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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協議書模板集錦5篇

欄目: 書信函 / 釋出於: / 人氣:2.69W

在當下社會,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書,協議書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書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作協議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合作協議書模板集錦5篇

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更好的服務於甲方學生,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後達成以下協議:

一、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將海爾牌全自動智慧投幣洗衣機,投放在甲方場地經營。乙方負責產品的設計安裝及售後服務。

二、甲方免費提供場地。提供水、電及配合安裝。乙方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水電費用。

三、甲方男生宿舍樓電收費標準為 /度,水 /噸。女生宿舍樓電收費標準為 /度,水 /噸。

四、收費標準為每洗壹桶(乾衣物5公斤以內)的收費為1元脫水,2元快洗,3元標準洗。

五、乙方負責投幣式全自動洗衣機的定期保養及維修,甲方在得知機器不能正常運轉時通知乙方。甲方應告知員工,不允許在機器上塗寫,張貼或被其它物品遮蓋。

六、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隨意變動雙方商定的洗衣機的擺放位置。合作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雙方可協商續簽。

七、在合同期內,甲方需配合乙方加強洗衣機安全的管理。若乙方洗衣機在甲方廠內被人嚴重破壞或被盜,與甲方無關但甲方應積極配合調查,並追究肇事者的責任。

八、如遇甲方單位喬遷,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來遷移機器至新址,乙方負責安裝並確保正常使用。

九、在合同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隨意撤銷或封閉乙方所投放在該校的投幣洗衣機的使用,也不得以非正常理由停止投放在該校的投幣洗衣機的使用。

十、合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期內,因營業需求雙方可協商增減機器的投放數量、型號、及擺放位置。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判決。 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法及其相關規定。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日期:(加蓋公章) 日期: (加蓋公章)

合作協議書 篇2

訂立協議各合作人: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內容:

第一條合作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出資方式、期限。

(一)甲方___(姓名)以提供特色班____教室場地、教學教具、招收學員、廣告宣傳等方式出資、組織與乙方共同開辦____特色班。

乙方___(姓名)以提供特色班____師資力量、教學教具、學員考級等方式出資、組織與甲方共同開辦____特色班。

(二)雙方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正式簽訂。

(三)本合夥出資教學教具及相關裝置,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

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股東:慕義

乙方股東:周國麟周國新 周迎紅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在20xx年4月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青海金藏嶺酩餾釀造有限公司,並有慕義、周國麟、周國新、周迎紅四人組成董事會,任命周國新為公司總經理法人代表,負責公司正常生產經營及管理。現乙方資金到位,基礎建設及生產改造等都以完成,公司已初具規模,生產經營正常,但因特殊原因乙方提出退出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甲方表示諒解,同意乙方請求,雙方在友好的基礎上經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1、 甲方獨立經營管理公司並重新任命公司總經理和變更企業法人代表,乙方不得參與干擾。

2、 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原公司總經理、法人代表周國新不在承擔公司生產經營的任何責任。

3、 乙方投資款壹佰萬元,甲方在今後公司生產經營利潤中逐步償還或以公司產品頂還,如公司經營不善或無利潤,乙方不得催還。

4、 公司在發展建築過程中因資金緊張,周國新墊付的二十五萬元和慕義墊付的十五萬元人民幣,甲方亦在今後公司生產經營利潤中逐步償還或以公司產品頂還。

5、 現公司所欠建築款,由甲方逐步償還。

6、 乙方雖退出公司生產經營管理,但仍需要維護公司整體形象和利益。

7、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8、 如協議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請當地促裁機關仲裁。

9、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股東各一份。

股東簽字:

甲方:

乙方:

日期:

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陳文科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概況

1.租賃土地的位置:村 組

2.該地標的土地,靠東為:,靠西為:,靠南為:,靠北為:。其中,南北長 米,東西寬 米,土地總面積 平方米,摺合約 畝。

3.土地使用功能:主要用於乙方承建種植養殖合作社

4.租賃期限:20年

5.租賃金額: 元/(年·畝)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權,並在本協議生效後將該地標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的管理權、使用權一併讓給乙方,乙方享有對該地標土地及地上附著物加以整合、使用和管理等權利,但不得從事與使用功能無關的活動,不得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

2. 在使用期間,甲方及其子女不得干涉乙方一切土地使用權(礦石、建築材料製造與銷售,石材、磚瓦、水泥、混凝土製造等,甲方不得無權終止協議,如有違約行為,乙方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加倍賠償並追究法律責任)。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支付租金。

4.租賃期滿後,乙方需要延長租賃期限,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乙方,但乙方應按該協議規定的租賃金額支付給甲方。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該土地上從事的活動應當符合法律規定,不得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2. 協議期間乙方的建房及一切設施權屬乙方,乙方租用期限內可以轉讓承包經營,租期不變,此協議法人的變更不影響協議的實施。

3.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按逾期天數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如乙方擅自解除協議,所交納租金不予退回。

4. 如遇國家徵收,林山的徵收款歸各收益戶,其餘租地內等一切賠償設施款歸乙方所有。

四、本協議租賃金額為:大寫: ¥:元。本協議租賃金額已包括該地標土地範圍內所繳納的各種費用,按年支付。

五、 付款方式:協議簽訂3日內,乙方支付甲方租金元,其餘元在前付清。

六、 租賃期限,自 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 月日止。

七、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備案一份,自協議當日正式生效,此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合作協議書 篇5

甲方當事人:新民鄉馬坪地國小,法人代表:劉武俊,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當事人:羅仕佐(羅濤的二祖父),羅濤的祖母,住:新民鄉扒嘎村,系本校六年級(2)羅濤的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

協議事由:乙方領羅濤回家管教一段時間,(從20xx年5月xx日至本學期期末考試)。

因羅濤在我校多次違反校規校紀,經學校領導、班主任、科任教師多次說服教育仍屢教不改。並且越來越嚴重。最近直接不進校園,整天在學校附近閒逛。鑑於羅濤的這種現狀學校無法對他進行管理教育。在短期內無法校正其錯誤,經校方多次和羅濤溝通無濟於事。在萬般無奈之下。又多次同家長及監護人共同商量如何教育好羅濤。但家長及監護人都覺得無計可施。經甲乙雙方在馬坪地國小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著保護羅濤同學在快要畢業時不要受到任何意外傷害的原則,讓他在這段時間對自己的簽訂協議後,羅濤同學由乙方帶離校園,安全事由乙方負責。行為進行反思,對其今後的發展有著不可低估的作用。

二、羅濤同學不進學校,校方無法知曉他的行蹤,無法進行教育。對他本人存在著潛在的安全隱患。

三、甲乙雙方於20xx年5月xx日(公曆)在新民鄉馬坪地國小簽訂協議,由乙方將羅濤同學帶回家進行家教,今後羅濤想參加本學期末考試,提前三天與校方聯絡,校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四、簽訂協議後,羅濤同學由乙方帶離校園,安全事由乙方負責。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摁手印):

簽訂日期:20xx年5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