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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資陽會考政策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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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招生錄取政策一般是在會考結束之前公佈。大家先別太心急,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2017年四川資陽會考招生錄取政策,希望能幫到你。

2017年四川資陽會考政策公佈

  2017年四川資陽會考政策公佈

考試

會考考點原則上設在普通高中學校內,設定考點的中學辦考條件要達到上級規定的標準。有條件的縣(區)要啟用標準化考點、考場組織考試。

為加強考試管理,節省人力、財力,各縣(區)招辦要相對集中設定考點,考生人數不足400人的考點撤銷就近合併。

各縣(區)招辦要做好考點主考、副主考、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選聘和培訓工作,未經培訓和培訓不合格者不準上崗。

監考教師實行半交叉監考,監考教師的選聘在考點所在地的國小、中學符合條件的教師中聘請。

各考點、考生所在學校要加強對考生的考風考紀、安全教育,教育考生誠信參考,自覺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

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文科綜合(思品、歷史、法治、安全)、理科綜合(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理科實驗操作。

各科考試分值及時間:語文120分,數學120分,外語120分(筆試100分、聽力測試20分),理科綜合130分(物理70分、化學60分),文科綜合150分(思品70分、歷史60分、法治10、安全10分),各科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體育與健康50分,理科實驗操作20分,生物、地理兩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各20%(生物20分、地理20分)計入會考總分,會考總分值750分。

外語聽力測試播放外掛採用U盤,各考點在考前要除錯好播放裝置。

各縣(區)會考試卷領取時間:6月11日。

文化統考時間:6月13-15日。

各科考試時間:

日期上午下午
6月13日語 文9:00-11:00理綜15:00-17:00
6月14日數學9:00-11:00文綜15:00-17:00
6月15日英語9:00-11:00

資陽市2017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嚴格貫徹執行省招考委、省教育廳檔案精神,按照市招委、市教育體育局、市招考辦檔案規定和工作安排布暑,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嚴格管理,確保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統考工作順利平安進行,確保完成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計劃任務。現就2017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招生計劃

市招委、市教育體育局根據各縣(區)今年國中畢業生生源情況,下達各縣(區)普通高中、中職學校招生計劃。各縣(區)教育局要嚴格按照市下達的招生計劃進行招生,採取措施,加強管理,確保普通高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的完成。

各縣(區)普通高中學校、中職學校招生計劃表:

縣(市、區)普通高中中職招生計劃數

班級數招生計劃數

雁江區公辦7038523200

民辦6300

安嶽縣12368845200

樂至縣3921842100

合計2381322010500

二、報名

(一)報考條件

報考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的考生,必須取得國中畢業學歷證書或具有同等學歷,身體健康。報考普通高中的應屆國中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往屆國中畢業生年齡原則上不超過19週歲(1998年9月1日後出生);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教學班的考生,年齡不限,未婚;報考成人中專學校、成人中專班的考生,年齡、婚否不限。

下列物件不能報考:

1.國中非畢業年級的在校學生(報考藝術、體育類職業院校和綜合類院校藝術、體育、幼功類專業的考生除外)。

2.已取得高中學籍的學生。

3.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為D等或受記過以上處分未撤銷者。

4.觸犯刑律而受到處罰的服刑者。

(二)報名時間

1、報考普通高中學校、五年制高職專科、三年制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報名時間:3月27—31日,逾期不再補報。

各縣(區)招辦要明確公佈域外學校就讀考生回戶籍所在地報考的報名點。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就讀學校報考。

2、國中在校生、畢業生及國小生報考藝術、體育類院校和綜合類院校藝術、體育類專業,應、往屆國中畢業生報考師範院校師範類藝術、體育專業,考生報名、考試、填報志願、錄取等均按省招考委《關於印發<四川省2017年具有中等職業學歷教育資格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規定>的通知》(省招考委[2016]58號)檔案執行。

(三)報名辦法

報考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職專科、三年制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均實行網上報名,報名網址:

各縣(區)招辦要做好宣傳工作,要將報名時間、報名地點、報名辦法充分向考生、社會宣傳。考生報名時必須具備個人二代身份證,無二代身份證的考生在報名前應及時到公安戶籍部門辦理身份證。

(四)享受加分照顧政策考生資格審查

報名後,各縣(區)要對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資格進行審查,考生須交驗獲獎證書原件、單位證明,各縣(區)招辦要組織專人進行審查核對。審查後,考生獲獎證書影印件、單位證明,由經辦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存入考生檔案。

(五)報考費用

報考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的考生(含普通高中學校、五年制高職專科、三年制中等職業學校)每人交納報名考試費60元(含體育與健康考試費、實驗操作考試費),各單位不準違規收費和搭車收費。

(六)採集考生電子照片

報名工作結束後,各縣(區)招辦自定時間採集考生電子照片,考生電子照片採集規格要求:證件標準照,照片大小210x280、免冠白底。考生電子照片用於考生參加文考、體考、實考准考證、建立考生電子檔案。

三、考試和評卷

(一)考試

會考考點原則上設在普通高中學校內,設定考點的中學辦考條件要達到上級規定的標準。有條件的縣(區)要啟用標準化考點、考場組織考試。

為加強考試管理,節省人力、財力,各縣(區)招辦要相對集中設定考點,考生人數不足400人的考點撤銷就近合併。

各縣(區)招辦要做好考點主考、副主考、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選聘和培訓工作,未經培訓和培訓不合格者不準上崗。

監考教師實行半交叉監考,監考教師的選聘在考點所在地的國小、中學符合條件的教師中聘請。

各考點、考生所在學校要加強對考生的考風考紀、安全教育,教育考生誠信參考,自覺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

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文科綜合(思品、歷史、法治、安全)、理科綜合(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理科實驗操作。

各科考試分值及時間:語文120分,數學120分,外語120分(筆試100分、聽力測試20分),理科綜合130分(物理70分、化學60分),文科綜合150分(思品70分、歷史60分、法治10、安全10分),各科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體育與健康50分,理科實驗操作20分,生物、地理兩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各20%(生物20分、地理20分)計入會考總分,會考總分值750分。

外語聽力測試播放外掛採用U盤,各考點在考前要除錯好播放裝置。

各縣(區)會考試卷領取時間:6月11日。

文化統考時間:6月13-15日。

各科考試時間:

6月13日6月14日6月15日

上午下午上午下午上午

9:00-11:003:00-5:009:00-11:003:00-5:009:00-11:00

語文理科綜合數學文科綜合英語

體育與健康、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工作在5月6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各縣(區)自定。

各縣(區)招委、教育局要加強文考、體考和實考的安全管理,嚴格措施辦法,落實責任,嚴防安全事故和意外事故發生。

(二)評卷

會考評卷工作實行網上閱卷,評卷場設在雁江區。評卷工作由市招考辦統一組織,雁江區教研室和招辦具體組織實施,其餘兩縣各派出2名計算機人員或懂計算機操作技術人員(招辦1人、教研室1人)參與評卷工作。評卷教師由雁江區教育局統籌協調,統一在城區中學選聘或在城區有住房的鄉鎮中學教師中選聘,選聘政治素質好、業務水平高、當年無子女及直系親屬報考的學科教師參加評卷。

各縣(區)招辦於6月15日下午將答題卡卷返回到評卷場。

答題卡掃描時間:6月15日下午—18日前結束,包括完成圖片分割等資料處理工作。

評卷時間:6月19日—21日。評卷工作要正確掌握評分標準,確保評卷質量。

市招辦於6月24日上午前通知各縣(區)招辦考生文考等級成績,各縣(區)招辦於6月25日上午12:00前將考生文考等級成績通知考生。需查分的考生,於6月25日下午4:30前,到各縣(區)招辦登記。各縣(區)招辦於6月25日22:00前將查分考生名單和查分學科用電子郵件上傳市招考辦。

四、加強安全保密工作,確保試卷安全

各縣(區)招辦要高度重視試卷的安全保密工作,試卷安全保密工作要實行“一把手工程”。考前要組織人員對各考點保密室進行檢查驗收,對保密室建設不合格的取消考點設定資格。在試卷的領取、運送、保管過程中,要有公安人員參與、專車護送,在試卷交接環節要嚴格簽字交接手續。試卷的保管要選派思想素質好、工作責任心強的同志24小時守護(其中要有2名公安人員),試卷守護人員不得掌管保密室門、保密櫃鑰匙。保密室、保密櫃鑰匙指定2人分開分別保管,保密室門、櫃封條的啟封指定專人負責。

五、普通高中招生

(一)加大高中辦學特色宣傳力度。縣(區)教育局要組織普通高中學校開展宣傳,創新宣傳載體和形式,以舉辦專家講座、新興媒體資訊推送等方式,多渠道、多層面、全方位宣傳普通高中辦學特色,提高學生、家長、社會對各高中學校辦學特色的知曉度,引導家長、學生根據個體成長實際選擇適宜學校就讀。各示範性普通高中要幫助指導義務教育學校發展,要將先進的辦學思想、教育理念、教學方法等傳播到基礎教育各個學段,通過廣泛的交流學習和教育資源共享,努力提升學校特色品牌知名度。凡評為市級以上體育、藝術示範性高中經學校申請、市教育體育局批准,可招收適量體育、藝術特長生。

(二)規範管理招生宣傳。各縣(區)教育局要按照素質教育導向對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簡章嚴格稽核,要對普通高中學校到生源學校宣傳的時間、方式等作出統一安排,避免影響生源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嚴禁任何學校未經縣(區)教育局批准進校宣傳,嚴禁任何學校以不當方式搶拉生源。

(三)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各縣(區)招委、教育局要本著“限定班額人數、控制招生規模,各類高中協調健康發展”的原則,根據市招委、市教育體育局相關要求和普通高中學校的資源承載能力,下達縣(區)域內各普通高中學校2017年招生計劃。除下文第四款“嚴格控制調劑招生”所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必須按照下達的招生計劃,在本縣(區)範圍內招生,不得違規跨區域、超計劃招生,嚴禁招收擇校生。民辦普通高中按照報備的招生計劃,依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可在全市範圍內招生。

(四)嚴格控制調劑招生。一是規範隨遷子女招生。凡在我市報名參加會考的外地學生(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和戶籍在我市的外地學生),與市內就讀學生等同對待,納入全市的統一招生計劃,各縣(區)要做好地理、生物兩科的學分互換;會考後的隨遷人員子女,參照返鄉學生招錄規定招收。二是規範返鄉學生招生。在市外參加會考且會考成績達到國中畢業地區同類高中學校錄取成績的返鄉學生,各縣(區)可以根據學校的承載能力,組織相應的高中學校通過自主招生等方式擇優錄取,即會考成績達到國中畢業地區的省級示範高中錄取成績及以上的返鄉學生,縣(區)教育局可以組織省級示範高中通過自主招生方式擇優錄取;會考成績達到國中畢業地區的一般高中錄取成績及以上的,縣(區)教育局可以組織一般高中通過自主招生方式擇優錄取;未達到其國中畢業地區普通高中錄取成績的,市內公辦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招錄。返鄉學生應優先安排計劃未完成學校按規定招錄;鑑於我市返鄉學生較多、入學需求大的實際,計劃已完成學校,可以控制在統招計劃數的5%以內按規定招錄,招錄學生不佔已下達的招生計劃。三是規範跨市(州)招生。省教育廳核定的具備跨市(州)招生資質的學校才能按有關規定招收市外學生。其他普通高中原則上不得招收市外學生,會考後的市外隨遷人員子女,經縣(區)教育局同意後,可參照返鄉學生招錄規定招收。

(五)定向分配省級示範高中50%以上的統招名額。各縣(區)要按照《四川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5年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統招公費生計劃定向分配到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208號)和《資陽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資教函〔2015〕47號)精神,修訂完善本縣(區)定向分配到校工作方案,將公辦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統招計劃50%以上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服務區內每所國中學校,並及時向社會公佈,確保定向分配到校工作公開、透明,陽光、公正。各縣(區)定向分配方案和定向分配情況請於6月底前報市教育體育局基教科。

(六)嚴格規範學籍管理。各縣(區)於6月底前,將下達給各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計劃報市教育體育局基教科備案,市教育體育局將按備案人數設定各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規模。新生辦理入學手續後,各普通高中學校按設定規模建立新生學籍。市外及返鄉學生由招生學校造具《資陽市普通高中市外(返鄉)學生招生統計表》(見附件),經縣(市、區)教育(教科)局稽核,於9月20日前報市教育體育局審定後,方可建立學籍。

(七)嚴肅查處違規招生行為。任何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搶拉生源,不得將其他學校按規定程序錄取的學生作為本校錄取生。凡違規招生學校,視違規情況對其主要負責人按組織程式追究相關責任,是示範性普通高中的將按程式取消其“示範性普通高中”稱號。凡違規招收的學生,由違規學校按該生收費標準,將收取的資金上繳縣(區)教育局,用於改善薄弱學校辦學條件

六、中等職業學校招生

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實行統一招生和自主招生相結合的招生辦法,以統一招生為主、自主招生為輔,分階段組織實施。學校自主招生應在當地招委、教育局的領導下,規範有序的進行。

(一)招生物件及區域

1.往屆國中畢業生、往屆高中畢業生和未就業的願意接受職業教育的大學畢業生、以及其他願意接受職業教育的各類人員。招收上述學生不限區域,不限年齡,由招生學校自主組織招生報名,錄取後註冊學籍。

2.應屆國中畢業生:即招收國中三年級下期在完成義務教育學業的同時願意提前接受職業教育的學生。

3.普通高中在籍學生中願意轉到職業學校接受職業教育的學生。

(二)招生原則

招生工作必須堅持“學生自願、規範實施、確保穩定”的原則,必須在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有組織、有秩序進行。

參加在全市範圍內有招生資格的市內中等職業學校應主動與有關縣(區)教育局聯絡接洽,按縣(區)教育局的要求和統一安排,規範有序地開展招生工作。

各生源學校要在充分尊重學生自願的前提下,認真深入細緻的'做好宣傳動員工作。在動員考生和招生過程中,工作方法要適當,宣傳發動要到位,嚴禁校長、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誘導或變相誘導學生就讀某所職業學校。

各招生學校要按照市招委、市教育體育局及各縣(區)教育局的統一安排,做好招生工作。除資陽師範學校、資陽汽車科技職業學校、四個縣(區)職教中心可在全市範圍內招生外,其餘市內中職學校不得擅自跨區域招生,不準採取不正當手段買賣、私挖生源,否則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招生資格,對造成不良影響的公辦中職學校將嚴肅處理校長及相關責任人,對民辦學校將吊銷辦學資格許可證。

未經資陽市教育體育局認定招生資質的中等職業學校一律不準招生。

未經四川省教育廳認定招生資質、不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公佈的具有招生資質的中等職業學校名單內的學校,不準在資陽市轄區範圍內進行招生。

七、填報志願

考生填報學校志願實行分類、分批進行。

(一)、報考普通高中學校、三年制中職學校的考生,志願填報時間:5月20-24日。志願填報網址:

考生填報普通高中學校志願時,在本縣(區)內選擇三所高中學校,分別填在一、二、三志願欄內。

(二)、報考五年制小教幼教專科、五年制高職專科的考生志願填報工作,在通知考生等級成績後,於6月29-7月2日進行。考生填報五年制高職專科志願時,通訊地址填寫家庭住址、不準填考生畢業學校。

國中畢業生報考五年制師範類專科、五年制高職專科,須參加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考試成績總分必須達到省、市規定要求才具有填報志願資格。市招考辦根據全市考生會考成績情況劃定填報志願最低等級成績向考生及社會公佈,文考成績(含體考和實考成績、生物地理20%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達到填報志願最低等級成績(含錄取照顧政策加分)的考生才能填報志願,文考成績達不到規定要求的考生不準填報五年制高職專科、師範類專科志願。

被資陽中學、安嶽中學、樂至中學錄取了的考生,不得填報五年制師範類專科、五年制高職專科學校志願。

八、錄取加分照顧政策

(一)普通高中招生加分照顧政策

1、對參加省藝術人才大賽獲一、二、三等獎的考生,分別享受10分、7分、5分的加分政策。

2、參加全市中國小生田徑比賽獲個人第一名、集體第一名的考生,亨受5分的加分政策。

以上1、2項加分政策限定在2014年9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應屆國中畢業生在國中階段獲得的獎項。

從2017年元月1日起,獲得參加省藝術人才大賽獎、參加全市中國小生田徑比賽獎的考生,不再享受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加分照顧政策。

3、少數民數考生加5分。

4、以上享受普通高中招生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享受加分累計不超過15分。

(二)五年制高職專科、三年制中職學校招生錄取加分照顧政策

五年制高職專科、師範類專科和三年制中職招生錄取加分照顧政策,按省招考委檔案規定執行。

九、資訊資料上報時間

(一)考生報名資訊資料於4月20日前上報市招考辦。

(二)各縣(區)招辦於5月10日前,分考點、考場上傳考生姓名、准考證號資料庫,上報統考試卷需求數。

(三)各縣(區)招辦於6月1日前上報考生體考、實考成績資料庫、生物和地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總分的20%成績資料庫。

(四)各縣(區)招辦於6月30日前上報五年制高職專科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特徵分資料庫。

十、錄取

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市招委、市教育體育局的領導下,按照“分批次、按志願”的錄取原則。錄取批次為:第一批,普通高中學校;第二批,省屬、市屬、跨市、州屬中等職業學校。

五年制師範類專科、高職專科的錄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市招考辦根據省教育考試院下達的招生計劃數和考生填報志願人數,上報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由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後執行。

(一)第一批普通高中學校錄取

高中學校招生錄取時間:6月27日。錄取工作由各縣(區)招委、教育局組織。根據考生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投檔錄取。

一類高中學校(資陽中學、安嶽中學、樂至中學)只能錄取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計劃。第一志願報考一類高中未被錄取,其分數在一類高中學校線下20分的考生,所填第二志願學校視為該校一志願投檔參與學校錄取。

二類高中學校(雁江區伍隍中學、安嶽縣實驗中學、樂至縣仲良中學)只能錄取填報本校第一志願的考生和視為本校一志願投檔的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計劃。凡未被二類高中學校錄取,其分數在二類高中學校線下30分的考生,所填第二志願學校視為該校一志願投檔參與學校錄取

(二)第二批中職學校錄取

三年制中職錄取工作於7月16日進行,採用遠端網上錄取。市招辦通過網路將考生資訊傳遞給各中職學校,由各招生學校列印錄取花名冊,並通知考生。

報考市內中職學校的考生,由各縣(區)招辦將考生報考資訊通過網路傳給中職學校,由中職學校錄取後通知考生。

十一、考生檔案

報考五年制高職專科、師範類專科的考生檔案,由《考生登記表》、《志願表》和加分證明材料組成,考生檔案由各縣(區)招辦組建,考生憑新生錄取通知書到各縣(區)招辦領取檔案,報到時交學校有關部門。其它各類學校招生,不需組建考生檔案,若學校要求組建考生檔案,各縣(區)招辦應予組建。

十二、加強領導,強化宣傳,嚴肅招生紀律

各縣(區)招委、教育局要成立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在統考和招生工作中,加強紀檢監察力度,嚴肅招生紀律,建立建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招生考試工作萬無一失。對監管不力,造成轄區內招生秩序混亂或造成社會影響的縣(區)教育局,責令寫出書面檢查,在全市範圍內通報批評。

各地要切實抓好職業學校招生工作,各縣(區)教育局局長負總責,分管副局長具體負責。省、市政府將中職招生納入了民生工程進行目標考核。市教育體育局也把此項工作納入了對各縣(區)教育局的年度目標考核,完成或超目標的予以表彰,未完成的進行通報批評和扣減考核目標分。

各縣(區)教育局、招辦、各國中學校要加大宣傳力度,指定專人負責招生宣傳工作。招生宣傳工作實行統一宣傳,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一律不準私自到生源學校進行宣傳,需要到生源學校進行宣傳的學校,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統一進行。要嚴格招生資料發放程式,各單位、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和理由扣壓發給考生的招生宣傳資料,違者將嚴厲查處。

各地要大力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公開招生政策、規定、辦法。在招生考試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嚴肅考風考紀,嚴格考試紀律,嚴禁封鎖招生資訊,嚴禁侵害學生合法權益,嚴肅查處有償招生、索取回扣等問題,要設立和公佈舉報電話,對群眾反映和舉報的問題要及時調查、處理,對招生中出現的違規、違紀、違法事件要及時嚴肅查處,保證招生公平、公正。

語文理科綜合數學文科綜合英語

體育與健康、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工作在5月6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各縣(區)自定。

各縣(區)招委、教育局要加強文考、體考和實考的安全管理,嚴格措施辦法,落實責任,嚴防安全事故和意外事故發生。

  2017年四川資陽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政策公佈

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實行統一招生和自主招生相結合的招生辦法,以統一招生為主、自主招生為輔,分階段組織實施。學校自主招生應在當地招委、教育局的領導下,規範有序的進行。

(一)招生物件及區域

1.往屆國中畢業生、往屆高中畢業生和未就業的願意接受職業教育的大學畢業生、以及其他願意接受職業教育的各類人員。招收上述學生不限區域,不限年齡,由招生學校自主組織招生報名,錄取後註冊學籍。

2.應屆國中畢業生:即招收國中三年級下期在完成義務教育學業的同時願意提前接受職業教育的學生。

3.普通高中在籍學生中願意轉到職業學校接受職業教育的學生。

(二)招生原則

招生工作必須堅持“學生自願、規範實施、確保穩定”的原則,必須在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有組織、有秩序進行。

參加在全市範圍內有招生資格的市內中等職業學校應主動與有關縣(區)教育局聯絡接洽,按縣(區)教育局的要求和統一安排,規範有序地開展招生工作。

各生源學校要在充分尊重學生自願的前提下,認真深入細緻的做好宣傳動員工作。在動員考生和招生過程中,工作方法要適當,宣傳發動要到位,嚴禁校長、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誘導或變相誘導學生就讀某所職業學校。

各招生學校要按照市招委、市教育體育局及各縣(區)教育局的統一安排,做好招生工作。除資陽師範學校、資陽汽車科技職業學校、四個縣(區)職教中心可在全市範圍內招生外,其餘市內中職學校不得擅自跨區域招生,不準採取不正當手段買賣、私挖生源,否則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招生資格,對造成不良影響的公辦中職學校將嚴肅處理校長及相關責任人,對民辦學校將吊銷辦學資格許可證。

未經資陽市教育體育局認定招生資質的中等職業學校一律不準招生。

未經四川省教育廳認定招生資質、不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公佈的具有招生資質的中等職業學校名單內的學校,不準在資陽市轄區範圍內進行招生。

  2017年四川資陽會考考試時間及科目安排公佈

各科考試分值及時間:語文120分,數學120分,外語120分(筆試100分、聽力測試20分),理科綜合130分(物理70分、化學60分),文科綜合150分(思品70分、歷史60分、法治10、安全10分),各科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體育與健康50分,理科實驗操作20分,生物、地理兩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各20%(生物20分、地理20分)計入會考總分,會考總分值750分。

外語聽力測試播放外掛採用U盤,各考點在考前要除錯好播放裝置。

各縣(區)會考試卷領取時間:6月11日。

文化統考時間:6月13-15日。

各科考試時間:

日期上午下午
6月13日語 文9:00-11:00理綜15:00-17:00
6月14日數學9:00-11:00文綜15:00-17:00
6月15日英語9:0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