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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湖北武汉教师资格证认定须知

栏目: 教师资格 / 发布于: / 人气:4.89K

2016下半年湖北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认定须知的内容,欢迎阅读!

2016下半年湖北武汉教师资格证认定须知

根据《湖北武汉2016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湖北武汉2016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须知如下:

(一)网报时,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其他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申请人因错报、瞒报、虚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申请人网报成功,审核无误后直接在网报系统中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等表格。

(二)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按要求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3或A4纸正反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

4.《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非指定《体检表》或非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均无效);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及其复印件;

6.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7.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学业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其他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8.个人照片一张(与网报电子照片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粘贴照片同一底版)。

9.户籍在我市的申请人,需要提供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底页;任教学校在我市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由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申请人与任教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任教学校为申请人买社会保险的凭据。

(三)各区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附后(申请人可就近选择其中任何一家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为我省终检医院,负责对有疑义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

附:各区教育局指定的教师资格体检医院

江岸区:市第八医院体检中心

江汉区:市第十一医院

硚口区:湖北省中山医院

汉阳区:市第五医院

武昌区:亚心七医院(原武汉市第七医院)

青山区:市第九医院、普仁医院、华润武钢总医院

洪山区:武警湖北省总队医院

东西湖区:东西湖区人民医院

蔡甸区:蔡甸区人民医院或蔡甸区中医院

江夏区:江夏区卫生防疫站、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黄陂区:黄陂区人民医院、黄陂区中医医院

新洲区:新洲区人民医院

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市第五医院、汉南区人民医院

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第三医院光谷院区体检中心

武汉市化工区:市九医院

东湖风景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四) 有关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可登陆武汉市教育局网站()搜索“武汉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办事指南”查询。有关表格可在武汉市教育局网站首页点击“表格下载”栏下方“申请教师资格有关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