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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构建规范司法的新常态

栏目: 司法考试 / 发布于: / 人气:1.54W

“题多量大有点儿难,但都是应知应会的知识。有些题乍一看不怎么难,好像应该会,但真要写在纸上,较起真儿来还真有些把握不准。”前不久,在吉林省长春市检察院5楼报告厅里,一位刚参加完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知识测试”的检察官深有感触地说。当天,长春市两级检察院的1288名检察人员,同一时间、不同地点,从检察长到书记员无一例外,全员参加了这次考试,这在当地尚属首次。组织者介绍说,全员参考是长春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系列活动中的一个环节,可以说是长春市检察院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一个缩影。

吉林长春:构建规范司法的新常态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2013年以来,长春市检察院持续开展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年”“强化纪律作风,规范、公正、廉洁执法专项教育整治”等活动,出台了20余项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措施,增强了全院干警规范司法的思想意识和职业水平。今年上半年,该院担负的吉林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任务,起步稳、抓得实、效果好,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吉林省委、长春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不仅如此,该院在主动服务当地经济发展大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化平安长春建设、强化刑事诉讼和刑罚执行监督以及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

  将规范司法理念植入每个干警心中

“中层干部承上启下,是院里的中流砥柱。你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直接决定着全市检察工作的质量,决定着市院党组的决策能否正确执行和有效落实,决定着全市检察工作是否能够持续健康发展。换句话说,你们的司法水平、工作标准就是长春市检察院的水平和标准,你们的司法素质、自身形象就是长春检察官的素质和形象。”这是今年春节上班后第二天,长春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海胜在中层以上干部集训班上的一段讲话。

“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是该院2015年度工作重点。从年初开始,该院就将这项重点工作摆上了日程,放在了首位。规范首先从培训抓起。中层以上干部的司法规范化培训是该院春节过后的第一个大动作。规范化培训的内容是检察长亲自制定的,授课的三位“教员”,均由本院党组成员担任。参训者反映,因为情况熟悉、问题清楚,加之春节期间的认真备课,几位院领导摆事实、讲道理,提问题、找原因,解难题、拿对策,让中层干部们感到既“接地气”又“很解渴”。

专项整治活动以动员大会为标志全面拉开了帷幕。为使全体人员思想上高度重视、理论上高度清醒、行动上高度自觉,该院从吉林大学、省委党校等请来了专家学者,为干警们引经据典、说古论今,由浅入深地诠释司法规范的理论依据、职业要求和人民期盼。为加大组织领导力度,该院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海胜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分别担任一至两项主体工作负责人,每名负责人后面又设有若干个责任部门。在该院《年度重点任务分工》中可以看到,司法规范从案件评查、案件信息公开、保障律师权利等10个方面入手,分工具体、任务清楚、责任明晰。

对此,张海胜解释说,之所以将专项整治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就是贯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要求,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院党组一直要求,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把学习贯彻始终,突出问题导向,强化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坚持把查摆贯彻始终,突出即查即改,强化解决问题的实效性;坚持把整改贯彻始终,突出重点环节,强化抓落实的力度和效果。

  运用评估机制查摆基层建设问题

“内容很多,责任很重,压力很大。”在长春市宽城区检察院一间小会议室里,坐在摆满各类案卷的办公桌后面,该院宣传处副处长王云庆用三个“很”字概括了其担任基层建设评估“第六小组长”的感受。

该院的评估工作是从4月初开始的。据介绍,为全面掌握基层建设情况,确保专项整治质量,该院在去年对两级院所办案件进行全面评查的基础上,今年又组建了6个评估小组,对基层检察院启动了“全方位”评查评估机制。为把这项被该院称为“史上第一次”的评估工作抓好做实,院领导精挑细选30余名业务骨干担任评估员,并组织了专业培训,制定了《评查评估工作手册》,对评查评估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主要方向、标准依据、方式方法等作了详细规定。通过采取问卷调查、民主测评、查阅卷宗、实地查看等方式,严格对照评估标准展开评查。

据负责组织评查工作的负责人介绍,这项旨在“用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的自查工作,项目多、内容细,操作起来颇费工夫。比如,执法办案情况,业务集中管理情况,业务考评机制建设、检务公开情况,构建职业化管理体系情况,落实科技建设重点任务情况,干部队伍、政务管理体系建设情况,信息技术在检察管理方面的应用和普及情况,执法办案科技手段和设施体系建设情况,财务和资产管理情况等等。“我们评查的内容涉及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它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行使,案件当事人的权益和案件质量,据不完全统计,评查出的问题大大小小累计数千个,要一个一个解决,不留隐患不留死角。”评查组负责人这样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该院为将查摆出

的问题,有人认领、有人担责、有人整改,还在评估评查的基础上,采取了“四查”方法,即各单位、各部门对照法规要求以自查为基础,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巡查为督导,以案管部门案件质量评查为载体,以纪检监察部门专项督察为保障。特别是针对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司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等突出问题,全面清理,从严查处,切实在整改上下功夫、见成效。

  多方征求意见为规范司法行为问诊把脉

“我认为检察院应该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是不是可以在代表中建立微信群,有些信息可以考虑在群里公开……”在宽城区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长春市人大代表、吉林荣发集团董事长孙亚坤提出的这条建议,得到了张海胜的高度重视,并当场拍板要求工作人员抓好落实。

广泛收集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规范司法的实际行动回应代表委员的关心关注,最大限度地提升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和支持率,是该院的年度工作指导思想之一。年初以来,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副局级以上干部,分别与长春500余名市级人大代表建立了较为固定的联系方式。除登门拜访、信息交流、邀请巡查等形式外,还经常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调研指导,主动汇报工作,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四个恳谈会”是该院“专项整治”的一大特色。一是公安办案民警恳谈会。请常年在一线办案的刑侦、预审等部门的干警来到检察院,就他们日常接触的检察官和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法院主审法官恳谈会。请法院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和立案监督等部门的法官为检察工作“把脉会诊”。三是律师行业资深律师恳谈会。请当地较为知名的职业律师,面对面为检察工作“评头论足”。四是监管场所监管干警和服刑人员恳谈会。该院征求意见小组成员走进看守所,请处于不同诉讼环节的在押人员就他们接触到的检察工作提出问题。

“不听赞歌、不听假话,欢迎大家给我们‘揭短’,你们提的意见和建议越多,越有益于我们的工作!”这是该院副检察长胡金刚在恳谈会上

的“开场白”。胡金刚的这几句话代表了该院召开“四个恳谈会”的初衷。笔者有幸列席参加了四次恳谈会,现场感受到了该院领导和检察人员的主动精神、积极态度以及为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强烈意识。

  以最大限度的公开“倒逼”司法行为规范

“确实很方便,案件信息在大屏幕上都有显示,到了什么环节都标注得很清晰,看过之后心里就有数了……”在该院检务公开大厅,正在查找自己亲属案件信息的长春市民张先生告诉笔者。

近年来,为加大检务公开力度,该院不论是在硬件设施上还是在软件投入上都取得了不菲的成绩。走进长春市检察院,在办公办案大楼两侧,左手为控申举报大厅,右手为检务公开大厅,这两座颇具规模、面向百姓的建筑设施,为前来投诉举报、咨询查案的市民群众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今年,该院还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搭建了办案信息网络查询、控告申诉网上接访、对外宣传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网上平台等若干个透明、及时、方便的“公开接待受理平台”,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办案流程、办案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

通过检务公开大厅和网络新媒体,向社会提供案件查询、律师接待、举报申诉、视频接访、贿赂档案查询等“一站式”服务,以此“倒逼”检察人员的行为规范,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比如,今年上半年,为推进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工作,由案管部门牵头,公诉、侦监部门配合,选取了三起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听证,受到了参加审查听证的人大代表、检务监督员和案件当事人的好评。

“应公开的一律公开。”这是张海胜检察长经常强调的一句话。据相关人员介绍,去年以来,张海胜就专门组织两次调动会,专题解决各院案件信息公开不及时、不经常和进展不平衡的问题。据悉,在院主要领导的重视下,仅今年上半年,该市检察机关就按规定公开案件信息6600余条。

“律师会见难、阅卷难、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等,这都是之前办理案件中出现过的问题。”该院案管办负责人介绍说,在加大检务公开力度的同时,他们将保障辩护律师权利作为重点,专门制定了一系列整治措施。比如,严格贯彻执行最高检《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按季度通报各单位接待律师及当事人阅卷、查询情况,定期组织召开检察官与律师交流会,严格执行省院下发的《吉林省律师接待阅卷工作管理规范》,统一律师阅卷复印收费依据及标准等。这些措施都有力提高了律师接待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专项整治促使检察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规范司法行为是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战略性任务。今年,长春市检察院党组明确提出专项整治要紧密结合检察改革、制度建设、案件管理、服务人大代表和基层院评估五项工作同步进行,在融合中有的放矢落实整改。

今年是长春市检察院司法改革试点开局年,该院党组抓住这一契机,在人员分类、内设机构整合、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强化监督制约等重点环节的改革准备工作中,紧紧围绕检察权的运行,依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研究明确各类检察人员工作责任清单、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意见,使司法行为规范渗透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针对专项整治的8个方面28个具体问题,提出了37项整治措施。每一项措施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或者牵头部门,都有整治的具体方法和预期实现的主要目标等,进一步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机制,使每一个检察环节和检察行为都有章可循,以更加严格的铁规禁令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结合抽样评估发现的问题,责成各部门分别制定《规范化办案指导手册》。在原有的《案件管理规定》《案件评查考核规定》的基础上,近日又向两级院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全市两级院均已开通可视接访,努力在年底前完成视频接访系统上下级间互联。就重点课题积极开展研究攻关,组织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和工作基础较好的南关区检察院分别就解决律师“三难”问题和规范涉案款物管理问题先行先试,目前已提出初步方案,不起诉不抗诉说理、鉴定人出庭等课题攻关取得初步成果,已下发规范性文件。

整治见成效,规范促办案。今年,长春市检察机关各项检察工作得到深入发展。实行员额内主任检察官工作责任制改革顺利进行,经过严格的考试加考核程序,目前已产生82名员额内检察官。虽然检察改革涉及广大检察人员的切身利益,但该院全体人员以大局为重,思想稳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心齐气正。

今年1月至5月,长春市两级检察院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82件233人,立案件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上升49.2%和33.1%。今年上半年,两级院民事、行政审判检察监督审结案件127件,提请、提出抗诉70件,相当于去年全年的办案数量。此外,还抽调干警参与查办了一系列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司法行为规范,完成任务出色,受到中央纪委、最高检、省检察院和省市领导的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