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語言 會計 網際網路計算機 醫學 學歷 職場 文藝體育 範文
當前位置:學識谷 > 範文 > 合同協議

出口代理合同合集15篇

欄目: 合同協議 / 釋出於: / 人氣:2.68W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出口代理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出口代理合同合集15篇

出口代理合同1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一事,達成以下條款:___

第一條代理協議的訂立:___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貨物的狀況:___

1、品名: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

3、質量:____________

4、規格:___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___

6、成交條件:___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與外商成交的條件為準。

(二)代理協議的形式:___協議的訂立及修改均需以書面形式(含傳真),否則不發生效力。

(三)甲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對本協議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瞭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義務: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第二條代理協議的執行:___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與外商簽訂外銷合同,合同號為__________,此外銷合同為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的有效依據,

為本代理協議不可分割的一個部分。

(一)甲方的義務:

1、對外銷合同承擔的義務:___(1)承認乙方代表甲方簽訂的外銷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乙方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核對。

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乙方。

否則,視為甲方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就出口合同條款對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諾,亦不得自行與外商變更或修改出口合同。

(4)甲方同意或默視同意的出口合同條款,甲方不得由於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補償。

2、出口貨物:

(1)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並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檔案。

(3)按乙方指令日期前將協議約定的全部貨物運到______。

(4)向乙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協助乙方辦理出口所需手續。

3、費用:

(1)承擔乙方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寄單費等所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並根據此總貨款向乙方支付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後_____日內交付。

(二)乙方義務:

1、對外成交後,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等手續,並對外議付。

3、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後,在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___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___

因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委託方應償付代理方為其墊付的費用、稅金及利息,支付約定的代理費,並承擔乙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當外商提出索賠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轉交外商提供的索賠證件,甲方接到索賠證件後,應根據出口合同和代理協議及時理賠。

乙方應向甲方及時通報對外理賠情況。

如外商因索賠提出仲裁或訴訟時,乙方應按出口合同和代理協議的規定及時應訴,積極辦理對外交涉,並及時將程序和結果通報甲方。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蒐集證據,並最終承擔訴訟或仲裁結果和承擔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___

因乙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直接經濟損失,但不包括預期利潤。

(三)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但在甲方書面提出要求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

乙方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但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不可抗力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通知對方,並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以便乙方與外商交涉,免除乙方對外商的責任。

第五條爭議解決:___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達成補充協議。

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代理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附加條款:___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自協議雙方蓋章之日起實施。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授權代表: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人: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2

*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簽訂時間: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意願,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系列產品在 指定區域內的產品由乙方代理經銷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共同遵守的原則

1、共同遵守《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法經營以達到滿足廣大消費者需求,獲取合理經濟效益之目的。

2、共同倡導*集團的創業宗旨和精神理念,共同維護、愛惜與宣傳*企業和品牌形象。

二、乙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乙方必須具備相應經營業務的店面、資金、人員及經營能力。 2、乙方須遵紀守法,文明經營,按當地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規定辦理合法經營手續,實行獨立經營核算。

三、商品代理權

1、甲方將系列產品的代理權授予乙方,該代理權限於 範圍內。乙方需支付代理保證金 萬元,作為其經營過程中違反本合同條款的違約金,合同期滿,如無違約如數退還。

2、乙方不得將此代理權擅自轉讓他人,否則甲方將取消其代理權。

3、在同一區域內有幾家代理商的,應相互監督、共同維護*品牌,不得進行竄貨傾銷或降抬價,如有發現且不聽甲方勸阻,不及時停止違規行為時,甲方有權停止供貨直至取消乙方代理權,所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4、甲方授予乙方代理權後,發現乙方不具備本合同第二條要求或在經營過程中向指定區域外竄貨、傾銷、隨意抬降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權並沒收其代理保證金。

四、商品價格、運輸及結算方式

1、商品的零售價和供應價由甲方統一規定,地區級以上指定區域獨家代理商可以依據甲方提供的指導價自行定價,但價格差應在±10%以內,超出±10%應經甲方批准。

2、甲方指定上市推廣的新款商品,乙方必須上櫃試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3、甲方按統一供應價向乙方供貨,由甲方駐 銷售部(辦事處)直接向乙方提供系列產品(具體品名、規格型號、數量、價格、總貨款及交貨日期等以產品出庫單或產品提(銷)貨單作為雙方的買賣合同)。

4、產品不論是由乙方自行提貨或甲方代辦託運,產品在運輸途中風險由乙方承擔。

5、乙方每次提貨應以供應價付清貨款,做到貨款兩清。如甲方代辦發貨或其它特殊情況需欠款時,甲方為支援乙方經營給予乙方在其代理保證金以內的欠款並且所欠款項須在下次進貨前付清,如下次進貨時間未確定則乙方須當月月底付清所有欠款(必須每月結算一次)。

五、產品調換辦法

1、每季新款商品上市期間,乙方新款上櫃不得少於20款,否則不予享受以下換貨政策。

2、乙方自拿貨之日起 天內一雙未售出的滯銷新款給予調換。

3、已售出部分或已有補貨的新款不得調換。 4、已過季的商品不得調換。

5、未售出的商品出現同邊、碼子大小不一、皮面明顯殘破的可以調換。

6、調換商品要保證裡外包裝的完好整潔,不得影響甲方第二次銷售。

7、人為造成的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8、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的商品(處理品除外)進行質量驗收,確有質量問題的應予以拒收或按(三包)規定處理。

9、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如出現商品質量問題,乙方可根據質量(三包)規定進行處理,務必做到令顧客滿意為止。乙方在無法確認商品能否給予顧客調換時應拿回 辦事處鑑定再行處理。

10、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按"三包"規定進行處理,另需憑銷售信譽單與甲方配貨中心調換,否則甲方一律不予受理。

六、經營管理規定

1、經甲方實地考察指定乙方在合同期內銷售任務額(供應價)為 萬元。

2、同區域內有幾家代理商的。如果受季節或其它因素影響須採取打折優惠、促銷等手段時,乙方須和甲方區域主管及其它代理商相互協商確定統一促銷方案,共同推出有關活動。若乙方未經協商同意擅自單方面推出此類活動,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1000元至3000元人民幣。

3、甲方基於統一規範管理市場、調整店面形象。有權要求代理商在其區域內增減營業面積,乙方應積極配合。

4、乙方對已設定的()形象店員、櫃檯、版面如有變更、增設或移動時,應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備案。凡甲方統一設計的工程,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5、在甲方管理範圍內乙方不得經營其它任何品牌的商品,如有特殊要求,應取得甲方同意再實行。否則視其違約。

6、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有關資料、帳目、進銷存等情況檢查並在一定範圍內對乙方銷售的商品進行調整,乙方應積極配合。

7、為了更好的為組織貨源和了解市場產品動態提供市場一線資訊,乙方必須把每天的銷售報表傳真到配貨中心,統一進行電腦統計;辦事處將及時根據反饋資訊幫助乙方分析貨源、庫存結構及設定進行鍼對性的解決方法。

七、開業籌劃及經營指導

1、甲方免費提供有關專賣店(廳、櫃)形象裝璜圖、效果圖,其它一切裝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派專人協助乙方搞好開業策劃及開業促銷活動。

2、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以下資料及有關幫助:①有關專賣管理和培訓資料;②對乙方店長、導購員進行免費培訓;③廣告帶、招貼及產品宣傳資料;④特許專賣或代理證明檔案;⑤派專業管理人員對乙方進行週期性經營指導。

八、爭議的解決

在雙方執行協議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首先要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有關司法或仲裁機構處理。合同未盡事宜,在執行過程中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區域配貨中心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補充條款。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集團有限公司 配貨中心: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地址: 電話(傳真):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地址: 電話(傳真):

出口代理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供貨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從供貨方(丙方)處獲得的貨物進行代理業務。因其貨物的質量、款式、數量、工藝、交貨期(包括但不限於此)等因素,引起的收匯風險及外商索賠等情況所產生的費用及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如果乙方因此而未收匯或部分未收匯,甲方和甲方的供貨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取貨款。乙方與甲方的供貨方(丙方)不存在任何購銷關係,也不適用《對外貿易法》及《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

二、在代理行為中,乙方不會因任何原因,以自己的名義同甲方供貨方(丙方)簽訂國內各類合同。乙方特別提示:如有本條所稱上述情況發生,丙方有義務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請乙方確認、核實。乙方對丙方不承擔任何合同義務。如甲方因貨物商檢、海關報關、財稅辦理開票等情況需乙方提供或出具相應合同或函件,乙方可視需要,決定是否供貨,但以上合同或函件,甲方應僅根據乙方註明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或變造後挪作他用。乙方出具以上合同或函件時,均加蓋乙方單位行政章(公章),而不加蓋合同章(影印件無效)。甲、丙方承諾,以上函件合同並不構成任何購銷關係。

三、甲方應在每批貨物的裝運前10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如實提供出口貨物的詳細報關資料,乙方憑此編制有關出口單證及報關出運。由於甲方提供虛假資料,或甲方自行委託報關時所使用虛假資料所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將視情節輕重追究甲方對乙方名譽損失。

四、甲方委託乙方出口的貨物如果是國家法定商檢範圍內的,應由甲方辦理檢驗檢疫手續並承擔相應費用,乙方予以必要的協助。如甲方差錯或逃避法定商檢而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凡甲方委託乙方出口貨物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如運費、保險費、倉儲費、包乾費、銀行費用、許可配額費、產地證書費等,不論是以甲方或乙方的名義對外發生,均由甲方承擔。又由甲方自找貨代或船代公司,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如實提供甲方與有關方簽訂的運費支付協議,或有關方對乙方放棄主張的承諾書。

六、乙方不承擔出口貨物在承運過程中所產生的損失(無論產生損失的過錯責任是在於承運人,還是其他人)。甲方可以為承運貨物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保險,保險費由甲方承擔,凡以乙方名義投保的,保險事故發生後,甲方應按保險合同規定期限,通知保險公司並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將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七、甲方必須在國家退稅部門規定期限內提供真實、合法有效出口退稅所需資料,由於甲方未按規定而導致無法退稅的由甲方自行承擔。因退稅時間限制,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由丙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甲、丙方承諾,乙方接受增值稅發票的行為,並不與自己構成任何購銷關係,也不作為合同已實際履行的依據。在實際退稅完成前(即在國家退稅部門尚未經過稽核、協查資訊進行復核前)乙方有權在支付下筆貨款時先暫時扣留相應於該單貨物的應收出口退稅額作為抵押,待國稅局確認後乙方向甲方結清貨款。實際退稅雖已完成,

但因國家稅務局追索上述退稅款,則甲、丙方應無條件將國家稅務局追索的稅款在三天內退回乙方,對於在敏感口岸報關出口及敏感地區開出的增值稅發票,一律待增值稅發票稽核資訊到了後付稅款。

八、在乙方收到外匯貨款後,根據甲方供貨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及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二個工作日內先按收匯當日銀行牌價摺合人民幣預付甲方的供貨企業,其餘款在甲方交還報關單、核銷單、出口發票後的二個工作日內支付。如果因其它原因放棄退稅,則也應提供普通發票。如未提供,乙方有權在其貨款中扣除相應的稅款。

.需保稅區企業劃匯的,應遵循保稅區有關規定辦理的出口退稅風險由甲方自行承擔。

5.上述代理價格若因國家外匯,退稅等政策變化,則乙方有權作相應調整,調整時間以國家規定時間為準,調整時雙方協商新的價格。若因新的價格雙方無法一致,則代理行為停止。代理合同有效期按本合同最後一條執行。

6.如甲方已將供貨工廠發票交乙方三個月(包括三個月)還未支付供貨方貨款的,則必須由供貨方書面確認不付貨款的原因。

7.此價暫按退稅三個月計算,如每縮短或延長三個月,則作1分調整。

九、甲方和甲方的供貨商(丙方)對委託乙方出口貨物中,可能涉及的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糾紛,自行向權利人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因乙方僅作為代理出口方,因一方同權利人產生糾紛,而致乙方自身權利(含經濟利益)受到損失,則甲,丙方應賠償乙方的相應損失。

十、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延遲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可以應甲方要求向外商提起索賠、訴訟或仲裁等程式,但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通訊費用及差旅費用等)均應由甲方負擔,且該費用應在乙方提出索賠、訴訟或仲裁的前五天由甲方根據乙方的結算預交給乙方,待索賠、訴訟或仲裁程式終結後雙方據實結算。同時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帶來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十一、甲方或丙方違反本合同及本合同所附的相應的國內合同,導致乙方同外商所簽訂的出口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引起外商索賠,甲、丙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十二、三方(甲,乙二方)確認本合同相關條款,不論是否涉及到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合同簽訂人均予以確認。

十三、本合同的修改須經過簽訂本合同的三方(甲、乙兩方)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且註明為“代理出口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附件“_________”的字樣方有效。

十四、上述約定三方均須認真遵守,任何一方不遵守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相當於代理貨款總額1%的違約金。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則按損失賠償。

十五、甲方承諾在此合同簽訂後所發生的經營業務不侵犯他人商業機密及智慧財產權,若有違反,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六、甲方承諾在此合同簽訂後所發生的經營業務僅限於自身業務,不得將代理關係轉讓給他人使用。

十七、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產生糾紛,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未有丙方參加,則甲、乙雙方所訂合同同樣成立生效。

十九、此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延伸到代理出口業務的責任,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尤其為第十一條所涉及外商索賠,不受有效期所限制。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

簽字:______

簽字:______

簽字: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

電話:______

電話:______

電話: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4

合同簽訂地點: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 年 月 日

委託方:___

代理方:___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託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___

一. 委託代理出口商品名稱:___

出口口岸:___深圳;總金額:___某某某萬美元,在 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 雙方權利義務:___

(一). 代理方:___

1.代理委託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託運手續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行承擔。

2.因委託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委託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3.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某委託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託方對外索賠,委託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並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賬戶。若委託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託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某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託方應無條件協助並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二). 委託方:___

1.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影印件:___

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③稅務登記證(國稅);

④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⑤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___港澳臺僑企業批准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後,委託方在年審後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影印件給代理方。

2.保證所委託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並保證委託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

3.負責組織出口貨源,並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託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並保證所委託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託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合同號: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 年 月 日

委託方:___

代理方:___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託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___

一. 委託代理出口商品名稱:___

出口口岸:___深圳;總金額:___某某某萬美元,在 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 雙方權利義務:___

(一). 代理方:___

1.代理委託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託運手續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行承擔。

2.因委託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委託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3.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某委託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託方對外索賠,委託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並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賬戶。若委託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託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某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託方應無條件協助並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二). 委託方:___

1.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影印件:___

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③稅務登記證(國稅);

④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⑤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___港澳臺僑企業批准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後,委託方在年審後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影印件給代理方。

2.保證所委託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並保證委託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

3.負責組織出口貨源,並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託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並保證所委託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託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託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如代理方在委託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後在國稅局依然查無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資訊,委託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稅局查詢。

四. 違約責任:

1. 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某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 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於某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___(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___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___

1.上述結算價雙方將根據 年度實際退稅時間及市場行情協商調整。

2.委託方或委託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於某增值稅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3.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於某於某8.26(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5.如國稅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稅比例進行調整,高於某於某%(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方: 代理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___ 代表人:___

出口代理合同5

甲方 ( 受託方 ) :

乙方 ( 委託方 ) :

一、經友好協商,乙方委託甲方代理出口下列商品:

二、交貨要求: ⑴ 交貨期限:

⑵ 交貨地點: (乙方必須在交貨時隨附各種有關單據,詳見乙方義務4) ⑶ 交貨方式:

三、代理出口貨款及代理手續費用按以下的方式支付:

甲方在全額收匯後,先扣除銀行費用、出口運保費等甲方以外單位收取的各項費用後,按照實際收匯金額扣除美金運費以1(美元): (人民幣)的比例向乙方結算, (注: 結匯暫按本合同前述約定的結算價計算; 如實際結匯日因匯率變動導致甲方損失,則該損失由乙方承擔,雙方可對結算比例作相應的調整), 並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代理費。

四、本合同系甲、乙依據我國外貿代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簽訂,甲方據此以自己名義與外商簽訂出口合同。 五、雙方權利、義務

(一) 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乙方授權範圍以自己名義對外簽訂出口合同。

2.以出口合同為準確認代理出口貨物之規格、包裝、數量及價格等。 3.如需實質性修改或變更出口合同,需經乙方書面確認。

4.辦理出口許可證、負責催證、租船、訂艙、保險、制單和結匯。

5.負責辦理出口報關,並可根據“特別約定”辦理有關商檢、單證繕制、退稅申報或其他手續。在乙方辦理退稅等手續時,甲方應予以配合,在合理的期限內提供必要的材料和資訊。

6.出口合同付款方式為信用證的,甲方負責稽核信用證條款,並及時將信用證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備貨發運。

7.根據乙方提供的資料繕制託運單據,辦理託運手續,並及時將託運情況、交貨時間、地點通知乙方。如由乙方安排託運,則乙方應在出運後二個月內將外匯核銷單等單據交甲方,且保證上述資料的合法、準確、完整和真實。

8.收匯後將結匯款在扣除所有費用後,及時匯給乙方。

9.甲方就整個代理出口事項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委託,但可就代理中單個事務委託專業公司履行。 10.如遇乙方產品在外國因質量問題被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早日準備應訴。 11.由於國際市場變化而未能簽訂出口合同的,本協議自行終止,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2.因不可抗力,外商或乙方違約等非甲方原因,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甲方免責,但應根據乙方的書面委託及有效證據對外索賠及理賠,並將程序及時通報乙方,轉付委託索賠所得款項,如乙方不願對外索賠或規定期限內不提供費用及協助,甲方可自行承擔費用和風險對外索賠,由此產生的損益由甲方自行承擔。

13.承擔因違反本合同規定造成的損失和對外責任。

(二) 乙方權利、義務:

1.接受與甲方協商確定的出口合同的固定條款,以出口合同為準確認代理出口貨物之規格、包裝、數量及價格等,保證貨物數量、質量、包裝、交貨期符合出口合同的規定,並對由於上述原因所引起的後果及有關貨物及其包裝所包含的智慧財產權問題承擔全部責任。

2.根據出口合同組織生產,按時、按質、按量將貨物交到約定地點。

3.提供正確的資料,給予甲方合理的時間製作出口單證、安排託運,承擔由於資料錯誤引起的後果。 4.提供完整準確的交貨單、裝箱單、廠驗證或換證憑單、出口包裝證明等必備單據。 5.負責辦理退稅等手續,有關貨物出運等方面可在“特別約定”中另行規定。

6.及時支付運費、倉租、寄樣、裝卸雜費、報關、商檢、衛檢、各類出口許可證、產地證等甲方以外單位收取的費用,承擔結匯過程及信用證修改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如不能及時支付,甲方有權停止執行代理,所產生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如委託甲方代理出口商品配額或許可證商品,除另有約定,乙方應提供批准通知或許可證並承擔費用。乙方應給與甲方合理期限辦理轉讓手續。

8.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及其他相關費用,若國外客戶是乙方指定,因外商的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9.發生對外理賠或索賠時,應及時書面委託甲方提供有效證據及預支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出國費用、律師費、仲裁或訴訟費等),並承擔理陪、索賠後果及因自身不作為(包括不委託、不付費、不提供證據及協助等)導致的一切後果。

10.乙方違約時,應償付甲方墊付的費用、利息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律師費、仲裁或訴訟費、拍賣費等費用),支付代理手續費及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責任.

11.由於外商或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收匯逾期未核銷,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乙方必須予以賠償。

12.乙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出口合同的,免除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在不可抗力發生日起15天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

13.出口合同簽訂前,乙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應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如只規定了定價原則而沒有規定具

六、有關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上海仲裁委員會地址:上海市威海路755號23樓。郵編:20xx41,電話:021-52920xx2,傳真: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 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特別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6

委託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託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委託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

總金額:萬美元,在 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 雙方權利義務: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託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託運手續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

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行承擔。

2. 因委託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

同,委託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如委託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託方對外索賠,委託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並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戶。若委託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託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託方應無條件協助並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二). 委託方:

1. 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影印件:

①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③ 稅務登記證(國稅);

④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⑤ 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臺僑企業批准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後,委託方在年審後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影印件給代理方。

2. 保證所委託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政策法律規定,並保證委託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

3. 負責組織出口貨源,並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託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並

保證所委託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託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

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 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 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櫃貨物。若確有必要,委託方應於貨物報關出口前一週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 委託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 如委託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託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絡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並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絡,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 保證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 未經代理方同意,委託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後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 承擔因委託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 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 保證在報關日後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稅單據交還代理方,並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 因委託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稅時,代理方有權向委託方追索該部份退稅款。委託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稅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上。

三. 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 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稅外均由委託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託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帳戶,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戶t/t貨款,該貨款應於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在代理方收到委託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後,並收到委託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收繳款書後 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9.14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餘貨款按委託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其餘部分(包括不低於 13%的退稅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託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如代理方在委託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後在國稅局依然查無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資訊,委託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稅局查詢。

四. 違約責任:

1. 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 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於後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上述結算價雙方將根據20xx年度實際退稅時間及市場行情協商調整。

2.委託方或委託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於開具增值稅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3.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於或低於1:8.26(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5.如國稅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稅比例進行調整,高於或低於13%(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方: 代理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出口代理合同7

合同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20xx年1月10日

委託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託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深圳;總金額:萬美元,在20xx年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雙方權利義務:

(一).代理方:

1.代理委託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託運手續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行承擔。

2.因委託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委託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3.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如委託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託方對外索賠,委託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並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戶。若委託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託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託方應無條件協助並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二).委託方:

1.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影印件:

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③稅務登記證(國稅);

④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⑤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臺僑企業批准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後,委託方在年審後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影印件給代理方。

2.保證所委託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並保證委託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

3.負責組織出口貨源,並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託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並保證所委託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託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櫃貨物。若確有必要,委託方應於貨物報關出口前一週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委託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如委託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託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絡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並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絡,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保證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未經代理方同意,委託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後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承擔因委託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

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保證在報關日後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稅單據交還代理方,並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因委託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稅時,代理方有權向委託方追索該部份退稅款。委託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稅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上。

三.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稅外均由委託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託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帳戶,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

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戶T/T貨款,該貨款應於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在代理方收到委託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後,並收到委託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收繳款書後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9.14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餘貨款按委託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其餘部分(包括不低於13%的退稅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託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

如代理方在委託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後在國稅局依然查無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資訊,委託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稅局查詢。

四.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

通訊費。

2.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於後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上述結算價雙方將根據20xx年度實際退稅時間及市場行情協商調整。

2.委託方或委託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於開具增

值稅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3.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於或低於1:8.26(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

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5.如國稅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稅比例進行調整,高於或低於13%(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

協商該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

出並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方: 代理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出口代理合同8

出口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做好出口創匯工作,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擁有的出口客戶和渠道與甲方進行出口業務合作,乙方承諾其擁有的出口客戶和渠道沒有侵犯第三者的權益,進行的出口業務內容合法,無欺詐等行為,否則乙方承擔最終的全部法律責任;

2.合作關係存在的時候,乙方作為甲方的業務辦事處或業務部對外從事出口業務並承擔規定的義務;

3.合作關係存在的時候,乙方以甲方名義從事出口業務必須遵循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4.合作關係存在的時候,甲方應對乙方的客戶資料進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戶資源開展與乙方業務相關的業務;

5.甲方負責報關、報驗、制單結匯等工作;

二、出口指標和相關考核

1.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

2.乙方承諾完成年出口任務_______萬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額每美元收取代理費_______元人民幣;或按等值的代理費進行買斷,買斷比例為1美元:______人民幣,採取買斷式,乙方必須提供足額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

三、基本規定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的標準合同格式負責對外簽訂的出口合同的簽訂;

2.按照甲方標準合同格式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代理簽訂的出口合同;

3.負責報關、報驗、投保、結匯以及有關檔案的申領(應由乙方提供的檔案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時、準確;

4.按照代理簽訂的出口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供貨單位結算貨款;

5.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向乙方分配其應得的利潤。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協議業務操作的有關規定負責對外的磋商;

2.按照簽訂的出口合同的有關規定負責出口貨物的質量監督和把關工作,督促有關供貨單位按時、按質交貨並對有關供貨方的質量承擔擔保連帶責任;

3.及時向甲方提供與出口業務有關的檔案或單據;

4.負責出口貨物的安全收匯並對延遲收匯和不能收匯以及不能按時收匯核銷承擔全部的責任;

5.乙方應負責出口收匯核銷單和出口退稅檔案的按時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應負責逾期賬款的催收工作並承擔國外客戶的理賠工作。

7.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從甲方得到應分配的利潤。

(三)業務操作的具體規定

1.由乙方具體負責出口業務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對外簽訂簽訂的出口合同須以甲方名義並使用甲方的標準簽訂的出口合同格式。

2.簽訂的出口合同的賣方和/或信用證的受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在T/T匯款的情況下,應要求客戶在匯款單上註明簽訂的出口合同號碼。

3.及時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有關合同,合同中應對質量條款和具體的技術指標做重點規定特別是必須明確應在收到國外的貨款後才能支付供貨方貨款或類似的條款;上述合同簽訂後,甲方應給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關係存在的時候,甲方先行預付部分資金或墊付費用及預先墊付的退稅等應按實收取財務利息, 預先墊付的退稅利息按照財務利息(5.75‰)/月息× _______個月收取;

5.甲方應認真製作有關的出運、報關、報驗和結匯單據,做到“準確、完整、無誤”;同時,應積極協作乙方及時申領和寄送有關檔案;

6.貨物須擔保出運或單據須擔保結匯,乙方須及時和客戶聯絡並向甲方提供客戶同意貨物擔保出運或接受單據不符並擔保付款的書面檔案;

7.合作關係存在的時候,在貨物按期、按質出運的情況下甲方應按照代理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有關供貨單位進行結算;

貨款的結算時間如下:收到國外貨款日後_____個工作日內(節假日例外);貨款結算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A.貨物必須已經出運;

B.貨款結算的基本檔案必須齊全,貨款結算的基本檔案包括:出口發票/增值稅發票/專用繳款書/提單副本;

C.有關票據內容必須真實、有效(包括票據表面完整);

D.結算的的數量、金額必須與出運的貨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條件下,貨款必須已經收匯;

貨款的支付:增值稅發票、專用繳款書須符合開票資料的要求,有關開票資料將另行通知;如因業務需要,應開具發票企業的要求,須將貨款付給其他企業的,必須有開具發票的企業填寫代付委託書,並加蓋企業公章;貨款支付時,如受款單位與甲方存在欠款的,應按實扣回;

8.每筆出口貿易如有客戶佣金部分,應在收到全部貨款後及時支付給客戶。

9.乙方應承擔有關業務項下產生的費用如:結匯費用、國外運費、保險費、內陸費用、核銷費、郵電費用、集港費用、銀行利息等。

(四)利益結算與分配:乙方的利潤和甲方代理費每筆結清並在該筆業務完全操作完成後(如安全結匯/費用清楚/單證票據齊全/退稅核銷檔案按期退回等)_____天進行分配;利潤分配時如乙方以前的業務中存在逾期帳款、庫存或存在其他損失,應按實計入費用並在利潤分配時從其利潤中扣減;利潤分配時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9

甲方: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經辦人:

聯絡電話:

聯絡傳真:

乙方: (代理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絡電話:

聯絡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出口貨物運輸業務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裝運、倉儲、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出運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絡人等相關資訊。如果美國航線則需提供真正的收(發)貨人的相關資料。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如因甲方在託運單上的填寫錯誤而導致的相關損失及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據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裝箱單、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單、報關單、手冊及有關批文等(根據實際需要提供)。

4.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單據後應妥善保管,謹防丟失,若因乙方不慎丟失則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5.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單據私自換做他用(如:用甲方空白單證代別人出貨),若發現此情況則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6.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正確的船期資訊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通過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如果不能如期配出,應該提前書面通知甲方,並說明理由取得甲方同意。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前的有效時間內及時通知乙方。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9.乙方應及時將甲方的報關單、核銷單的報告單據按期退交(航班日後的一個月內)。如是甲方原因造成改單,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如不是甲方原因造成改單,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責任,由乙方承擔。

1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雙方或任何一方應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法院審理。

12.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給予甲方天的信用期限,但上述期限內甲方在乙方的最高欠額度一共為10000元(人民幣),即如甲方所欠乙方金額一旦達次極限,即使信用期限未到,甲方也須及時付清所超出欠款額度的款項。

具體操作方式如下:

1). 乙方在完成甲方所委託承運的每票貨物後:

A:乙方應及時的將該票的對賬單傳送給甲方,待甲方日內確認無誤後即可開具發票,並將該票業務所產生的費用發票及相關清單和相應的運單影印件交於甲方。

B:如甲方對個別乙方所出具的發票有異議,甲方應於收到發票後的工作日內通知乙方要求給予以澄清或更正。對經核對無誤之乙方費用,甲方應及時於上述信用期限內支付。就有疑議之費用發票,甲方應在發票更正後的5個工作日內結清。

C:甲方同意在上述期限內,將有關費用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戶口。若因甲方本身原因而延誤匯款的,乙方將按常規扣押甲方提單。

D: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以美金支付費用,匯率按甲方付款當月第一個工作日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牌價計算。

本合同法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1年。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出口代理合同10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_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一事,達成以下條款:第一條 代理協議的訂立:(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貨物的狀況:

1、品名: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質量:_________

4、規格: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成交條件: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與外商成交的條件為準。

(二)代理協議的形式:協議的訂立及修改均需以書面形式(含傳真),否則不發生效力。

(三)甲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2、對本協議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瞭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義務: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第二條 代理協議的執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與外商簽訂外銷合同,合同號為__________,此外銷合同為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的有效依據,

為本代理協議不可分割的一個部分。

(一)甲方的義務:

1、對外銷合同承擔的義務:

(1)承認乙方代表甲方簽訂的外銷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乙方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核對。

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乙方。

否則,視為甲方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就出口合同條款對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諾,亦不得自行與外商變更或修改出口合同。

(4)甲方同意或默視同意的出口合同條款,甲方不得由於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補償。

2、出口貨物:(1)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並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檔案。

(3)按乙方指令日期前將協議約定的全部貨物運到______。

(4)向乙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協助乙方辦理出口所需手續。

3、費用:(1)承擔乙方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寄單費等所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並根據此總貨款向乙方支付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後_____日內交付。

(二)乙方義務:

1、對外成交後,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等手續,並對外議付。

3、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後,在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因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委託方應償付代理方為其墊付的費用、稅金及利息,支付約定的代理費,並承擔乙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當外商提出索賠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轉交外商提供的索賠證件,甲方接到索賠證件後,應根據出口合同和代理協議及時理賠。

乙方應向甲方及時通報對外理賠情況。

如外商因索賠提出仲裁或訴訟時,乙方應按出口合同和代理協議的規定及時應訴,積極辦理對外交涉,並及時將程序和結果通報甲方。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蒐集證據,並最終承擔訴訟或仲裁結果和承擔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因乙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直接經濟損失,但不包括預期利潤。

(三)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但在甲方書面提出要求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

乙方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但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不可抗力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通知對方,並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以便乙方與外商交涉,免除乙方對外商的責任。

第五條 爭議解決: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達成補充協議。

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代理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附加條款: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自協議雙方蓋章之日起實施。

甲方: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人:_________(簽字)

出口代理合同11

出口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做好出口創匯工作,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擁有的出口客戶和渠道與甲方進行出口業務合作,乙方承諾其擁有的出口客戶和渠道沒有侵犯第三者的權益,進行的出口業務內容合法,無欺詐等行為,否則乙方承擔最終的全部法律責任;

2.合作期間,乙方作為甲方的業務辦事處或業務部對外從事出口業務並承擔規定的義務;

3.合作期間,乙方以甲方名義從事出口業務必須遵循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4.合作期間,甲方應對乙方的客戶資料進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戶資源開展與乙方業務相關的業務;

5.甲方負責報關、報驗、制單結匯等工作;

二、出口指標和相關考核

1.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

2.乙方承諾完成年出口任務_______萬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額每美元收取代理費_______元人民幣;或按等值的代理費進行買斷,買斷比例為1美元:______人民幣,採取買斷式,乙方必須提供足額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

三、基本規定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的標準合同格式負責對外出口合同的簽訂;

2.按照甲方標準合同格式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代理出口合同;

3.負責報關、報驗、投保、結匯以及有關檔案的申領(應由乙方提供的檔案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時、準確;

4.按照代理出口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供貨單位結算貨款;

5.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向乙方分配其應得的利潤。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協議業務操作的有關規定負責對外的磋商;

2.按照出口合同的有關規定負責出口貨物的質量監督和把關工作,督促有關供貨單位按時、按質交貨並對有關供貨方的質量承擔擔保連帶責任;

3.及時向甲方提供與出口業務有關的檔案或單據;

4.負責出口貨物的安全收匯並對延遲收匯和不能收匯以及不能按時收匯核銷承擔全部的責任;

5.乙方應負責出口收匯核銷單和出口退稅檔案的按時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應負責逾期賬款的催收工作並承擔國外客戶的理賠工作。

7.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從甲方得到應分配的利潤。

(三)業務操作的具體規定

1.由乙方具體負責出口業務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對外簽訂出口合同須以甲方名義並使用甲方的標準出口合同格式。

2.出口合同的賣方和/或信用證的受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在T/T匯款的情況下,應要求客戶在匯款單上註明出口合同號碼。

3.及時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有關合同,合同中應對質量條款和具體的技術指標做重點規定特別是必須明確應在收到國外的貨款後才能支付供貨方貨款或類似的條款;上述合同簽訂後,甲方應給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期間,甲方先行預付部分資金或墊付費用及預先墊付的退稅等應按實收取財務利息,預先墊付的退稅利息按照財務利息(5.75‰)/月息×_______個月收取;

5.甲方應認真製作有關的出運、報關、報驗和結匯單據,做到“準確、完整、無誤”;同時,應積極協作乙方及時申領和寄送有關檔案;

6.貨物須擔保出運或單據須擔保結匯,乙方須及時和客戶聯絡並向甲方提供客戶同意貨物擔保出運或接受單據不符並擔保付款的書面檔案;

7.合作期間,在貨物按期、按質出運的情況下甲方應按照代理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有關供貨單位進行結算;

貨款的結算時間如下:收到國外貨款日後_____個工作日內(節假日例外);貨款結算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A.貨物必須已經出運;

B.貨款結算的基本檔案必須齊全,貨款結算的基本檔案包括:出口發票/增值稅發票/專用繳款書/提單副本;

C.有關票據內容必須真實、有效(包括票據表面完整);

D.結算的的數量、金額必須與出運的貨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條件下,貨款必須已經收匯;

貨款的支付:增值稅發票、專用繳款書須符合開票資料的要求,有關開票資料將另行通知;如因業務需要,應開具發票企業的要求,須將貨款付給其他企業的,必須有開具發票的企業填寫代付委託書,並加蓋企業公章;貨款支付時,如受款單位與甲方存在欠款的,應按實扣回;

8.每筆出口貿易如有客戶佣金部分,應在收到全部貨款後及時支付給客戶。

9.乙方應承擔有關業務項下產生的費用如:結匯費用、國外運費、保險費、內陸費用、核銷費、郵電費用、集港費用、銀行利息等。

(四)利益結算與分配:乙方的利潤和甲方代理費每筆結清並在該筆業務完全操作完成後(如安全結匯/費用清楚/單證票據齊全/退稅核銷檔案按期退回等)_____天進行分配;利潤分配時如乙方以前的業務中存在逾期帳款、庫存或存在其他損失,應按實計入費用並在利潤分配時從其利潤中扣減;利潤分配時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甲,乙雙方就有關海運出口,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等方面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共同協議:

一、委託

乙方委託甲方於中國_________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運輸服務。

二、責任與範圍

2.1乙方負責提供貨源,並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乙方訂艙時,應提供相關出口報關檔案,依據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之單證包括:合同,商檢證明,核銷檔案,許可證,報關單,手冊,發票,裝箱單,出口報關單副本,協議書及國家規定之有關批文等合法,合格檔案。

2.3訂艙時,乙方應及時傳真或送交甲方正確之海運託單,託運單應明確標明乙方開發票客戶名稱。託運單內容應註明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運價及特別要求。如果託運單內容未註明事宜,由此引起後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2.4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託之出口包括:出口訂艙,報關,報驗,裝箱,發單及檔案交接工作,甲方依乙方要求安排裝期出運,並及時告知乙方中轉港資訊及目的港情況。正常情形下,開航日起30天內甲方得按時將有關檔案單證歸還乙方,甲方對已簽收的乙方單證檔案負有責任,不得遺失。另外,甲方有權暫扣乙方單證直至乙方按時結清各項應付費用。

2.5乙方所出運之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之物品。甲方不接受屍體,骨灰和活動物之運輸。如果乙方違反本規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各項損失。

2.6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乙方須書面通知甲方,並與甲方操作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之要求。

2.7船期更改,體積,重量,件數不符,甲方有責任於貨物進港前主動通知乙方,並與乙方書面確認通知,乙方亦得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更改內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乙方所委託的貨物正常出運。

2.8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之情形,乙方付款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待貨物抵達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確認體積,重量為準,採多退少補的方式確定運費。或者乙方可到甲方倉庫複核,如果甲方錯誤,乙方來回合理車費甲方承擔(限_________元人民幣內),為了減少在甲方倉庫問題上爭議,甲方雙方遵守如下規定:

(1)乙方的貨物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進甲方倉庫(進倉通知書上乙方有義務填寫相應內容),甲方倉庫有責任根據託運單,進倉通知書核對進倉庫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主動出具倉庫收貨回執。乙方有義務讓相關人員送貨到甲方倉庫,如果乙方送貨是司機,應視司機是全權代表乙方。如果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按乙方要求工作。爭議比較大的情況如布匹,捆紮,草包,和不規則外包裝甲乙雙方應在送貨時及時丈量,雙方就地確認。

(2)乙方送貨如是多筆貨物混在一起送入甲方倉庫,乙方提供進倉通知書,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資料,規格等要求甲方分貨,如果一切分貨資料正確,人為錯誤,後果甲方承擔。

2.9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有責任代乙方索問超收差額。

2.10甲方於每月初將上個月乙方欠費清單傳交乙方。乙方需於三個工作日予以確認,如有疑義即應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如無疑義最遲應於收到甲方運費清單後的五個工作日之內付清運費。運價生效日期以開航日期為準。

三、結算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結算費用,並簽發提單。

3.1海洋運費以美元結算。如以人民幣結算,匯率暫以:1美元=_________人民幣。

3.2凡乙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發生的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乙方仍負有支付的義務。

3.3乙方對於應付給甲方的費用,應在規定的付款期限內以協議的約定方式支付,不能隨意扣減或拒付。

3.4如遇乙方未按協議規定準時付費,乙方除承擔所欠費用每天萬分之五違約金外,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並有權在海外暫扣貨物及國內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包括提單,外匯核銷單,退稅報關單等),直至乙方結清費用止。扣貨,證期間,所造成目的港及裝貨港之額外經濟損失,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費用和法律責任,完全和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協議終止

4.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確認通知對方財務部,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後本協議才能自動終止。

4.2協議終止後,協議雙方仍應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五、協議更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依簽字日期為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補充內容雙方未經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六、法律與仲裁

6.1本協議不適用於個人,只使適用於公司。

6.2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關職位人士簽字為憑。

6.3本協議所有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6.4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時,應先行協商解決,如無效以法定程式照章辦理。

七、協議生效

7.1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前,乙方應結清所有甲方簽約前已發生之費用,本協議方可執行。

7.2本協議之有效期自簽訂日期起,以_________年為限,協議期滿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則自動延長一年。

7.3本協議一式正本二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留存並遵守執行。

7.4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有效約束雙方,否則視為違約,並且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八、特別宣告

8.1甲方原則上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的訂艙,如乙方有危險品或半危險品貨物要委託出運,須提前和事先書面和電話通知甲方。如若違約,則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

8.2乙方的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航期後再行安排訂艙裝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之責任。

8.3貨物出運後,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或中轉港更改運輸方式的,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及有關費用,而乙方尚未於上海預結算費用前,甲方有權暫停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之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8.4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後,如逾期未提貨,目的港產生之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自行承擔。如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本協議於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_________簽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本合同項下貨物一事達成一致,茲同意按照下述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下述貨物(以下稱“貨物”)

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品牌/商標

其它

二、委託專案

1.甲方委託乙方以乙方名義與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外商”簽訂進口合同(以下稱“進口合同”),向其購買上述貨物。

2.乙方向外商購買上述全部貨物的總價為_________________(不含稅款及代理費)。

3.進口合同中對貨物的質量要求應為:

技術標準(標準制訂人、標準名稱、標準代號/編號等):

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

2.按照進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在中國境外的運輸、保險事宜。

3.辦理貨物的進口報關、對外付匯手續。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甲方交付貨物。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甲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將購買貨物所需全部資金、相關稅費及代理費付至甲方帳戶。

2.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

3.應乙方要求,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有關貨物技術標準、質量要求等方面的對外談判及有關活動;必要時,負責編制合同附件。

4.檢驗貨物並及時對貨物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五、付款條件

1.甲方應於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將進口合同所規定的全部貨款匯入乙方帳戶;甲方支付人民幣的,折算匯率為:______

2.甲方應於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及海關出具的有關單據,將因進口貨物而應向海關繳納的稅款匯入乙方帳戶。

3.甲方應於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金額為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進口合同總價的________%。

六、貨物交付

1.貨物進口批文由___________方負責辦理。

2.乙方應於貨物預計到達中國口岸前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有關情況;並於貨物到達中國口岸後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應在乙方發出到貨通知後________日內赴交貨地點收貨。

4.貨物在中國境內的法定商檢由__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___方承擔。

5.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將貨物交給甲方,貨物自進關口岸至_____________的運輸及保險由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方承擔

七、對外索賠

如外商在履行進口合同時有違約行為,甲方決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由此而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擔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乙方無義務對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訴訟。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支付有關款項,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金額為逾期支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每天;逾期超過十五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全部款項前,乙方有權留置全部貨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應承擔延遲提貨期間發生的貨物倉儲費及其它費用;逾期超過十五天不提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處置未提取貨物。

九、爭議處理

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外經濟貿易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釋出)的規定執行。

十一、特約條款(如本合同其它條款與本款的規定發生衝突,以本條的規定為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13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託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絡電話:

傳真: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絡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國內或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部分或全部國內或國際航線的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甲方託運貨物應當真實合法,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權拒絕受託代理危險品或出運國、中轉國、運抵國法律、法規禁止、限制運輸的商品的運輸業務。

第三條甲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製作航空貨運單(附件),其內容包括收貨人名稱、發貨人名稱、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出運地、始發港、運抵港、最終目的地、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出運價格、運費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並送交或傳真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交給乙方的運輸標誌(嘜頭)必須有以下內容:收貨人名稱、參考號碼(如:合同號、發票號等)、目的地名稱、件數。

第五條乙方應根據甲方航空貨運單的委託要求,及時辦理訂艙、收貨、發貨、制單、報關、報檢、裝板、交接、倉儲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全部業務或其中的部分業務。

第六條航空運輸過程中,允許航空託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託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託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甲方保證航空貨運單上所填寫貨物品名和貨物申明價值與實際交運貨物品名和貨物實際價值完全一致,並對所填航空貨物運單及相關運輸檔案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第八條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於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20元(國內航線)/國際20美元(us$)(國際航線)計算。

第九條甲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修改運單中有關專案或變更對貨物的處置方式,應在航班到達目的港前_____小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對於甲方的此類要求應儘量滿足,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對未能滿足甲方此類要求承擔任何責任和賠償。

第十條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按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航班/日期除有特別約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運人承諾的貨物承運航班與日期,未能履行而導致甲方因此受損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損害賠償的最高限額不應超過貨物的運輸費用的100%。

第十三條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承運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協助甲方向承運人提出索賠。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貨物在乙方掌管期間毀損、滅失的,但乙方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於不可抗力或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或者是由於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因貨物運輸引起的任何索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再給予乙方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乙方書面報告且提供相應的法律證據,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向航空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暫扣運費。

第十六條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的訂立、變更、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調整。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經雙方協商,可自行決定該合同的延長或終止。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附件:航空貨運單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出口代理合同14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專案)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為明確各自權利與義務,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並保證依約履行。

一、委託代理事項乙方接受委託,為甲方辦理貨物(進)出口手續,所有(進)出口貨物均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許可經營的範圍之內。甲方委託乙方以___________(甲方乙方雙方)名義簽訂外貿合同,(進)出口下列貨物: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代理許可權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授權範圍內實施外貿代理行為,乙方接受委託,負責對外聯絡、對外簽訂和協助甲方執行貨物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外貿合同)。外貿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將外貿合同文字提交給甲方審查,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以___________名義簽訂外貿合同。

三、委託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如專案需要辦理__________(進口出口)許可,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所需相應單據、檔案。

2、甲方應在實際進(出)口之前將進口詳細計劃告知乙方。並提供產品的品名、數量、重量、價格、產地、貿易國等,以便乙方及時開始準備工作。甲方應保證上述資料完整準確,並做到單貨相符、單單相符、單證相符。若因甲方提供資訊有誤或延遲而造成額外費用,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做好通關手續,隨時提供海關所需資料,並提供必要協助。

4、有權參加商務談判,對合同價款和合同條款進行確認。

5、有權對外貿合同文字進行審查,並對外貿合同文字提出修改意見,對合同的技術部分內容負責。

6、對於涉外索賠,應提交必要的索賠檔案,並積極協助乙方及時對外索賠。

7、按照本合同約定和乙方資金使用計劃向乙方支付貨款、代理費及其他款項,並辦理財務結算。

風險提示:

建議雙方明確好代理條件,如果對代理條件要求較為嚴格的,建議可以對代理條件進行明細。如果有相關資質資訊,可以作為合同附件。避免一方存在資訊不真實,或者資質授權過期等情況,容易引代理糾紛。

涉及到代理條件變更,最好可以有具體的應對措施。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在甲方授權範圍內按時完成代理工作,以___________名義簽訂並履行外貿合同。

2、根據甲方的要求,對外發出正式詢價或招標檔案,組織和安排對外交流、談判、簽約工作,技術交流除外。

3、負責辦理與專案有關的外商來華邀請電函,協助辦理外商來華簽證手續。協助甲方辦理甲方本專案出國團組的出國手續。

4、負責外貿合同中商務部分談判,向甲方如實提供市場行情、客戶情況等有關經營資訊,與甲方共同協商談判策略,經甲方書面同意後簽訂外貿合同。

5、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到國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專案所需的各種手續,包括不限於申請、登記、備案、許可。

6、外貿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情況,會同甲方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

7、在外貿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義務導致外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遲履行的,乙方負責按照外貿合同的有關約定,及時處理有關爭議和對外索賠,或採取甲方可接受的其它補救措施。

8、收到甲方按照乙方資金使用計劃支付的相關款項後及時辦理對外付款或按外貿合同催款,按照約定和甲方辦理財務結算,辦理清關、提運、保險、商檢、入庫以及國內外運輸等事宜。

六、貨款、費用及結算

1、外貿合同項下價款,乙方應於每筆付款事項前____日向甲方發出資金使用計劃,甲方確認無誤後將每筆支付款的配套人民幣(匯率暫按__________計算,實際匯率按購XX銀行公佈的匯率牌價多退少補)匯到乙方的開戶行賬號。乙方負責在收到上述款項後的____日內,辦理稅務證明、購匯和按外貿合同約定及時對外付匯,並在貨物清關後____日內向甲方開具發票,海關完稅憑證和國外發票的正本,以便甲方辦理入庫驗收及財務核銷。

2、外貿合同項下價款,乙方按收(匯)款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匯率基準價結成人民幣,扣除相應代理費和其它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並在收到後____日內將價款轉付給甲方。

3、代理費按進口合同金額的______%收取。若不足人民幣_________元,則按人民幣_________元收取。

4、在通關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倉費、法定商檢費、查驗費、保險費、運雜費等,以海關、商檢、船務、運輸公司開據的發票為準,由乙方按實際發生數與甲方結算。

風險提示:

建議違約責任具體明確,比如: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怎樣之類的條款,儘量要避免籠統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並且,可以根據際情況來規定違約賠償金的數額。此外,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或過低,過高可能面臨著違約訴求不被支援的風險,過低則不利於守約方,因此,建議諮詢專業律師進行商榷。

七、違約責任如果本合同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任一條款、或者以其他方式違反本合同,該方應向另一方承擔應履行不能或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所有因此履行不能或違約而造成的間接或偶然損害或損失應排除在外。本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守約方對違約方的其他任何權利不受影響。

八、不可抗力條款因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時,根據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未能履行合同一方的責任。

九、適用法律本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若有其他未盡事宜,在雙方友好協商未果時直接適用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十、爭議的解決有關本合同及其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積極、友好地協商解決。如果在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該爭議的存在後____日內協商不成的,應將該合同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機構,依該仲裁機構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十一、其他

1、由雙方在合作過程中達成的其他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後即成為本合同之不可分割部分,其效力及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在中國法律所許可的範圍內,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合同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對其權利的放棄。其行使單項或部分權利也不得排除對權利將來的行使。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兩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15

委託人(甲方):

住所: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代理人(乙方):

住所: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專案)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為明確各自權利與義務,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並保證依約履行。

一、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委託,為甲方辦理貨物(進)出口手續,所有(進)出口貨物均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許可經營的範圍之內。甲方委託乙方以___________(甲方/乙方/雙方)名義簽訂外貿合同,(進)出口下列貨物: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代理許可權

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授權範圍內實施外貿代理行為,乙方接受委託,負責對外聯絡、對外簽訂和協助甲方執行貨物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外貿合同)。

外貿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將外貿合同文字提交給甲方審查,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以___________名義簽訂外貿合同。

三、委託代理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如專案需要辦理__________(進口/出口)許可,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所需相應單據、檔案。

2、甲方應在實際進(出)口之前將進口詳細計劃告知乙方。並提供產品的品名、數量、重量、價格、產地、貿易國等,以便乙方及時開始準備工作。甲方應保證上述資料完整準確,並做到單貨相符、單單相符、單證相符。若因甲方提供資訊有誤或延遲而造成額外費用,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做好通關手續,隨時提供海關所需資料,並提供必要協助。

4、有權參加商務談判,對合同價款和合同條款進行確認。

5、有權對外貿合同文字進行審查,並對外貿合同文字提出修改意見,對合同的技術部分內容負責。

6、對於涉外索賠,應提交必要的索賠檔案,並積極協助乙方及時對外索賠。

7、按照本合同約定和乙方資金使用計劃向乙方支付貨款、代理費及其他款項,並辦理財務結算。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在甲方授權範圍內按時完成代理工作,以___________名義簽訂並履行外貿合同。

2、根據甲方的要求,對外發出正式詢價或招標檔案,組織和安排對外交流、談判、簽約工作,技術交流除外。

3、負責辦理與專案有關的外商來華邀請電函,協助辦理外商來華簽證手續。協助甲方辦理甲方本專案出國團組的出國手續。

4、負責外貿合同中商務部分談判,向甲方如實提供市場行情、客戶情況等有關經營資訊,與甲方共同協商談判策略,經甲方書面同意後簽訂外貿合同。

5、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到國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專案所需的各種手續,包括不限於申請、登記、備案、許可。

6、外貿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情況,會同甲方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

7、在外貿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義務導致外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遲履行的,乙方負責按照外貿合同的有關約定,及時處理有關爭議和對外索賠,或採取甲方可接受的其它補救措施。

8、收到甲方按照乙方資金使用計劃支付的相關款項後及時辦理對外付款或按外貿合同催款,按照約定和甲方辦理財務結算,辦理清關、提運、保險、商檢、入庫以及國內外運輸等事宜。

六、貨款、費用及結算

1、外貿合同項下價款,乙方應於每筆付款事項前______日向甲方發出資金使用計劃,甲方確認無誤後將每筆支付款的配套人民幣(匯率暫按__________計算,實際匯率按購匯日銀行公佈的匯率牌價多退少補)匯到乙方的開戶行賬號。乙方負責在收到上述款項後的______日內,辦理稅務證明、購匯和按外貿合同約定及時對外付匯,並在貨物清關後______日內向甲方開具發票,海關完稅憑證和國外發票的正本,以便甲方辦理入庫驗收及財務核銷。

2、外貿合同項下價款,乙方按收(匯)款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匯率基準價結成人民幣,扣除相應代理費和其它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並在收到後______日內將價款轉付給甲方。

3、代理費按進口合同金額的______%收取。若不足人民幣_________元,則按人民幣_________元收取。

4、在通關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倉費、法定商檢費、查驗費、保險費、運雜費等,以海關、商檢、船務、運輸公司開據的發票為準,由乙方按實際發生數與甲方結算。

七、違約責任

如果本合同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任一條款、或者以其他方式違反本合同,該方應向另一方承擔應履行不能或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所有因此履行不能或違約而造成的間接或偶然損害或損失應排除在外。本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守約方對違約方的其他任何權利不受影響。

八、不可抗力條款

因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時,根據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未能履行合同一方的責任。

九、適用法律

本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若有其他未盡事宜,在雙方友好協商未果時直接適用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十、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及其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積極、友好地協商解決。如果在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該爭議的存在後________日內協商不成的,應將該合同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機構,依該仲裁機構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一、其他

1、由雙方在合作過程中達成的其他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後即成為本合同之不可分割部分,其效力及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在中國法律所許可的範圍內,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合同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對其權利的放棄。其行使單項或部分權利也不得排除對權利將來的行使。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兩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