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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單位使用作品的付酬

欄目: 出版資格 / 釋出於: / 人氣:6.76K

出版社出版圖書要給作者稿酬,那麼付酬方式有哪些呢?是怎麼樣計算的呢?我們一起來看看!

出版單位使用作品的付酬

  (一)出版圖書的付酬方式

1.版稅方式

每年年終與著作權人結算一次

版稅 = 圖書定價(圖書批發價)×發行數(印數、實際銷售數)×版稅率

如首次發行數不足千冊,按千冊支付版稅,但在下次結算版稅時對已支付的部分不再重複支付。

國家版權局規定的版稅率標準(參照):原創作品3%-10%,演繹作品1%-7%。

2.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方式

出版6個月內付清全部報酬

基本稿酬:將圖書中應付酬部分的字數摺合成千字數,再乘上每千字若干元的付酬標準

實有正文總字數中不足千字部分按千字計算

原創30-100元,改編10-50元,彙編3-10元,翻譯20-80元,註釋(原創)

印數稿酬:以千冊為單位,每千冊按基本稿稠的1%計算

義務教育教材累計印數超過10萬冊的部分,每千冊按基本稿酬的0.2%計算

行政手段產品累計印數超過10萬冊的部分,每千冊按基本稿酬的.0.3%計算

印數不足千冊的部分,按千冊計算

對印數稿酬的計付方式應在出版合同中明確寫明

3.一次性付酬方式(可參照基本稿酬)

  (二)報刊刊載作品的付酬方式

只採用一次性付酬方式,每千字不低於20元的標準支付。不足五百字的,按千字作半計算;超過五百字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計算。使用該作品之日起兩個月內支付報酬。

  (三)製作出版音像製品的付酬方式

向演繹作品的著作權人支付70%,向原作品著作權人支付30%。

  (四)製作出版電子出版物和網際網路出版物的付酬方式

參照有關作品的付酬標準

  (五)已出版作品再許可他人在境外出版的付酬方式

出版單位將所得全部報酬的60%支付著作權人

  出版單位應尊重著作權人的權利:

1.依法尊重作者的人身權利

尊重作者的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

2.依法尊重著作權人的財產權利

a.明確作品使用方式和所涉及權利種類

b.使用作品及時支付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