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插班生(含本專科協同培養三二分段轉段考核)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如下:
一、本科插班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一)文科類分數線(五科總分/省統考三科總分)
韶關學院、韓山師範學院、嶺南師範學院、肇慶學院、嘉應學院、廣東技術師範學院、五邑大學、廣東石油化工學院 330分/180分
廣東白雲學院、廣東培正學院、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廣東財經大學華商學院、廣東海洋大學寸金學院、華南農業大學珠江學院、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分校、廣東工業大學華立學院、廣州大學松田學院、廣州商學院、吉林大學珠海學院、廣東科技學院、東莞理工學院城市學院 240分/130分
(二)理科類分數線(五科總分/省統考三科總分)
韶關學院、韓山師範學院、嶺南師範學院、肇慶學院、嘉應學院、仲愷農業工程學院、五邑大學、廣東石油化工學院、佛山科學技術學院 260分/150分
廣東白雲學院、廣東培正學院、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廣東海洋大學寸金學院、廣東工業大學華立學院、廣州大學松田學院、吉林大學珠海學院、廣東科技學院、東莞理工學院城市學院 220分/120分
(三)外語類分數線(五科總分/省統考二科總分)
韶關學院、韓山師範學院、嶺南師範學院、肇慶學院、嘉應學院、廣東石油化工學院 280分/120分
廣東白雲學院、廣東培正學院、廣東海洋大學寸金學院、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分校、廣東工業大學華立學院、廣州大學松田學院、廣州商學院、吉林大學珠海學院、廣東科技學院、中山大學新華學院 220分/100分
(四)藝術類分數線(五科總分/省統考三科總分)
韶關學院、韓山師範學院、嶺南師範學院、嘉應學院、廣州美術學院、五邑大學 310分/160分
廣東白雲學院、廣東培正學院、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廣東海洋大學寸金學院、廣東工業大學華立學院、廣州大學松田學院、廣州商學院、吉林大學珠海學院、東莞理工學院城市學院 220分/110分
(五)體育類分數線(五科總分/省統考三科總分)
韶關學院、嘉應學院、廣東石油化工學院 250分/140分
(六)職教師資班類分數線(五科總分/省統考三科總分)
韓山師範學院、廣東技術師範學院、五邑大學 250分/140分
(七)退役士兵類分數線(五科總分/省統考三科總分) 200分/100分
二、本專科協同培養三二分段轉段考核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協同培養三二分段轉段考核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文科類、理科類、藝術類分別劃定,以下院校各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省統考兩科總分)為80分。
招生院校:廣州體育學院、韶關學院、韓山師範學院、肇慶學院、嘉應學院、廣東技術師範學院、仲愷農業工程學院、五邑大學、廣東石油化工學院、東莞理工學院、佛山科學技術學院、肇慶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