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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栏目: 教师资格 / 发布于: / 人气:2.29W

2016年贵州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条件尚未公布,考生可参考2015年贵州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详情如下:

2016年贵州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考试对象:

贵州省内(指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贵州省)所有申请幼儿园、国小、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2014 年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已取得《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两科合格证书者,在2015年前(含2015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可按原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成绩作废,申请教师资格时须重新参加国家中国小教师资格考试。对仅取得《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单科合格证书者,并已通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过渡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的,在2015年(含2015年)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单科合格成绩作废,申请教师资格时须重新参加国家中国小教师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

申请人员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具有贵州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贵州省);非贵州户籍但在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申请认定以上类别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须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