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物件關係,男方給女方寫了保證書,然後雙方都簽了名字,沒有證人,在法律上會有效。
保證的是男方要娶女方,也沒有寫到什麼時間娶,這種保證書在法律上會有效嗎?
我老公在幾年前開始有外遇,差不多每年都會換不同的人,由於某些原因的顧慮,我沒有和他離婚,但曾要求他寫下保證書,保證不再在外面亂來的保證書,請問有這個保證,法院會判他不分或少分財產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