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醫師資格考試考生資訊真實、準確、有效,維護國家考試的嚴肅性,特就在我單位工作(試用)並報考2011年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有關情況作如下保證:
1、保證所有人員提供的個人身份證明全部真實、有效;
2、保證所有人員提供的學歷證書全部真實、有效;
3、保證由我單位出具的《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中所填寫
試用(工作)崗位、時間、考核情況等資訊全部真實。
附:報考人員名單
試用單位(蓋章):
保證人(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2015醫師資格考試考生承諾書
我是報考參加2015年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並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衛生部關於修訂 <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生部關於明確<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參與有組織作弊情形的通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印發的《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分數的公佈》等醫師資格考試相關檔案和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 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個人報名資訊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 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 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四、 在考試期間,如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屬於自動放棄考試。 如違反上述承諾,自願按相關規定接受處罰,並願意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