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兩車同時從A、B兩地出發相向而行,兩車在離B地64千米處第一次相遇.相遇後兩車仍以原速繼續行駛,並且在到達對方出發點後,立即沿原路返回,途中兩車在距A地48千米處第二次相遇,A、B之間的.距離是多少?
解答:
【分析】甲、乙兩車共同走完一個AB全程時,乙車走了64千米,從上圖可以看出:它們到第二次相遇時共走了3個AB全程,因此,我們可以理解為乙車共走了3個64千米,再由上圖可知:減去一個48千米後,正好等於一個AB全程. AB間的距離是64×3-48=144(千米)
兩汽車同時從A、B兩地相向而行,在離A城52千米處相遇,到達對方城市後立即以原速沿原路返回,在離A城44千米處相遇。兩城市相距()千米
A.200
B.150
C.120
D.100
選擇D。
解析:第一次相遇時兩車共走一個全程,第二次相遇時兩車共走了兩個全程,從A城出發的汽車在第二次相遇時走了52×2=104千米,從B城出發的汽車走了52+44=94千米,故兩城間距離為(104+96)÷2=100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