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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與不遇散文

欄目: 文學 / 釋出於: / 人氣:2.11W

其實一個人,沒什麼不好,遇與不遇,其實也沒有什麼區別。

遇與不遇散文

徐志摩在康橋邂逅林徽因之後寫下:“我將用我的靈魂來尋找我一生的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這是何等的淡然心境!可是最後的最後,到底是誰負了誰?誰又真正地放下了誰?徐志摩不是最終為了林徽因的演講而在空中為生命畫上了句號,我們不可以稱之為悽美,用壯美來形容最合適不過了。林徽因呢,不也是把飛機碎片掛在房間,日日深情地凝望。胡適稱林徽因為近代史上第一位奇女子,林徽因是完美的,是許多男同胞們的夢中情人,她不僅有美麗的外表,還有一顆聰明的頭腦,她有一張能說會道的嘴,有如泉湧的文思,有過人的的才幹,她讓徐志摩愛戀了一生,讓樑思成寵愛了一生,讓金嶽霖守候了一生,這樣的人生值也。可是在許多人看來,她是深深地愛著徐志摩的,只是她太過理性,她愛得太純潔。所以她從不懂得曖昧怎麼寫,她只有把對他久遠的情感悄悄隱埋,在無人知曉的角落裡。她太過於完美,她的詩作都是那樣的澄澈,她永遠都是那一朵夢中期待的白蓮,開在許多人的心田,但就是這樣的女子,連近乎渴求的思慕都是一種褻瀆。

如詩一般的女子,可遇不可求,正如美麗的初相遇,微笑蔓延,黯然心動,可是轉身之後呢?又有許多的改變是我們無法預知的呢?有一些心情也不知何時就悄然無息的改變了呢?只是我們為何還那樣虔誠,那樣謙卑,那樣滿懷期待?為何一定要去印證,已經變了的心情?為何不能忘記,那美麗的初相遇?為何依舊憶起,那指尖的溫柔?為何還在留戀那一瞬間的回眸?

其實能和一個人相伴到老固然是好,但我們不知道那個人會是誰?會出現在何時何地?會書寫怎樣的故事?會有怎樣的結局?會不會如我們所期望的那樣不會偏離?現實往往喜歡開一些措手不及的玩笑,一些故事感覺還沒開始就要結束,和一個人還沒有說好再見就早已分離。我們也來不及安慰受傷的自己,只有像一隻受傷的小老虎,躲回洞裡悄悄地舔自己的傷口。傷口是別人給的恥辱,也是自己堅持的幻覺。每一次的回憶只會讓結好的疤痕又重新被撕裂,裡面會有血溢位來,流於平淡的空落。塵封一段記憶是要多大的勇氣啊,是要多淡然的心境啊。首先,它不是不存在,不是自我欺騙,它確實存在過,但聰明的人會選擇讓它以另一種方式綻放它的美,這就是悽然之後的一點領會,一種拈花笑的`藝術。

習慣了一個人,一個人的快樂,一個人的煩憂,一個人的悵惘,一個人的繁花滿地,一個人的地老天荒。窗外有鳥兒飛過,草叢間有蟲兒在叫,樹下有許多親愛的朋友,對面還有一個帥氣的男孩在微笑。不管為何?保持慣有的微笑,這是我長存於世的最好的方法,每當快要崩潰的時候,告訴自己一切的苦難都是為了日後的崛起奠基。錯過的儘管錯過,相遇的儘管相遇,每天都重複著相聚別離。只是有的人,一轉身就是永遠,有的人,會在前方等待。所以,許多事都不要太強求,自然而然未必不好。不要因為寂寞去愛上一個人,那樣你就會真的被寂寞愛上,等待你的結果可想而知。不強求並不代表不珍惜,生命裡有許多值得珍惜的東西,無論是痛苦的還是歡欣的,都有它被珍惜的理由。而每一個人都是可以被珍惜的,但是你不一定要去珍惜每一個人,聽從你的內心,和喜歡的人,做快樂的事,別問你的得失,別問是劫是緣。因為你在思考的過程中,一些來自你靈魂深處的呼喚就不在了,一些很本質的東西就被冠上了有色眼光。

期待和一個人相遇,那個人也一定會和我一樣,也同樣期待一次相遇。得知我幸,不得我命,就那樣簡單。很珍惜,很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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