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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学士学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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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学士学位通知

根据我校成人学士学位申请规定,现将2017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申请成人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主考各专业(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旅游管理、秘书学、体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义务教育)2017年6月毕业的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

2.学位课程成绩要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下列各专业4门学位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280分以上(含280分),即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学位课程不得申请免考。

(1)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位课程:

中国现代文学史、 语言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2)新闻学专业学位课程:

新闻评论写作、外国新闻事业史、传播学概论、公共关系学

【新闻学专业老计划中‘编辑学’课程,不能作为“公共关系学”替代课程来申报学位】;

(3)英语专业学位课程:

英语写作、高级英语、英语翻译、口译与听力(实践)

【英语专业在本科段中原考“369英语阅读(一)”与“370英语阅读(二)”两门课程的,其平均成绩可替代“高级英语”课程成绩;原考“372英译汉”与“374汉译英”两门课程的,其平均成绩可替代“英语翻译”成绩】。

(4)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课程:

管理学原理、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旅游企业投资与管理、旅游市场营销

(5)秘书学专业学位课程:

中国秘书史、文书学(或应用文写作)、公文选读(或文书档案管理)、机关管理

(6)体育教育专业学位课程:

学校体育学、运动生理学运、运动训练学、田径(一)(实践)

(7)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课程:

心理治疗(一)(含实践)、变态心理学(一)、团体咨询、社会心理学(一)

(8)义务教育专业学位课程:

国中语文方向:义务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导论、有效教学的理论与方法、国中语文学科基础、 国中语文课程与教学

国中数学方向:义务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导论、有效教学的理论与方法、国中数学学科基础、 国中数学课程与教学

国中英语方向:义务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导论、有效教学的理论与方法、国中英语学科基础、 国中英语课程与教学

国小教育方向:义务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导论、有效教学的理论与方法、中外教育简史、 义务教育班级管理

3.学位外语成绩要求:学位外语课程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视同达到我校学位外语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英语专业本科(或以上)毕业生;

(2)我校全日制本科(或以上)毕业且取得学士(或以上)学位者(从证书颁发之日起六年内有效);

(3)在我校或原毕业院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425分以上(含425分)者(四级或六级成绩6年内有效)。

4.论文成绩要求: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或优秀等级。

  三、申请步骤

1.网上登记。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生请于2017年8月1日08:00—9月3日08:00之间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jxjy.njnu.edu.cn/,进入“社会自考”板块右侧的“社会自考学位申请报名”,根据系统提示信息填写。按要求提交电子照片(文件名:身份证号.jpg格式,规格要求:像素为 150×210,文件大小应小于20K,并与后期提交的纸质照片同底)。请按照网上公布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逾期无效。考生在网上登记的时候若出现符合学位申报要求,但在系统内无法登陆等异常情况,请在9月5-6日之间电话联系025-83598522处理。

2.申请者必须在2017年9月28日(周四9:00-11:30;13:30-16:00)到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15号楼107室——位于校园内500号楼和700号楼之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下列材料:①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复印件);④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小二寸、蓝底)两张(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照片同底版),因提交照片不符合要求,影响学位信息网上注册责任自负。并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所学专业和身份证号;⑤学士学位评审费200元。

3.在确认现场核对《学位申请表》上的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和学校学位委员会规定:自考生学士学位申请只有一次机会,考生应在毕业后规定的`时间向我校申请,逾期一律不补授。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并到我校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做自动放弃。

2.由于学位评审是以毕业登记时的成绩作为评审依据,若考生在申请毕业前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暂缓办理毕业登记手续,重新报名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核),直至所有条件都符合后再办理毕业手续,并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申请毕业后再参加自学考试有关课程的考试成绩不能作为学士学位申请的依据。

3.以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网上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