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語言 會計 網際網路計算機 醫學 學歷 職場 文藝體育 範文
當前位置:學識谷 > 範文 > 書信函

職工森林防火承諾書

欄目: 書信函 / 釋出於: / 人氣:2.52W

我叫 ,長年住在 鄉 (鎮、場) 村(居委會、社群、工區) 組,家有 口人,長年在家 人。為確保森林資源安全和良好的生態環境,消除森林火險隱患,預防森林火災的發生,自覺履行法律、法規賦予每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我戶承諾:堅決做到不發生燒土壙、田壙、土灰和煉火驅獸、煉山等一切野外用火行為;在清明掛清時,實行文明祭祀,做好防火處理,保證不燒山。自覺學習森林防火知識,並教育和監護好自己的家人,嚴格遵守政府禁火令。如有違反,願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自覺接受政府處理。

職工森林防火承諾書

承 諾 人: 聯絡電話:

201 年 月 日

森林防火安全承諾書

森林是人類生存的綠色屏障、農業的保姆、水利的源泉,具有經濟、社會、生態三大效益。火災是森林的大敵,會使艱辛培育了幾十年的森林毀一旦,嚴重危及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森林防火是全民應盡的義務,讓我們牢牢記住教訓,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爭當森林防火的楷模。並做到:

1、嚴禁上學和放學途中玩火、燒枯草枯葉、燒蜂窩、燒火驅蟻,造成森林火災,追究監護人員責任。

2、嚴禁借郊遊、踏青名義上山野炊、吸菸等,造成森林火災,追究監護人員相關責任。

3、節假日期間上山遊玩等,不要玩火,引起火災追究監護人員相關責任。 4、清明冬至上山祭祖,不要燒紙,提倡文明祭拜。

5、燃放煙花鞭炮時要注意不要對著山上引發森林火災,引起火災追究監護人員相關責任。

6、要積極勸阻父母、親人在高森林火險等級天氣,不要帶火種上山,不在林區吸菸,燒荒積肥,燒田埂草等行為,發生森林火災,追究監護人員相關責任。

7、積極宣傳森林防火,在上學、放學途中呼喊森林防火宣傳口號。

8、發現森林火災,及明勸阻家人在確保安全形勢下,積極救火,避免損失擴大。

承諾宣言:我承諾嚴格遵守森林防火安全守則,保護森林資源!

政教處 2015-3-12

森林防火承諾書

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建設森林黃鶯、平安黃鶯,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是黃鶯轄區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為保證在我管理使用的`林權林區範圍內以及家庭成員生產生活過程中不發生森林火警、火災,我自願做出如下承諾:

一、必須遵守“十不準”;即不準用火燒坡開荒,不準在林內燒灰積肥,不準在林內打火把,不準在林內燒火取暖,不準去林內燒火煮食搞野炊,不準在林內上墳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不準在林內吸菸丟火柴梗,不準在林內進行竹筍等加工,不準在林內槍械狩獵,不準小孩在林內玩火。

二、保證做到“五負責”:即個人失火個人負責,學生失火家長及老師負責,小孩失火大人負責,多人失火為首者負責,特殊人群(精神病人、痴呆等人群)失火監護人負責。

三、堅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自覺遵守森林防火“三條禁令”,擅自在林區內野外用火的,對個人處200—3000元的罰款。

四、個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責任的或不服從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指揮或調遣的,對個人處500—5000元的罰款。

五、在森林防火區內個人拒絕森林防火檢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逾期不消除火災隱患的,對個人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六、造成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我自願接受罰款坐牢,即除責令賠償損失、補種樹木、罰款等行政處罰外,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履行職責,一旦發現森林山火,必須立即參加撲救,並及時向黃鶯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報警電話:77716200。

八、本承諾書一式兩份,本戶家庭主要成員簽字蓋拇印之日起生效。一份由本戶自己張貼在門上時刻牢記,一份交由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存檔備查。

黃鶯鄉 村 社

承諾人:

二0一二年 月 日

森林防火承諾書

我是陶金坪鄉學校教師 ,現鄭重承諾: 在清明節期間,我堅決做到如下幾點:

1.不斷強化防火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

2.加強對防火的認識,明確防火的責任和失火應承擔的後果。

3.堅決不在野外用火,掛清掃墓文明祭祖,不在墳山燃燒煙花爆竹,不燒香紙,推行“上山一瓶酒、一塊肉、一盤水果、一箕土、一束花、一刻鐘靜坐,回家一紮香、一刀紙”來寄託哀思的良好風俗。

4.自覺遵守防火規定,發現火情及時報警或向當地府部門報告,以便及時組織人員撲救。

5. 認真學習縣委縣政府關於清明期間森林防火“兩個一律” “五個嚴禁”的要求:

(一) “兩個一律”:1、凡野外違規用火的,一律拘留;2、凡失火燒山的,一律坐牢;

(二) “五個嚴禁”:

1、嚴禁掃墓活動點蠟燭,燒香,燒紙錢,燃放煙花炮竹引發火災;

2、嚴禁燒田埂,土畔,稻草,秸杆;

3、嚴禁在林區燒荒煉山,明火照明,燒山開路,燒山放牧,燒蜂驅獸;

4、嚴禁在林區燒木炭,燒火土灰,燒火取暖,煨紅薯等食物;

5、嚴禁在林區吸香菸,丟菸頭,野炊,玩火。

承諾人: 二〇一五年三月 日

森林防火承諾書

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為保證在日常生產生活中不發生森林火警、火災,我承諾從現在做起,從自己做起:

一、嚴格遵守縣人民政府釋出的《禁火令》和各項野外用火管理規定,不實施各類野外用火行為,堅決做到不攜帶火源上山。

二、積極做好家屬、親朋好友等身邊人群的宣傳工作,勸導他們移風易俗,文明祭祀,鮮花祭祖,不在林區燒紙、燃放煙花爆竹。

三、一旦發現森林山火,立即參加撲救,並及時報鄉森林防火指揮部,並聽從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和村兩委調遣和指揮。報警電話:0556-2460349,0556-2460168。

承諾人:中關鄉村組(簽名)

二〇一四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