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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趣為題作文十篇

欄目: 作文 / 釋出於: / 人氣:2.04W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裡,大家都寫過作文吧,寫作文可以鍛鍊我們的獨處習慣,讓自己的心靜下來,思考自己未來的方向。那麼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該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樂趣為題作文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樂趣為題作文十篇

樂趣為題作文 篇1

在生活中,一定有時會跳出來一兩個鬼點子,有時候這一兩個鬼點子,還真的成為了生活中最大的樂趣!

小的時候,我就問媽媽:“媽媽,為什麼有電燈啊?古時候他們都用蠟燭呀!”“是因為蠟燭燈光太小,所以才有了電燈。”“哦,這樣啊!”我眼睛一轉,要是我也能像愛迪生一樣,發明電燈就好了……

於是,我拉上兩個好朋友,來樹叢裡一起做小電燈,兩個人一聽我說要做電燈,馬上興致勃勃地在紙上畫了下來。不一會兒,小蘇站了起來,驕傲的指著她的畫,說:“看!我畫的燈上有一隻小兔子,可愛吧!”“切!這有什麼!”小毛球說到,“我的上面有超人!將來這可是一個享譽世界的燈呢!”罷,兩人便吵了起來,我拍了拍手,說:“不如把你們兩個的小燈和在一起好了!這樣不就更有樂趣了嗎?”兩人馬上停下,頭點的像兩個撥浪鼓。

我們拿來了各種手工用具,終於開始了!

小毛球拿來了小電珠,一拿就是一袋;小蘇拿來了橡皮泥,在那兒用手揉捏著;我拿來了釘子和螺絲刀,看著說明書。首先我們把底座的燈開關裝好,然後手忙腳亂地裝電線,電路果然複雜!紅色裝哪兒,藍色裝哪兒,都是一個大問題!接著,把燈蓋和小電珠裝好,再把小蘇揉的小兔子和超人裝上,開啟開關!亮了!我們欣喜若狂地跳了起來,小、又小又叫地擁抱在一起,這是我們自己送自己的最特別的禮物啊!

樂趣,不一定是零花錢漫天飛,不一定跑到馬爾地夫去玩水,有可能只要最純真的快樂和夥伴就夠了。

樂趣為題作文 篇2

來到一個新的環境,學習了新的知識,又怎能不結交新的朋友呢?我經常和a同學一起在校園裡散步,課間也經常和她一起聊天。

陶老師喜歡蝴蝶,做了許多標本擺在蝶藝工作室,也養了很多名貴的蝴蝶,像紅珠鳳蝶,虎斑蝶等等。因為工作室允許學生去觀賞,所以喜歡蝴蝶的我和a同學也就成了那裡的常客。

第一次去的時候,才剛開學不久,到了工作室就像到來到了蝴蝶仙境,千姿百態的蝴蝶漫天飛舞,那些雖是標本,少了一份真蝶的自由,但翅膀上的色彩依然絢爛,可以想象的出煽動翅膀的它們會是多麼的優美,多麼的引人注目。做成了標本,也就可以長存,把它們那美麗的一瞬間定格,讓更多人看到蝴蝶的絢麗、優雅。不同的種類,不同的外形,不同色彩交織在一起,把那小小的蝶藝工作室儼然變成了世外桃源……

去了那麼幾次,跟老師也熟了,哪天不去就覺得少了點什麼。

最近又去了一次老蝶藝工作室,老師一看到我們,就帶我們走到一個櫃子前:“這裡是我和我的學生收集的蝴蝶翅膀,那面牆上的畫就是用這些蝴蝶翅膀貼成的,遠看基本上看不出,但近看就能發現其中的奧祕了。”正當我和a同學驚歎不已時,老師又拿出了她所飼養的蝴蝶,有一些還很小,它們努力努力揮動翅膀學習飛翔的樣子,就像小時候牙牙學語的我一般,甚是可愛。

最近陶老師忙得厲害,幾天不見那些蝴蝶們,甚是想念,下次一定還要和a同學一起去……其實不然,和蝴蝶們的會面已經成我在學校學習生活中的一部分,正在我的心中生根發芽。我每天在進步,它們每天也在成長。哈!蝴蝶們,明天見!你們一定也想念我吧!

樂趣為題作文 篇3

捉 魚 樂

浙江省三門縣外國語國小五(4)班 葉一帆

“捉魚難,捉小魚更難!”以前,我都是這樣認為,但自從有了那次捉小魚的經歷後,我覺得事實並非如此,重要的是用什麼方法去捉!

那是暑假的一天,正好我媽媽不上班,我也沒事幹,於是,我約上了弟弟,一起到珠遊溪邊捉小魚……

一到溪邊,只見涓涓溪流發出輕微的響聲,給人一種很寧靜的感覺。我們連忙拖掉涼鞋,步入水中,只覺得涼意襲人,溪中的小魚也被驚的慌忙鑽進了石頭下面。

捉魚行動開始啦!我看到魚,就追過去,可眼看僅一步只差,卻讓它們不慌不忙地溜走。於是我又在淺水窪裡摸來摸去,但也一條都沒捉到,倒把水給搞渾了。我向左右看了看,弟弟倒比我好一點點,捉了兩條魚。“5條、6條、7條……!”我尋聲探去,我媽媽的塑料袋子裡裝了好多活蹦亂跳的小魚,我連忙去問媽媽:“怎麼能捉那麼多呀?”媽媽告訴我:“輕輕的翻開小石頭,用手掌把魚壓住,再用力一撈,就可以了。”我按照媽媽的方法,果然捉到了一條小魚……

我們越捉越多,越多越愛捉,只是天公不做美,天下雨了,我只好依依不捨地回家去。

……

樂趣為題作文 篇4

“ 天才是百分之一的靈感,百分九十九的汗水得來的。”這是我心中永恆的座右銘,它讓我深入地感受到了學習的樂趣。

我是班裡的優等生,成績總是名列前茅,因比我常常感到自滿,上課不認真了,學習不努力了。直到有一次,老師把我叫到了辦公室,他生氣地對我說:“這次你怎麼考出這樣的成績來啊,才考了78分,你學習成績不是挺好的嗎?”聽了老師的話,我像被人當頭潑了一盆冷水,腦子裡空蕩蕩的。回到教室後,我悔極了,以往名列前茅的我,這次竟名落孫山。下課了,同學們不再來向我探討問題,也沒有同學來陪我玩,我心理頓時有著前所未有的失落感。同學都圍在一起,紛紛地討論起我來:“虧他還是優等生了,這次竟考了78分,我都比他多。”“是啊,以前總是仗著自己成績好就目中無人,現在回這樣,都是他自作自受。”……那一聲聲刻薄的話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靈,他們以前還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了,這次竟然會這樣對我。

回到家,我打開了一本作文選,一句話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天才是百分之一的靈感,百分九十九的汗水得來的。”“是啊,不付出努力,又怎麼會成功了。”我說。

從那以後,我變得認真了,上課傾聽老師講課,利用課餘時間複習,回到家中,便又一頭扎進了書的海洋中。遇到困難時,我總會靠自己的努力把困難解決。就這樣,經過不斷的努力,在期末考中,我考了98分全班第一名。當聽到這個喜訊後,我高興得一蹦三丈高。下課了,同學們紛紛圍繞早我的身旁,向我祝賀著,當他們問我:“你是如何獲得全班第一名的呢?”我總會對談們意味深長地說:“只要付出努力,就一定會成功的,不管遇到什麼樣的挫折,你只要勇往直前,就一定會達到成功的彼岸。

這時,我又翻開我的座右銘“天才是百分之一的靈感,百分九十九的汗水得來的。”我真的領悟到了學習中的樂趣了。一分耕耘,一分收穫,只有付出才有收穫。學習也是一樣,都是先苦後甜,只要掌握好學習方法,你也一定會感受到學習的樂趣。

樂趣為題作文 篇5

樂趣與喜事皆為褒義詞,皆形容歡喜之詞。古曰人生四大喜事為:“久旱逢甘雨,他鄉遇故知,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而今四大樂趣為:“子孫滿堂共團圓,欲栽大木柱長天,探索之程得甘果,青年運動汗頰背。”

我的每一天都過得五彩繽紛,而這些燦爛的每一天中,最重要的支柱則是——樂趣。吾之樂趣源於四大樂趣中的“探索之程得甘果,青年運動汗頰背”。

我是個擅長探索奧祕的人,我總會有很多的疑問,如:我對為什麼把教書的人稱為“老師”一直難以瞭解,直到上網查閱才知道原來“師”作為最受人尊敬的職業。春秋時的《尚書》雲:“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把“師”的地位與天、地、君、親並稱,並寫在同一牌位供眾人朝拜,可見“師”的地位之高,受人之尊。而對“師”最精闢、最完美的解釋說唐代大文豪韓愈的《師說》一文,“古之學者必有師,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而“老”字則說明老師是歷史上最悠久的職業,無以倫比,另一方面也是對老師的尊敬和愛戴。

由此可見探索的過程中,我的知識不斷增加,因此而產生了無限的樂趣。

我的樂趣不但來源於知識的充實,還來源於運動。每天學習後,我就會和我的妹妹到籃球場打球。不是說勞逸結合嘛,學習之後,打打籃球,超棒。我和妹妹經常在一起搶球,追逐,投籃,打得很激烈。我每次都打得汗流浹背,在陽光的照耀下,留下我們的笑聲,我們的足跡,我們的汗水……

這亦是樂趣,生活處處有樂趣,善於發現的人就能感覺到樂趣。

樂趣為題作文 篇6

我的床鋪是一張木床,冬天時床底鋪上一層軟綿,一點兒也不覺得冷。夏天時床底換上竹蓆,加上窗戶的流通,涼風習習,十分愜意。但美中不足的是時常遭到“蚊子軍團”的襲擊,身上被叮得一處一處,十分癢。每次躺在竹蓆上,十分涼快,可不一會,“防空警報”拉響了,“翁翁”的聲音迅速傳進我耳膜,不一會,“蚊子軍團”開始對我進行輪番進攻,趕走了這隻又來了那隻,搞得我心煩意亂。

突然,一隻蚊子在我臉上吸著血,我用力一拍,給了自己一扇大耳光,可蚊子早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時奪路而逃,揚長而去。最終,我只能靠蚊香的協助下勉強入睡。於是我對蚊子恨之入骨。

終於,媽媽給我買了頂蚊帳,我十分高興,終於有了強大的“防蚊手段”。

在進行了一系列安裝後,一頂拱橋式的精美蚊帳便橫空出世。我匆匆吃完飯,一頭鑽進屬於我的“城堡”。我先對蚊帳內一些祕密潛伏的“蚊子特務”進行大掃蕩後,立即拉上拉鍊,關閉“城門”。哈。我不再懼怕“蚊子軍團”的進攻了。我躺在床,十分高興。突然“防空警報”又拉響了,我循聲望去,原來是一隻“前鋒部隊”來投石問路,只見它在蚊帳外繞了半天,始終沒有找到一個突破口,我心中暗自高興,嘴中叫罵道:“蚊子大哥,快衝,快衝進來享受大餐,我為你們鼓勁,123,加油!123,加油!”

蚊子似乎知道我的“鼓勁”,來了個一鼓作氣,直奔“黃巢”,只見我的“保護罩”絲毫未動搖,而它卻灰溜溜地舉著白旗逃回大本營。

那天晚上,我睡的十分甜美!

樂趣為題作文 篇7

我們小孩子天生就愛玩遊戲,因為遊戲可以增加樂趣,讓一些沒有事幹的孩子帶來樂趣。

樂趣無處不在,在我們校園裡,就有很多樂趣,下課的時候,同學們就一起衝出教室門,開始玩一些遊戲。女生就愛玩跳繩,這是因為跳繩可以減肥,又可以練一練跳的本領。男生就不同了,男生什麼都愛玩,我就喜歡玩剪子包袱錘,我只希望贏得次數多,在朋友面前威風一下。

在我們小區,我們大多數孩子常常玩撲克:打保皇,鬥地主,八一……女生有一些人也喜歡玩撲克。撲克的樂趣就是在於用它玩的是什麼遊戲,打保皇就是看誰手上先沒有牌,看看哪個隊贏,當然,誰都喜歡贏,不喜歡輸。鬥地主也是這樣。男孩都想爭強好勝,都想當霸王,但也不是誰都能當,因為贏了才能當,輸了就會眼睜睜的看著霸王的位子被搶走。女孩都很文靜,不好打人,天天只能被男孩欺負,但有的女孩就不同,整天玩男孩的遊戲,男孩就只能受罪,女孩搶去了霸王這個地位,男孩就會不甘心,會趕緊把她挑下來。遊戲就是這樣,雖然這只是遊戲,但孩子們卻把遊戲當成現實,最終還是為了獲得點樂子,在輸家面前威風威風。

樂子、友誼、威風都會在遊戲上出現,遊戲中可以交到很多不認識的朋友,這就是玩遊戲的樂趣。

樂趣為題作文 篇8

上個暑假,我去了金寨。那裡,沒有大城市無止境的汙染,那裡,我收穫了不平凡的樂趣。

在住家的夜晚,是最靜謐的。沒有外界的干擾,在她家的大院子裡,到後面深深的竹林,似乎都是星星的海洋。深邃的宇宙給予了那裡無數閃閃爍爍,可愛的星!偶爾,一朵雲飄過去了,那星星,就像是一個個頑童,追著那雲,跑啊跑,跑到天空第的一端。亮晶晶的金晃晃的。

我坐在草地上,聽著蟬一聲聲的鳴叫,聞著哪兒新鮮的空氣和花淡淡的芬芳,又望著離地面又近又遙遠的星星,這似乎是最最美好的的事了!

我伴著風和月亮,星星,把一切都哄睡了,我靜靜地看著這世界,它也靜靜地看著我。

只有螢火蟲還在飛,時不時停在花瓣上,和它們做個伴;螢火蟲們提著燈,儘自己最大的努力,為這黑暗的世界帶來一點點光芒和溫暖。它降落在草葉間,平凡的小草濺起了金光;它飛到空中,天上撒下了金片;它又飛回花裡,為花兒刻上早來的,金色的露珠。

我就愛這普通的,農村的夜晚,它沒有大城市的.嘈雜,沒有大城市人為的燈火這麼美,這麼自然。大自然贈給人類最美好的禮物,就是這個夜晚,我覺得,我最大的樂趣就是望著這夜晚,看著這世界。

樂趣為題作文 篇9

從前,我的家在縱橫交錯的弄堂裡,老房子遍佈各處,紅磚砌牆,黑石作瓦,牆上還爬滿了藏青的大片大片的爬山虎,彎彎繞繞。

我的樂趣就在爺爺那輛破舊的自行車上,爺爺頭上一年四季都帶著一頂帽子,遮住了他的白髮,幾道輪廓清晰的皺紋散佈在眼睛四周,那輛車的年齡比我還大,鏽跡斑駁。

每次爺爺都會手拿著車鑰匙,對我笑著說;“丫頭,爺爺帶你去弄堂裡轉轉。”我坐在後頭,爺爺嘴裡叼著一個菸斗,車子發出“咯吱咯吱”的聲音,我東張西望的環顧四周,爺爺會在前頭跟我說他們小時候的生活怎樣艱苦,從前的房子怎樣,說著,嘴裡還吐出幾縷煙霧,碰到有趣的地方,我們總會快活的大笑起來。這就是我的樂趣。

後來,我長大了。還是那條條縱橫交錯的弄堂,不同的是,爺爺已經騎不動我了。

後來,我笑著對爺爺說:“爺爺,我們去弄堂裡轉轉。”爺爺還是手拿著車鑰匙,笑著點頭。

我們還是推著那輛破舊的自行車,“咯吱咯吱”來到了弄堂,我在旁邊推著車,爺爺慢慢地走著。菸斗已經不見了蹤影,爺爺還是給我講著從前的故事,他們小時候的生活,他們從前的房子……

走著,突然發現前面有個水果攤,爺爺突然驚喜的喊道:“我看見梨子了,從前你最愛吃的。”是的,從前我最愛吃了,每次放學回來,爺爺總會繞到水果攤,買下半斤梨子,讓我拎在手裡,然後回家。

爺爺興奮地往前走,腳步很慢,背影看起來卻是那麼堅決。他努力的向前快走,我的鼻子有些酸,很久,爺爺回來了,把梨子往我手裡一塞,笑著:“走咯。”

我也笑著,慢慢的推著車,爽朗的笑聲繼續迴盪在縱橫交錯的弄堂裡……

一樣的弄堂,一樣的人,,一樣的路,只是,樂趣,卻不同了。

樂趣為題作文 篇10

世界上有幾大馳名的“貓王”,一是史上最笨的湯姆貓,因其絕對的愚蠢和抓老鼠居高不下的失敗率而聞名於世;二是史上最懶的加菲貓,因其懶惰、奸詐、貪吃而享譽全球;三是史上花樣最多的機器貓,它身上那個萬寶袋裡稀奇古怪的東西總是層出不窮。如果你見了我家“貓王”,你會發現它一點也不比那幾個大腕同胞遜色。

我家“貓王”通體雪白,身材肥碩,因而得名老肥。又因它時常在家搗亂,被奶奶抄著棍子追在它屁股後面罵,故得外號死貓。在我看來,世界上如果有哪隻貓比加菲貓還麻煩,那必是我們家老肥。

養貓是幹什麼的?當然是捉老鼠的。但我家老肥可好,我們供它食宿,每月還給它發“津貼”(超級大餐一頓),可它卻是吃飯、睡覺、看電視什麼都幹,就是不抓老鼠。

奶奶哪能容忍這樣一隻光吃飯卻不逮耗子的貓?幾頓棍棒下去,老肥學乖了。每天到客廳巡視一圈,喵上兩聲,便一搖一擺踱回裡屋,繼續吃飯、睡覺、看電視。

有一次,一隻新來的老鼠十分囂張地闖進了老肥的地盤,老肥鎮定地趴在桌子上看電視,連理都不理那老鼠。

不逮耗子倒也罷了,但老肥的罪狀遠不止這一條。知道老肥最大的愛好是什麼嗎?是在我的床上上大號。你說它不懂事?絕對不是,它是故意的。因為除了在我床上和廁所,它哪兒都不屙。我抱著它來到床邊和它對簿公堂,它卻把頭一扭死活裝作沒看見,所以每隔三天,我的床就得換一次床單。

有一天,奶奶終於忍無可忍,拽起老肥的尾巴,一掄胳膊,將它扔到窗外(我家住一樓)。雖然它裝出一副可憐樣兒,但已沒人再同情它。無家可歸的它只得流浪街頭。

一個月後,我在院子裡碰到了它,它當時正在垃圾箱裡扒東西吃,只見它蓬頭垢面,原來雪白的毛已變得骯髒不堪,身子整整瘦了一圈,已完全成了一隻野貓。

唉,這就是貓不逮老鼠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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