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願申請成為北京2015年奧運會城市志願者。同意接受區(縣)奧運會志願者工作協調小組安排的志願服務任務。本人承諾:
本人符合身體健康等北京2015年奧運會城市志願者的基本條件,瞭解城市志願者的通用政策。在參與城市志願服務期間將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接受所在團隊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努力完成志願服務任務,珍惜和維護北京2015年奧運會、殘奧會的聲譽,為北京2015年奧運會、殘奧會成功舉辦奉獻自己的力量。
本人所在單位名稱:
本人簽名:
簽字日期:年月日
志願者服務承諾書
一、志願者_______________,在此志願服務活動中,我承諾認真履行以下幾點:
1、我自願參加計劃專案組為偏遠地區提供的服務及相關活動;
2、我同意在志願服務過程中照顧自身的安全並對服務物件進行安全、規範的服務;
3、我同意服務期內所拍照片及相關資料可以在傳媒報道中使用,並對工作過程中所涉及的資訊保密;
4、我願意作為志願服務人員,在計劃進行為期_________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志願服務,服務地點為 。
5、我將妥善保管計劃專案組提供的可利用資源,並且拒絕向受服務者收取報酬。
二、計劃承諾認真履行以下幾點:
1、我們真誠歡迎參加計劃關愛行動,
2、我們願意為志願者的服務提供良好的組織架構,使志願者能夠更加便捷有效地服務。
3、我們願意為志願者的服務提供相關的有效的培訓,使志願者能夠在服務的同時開拓自我的成長;
4、我們願意為志願者提供相關的服務支援,以利於志願服務質量的提高以及服務的推廣和拓展;
5、我們願意根據被服務物件的需要及志願者的意願,努力為志願者提供適宜的服務崗位、相對方便的服務地點及合適的服務物件以促使志願者的愛心能發揮最大效益。
三、共同的承諾:
雙方如想中止服務,應提前兩週通知對方及服務單位,並解除此承諾。
志願者簽字: 計劃專案組: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國際橋”活動志願者承諾書
為保證活動的順利開展和實施,特制定本承諾書。希望各位隊友能夠仔細閱讀並認真履行。
1、志願者加入本隊,要遵守相關成員規章制度,按活動實施進度,服從安排,為了全隊整體的公益目標,堅持到底,不隨意退出。
2、在志願者服務過程中,應該按前期志願者培訓涉及的注意事項,尊重各留學生本國的風俗習慣,和諧處理好與服務物件之間的關係。
3、志願者應具有較高的團隊合作精神,在志願服務過程中相互合作幫助,在實踐過程中與策劃者溝通交流,提高志願服務的質量。
4、志願者發揮志願者精神,真誠、熱情地為外國留學生服務,堅定理想信念,揮灑青春活力;要勇於開拓創新,迸發青春激情;要投身火熱實踐,鑄造青春業績。
5、在志願者服務的'過程中,應該注意安全。特別是在校外,要注意個人財產的保管,儘量結伴而行,保障人身安全。
6、本承諾書一經簽字,即刻生效,至專案結束時止。
志願者簽字:
“國際橋”谷歌公益創意組
年月日
社群志願者服務崗承諾書
志願者是崇高而光榮的,在志願服務活動中,我承諾:
1、認真履行志願服務承諾;
2、自願成為 社群志願者服務崗志願者,參加相關的社會公益服務活動;
3、我願意在 社群所要求的服務時間以及所提供的服務崗位上,為受助物件提供志願服務;
4、我同意在志願服務過程中能夠確保自身安全,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5、我同意在志願服務過程中,對受助物件進行安全、規範、有序的服務;
6、我同意服務期內所拍的照片、錄象及相關資料可以在相關的報道中使用;
7、絕對不以志願者身份從事任何以贏利為目的或違背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損害志願者形象的活動;
承諾志願者簽名:
年 月 日
志願者服務承諾書
團隊方面
團隊現接納(志願者姓名)__________參與團隊的志願者服務,開始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結束日期-_____ 年______月_______日。
服務機構並承諾:
1.給予志願者適當的工作培訓、督導及協助。
2.依據服務的需求、服務物件的需要,以及志願者的興趣,而對服務內容及志願者工作崗位做出適當的修訂。
3.歡迎志願者表達對服務的意見,並於本組織職員共商改善建議,務求將服務素質提高。
II 志願者方面
本人(中文姓名)_____________願成為團隊的志願者,開始服務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結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人願意遵守一下規定:
1. 遵照機構的各項規定,遵守《安全須知》各條款,確保自己以及團隊的安全。
2. 願意接受及出席機構安排的培訓,完成機構所安排的各項活動與工作。
3. 尊重服務物件的尊嚴和感情,為服務物件提供優質的服務。
4. 與團隊成員保持互相合作及尊重的態度。
5. 尊重服務物件之間的隱私,有關個人資料,未經他們同意,不可向外洩漏。
6. 服務時如遇任何特別困難或服務物件有特別苛求時,應立即向服務機構負責人報告及交由機關處理。
7. 如對機構及服務有任何意見不滿,應向負責人反映意見,謀求做出改善。
8. 不可利用志願者服務或與服務物件的關係來獲取個人利益或欺騙,如金錢、利益、交易等。
若本人違反以上規定,則相關責任由本人自行負責。
志願者簽名: 機構志願者負責人簽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