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語言 會計 網際網路計算機 醫學 學歷 職場 文藝體育 範文
當前位置:學識谷 > 範文 > 合同協議

有關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合集10篇

欄目: 合同協議 / 釋出於: / 人氣:7.3K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合集10篇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賣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賣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建築面積平方米。

(二)隨該房屋同時轉讓的房屋設施裝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第二條房屋權屬情況

(一)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

(二)國有土地證號為:

(三)該房屋性質為私有住宅。

(四)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未設定抵押。

第三條房屋成交價格及定金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小寫)元,(大寫)元整。本合同簽定的購房定金為____________元。

上述房屋價格包括附件一清單裡的內容。

第四條買方付款方式與期限(一)在簽訂本合同時買方向賣方支付購房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由買方向銀行申請住房借款人民(小寫)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並由銀行直接將所貸房款放款給賣方。如銀行實際放貸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買方應在銀行放款當日將差額支付給賣方。

(三)除首付款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借款外,剩餘購房款(小寫)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賣方向買方交付房屋時,買方向賣方全部支付結清。

第五條房屋交付時間

在簽定本合同後銀行確認放貸之日起個月內,賣方將此房屋交付給買方。

第六條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賣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沒有產權糾紛,符合房屋出售條件。

(二)賣方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交付時,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裝置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三)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有線電視】費用由賣方承擔結清,交付日以後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

(四)買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向賣方支付購房款,如實向借款銀行申報有關資料,負責完成銀行借款和有關房屋過戶的工作,賣方提供協助。

第七條過戶費用承擔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應該繳納的各項稅、費由買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定後,若買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賣方,賣方應在15日內將買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買方,但購房定金歸賣方所有。若賣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買方,並自違約之日起5日內應以買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息)返還給買方。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3份,買方、賣方、銀行各執一份。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簽字手印):買方(簽字手印):

合同簽訂日期:20年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檔案號為__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近年,農村的房地產市場逐漸活躍,農民往往將其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或者出租、或者售與他人。購買者中有的是本村或外村村民,有的是外來打工者,還有的則是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在類似的房屋買賣中產生的糾紛也較多。該類案件訴至法院後,涉及的首要問題即是:合同是否有效。一種意見認為,如果購房者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權,買賣合同不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則應認定合同有效。另一種意見認為,村民對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權,而無處分的權利,而出售住房的行為,實際上已處分了宅基地使用權,故合同應認定無效。

爭議產生的原因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下稱《土地法》)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儘管該條是針對宅基地申請而規定的,但從該法及該條的規定來看,農村村民出租、出售宅基地上所建住宅,法律並未予禁止,也未對該出售行為設定任何限制。但農村宅基地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只有集體組織的成員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通過房屋的轉讓,也將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宅基地使用權一併轉讓,將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擴大到非集體組織成員、甚至是城鎮戶口的居民。同樣,根據《土地法》的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如果房屋轉讓只在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進行,也有可能使購房者通過房屋的受讓而使自己擁有的宅基地面積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那麼,農村的房屋到底能否轉讓,這類合同的效力應如何認定就非常值得關注和思考。

對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持審慎的態度,緣於國家對農村土地的一貫政策規定。《土地法》明確: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從八十年代以來,國務院多次行文,強調對耕地的保護。有關行政規章、檔案對農村建房、宅基地的申請也規定了嚴格的審批程式。1993年11月1日實施的《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規定:農村村民建房的,應先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後,如果是需要使用耕地的,經鄉級政府稽核、縣級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再向縣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政府批准後,由縣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如果是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閒地和其他土地,也應由鄉級政府根據村莊、集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批准。城鎮居民如需使用集體土地建房,還應經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同意,再按上述兩種情況辦理審批手續。因此,有人認為,既然宅基地申請有嚴格的規定,村民轉讓房屋也涉及到宅基地使用問題,應從嚴掌握。只有在買受人按有關規定申請到所售房屋宅基地使用權後,才能認定購房合同有效。如果這種觀點成立,村民售房的權利將無從行使。

農村房屋買賣的出售方一般為農村集體組織的村民,而購買方存在兩種情況:一是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二是集體組織以外的成員。集體組織內部成員又有三種具體情況: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規定的宅基地標準。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三是已在集體組織落戶,但尚沒有被分到宅基地。根據一戶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規定,對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標準的村民,再申請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對第二種情況的村民,儘管其已有一處宅基地,但如無法定理由,也很難再申請到第二處宅基地。對第三種情況,申請宅基地必須經過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為發生在村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也將難以進行。售房者首先要審查購房者的具體情況,這無疑是不現實的。如果是村民集體組織外部成員申請宅基地建房,條件將更為嚴格。如果將這些規定適用於售房行為,購房者的資格待定,村民出售房屋將難上加難。

通過前述提到的法律、法規規定,不難看出,國家對宅基地申請是嚴格控制的,而上述規定並不涉及村民已按規定申請到宅基地並按審批手續建造房屋,但關係到在出售房屋問題上發生爭議如何認定。看待這一問題,究其實質是如何認定宅基地的權利性質,以及宅基地上的權利與地上建築物的權利關係。

我國土地所有權的主體分為國家和集體兩種。宅基地所有權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其使用權由集體組織按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劃撥給村民使用。作為宅基地使用權人,有權在取得的土地上享有佔有、使用的權利,可以在該土地上建造住房以及其他附著物。作為使用權人無權單獨轉讓宅基地,但如果使用權人在宅基地上已建造了房屋,房屋的所有權的完整權能屬於宅基地使用權人。此時,房屋的所有權與土地的所有權分屬不同的權利主體,雙方在權利行使方面必然相互牽制。而房屋與土地緊密結合的特點決定了二者必有一方要妥協,或者房隨地走或者地隨房走。

如果只能允許房隨地走,那麼村民因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權將影響其房屋的所有權的行使。他只能對其建築物或其他附著物享有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而無從行使最重要的處分的權能。如果宅基地使用權人慾走出農村、到處面的世界開創一番事業,其宅基地上的合法建築只能通過出租來發揮物的效用。無疑,這使其權利的行使很不充分。如果允許地隨房走,即村民有權出售住房,村民對房屋所有權的行使將不存在任何障礙,那麼此舉是否有礙集體經濟組織對土地享有的所有權呢?筆者認為,並不影響。宅基地一旦劃撥給村民使用,集體經濟組織對其所有的土地實際上並不能行使更多的權利。當村民出售房屋時,僅僅是宅基地的使用權人換了另外的主體,村民並不能通過出售房屋而從中獲得宅基地的收益,他只能獲得出售建築物的利益。因此,對集體經濟組織的經濟利益並不存在侵犯的問題。且允許農村房屋自由轉讓,將使農村的房屋發揮最大的效用。

物權法草案第十五章規定了宅基地使用權,從草案規定可看出,草案允許農村房屋出售。該草案第272條: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權轉讓的,宅基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第273條: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權抵押的,在實現該抵押權時,宅基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由此可見,草案對房屋所有權與宅基地使用權的關係采地隨房走。

應該說草案的規定是積極、合理並可行的。我們可以比較一下城市居民的房屋所有權與農村村民的房屋所有權。城市居民出售擁有所有權的住房,法律並未設定特別的規定。城市的房改房與農村的房屋有一定的相似之處,房改房的售價中不含土地收益,因此建設部規定已售公房上市應當向國家或產權單位補交一部分土地收益。國家對城市房地產二級市場持積極的開放政策。農村村民享有的住房所有權與城市居民的住房在所有權的權屬方面並無二致,如果對村民售房採限制性政策,對村民來說是不公平的。為此,筆者建議,國家對村民售房也可考慮參照城市房改房上市的有關做法,由集體土地所有權人收取一定的土地收益。作為村民,其無償使用宅基地是基於其特定的社員身份,通過購房取得他人宅基地使用權的人如果不具有社員身份,完全可以通過向土地的所有權人交納一定的費用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如果是具有社員身份的人,可分為兩種情況:其已有宅基地且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可以購買他人的住房,但必須繳納一定的土地費用。如果是沒有宅基地或達不到規定的標準,可以經過報批後,無須繳納一定的土地費用。如此考慮與國家的土地政策並不矛盾,國家對耕地的保護是採取嚴格的政策,而宅基地與耕地性質不同,經過合法報批,宅基地上已建造了建築物或附著物,一般不會再恢復到耕地性質,允許農村村民出售房屋與國家對耕地的保護政策並無牴觸。因此,對宅基地上住房的出售應當採用放開的政策。關於宅基地的控制應當在宅基地的申請上從嚴把關。“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建議改為“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總之,筆者認為,村民出售住房的合同,如果沒有其他違法行為,以認定有效為宜。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貸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

保證人: (以下簡稱“丙方”)

鑑於乙方購買房產,並以該房屋作為抵押物向甲方申請購房抵押貸款;丙方為乙方在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證及抵押登記尚未辦妥期間提供連帶保證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及中國農業銀行有關規定,經甲、乙、病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釋 義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合同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定義如下:

1、欠款:乙方所欠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款項,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2、購房合同:乙方與賣方簽訂的,購買本合同抵押房屋的《房屋買賣合同》、《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其他購房協議。

3、抵押物:購房合同項下的房屋及一切與該房屋有關的權益的統稱。

4、抵押貸款階段性擔保:指由銀行認可的保證人為乙方在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證及抵押登記上未辦妥期間提供的連帶保證責任。

第二條 乙方所購房屋

1、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____

6、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

7、房屋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交易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乙方必須用於其與售房人簽定的《購房協議書》中購買的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第四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乙方所購房屋價款的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款期限

借款總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月,分 期歸還。

第六條 借款利率

1、借款利率按月利率 ‰執行。

2、借款利息按月計付,結息日為每月第20日。

3、借款期限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實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於次年1月1日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規定利率。

第七條 借款劃撥

在辦妥本合同抵押登記,取得他項權利證後的7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上述借款金額撥入乙方在甲方處開立的存款帳戶(帳號 )內;甲方同時根據乙方預先簽署的《委託付款授權書》,將借款金額一次性以乙方購房款名義劃入售房人在甲方處開立的售房存款帳戶(帳號 )內。

丙方同意為乙方在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證及抵押登記尚未辦妥期間內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並作為全權代理人,保證為乙方辦理完產權證及抵押登記。在丙方為上述保證與甲、乙三方簽署《個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取得房地產賣契後7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上述借款金額撥入丙方在甲方處開立的專用帳戶內;丙方根據乙方預先簽署的《付款授權書》將借款金額以乙方購房款名義劃入售房人在甲方處開立的存款帳戶(賬號: )內。

第八條 借款償還

1、乙方應按期足額償還甲方貸款本息。

2、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3、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以每一個月為一個償還期,每月第________日為乙方的每期還款日,首期還款發生的次月第________日。

4、乙方在獲得甲方貸款之前必須在甲方處開立存款帳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_)或辦理銀行卡(卡號 _______________),每期還款日前,乙方應在上述存款帳戶記憶體入不少於一期的應還借款本息。甲方於每期還款日根據乙方預先簽署的《付款授權書》直接從該存款帳戶中扣收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款項。如果款項不足扣劃時,甲方給乙方_________日的寬限期,期滿帳戶存款仍不足扣劃時,則該期應還貸款本息全部作逾期處理。

(1) 等額還款法:

每月還款金額=貸款本金×月利率×每月等額還本付利息金額為人民幣(大寫金額)

(2)遞減還款法:

月還款額= +(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累計額)×月利率

6、提前還款

乙方若提前還款,須徵得甲方同意,並按下列規定辦理:

(1)乙方可在每期的還款日之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未到期借款。

(2) 乙方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的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

(3) 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借款的,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借款餘額以及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利隨本清,已計收的借款利息不再退還。

(4) 提前償還部分借款本金的,其提前償還部分借款本金後對剩餘的部分可以調整還款計劃,即還款期限縮短,每期還款額不變或者還款期限不變,每期還款額減少。選擇期限縮短的,按調整後總的借款期限確定利率檔次計收以後的利息。

(5) 若乙方提前償還全部欠款而此合同項下的借款尚在階段性保證期內,丙方的保證責任自動終止。

7、逾期還款

對逾期未還的貸款本息,乙方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償還:

(1) 乙方在上述存款帳戶記憶體足款項,由甲方在下一個還款日劃收。但在存款日至劃款日之前,甲方仍向乙方計收逾期及其複利。

(2) 乙方到甲方的信貸部門領取欠款清單,再憑欠款清單到營業櫃檯交付現金,從交付欠款之日起,停止計收逾期利息及其複利。

8、乙方、丙方及售房方在《房屋買賣合同》及其它約定項下就購房事宜發生任何糾紛,均不得影響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有關費用的按期償付及保證責任的承擔。

第九條 甲方義務

1、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借款足額提供給乙方。

2、核收和保管與抵押物有關的房屋所有權證、他項權利證和其他所需檔案。

3、在乙方向甲方償還全部欠款後,甲方與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出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所有權證及其他有關證明檔案交還乙方。

4、在階段性擔保期間,乙方未能依約履行還款義務,而由丙方代為清償乙方欠款的,甲方

須將與抵押物有關的證明檔案轉交給丙方處理。

第十條 乙方義務

1、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2、在甲方處開立存款帳戶,並存入不低於30%的購房首付款,同時授權甲方從此帳戶內劃付與借款有關的款項。

3、對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並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如抵押物發生部分或全部毀損,無論何種原因及何人的過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須向甲方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4、抵押物除自用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贈與、轉讓、捨棄、託管、重複抵押、以抵押物清償其他債務或以其他方式處置。

5、在丙方履行了階段性擔保責任,代乙方償還全部欠款後,乙方同意甲方將抵押權轉讓給丙方。

6、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第4款的約定辦理抵押房屋保險。

7、在變更通訊地址時立即以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 丙方義務

1、丙方為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擔保期限自甲方依《個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賣契發放貸款之日起至抵押登記辦理完畢之日止。擔保範圍為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款項,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及其它相關費用。

2、丙方接受乙方委託在 月之內辦理完畢以下事項:

(1)代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代收代繳土地出讓金。

(2)代乙方辦理正式產權證,並保證將其移交給甲方收押。

(3)代乙方辦理所購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並在收到他項權利證書之日起5日內將該證書交與甲方。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合同期內,未按月償還借款本息,甲方按規定對其逾期還款按實際天數每日計收萬分之 罰息,並對逾期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2、本借款發放後,在階段性擔保期間:乙方不能按時償還借款本息的,由丙方代為償還,丙方償清全部欠款後,即可處置該項抵押物;在抵押登記生效後:乙方連續三個月或任何一期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逾期三個月的,甲方即可處置該項抵押物,以償還乙方欠款。

3、本借款發放後在階段性擔任期間: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辦理房屋過戶、抵押登記手續的,甲方有權從其保證金帳戶中扣除_______% 的保證金且該筆保證金不予退還。此後丙方仍有義務繼續辦理過戶、抵押登記手續,直至將產權證、他項權利證移交給甲方,其階段性擔保責任方可解除。

第十三條 房屋抵押

1、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年___月___日,自抵押登記辦妥之日起至本合同借款日後六個月止。

2、抵押率___________

3、抵押擔保範圍: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訴訟費、律師代理費、抵押物處理費、過戶費等甲方及丙方實現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4、抵押登記

(1) 乙方出具《授權委託書》委託丙方或乙丙雙方共同以本合同、購房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房地產所有權證明檔案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2) 低壓物的所有權證明檔案、抵押登記的《他項權利證書》及其他有關檔案須交予甲

方收執和保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各執 份。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賣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甲乙雙方同意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

第三條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

第四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交付乙方後由房屋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如:電費、供熱費、物業費等)。

第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因為物業費由甲方單位收取,物業費由乙方向甲方單位繳納。如乙方不交物業費,則單位會從甲方工資扣除,所以甲方有向乙方追繳物業費的權利。

第六條 甲乙雙方簽字合同生效。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留存方 ( 甲方, 乙方, 見證人一, 見證人二)

出賣人(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及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見證人見證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宅基地房屋情況:坐落於 省 市 區 鎮 村(社群) ,東起 西至 ,南起 北至 。

二、該房屋及土地使用權利由甲方保證:為本人所有,經家人同意,無任何產權、債務、財務、繼承等糾紛。

三、經雙方協商總價格為 元整(大寫: 萬 千 百 拾 元整),當日當面現款付清。

四、經雙方簽訂合同,乙方付清甲方房款後,甲方將房屋和宅基地及其所有附屬物(包含附屬建築樹木等)歸乙方所有,並將土地使用證交付乙方。 五、甲方於 年 月 日按照合同規定將宅基地及所屬房屋售於乙方,乙方作為購買者擁有對於房屋及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權利(即:使用、改造、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所有權和處置權,也包括被徵用拆遷等產生的賠償或者其他形式產生的賠償,均由乙方所得,與甲方無任何關係,且甲方配偶和後代不得向乙方及其後代進行追償)。

六、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再將該宅基地房屋與他人簽訂《買賣合同》。 七、本合同簽訂後,永不反悔,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見證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買受人(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號碼:

房屋買賣合同 篇7

出賣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多次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願將自有坐落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號__________房屋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賣給乙方。

二、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東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圖一張)。其房屋陽臺、走道、樓梯、衛生間、灶間及其他裝置。

三、房屋價款包括附屬裝置,雙方議定以人民幣________萬元,由甲方出售給乙方。

四、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萬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萬元;第三期,在房屋產權批准過戶登記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五、甲方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天內將房屋騰空,連同原房屋所有權等有關證件,點交給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六、在辦理房屋產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方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以致影響主權過戶登記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應繳納的一切捐稅、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估價費、印花稅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的3‰計算違約金交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另付給乙方與已收房價款等額的違約金。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按日加付5‰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的房價款作為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以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處理,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一、交屋時,乙方發現房屋構造或裝置與合同約定不符,經鑑定屬實,甲方應於1個月內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可自行修理,費用在房價款中扣除。如修理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可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並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房屋所佔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圍牆等)所有權屬於國家。乙方取得上述房屋佔有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並依照國家法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及其他有關費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送交房產和土地管理機關,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立約人:

甲方: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訂於_________市(縣)

房屋買賣合同 篇8

近日,住建部和國家工商總局聯合釋出了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字》,在新版預售合同中,就銷售備案、補充協議、資訊保護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針對開發商“一房多賣”、返本銷售、樓盤爛尾、未履行保修義務等問題作出引導,有效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一、引導開發商作出承諾,禁止售後包租、返本銷售

從立法、合同的'角度進行了明確,加大了保護買受人知情權的力度,既引導開發商以誠經營,又明確瞭如開發商違反自身承諾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更好的保護了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二、預售資金監管,防止爛尾樓專案

增加了舊版本中沒有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條款,以促使開發商積極完成專案建設,避免開發商將建設資金挪作他用及爛尾樓出現而給購房者造成巨大損失的法律風險。

三、提醒購房者先驗房,驗收合格再收房

新版本增加先驗房、驗收合格再收房的合同條款,改變了長期以來的先交房再驗收的交易慣例,體現了保護購房者接收到合格房屋的權利,同時降低了購房者的維權成本,提高了購房者的合同地位。

四、開發商未履行保修義務,消費者可自行維修由開發商承擔費用

某些開發商在交房後便將協調、保修責任交給物業公司,而物業公司又經常出現維修拖延、推諉等情況,這給購房者造成了諸多不便

及損失。通過本條的約定,開發商將無法置身事外,而需自己履行維修責任,購房者維權將更加便捷。

五、督促開發商30日內進行銷售備案

這既保護了購房者的知情權與選擇權,又預防了因開發商在簽訂合同後不及時辦理備案手續而出現的“一房多賣”等嚴重損害購房者合法權益的情況發生。

六、保護買受人資訊,不得對外披露

以合同方式保護了買受人的個人隱私,使購房者走出受電話、簡訊騷擾而投訴無門的尷尬境地;同時加大了開發商的法律責任,防止其濫用購房者資訊而給購房者造成困擾和損失。

七、開發商不能通過補充協議減輕自己的責任

新合同文字將改變購房者的弱勢合同地位,合同中若存在不合理的加重購房者責任、排除購房者主要權利或開發商減輕、免除自身應承擔的責任,將均視為無效,仍以主合同為準。

綜上,新修訂的預售合同示範文字主要是在平等維護買賣雙方合法權利、明確雙方義務的基礎上,更加註重買受人權益的保障,對簽訂合同過程中容易忽視的問題進行提示,引導買賣雙方對合同重要事項作出承諾和告知,細化了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增強了合同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

房屋買賣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圓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美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所購位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所購商業用房的基本情況

該住房位於駐馬店市 小區名為

所購房屋位於

平方米, 元/㎡,總房款計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小寫¥ 元)。

第二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合同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付清房款的,按房屋優惠價計,乙方應實付房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小寫¥ 元)。

2、分期付款。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首付該住房總價款的 %,計 元; 年 月 日付房款 元;年 月 日付房款 元;餘款竣工時付清 元。乙方如未按以上規定的時間付款,按逾期應付款部分日萬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30天后,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三條交付期限及責任

甲方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該房屋經驗收合格後交付乙方使用。交房標準:入戶防盜門、全封閉塑鋼陽臺、窗戶,全毛坯房,水電接通改造費、燃氣開口費乙方自理。

但如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發生之日起15日內告知乙方的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按逾期交付房價總額日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30天后,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未出現時,任何一方不得解除合同,否則應向對方支付房屋總額10%的違約金。

第五條交接

該房屋由雙方進行驗收交接,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按房價總額的日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30天后,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六條甲方保證房屋沒有債權債務糾紛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1、甲方在交房前按該套房屋總銷售額的2%徵收維修基金,該維修基金由甲方統一代收。

2、甲方應當在房屋交付使用後的540日內,甲方辦理房產權大證,分戶房屋所有權證乙方自己辦理或甲方統一代理辦證,費用由乙方承擔。面積確認以房產證為準,房款多退少補。如因甲方的責任,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甲方同意乙方退房或按房價款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受政策性或辦證機構調整影響,辦證日期可相應順延。

第八條保修責任

以建設部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為準。

第九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或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不得隨意拆除房內設施、裝置。

2、乙方不得侵佔房屋的毗連、共用部位和設施、裝置,保證走廊、樓梯、樓道的暢通,對房屋的承重結構、上下水管線、供電、燃氣等設施、裝置的使用,應當遵守有關規定,凡屬乙方人為損壞的,由責任人負責維修或賠償。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住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3、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由甲方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進行管理,甲方交房後乙方物業管理費按《物業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向房地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各一份,物業存檔一份。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10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願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座落

幢號室號套(間)數建築結構總層數建築面積(平方方)用途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 )、劃撥( )。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佔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嘉興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鑑定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願按國家規定交納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願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願向(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