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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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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有什麼區別

根據中國建設教育協會最新通知要求,我中心將於2009年9月開始對建設工程“施工員、質量員、資料員、安全員、材料員、監理員、”等崗位進行培訓,參加全省統一考試。經培訓考試合格後頒發由中國建設教育協會統一印製並鑑印的建設企事業單位專業管理人員《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希望未取得《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的單位和個人積極踴躍參加培訓。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培人員:凡未取得上述崗位上崗合格證書的從業人員均應參加培訓。

培訓崗位: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資料員、材料員、監理員等。在考試時間不重複的情況下,可同時報兩個崗位。

二、培訓內容及統考科目:房屋建築工程專業基礎知識與專業實務兩門科目。

三、考試報名條件

年齡18週歲以上,中專以上學歷 現從事或有志從事建築工作者。

頒發證書:

考試通過後的2周內,由中國建設教育協會蓋印頒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職業培訓合格證書》。全國通用,提供網上查詢。

  【拓展閱讀】

  監理工程師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義務第二十五條註冊監理工程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使用註冊監理工程師稱謂;

(二)在規定範圍內從事執業活動;

(三)依據本人能力從事相應的執業活動;

(四)保管和使用本人的'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五)對本人執業活動進行解釋和辯護;

(六)接受繼續教育;

(七)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

(八)對侵犯本人權利的行為進行申訴。

第二十六條註冊監理工程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管理規定;

(二)履行管理職責,執行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

(三)保證執業活動成果的質量,並承擔相應責任;

(四)接受繼續教育,努力提高執業水準;

(五)在本人執業活動所形成的工程監理檔案上簽字、加蓋執業印章;

(六)保守在執業中知悉的國家祕密和他人的商業、技術祕密;

(七)不得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註冊證書或者執業印章;

(八)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九)在規定的執業範圍和聘用單位業務範圍內從事執業活動;

(十)協助註冊管理機構完成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