奶粉到崗時由乙方從代理費中扣除,如奶粉由於甲方責任導致不能進口,則乙方扣除相關費用後退還餘款。如乙方責任導致奶粉不能進口則全額退還給乙方。
甲方:乙方:
簽章:簽章:
日期:日期:
協議書編號:
簽約日期:20xx-4-18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根據原外經貿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一致:
一、 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具體內容如下:
(1)品名:詳見對外合同
(2)數量:詳見對外合同
(3)金額:詳見對外合同
(4)包裝:詳見對外合同
(5)總金額:詳見對外合同
(6)裝運地:詳見對外合同
(7)裝船期限:詳見對外合同
(8)以上條款如有變動,以進口合同及經雙方認可的修改檔案為準。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同意以自己名義代理以下工作:
(1)對外簽約;
(2)對外開證、議付;
(3)進口報關;
(4)代辦機電證;
(5)代理對外索賠理、賠訴(含對外仲裁、訴訟)。
三、 交貨方式: 通關後,乙方自提貨物或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運費由乙方承擔。
四、進口來源國及客戶由乙方自行指定。
五、費用及結算:
5.1甲方以代理進口商品的CIF價格實際付彙總金額(按實際付匯日外匯牌價折成人民幣計算),向乙方收取1%的代理手續費,銀行手續費實報實銷。
5.2甲方在本協議書籤訂後開證前一個月內,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與原外經貿部的有關規定,按照以下辦法向乙方收取代理進口保證金。
(A)協議書籤定後,乙方先支付甲方30%貨款保證金;(B)貨物抵上海港前7天,乙方應將關稅、增值稅匯入甲方帳戶。如乙方逾期匯付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C)另70%貨款,由乙方在提單簽發日後5個工作日內付清,甲方收到此款項後,向銀行贖單報關。
(B) 對外付款方式為T/T,在甲方對外付匯之前,乙方需將全額貨款劃入甲方帳戶。
5.3外匯結算標準: 按甲方實際對外付款日外匯賣出價結算。
5.4在進口合同執行中發生的關稅,增值稅以及報關、商檢、銀行、保險、港務、港監、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快遞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按實承擔。
六、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6.1甲方應將進口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經乙方簽字認可。乙方如有異議應於收到進口合同副本後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視為無異議。
凡經乙方認可的進口合同條款,乙方不得由於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甲方要求補償。
6.2甲方負責開證、購匯、付匯、收單、審單、並將信用證副本或者對外付款期限、到貨情況等及時通知乙方。
6.3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協議書規定如期付清貨款及代理手續費,甲方可視情況暫時不交付貨物,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必要時甲方可依法申請處分貨物,以所得款項及代理進口保證金抵扣進口貨款、稅金及有關費用、利息等,尚不足抵扣上列費用,乙方仍應償付。
6.4由於非甲方的原因或過錯而未能簽訂進口合同的,本協議書自行終止,甲方免除責任。
6.5因不可抗力、外商違約或詐騙以及運輸、郵電等非甲方的原因或過錯造成的風險使進口合同或本協議書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免除責任。但外商違約時,甲方應根據乙方的書面委託及有效證據對外索賠,將程序及時通報乙方,並向乙方轉付委託索賠所得款項。索賠所發生的有關費用(包括出國費用、律師費、仲裁或訴訟費等)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不願就外商違約造成的損失對外索賠或在進口合同規定的索賠期限內不提供費用及必要協助,甲方可自行承擔費用和風險,對外索賠,由此產生的損益由甲方自行承擔或享受。
(二)乙方權力和義務:
6.6乙方對簽字認可的進口合同承擔履約責任。
6.7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清貨款、代理手續費並及時付清進口合同履行中應由乙方承擔的稅費。 6.8乙方自行提貨的,應簽收提單等貨物單證,貨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9發生索賠與理賠時,乙方應在索賠期內及時書面委託甲方處理,並提供有效證據及預支有關費用(包括出國費用、律師費、仲裁或訴訟費等,並承擔索賠理賠結果以及因不作為(包括不委託、不預付費用、不提供證據等)造成的一切後果。
6.10乙方不按本協議書及進口合同履行義務,造成對外違約時應償付甲方墊付的一切費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續費及進口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責任。
6.11如進口合同的'賣方由乙方自行確定,一旦該外商違約或有任何欺詐行為,應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七、本協議書系雙方根據我國外貿代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在任何情況下雙方之間不產生外貿代理進口之外的任何國內購銷合同關係、國內加工承攬合同關係或其它合同關係。
八、雙方在執行本協議書過程中如遇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任何一方都可將爭議提交甲方註冊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九、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進口合同及補充協議,為本協議書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原外經貿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辦理。
十一、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編號: 日期: 地點: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 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甲方代理乙方進口以下商品:
1、 商品名稱:
2、 規格及數量: 總數量:
3、 產地:
4、 價格: 總金額:
5、 包裝:
以上條款最終以甲方對外欠約合同為準。
二、 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對外簽署合同並向乙方提供合同副本。
2、收到乙方的開證保證金後按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3、負責辦理代理進口報關、商檢及其他接貨手續,但所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如需索賠,在收到乙方的索賠委託、依據及索賠費用後及時代理乙方按甲方對外簽署的合同規定向外索賠,索賠利益歸乙方所有,但代理手續費不做任何退回。
5、如乙方未按規定向甲方付清全款,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並自行處理貨物,以及向甲方索賠由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
6、 及時向乙方通報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特別是貨物備妥期、裝運期、預計抵達情況,以便乙方及時做好接貨準備。
7、收到國外正本單據稽核無誤後,及時向乙方結算。匯率以甲方實際對外付匯日匯率為準。
(二)乙方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全額%的代理手續費。
2、協議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作為開證保證金。
3、接受甲方採用的貨物進口標準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甲方代表乙方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買方"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4、收到甲方交來的對外進口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核對。如發現同協議要求有不符點時,應在收到合同副本後三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甲方。否則,即視為乙方已承擔該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5、貨到目的港後,應積極配合甲方的`港口貨運代理辦理貨物的交接事宜。乙方必須在貨到後天內向甲方交清貨物的全部稅款(進口關稅及增值稅)和港口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報關費、商檢費、港雜費、倉儲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及全部貨款,以便甲方放貨。
6、如果外商系乙方自己所定,如發生遲交貨或不交貨等問題由乙方負責追索,甲方協助。
三、索賠處理:
(一)甲方必須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發現問題時,及時處理。凡屬於船方或保險責任的,應會同甲方在港口的貨運代理向有關責任方面索要貨損、貨差證明,通過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有關索賠手續。凡屬於國外發貨人責任的短重及/或品質索賠,及時申請商檢,並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有效期終了前15天將商檢證書送到甲方,以便甲方稽核及時對外提賠。
(二)甲方必須積極辦理屬於發貨人責任的短重及/或質量索賠。甲方不承擔直接的賠償責任,但有義務代表乙方向國外發貨人提賠,並須據理力爭督促國外發貨人儘速理賠。甲方須及時向乙方通報對外索賠進展情況,並對此索賠案負責到底直至乙方同意結案為止。
四、爭議解決:凡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長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其它本協議未盡事宜,適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人: 簽約人: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合同編號: 簽約時間:
委託方(甲方): 簽約地點:
受託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對外經濟貿易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進口,合同號,數量,合同總金額達成如下委託代理進口合同樣本內容:
一、甲方授權乙方以乙方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客戶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內容系由雙方共同確定。
二、委託內容:委託進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交貨、包裝、運輸要求。
三、委託方的主要義務:
1、辦理報批手續:在簽訂合同前向乙方提交進口許可證及其他有關批准檔案。
2、稽核進口合同並簽字確認:甲方對進口合同內容負有稽核義務,並在進口合同文字上簽字確認。如認為進口合同與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種不符,應在收到進口合同或在應當知道進口合同內容的三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預設。
3、如進口商品為加工復出口商品,甲方應在開立信用證前向乙方提供相關出口核銷手冊。出口核銷手冊應嚴格按乙方提供的進口合同內容填寫進口料/件合同號及進口料/件的內容。
4、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費用:甲方應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乙方代理進口所需的各項費用,以確保乙方全面履行進口合同的付款義務,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5、支付進口關稅和費用:所有與代理進口有關的關稅(包括增值稅)和費用(包括訂艙、報關、商檢、檢疫、運輸、保險及銀行費用等)均由甲方按規定承擔,如乙方墊付,甲方最遲應於提貨前付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6、商檢和檢疫:甲方按規定辦理商檢或檢疫,如發現貨物的品質、數量與進口合同不符,應立即申請第三方權威機構檢驗,出具的檢驗證書及損失證明,直接向責任方或通過乙方向相關責任方提出索賠。因甲方延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辦理國內運輸:貨到目的港後的一切港口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接到乙方貨物到港通知後,由甲方自行辦理國內運輸(包括國內運輸保險)。
四、委託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受託方的主要義務:
1、談判並簽訂進口合同:乙方負責進口合同的商務談判並以乙方的名義與外商訂立合同,協助甲方進行進口技術談判,及時將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通知甲方。根據自己的技能和判斷,善意、謹慎履行代理職責2、申請開立信用證:根據進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證付款情況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申請銀行開立信用證及/或修改信用證。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有權拒絕申請開證。
3、稽核單據:根據進口合同及信用證的規定,稽核外商提供的單據(如發票、匯票、提單、及檢驗證書等),如認為符合對外付款條件,及時通知甲方付款。
4、根據進口合同的規定,及時要求外商履行交貨義務。
5、協助甲方辦理政策允許項下的免稅事宜。
五、委託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進口合同價款、費用的計算及支付要求:
1、貨款:合同金額×8.29
2、銀行手續費:合同金額×0.15%×8.29+RMB600.00電報費
3、國內報關、港雜費理貨費由甲方自行交納
4、稅款:由乙方墊付保證金部分
5、代理手續費:合同金額×8.29×0.5%(開具代理費發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請開立信用證以前,甲方必須:預付貨款的 15 %作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餘款及全部費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裝運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甲方違反前款規定遲延支付或無理拒付,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並按銀行規定收取代墊利息(月息4.5%)和違約金。在經乙方書面通知後三十日內甲方仍不支付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提單,變賣所得價款優先補償乙方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損失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訂艙、報關與保險:由乙方辦理,甲方支付費用。雙方另有約定或進口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對外商的索賠與理賠:
1、甲方對進口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有權按進口合同的約定直接與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訴訟)。
2、因外商不履行進口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如甲方選擇委託乙方按進口合同的規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另行出具書面委託,支付仲裁或訴訟費用並承擔裁判結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進口合同導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賠的,甲方應承擔裁判結果和乙方參與仲裁或訴訟的全部費用。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合同法》及《關於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定》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委託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其他約定:
1、在客戶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況下,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真實情況,如進口貨物違反國家海關、外匯管理規定,經查實為甲方責任,甲方除應承擔行政機關的經濟處罰,還須承擔乙方經濟及名譽損失,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如由甲方自行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甲方須將其指定報關公司的營業執照、外經貿部資格證書影印件、電話、聯絡人傳真至乙方稽核備案,並負責催收進口報關單正本,以便乙方及時辦理外匯核銷手續。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3、乙方開立信用證後,甲方應在辦妥進口許可證的第一時間把許可證付匯聯交與乙方,在付清貨款及費用後,憑付匯聯正本要求乙方放貨給甲方。
4、進口貨物在倉儲庫內遭受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委託方(簽章): 受託方(簽章):
名稱: 名稱: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傳真: 電話、傳真:
銀行帳戶: 銀行帳戶:
代理方:
委託方: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以下商品達成協議如下:
一、商品名稱、品質、規格、數量:
二、乙方保證於訂貨前將全部貨款的%(約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匯到甲方帳戶。其餘的貨款,乙方在收到裝船通知後,在三日內,將貨款匯到甲方帳戶上。若在付款日前,乙方貨款未及時付給甲方,影響甲方對外支付貨款,乙方保證承擔甲方對內對外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貨物所有權和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即歸甲方所有,同時甲方保留進一步的索賠權利。
三、甲方收取進口貨物代理手續費為1%,銀行費按實收。
四、甲方代理乙方對外簽訂進口合同、辦理對外付匯、報關、報驗。
五、乙方在貨船抵達目的港後三日內,將保險費、關稅和增值稅、報關報驗費、卸貨費、港雜費等的大約款付到甲方帳面,結算時多退少補。由於滯報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代乙方對外支付貨款時,按當日中國銀行外匯牌價折算。
七、如乙方發現貨物質量不合格、數量短缺(除合同規定溢短裝的百分比外),自貨物抵港之日起30天內,向甲方提出並提供國際公認有關當局的檢驗證明書,以便甲方辦理對外索賠事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本協議對外代理合同號:。乙方應對貿易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屆時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另行協商達成的協議或辦法視為本協議的一個組成部分。
十、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先友好解決。如協商不妥,請求法律解決。
十一、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一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即生效。甲乙雙方各執本協議正本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印章)
(印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協議書編號:
簽約日期: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根據原外經貿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一致:
一、 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具體內容如下:
(1)品名:詳見對外合同
(2)數量:詳見對外合同
(3)金額:詳見對外合同
(4)包裝:詳見對外合同
(5)總金額:詳見對外合同
(6)裝運地:詳見對外合同
(7)裝船期限:詳見對外合同
(8)以上條款如有變動,以進口合同及經雙方認可的修改檔案為準。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同意以自己名義代理以下工作:
(1)對外簽約; (2)對外開證、議付;(3)進口報關;(4)代辦機電證; (5)代理對外索賠理、賠訴(含對外仲裁、訴訟)。
三、 交貨方式: 通關後,乙方自提貨物或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運費由乙方承擔。
四、進口來源國及客戶由乙方自行指定。
五、費用及結算:
甲方以代理進口商品的CIF價格實際付彙總金額(按實際付匯日外匯牌價折成人民幣計算),向乙方收取1%的代理手續費,銀行手續費實報實銷。
甲方在本協議書籤訂後開證前一個月內,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與原外經貿部的有關規定,按照以下辦法向乙方收取代理進口保證金。
(A)協議書籤定後,乙方先支付甲方30%貨款保證金;(B)貨物抵上海港前7天,乙方應將關稅、增值稅匯入甲方帳戶。如乙方逾期匯付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C)另70%貨款,由乙方在提單簽發日後5個工作日內付清,甲方收到此款項後,向銀行贖單報關。
(B) 對外付款方式為T/T,在甲方對外付匯之前,乙方需將全額貨款劃入甲方帳戶。
外匯結算標準: 按甲方實際對外付款日外匯賣出價結算。
在進口合同執行中發生的關稅,增值稅以及報關、商檢、銀行、保險、港務、港監、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快遞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按實承擔。
六、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應將進口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經乙方簽字認可。乙方如有異議應於收到進口合同副本後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視為無異議。
凡經乙方認可的進口合同條款,乙方不得由於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甲方要求補償。 甲方負責開證、購匯、付匯、收單、審單、並將信用證副本或者對外付款期限、到貨情況等及時通知乙方。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協議書規定如期付清貨款及代理手續費,甲方可視情況暫時不交付貨物,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必要時甲方可依法申請處分貨物,以所得款項及代理進口保證金抵扣進口貨款、稅金及有關費用、利息等,尚不足抵扣上列費用,乙方仍應償付。
由於非甲方的原因或過錯而未能簽訂進口合同的,本協議書自行終止,甲方免除責任。
因不可抗力、外商違約或詐騙以及運輸、郵電等非甲方的原因或過錯造成的風險使進口合同或本協議書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免除責任。但外商違約時,甲方應根據乙方的書面委託及有效證據對外索賠,將程序及時通報乙方,並向乙方轉付委託索賠所得款項。索賠所發生的有關費用(包括出國費用、律師費、仲裁或訴訟費等)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不願就外商違約造成的損失對外索賠或在進口合同規定的索賠期限內不提供費用及必要協助,甲方可自行承擔費用和風險,對外索賠,由此產生的損益由甲方自行承擔或享受。
(二)乙方權力和義務:
乙方對簽字認可的.進口合同承擔履約責任。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清貨款、代理手續費並及時付清進口合同履行中應由乙方承擔的稅費。 乙方自行提貨的,應簽收提單等貨物單證,貨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發生索賠與理賠時,乙方應在索賠期內及時書面委託甲方處理,並提供有效證據及預支有關費用(包括出國費用、律師費、仲裁或訴訟費等,並承擔索賠理賠結果以及因不作為(包括不委託、不預付費用、不提供證據等)造成的一切後果。
乙方不按本協議書及進口合同履行義務,造成對外違約時應償付甲方墊付的一切費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續費及進口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責任。
如進口合同的賣方由乙方自行確定,一旦該外商違約或有任何欺詐行為,應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七、本協議書系雙方根據我國外貿代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在任何情況下雙方之間不產生外貿代理進口之外的任何國內購銷合同關係、國內加工承攬合同關係或其它合同關係。
八、雙方在執行本協議書過程中如遇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任何一方都可將爭議提交甲方註冊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九、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進口合同及補充協議,為本協議書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原外經貿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辦理。
十一、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釋出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具體內容如下:
品名
規格
單價
數量
總價
總計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以乙方的名義代理以下工作:
(1)進口代理;(2)申請一般產品的《自動進口許可證》;(3)進口檢驗檢疫申報、報關或委託報關;(4)購付匯。
三、報關、運輸及保險:
1、乙方負責辦理報關手續,報關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與甲方結算。
2、甲方如委託乙方貨送指定地點,甲方需全權委託乙方指定貨運代理,並對實際發生合理費用予以認可。
3、甲方憑乙方遞交的提貨單,自行到指定地點提貨,提貨、運輸等費用自理。
4、保險:。
四、費用
1、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進口代理費,代理費收取標準為合同金額的%,每單進口代理費的最低收費標準為元人民幣。
2、甲方在貨到目的港後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結清貨物的全部稅款(進口關稅及增值稅)和港口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及全部貨款。
五、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全程參與和跟蹤代理業務和合同執行事宜。
2、乙方應根據收到的甲方書面申請, 及時辦理進口產品的《自動進口許可證》。
3、乙方製作擬簽訂的進口合同條款,應提前書面通知甲方確認,甲方如有異議應於收到進口合同文字後一個工作日內書面向乙方提出
4、乙方負責辦理代理進口報關、商檢及其他接貨手續,並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付清有關稅、費,該稅、費由乙方先行預付。
5、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書規定如期付清代理手續費等甲方應承擔的'費用,乙方可視情況暫時不交付甲方貨物或有關憑證,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如甲方逾期2個月未支付,乙方可依法行使留置處理權,以所得款項抵扣進口有關費用、利息等,尚不足以抵扣上列費用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付。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所提供進口單據上的品名、單價、數量、包裝、產地、品質等內容是確實的,不存在任何錯誤、隱瞞的情況,否則違反海關規定所造成的各類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進口產品如系國家法定檢驗檢疫產品,甲方在未接受檢驗檢疫前不得自行處分貨物。如擅自處分貨物,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後果。進口產品如需國家規定的專營許可證的,甲方應具有相關經營資格。
3、甲方應按本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進口手續費,並及時付清進口合同履行中應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費用。
4、如代理進口產品需辦理《自動進口許可證》的,甲方應在到貨前十個工作日通知乙方辦理,並提供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產地、銷售國等資料。
5、甲方自行提貨的,簽收提單等貨物單證之後,貨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損失以及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6、在合同付款方式為信用證或T/T預付時,甲方應將貨款按同期銀行匯率支付到乙方賬號。如果甲方無法預付上述貨款,則甲方必須提供乙方認可的有效擔保。
7、甲方不按本協議書及進口合同履行義務,造成對外違約時應償付乙方代墊的一切費用及利息,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8、甲方在委託乙方辦理進口業務購付匯時,需向乙方提供該次購付匯的書面委託書,如收款方與原合同發票抬頭不一致,需在書面委託中特別註明,並附外商貨款由第三方代為收取的書面宣告。
六、索賠處理
1、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索賠委託、依據後,及時代理甲方按乙方對外簽署的合同規定向外索賠,索賠利益歸甲方所有,但代理手續費不做任何退回。
2、乙方必須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發現問題時,及時處理凡屬於船方或保險責任的,應會同乙方在港口的貨運代理向有關責任方面索要貨損、貨差證明,通過乙方向保險公司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3、乙方必須積極辦理屬於發貨人責任的短重及/或質量索賠。乙方不承擔直接的賠償責任,但有義務代表甲方向國外發貨人提賠,並須據理力爭督促國外發貨人儘速理賠。乙方須及時向甲方通報對外索賠進展情況,並對此索賠案負責到底直至甲方同意結案為止。
七、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其他
1、本協議書系雙方根據中國外貿代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簽定,在任何情況下雙方之間不產生外貿代理進口之外的非經雙方確定的其它合同關係。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如確因本代理關係項下需要甲乙雙方簽定的其他合同等與本協議有牴觸的,以本協議為準。
2、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等部門釋出的相關規定等辦理。
3、本協議書一式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4、本協議在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進口協議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為甲方進口業務的唯一代理人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 代理進口商品
產品名稱:
英文名稱:
二. 合作方式及責任義務
(一)合作方式
1、 甲方自行與出口方(外方)協商確定甲方所需進口貨物的品種,規格, 質
量標準,價格和交貨期以及違約責任等問題。
2、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簽訂進口合同所需的各種相關資料及甲方認可的貿易
條件,以乙方的名義與外方簽訂進口合同。
3、 進口商品到貨後,乙方負責辦理清關的各種手續。經乙方授權, 甲方也可
以乙方的名義自行辦理上述手續。
4、 甲方自行提貨。
5、 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二)雙方責任義務
1. 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在貨物進口之前應將必要的資訊提供給乙方, 以便乙方對外簽訂進口合同。
(2)甲方應在進口商品到貨後及時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提單,發票,裝箱單,產地證,檢驗檢疫等相關報關檔案,以便乙方及時辦理進口通關手續。
(3)甲方負責所進口商品的品種,質量和數量的'核查驗收。
(4)甲方承擔繳納進口關稅,增值稅及其它通關費用。
(5)甲方承擔銀行手續費,產生乙方代為支付的費用,甲方亦應承擔。
(6)甲方須在 進口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將進口所需付的全部貨款,銀行手續費等款項劃入乙方賬戶。
(7)甲方應在進口貨物通關之前將所需的各種通關費用劃入乙方賬戶,以備辦理通關之用。
(8)貨物通關後,甲方應及時提貨。如發生滯港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9)甲方應自覺遵守海關等有關部門的規定,貨物品名、數量、價值等必須真實準確。如發生海關對貨物歸類和申報價值重新核定而導致增加的進口關稅和增值稅由甲方承擔,即使貨物通關放行後,如海關事後發現缺證、少證或漏徵稅收等情況,海關依法補徵稅收或補證,甲方仍須依法補稅或補證。
2.乙方責任義務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資料後應及時準確的與外方簽訂貨物進口合同,並將合同副本給予甲方。
(2)乙方在接到到貨通知後應及時通知甲方,在接到進口通關所需全套單據後
應及時辦理通關手續。
(3)進口商品屬於法定商檢、檢疫產品的,乙方應及時向商檢、檢疫部門辦理有關手續,不得延誤。
(4)甲方將通關所需費用匯入乙方賬戶後,乙方應及時繳納進口關稅、增值稅及其它各項費用。
(5)如需開具銀行信用證,乙方應按照合同要求及時準確的辦理開證事宜。
(6)乙方向甲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必須合法、有效。
三. 甲乙雙方的結算
(1) 甲方應隨貨款同時向乙方支付進口總貨值百分之一的代理費,代理費不足RMB1000元按RMB1000元計。
(2) 支付貨款金額依照實際支付當日的銀行匯率牌價核算。
四. 其它約定條款
1. 進口合同一經簽訂,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能自行就進口合同條款對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諾,也不能自行與外商變更或修改進口合同。
2. 凡甲方同意的進口合同條款,甲方不得由於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補償。
3. 因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已支付的各項費用並應承擔代理方因此發生的一切損失。
4. 因外商不履行合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5. 當外商違約時,如甲方提出索賠,應在索賠期內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據,承擔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6.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由於產生各種雙方無法預料的問題(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等),雙方將及時進行協商解決,合理調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或你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該補充協議也將視為本協議的有效部分。
7. 甲乙雙方需終止本協議的,必須提前2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且之前所簽訂對外及對內合同必須執行完畢。
8. 甲乙雙方若發生單方違反本協議或產生爭議和分歧,應本著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
9.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正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制定補充協議。
11.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委託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
日期:
協議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進口專案事宜,根據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之規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協議條款如下,以資信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進口專案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對外簽訂和執行該專案進口合同。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_________專案。如下:
賣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商品名稱及規格: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
價格條款:_________
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_________
交貨時間及運輸方式:_________
製造商及原產地:_________
(如上述情況不足以詳盡說明,可設附件)
三、甲方義務:
1.負責按規定辦理:□進口證明,□進口登記表,□免稅證明,□進口許可證,□進口所需的衛生或食品部門的有關檔案。
2.甲方對外所做的承諾或約定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並承擔有關責任。同時,負責確保所進商品和商品進價的真實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貨通關時發生問題,其責任和直接損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託要求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產生的風險和損失都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貨款和手續費如下(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進口貨物所需的`全部貨款人民幣_________元;
(2)銀行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
(3)進口稅款(關稅、增值稅)人民幣_________元;
(4)港雜、運雜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5)進口代理手續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為合同金額的_________%)。
上述款項為預估數,其中(1)、(2)款項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3)、(4)、(5)等款項於貨到港前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分別支付,支付方式為_________。與乙方結算時,以實際發生數為準。
4.所進商品為法檢商品,甲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四、乙方義務:
1.乙方負責按規定辦理:□進口證明,□進口登記表,□進口許可證等進口批文。
2.乙方負責按本協議“二、”款內容對外簽約,確保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乙方負責按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4.乙方負責辦理購付匯和核銷手續,匯率為付款當日銀行賣出價。
5.乙方負責按規定自理報關或委託經海關批准註冊的報關行報關;如海關驗貨,乙方應在海關驗貨前日內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負責按實際支出與甲方結算(多退少補),並向甲方開具結算單據。
五、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內,如發現數量和質量問題,由甲方請有關部門出具商檢證明並及時與乙方聯絡,由乙方對外提出索賠。甲乙雙方須積極配合。國外供貨商或保險公司賠付後,乙方立即將賠付金額撥付甲方。
六、對於甲方對外協商確定的、且須對外預付_________%貨款的合同,甲方應對外方資信情況負責,並承擔乙方按合同規定對外預付貨款的風險。
七、乙方依據本協議對外簽訂進口合同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進口合同內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並不增加乙方風險,且乙方和國外供貨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絕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而導致乙方不能履行對外的進口合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八、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償付協議進口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如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違約方應就其不足部分對守約方進行賠償。
甲乙雙方在此特別約定,如果甲方違反本協議中其對乙方支付義務的任何規定,則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額,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該等逾期未付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九、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代理協議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訴諸人民法院解決,本代理協議的管轄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協商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_________業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_________,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
二、雙方責任義務
甲方責任
1、負責與外方商定所有合同條款,並對合同的全部內容及交貨內容負責。
2、及時向乙方支付定金及貨款。
定金為合同總金額的25%,於雙方協議簽訂三日內支付,其餘75%貨款由甲方提供工廠擔保,並於信用證開出後十天內付清,擔保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按時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比例為合同金額的3%,於協議簽訂三日內支付。
4、預付港口一切費用,預計為_________元。
支付銀行利息及銀行費用。
5、保證該票貨物進口加工後以_________公司名義再出口,詳見雙方出口代理協議。
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提供的外銷合同條款對外簽約,詳見_________合同。
2、負責辦理進料加工手冊及其它相關手續。
3、負責代甲方辦理報關、接貨等手續。
4、及時將有關單據轉交甲方。
5、如發生索賠等經濟糾紛,乙方可在甲方委託下,代辦有關涉外手續。
三、甲乙雙方應各自履行職責義務,如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出現問題或發生損失由各自承擔責任。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與甲方出具的擔保函同時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編號: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20xx年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貨物是以達成如下協議: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數量、金額等資料,由乙方對外付匯。
2、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向主管部門申請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3、 在貨物裝運前甲方應提前通告乙方,以便乙方辦理貨物進口手續。
4、 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貨物品質或數量與甲方訂貨不符,一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5、 進口口岸:以實際訂單為準。
6、 貨物運至進口口岸後由乙方負責安排貨物的清關、報檢等事宜,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7、 貨物到達進口口岸,辦理完所有清關手續放行後,乙方應將貨物完全原封不動的交與甲方。
8、 關於索賠:如外商不履行合同或不按期履行合同,延遲交貨,交付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則甲方應於收貨後三十日內向乙方提交索賠證據,並授權乙方向外商提出索賠,進行和解;和解不成,由乙方代理甲方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切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甲方不履行進口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導致外商提出索賠,則乙方對外所承擔的一切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對外交涉提供依據,並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9、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