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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土地租賃合同4篇

欄目: 合同協議 / 釋出於: / 人氣:4.27K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土地租賃合同4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薦】土地租賃合同4篇

土地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範圍

甲方將該土地約 平方米的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墳地除外。)。

二、租地界址 。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三、租賃期限、租賃金額及支付辦法:

1、租賃期限為 年,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租用該地的面積、金額:該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租金為 元/平方米,壹年的租金總額為 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於每年的_____月 ___日交納給甲方 。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在五天內將乙方租用土地的界址範圍處理清楚,以利於乙方使用。

3、如因乙方使用該塊土地而引起的村民糾紛和相鄰權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

4、租賃期內,甲方人事

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不會影響此協議的執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協議的執行。

五、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間,擁有該地的自主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

3、乙方在承租期間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超過協議期限。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承租期滿乙方有意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和乙方協商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違約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響該協議的執行。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並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在使用該土地過程中引起的村民糾紛和相鄰權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在問題解決前,乙方有權延付租金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因此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果因國家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若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徵收該地建設開發,土地徵地款屬甲方所有,乙方享受地面附著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

5、承租期間若是發生土地使用權屬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七、承租期滿若不再續租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自行處理租地範圍內的一切設施,把地交給甲方。

八、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註冊地址:,法定代表人: 。

乙方(承租方): 有限公司,註冊地址:,法定代表人: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土地 租賃 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出租標的情況

1、位置、面積、範圍:

出租地塊位於 市 區 ,面積約三千平方米(不包括地上現存房屋臨時建築一棟,約100平方米),具體範圍以本 合同 附件一之“地籍圖”為準;

2、自然狀況:該地塊為空地,已辦理臨時建築審批手續;

3、法律權屬狀況:出租地塊土地由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使用權型別 ,土地用途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地號 ,地籍圖號 ,出租地塊屬於該土地證部分土地,整體土地已向銀行抵押;

本 合同 出租地塊原出租給第三方,再該地塊上建有臨時建築約100平方米,乙方已知悉原 租賃合同 存在,甲方與原 租賃 人因本地塊 租賃合同 糾紛正在訴訟中商未結案,因此雙方暫不處理地上建築物,乙方僅在空地範圍內使用土地,甲方與原 租賃 人的.有關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

4、附屬設施狀況:已通水電,工業用三相電源( V),使用者名稱 ,水錶使用者名稱 ,其他設施: ;

第二條 租賃 用途及期限

1、用途: , 租賃 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用途;

2、期限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免租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計收租金。

3、 租賃 期滿如乙方有意續租,乙方應在期滿前一個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雙方重新協商訂立新 合同 ,如雙方在期滿前未就續租達成新協議,則 合同 自動終止,乙方應當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搬遷,並交回土地及建築物,逾期按照三倍租金計算。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實行分段計算:

前三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每平方米4元,每月租金一萬二千元;

第四年至第六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每平方米5元,每月租金一萬五千元;

第七年至第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每平方米 元,每月租金 元。

2、租金支付時間:每月5日前支付當月租金,逾期按照每日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加收滯納金,如乙方連續三個月超期付租金或拖欠租金兩個月,甲方可以單方解除 合同 。

3、租金支付方式:A、現金,由乙方交到甲方,同時開具收據;

B、轉帳或乙方直接存款,甲方指定帳號為:

C、如以支票或其他方式付款,需事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須確保當月5日前到帳,款到帳才視為支付,甲方開具收據。

如果沒有書面委託,乙方不得將租金交給其他人,否則甲方不予認可。

第四條 租賃 押金

1、本 合同 簽定之日起五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 元,作為乙方履行本 合同 之保證金;

2、 租賃 期滿或 合同 解除後,上述押金扣除乙方未付的租金、費用、滯納金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金等款項後返還乙方。

3、如乙方有違反本 合同 的違約行為,或乙方提前解除 合同 的甲方有權沒收全部押金,乙方須在甲方沒收押金後十日內補交同等數額的押金,逾期拒不補交的甲方可解除 合同 。

第五條 稅費負擔

1、土地增殖稅、出租土地的營業稅、所得稅由甲方向稅務部門申報交納,其他稅費不論是向甲方還是乙方徵收均由乙方負擔,乙方在該土地上進行生產經營或經甲方同意轉租經營所產生的任何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2、乙方負責交納 租賃 期間所有的水、電、電話、網路、電視、燃氣、物業管理、治安等設施安裝、維護、使用費用,以及因此而產生的違約金、賠償金等相關費用亦由乙方負擔;

3、乙方利用該土地搭建臨時或永久性建築、開辦工廠、倉庫、轉租或其他經營行為,以及因存在消防、安全等問題而被有關部門罰款、徵收費用,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上述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如被有關第三方或政府部門向甲方徵收,乙方應全額向甲方返還,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地上建築及其他設施

1、乙方在 租賃 期間如需新建或改建房屋、蓬架或其他固定設施,必須首先取得甲方同意,並按照甲方同意的設計方案施工,如需經政府部門批准的乙方必須符合相關規定並辦理審批手續,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法律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經營需要申請新裝或改裝水、電、電話、網路、電視、燃氣等附屬設施,應當提前通知甲方,將有有關檔案報甲方備案,甲方對有關手續辦理給予必要的協助;

3、 合同 終止或因乙方違約而解除後,地上添附之建築物及固定的附屬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搬遷時不得拆除,甲方亦無須補償乙方。

4、乙方應當確保 租賃 期間建築物及設施符合消防、安全、環保等強制性要求,甲方有權檢查監督,如乙方不符合有關規定被政府部門責令整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 合同 。

5、在合同期內,如發生政府徵地、拆遷或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造成建築物滅失,對於乙方建造的建築物的補償金、賠償金,按照未到期的時間除以合同期的比例歸乙方,其餘歸甲方。土地補償及其他補償、賠償均歸甲方。

6、如甲方單方違約解除 合同 或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 合同 ,根據乙方建造的建築物的原造價,按照未到期的時間除以合同期的比例甲方向乙方支付補償金,建築物歸甲方。

7、 租賃 期間有關建築物及設施的維護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第七條 土地轉讓、轉租

1、 租賃 期間甲方轉讓土地及地上附屬建築、設施的,乙方無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轉讓後本 租賃合同 在乙方和新所有權人之間繼續有效。

2、 租賃 期間乙方如需轉租給第三人應經甲方同意,本 合同 繼續有效,如因第三人的行為或轉租 合同 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3、即使甲方同意轉租,乙方給予第三人的權利不得超過乙方在本 合同 中的權利,租期不得超過乙方租期。

4、接受轉租的第三人的行為視為乙方的履行行為,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不得以第三人的原因作為其違約的抗辯理由。

第八條 租賃物的交付

1、乙方支付全部押金後,甲方開具押金收據,乙方可以使用 租賃 土地。

2、本 合同 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當在五日內向甲方移交,如乙方拒不搬遷,則每拖延一日按月租金的10%加收租金,甲方亦有權強制乙方搬遷。乙方可以取回辦公、生產裝置,但不得拆除建築物及固定於建築物的設施,對建築物造成損害的須賠償甲方損失。

第九條 合同 的解除與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合同 , 合同 解除後有關權利義務由雙方協商確定。

2、如發生政府徵收、拆遷或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造成 合同 無法履行的,本 合同 終止,乙方須按照甲方通知立即辦理搬遷、交接手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違約行為雙方互不追究。 3、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解除 合同 :

A、乙方連續三個月超期付租金或拖欠租金兩個月;

B、乙方未按照第四條第3項規定補交押金;

C、建築物及設施不符合消防、安全、環保等規定被政府部門責令整改,乙方經通知仍不改正的;

D、未經甲方許可乙方私自新建或改建建築物及附屬設施;

E、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或私自轉租的;

F、乙方超過期限一個月仍未交納押金。

解除 合同 的通知送達乙方時生效。

4、下列情況下乙方有權單方解除 合同 :因甲方原因該土地被第三方強行侵佔或被法院、行政機關查封,導致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土地。

合同 解除後按照本 合同 其他條款的約定處理, 合同 未約定的適用《合同法》等法律規定。

第十條 爭議解決辦法

對本 合同 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 合同 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 合同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權證》影印件一份,作為本 合同 附件。

雙方確認本 合同 履行過程中有關文書的送達地址為:

甲方:

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電話: 電話:

土地租賃合同 篇3

甲方:xxx

乙方:xxx

為了發展經濟、合理開發利用資源,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所在行政區域的大梅屯河段沿河開採沙石。為了維護合同雙方的共同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公證合理、平等自願協商的前提下,甲、乙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開採沙石行政區域範圍

㈠、甲方經所在行政區域的大梅屯河段的村委、村民小組及村民會議討論一致通過,同意將甲方所在行政區域的大梅屯河段沿河灘地通過招商引資由乙方開採沙石。地點由大梅村沿河下游往東方 (地名、灘名)灘尾至上游往東西 (地名、灘名)約 公里左右,寬度為不影響防礙航道通行的情況下均可開發利用。

㈡、甲方所提供給乙方承包的開採沙石場地必須不能有爭議及土地糾紛,如果因出現爭議或土地糾紛、有村民阻止或防礙乙方生產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產工作的,甲方把乙方所繳納的承包開採費雙倍一次性退回給乙方。

二、承包開採沙石的時間

開採時間從XX年11月1日至XX年10月31日止。

三、承包開採沙石費用

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一年租金人民幣共計 元整作為開採沙石承包費後,方可開採。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貳日內乙方以現金支付承包費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在承包期間的權利和義務

㈠、乙方開採沙石所須的其它有關手續、證明、機械裝置安裝及費用均由乙方自理,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承包期間的經營方式和時間甲方不得干涉阻礙。

㈡、甲方負責乙方的生產環境保衛工作,制止一切人為擾亂和破壞生產裝置,調解各種矛盾糾紛,確保乙方正常生產和生活。

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得將乙方所承包的沙地轉包或變相轉包給他人。甲乙雙方共同把場地管理好,甲方有責任禁止一切沒有經過乙方同意下進入乙方承包場地進行撈沙、淘金等作業,制止非乙方的所有開採、佔有行為。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甲方負責一切相關責任。

六、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果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須一次性退回乙方所繳納給甲方的費用,同時須補償乙方人民幣 壹萬元整;如果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解除本合同,所繳納的費用甲方將不退還給乙方。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證處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以上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應相互配合,平等相待,和平共處,確保安全生產、安定團結的共贏而積極努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土地租賃合同 篇4

甲方:**洪縣孫園鎮土只頭居民委員會

乙方:許江

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甲方將位於蘆溝河以東,青臨路以南的土地租賃給乙方從事民用建築的生產和銷售。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

一、租賃面積:12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為準)。

二、租賃用途:乙方租賃後,從事民用建材的生產和銷售,不得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三、租賃期限:租賃期限為15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四、租賃金額:每畝地850元,以後若有調整按全鎮統一租賃價格標準執行:簽訂合同時交清第一年租金,以後租金於每年的 月 日之前交清。

五、雙方要求:

1.租賃期間涉及到土地爭議使用等糾紛由甲方處理,甲方確保乙方正常生產。

2.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土地隨意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六、合同相關事宜:合同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租賃,應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土地租金按當時市場價格為準。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