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身份證: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對承包內容進行供貨及
安裝施工。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及部所有補
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址:
第二條: 工程價款
雙方以共同協商的各種材料價格定價,其材料款支付由以下第五條:付款方式
為準。
第三條:產品規格及單價
第四條:工程施工
1. 乙方應儘量提供給甲方需要的施工材料及輔料,如故意拖延耽誤施工時間,
一方責任自負。。
2. 乙方應儘量按照甲方驗收標準及工程期限施工。
3. 甲方施工過程中所遇乙方材料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誤工費及材料款。
第四條: 質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需雙方認可。材料質量需按原廠實物為準。
第五條: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起,支付乙方誠意金,材料款按每個月底工程量的 60 %,工地完工後付材料款 35 %,剩餘5%待驗收完成後一月內付清。
第六條:工程工期
雙方按照具體情況協商。
第七條:工程驗收
甲方按95%合格率予以驗收,對不合格處提出整改意見。
乙方應按要求予以整改。
第八條:其他事項
第九條: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有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需經雙方協商;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或終止本合同應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2. 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 份。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章)
公司地址:
委託人: 委託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
篇二:大理石工程承包合同承包內容:
委託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對承包內容進行供貨及安裝施工。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及部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址:
3. 施工內容:
4. 工程開工日期: 年月日
5. 工程竣工日期: 年月日
第二條: 工程價款
乙方應按照甲方工程要求分批向甲方報價及預算工程款項,並報由甲方同意。
第三條: 工程施工
1. 甲方應儘量提供給乙方施工過程中的必要條件及相關輔材。
2. 乙方應儘量按照甲方驗收標準及工程期限施工。
3. 施工過程中所遇問題雙方應協商解決。
第四條: 質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需雙方認可。材料質量需按原廠實物為準。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專案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3. 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付款方式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起向乙方支付預付款,金額不低於預算款項的.50%,施工開始後付到70%,施工完工後付到95%,剩餘5%待驗收完成後三日內付清。
第六條:工程工期
雙方按照具體情況協商。
第七條:工程驗收
甲方按95%合格率予以驗收,對不合格處提出整改意見。
乙方應按要求予以整改。
第八條:其他事項
第九條: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有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需經雙方協商;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或終止本合同應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2. 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 份。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章) 法人代表:
委託人:
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 公司地址: 委託人: 電話:
篇三:大理石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本工程相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大理石安裝工程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大理石安裝
四、承包方式:單包工,其中甲方負責大理石、水泥、沙及安裝,負責水電供應,施工場地塔架材料。
六、工程單價(不含稅):牆體幹掛人工費 元/㎡,方柱幹掛人工費/米,角鋼/米
七、付款方式:甲方首先預付乙方進場費元。安裝費按施工進度支付80%,餘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後合格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期限定為合同簽字之日起,乙方應在 天內按質按量完成。
九、工程按國家標準施工。
十、甲方責任
1、及時組織水電供應,及施工所需材料,不得影響施工正常執行。
2、提供生產用水、用電場地,提供乙方工作人員的生活場地。
3、負責提供施工設計圖給乙方,落實專人負責督促乙方按技術規範施工。對乙方施工存在問題提出調整意見,共同把關工程質量達到規定要求。
4、負責籌措工程資金按合同要求及時兌現工程款,保證工程施工正常進行,若甲方不及時兌現進度款或不及時提供施工材料的,乙方有權暫停施工待料或等待工程款的兌現。
(二)乙方責任
1、負責有計劃地組織按技術規範施工,確保工程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2、按國家有關規定,對施工現場規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十一、附註: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