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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蘇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

欄目: 教師資格 / 釋出於: / 人氣:8.06K

2016年江蘇教師資格證考試報名條件尚未公佈,考生可參考2015年江蘇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詳情如下:

2016年江蘇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

  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的人員,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江蘇戶籍,或人事關係在江蘇(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聘用合同並由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或在江蘇省內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讀;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五)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1. 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2. 報考國小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3. 報考國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4. 報考高階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或者其他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 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普通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級及以上學生和五年制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級及以上學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人員,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