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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室安全工作职责(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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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配电室安全工作职责的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配电室安全工作职责(通用17篇)

配电室安全工作职责 篇1

一、配电室除值班电工和专职技术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配电室内。

二、配电室的门窗应装设铁皮和百叶窗,人员出入要随手关门,防止小动物进入,发生事故。

三、电器设备禁止超负荷使用或带病运转。

四、保证变压器内油位适宜。

五、每日应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的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不定期巡视检查的次数。

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搞好环境卫生,严禁在配电间吸烟。

七、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堆放易燃物和杂物。但下列物品除外:

1. 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绝缘棒、临时接地线等)

2. 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八、配置灭火器材,置于合适、方便的位置。掌握“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灭火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扑救起初火灾,会报火警)。

九、配电室负责人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作好记录。

配电室安全工作职责 篇2

1、值班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经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直行工作。若有必移制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绿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7、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复核对无误,并且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作好记录。

8、停电拉闸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

9、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人。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油开关有连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

10、用绝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拉合高压刀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1、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12、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3、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检电、装设遮栏和悬挂标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14、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撒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

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15、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小于0.35米必须停电。距离大于0.35米但小于0.7米设备必须在与带电部门不小于0.35的距离处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无可靠措施者也必须停电。

16、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线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油开关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刀闸,使各回线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油开关的操作电源要断开。刀闸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17、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险验电器,在检修设备时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8、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

19、在电容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放电。放电后接地。

20、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21、线路或用户检修要求停电时,值班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对方负责人开始工作并进行登记。工作结束后必须接到原负责人通知方可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22、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23、低压回路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取下熔电器。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4、低压设备带电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工作。相邻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料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工具。

25、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电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的专用端子上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26、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值班人员应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配电室安全工作职责 篇3

批准:XX

审核:XX

制定:XX

第一节

巡回检查和安全防火制度

第1条

巡检人员必须认真地定时、定点、按巡视路线进行巡视检查,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有关上级汇报。

第2条

遇到下列情况,应增加巡视次数:

1、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2、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

3、新安装的设备加入系统运行;

4、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5、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的现象时;

6、根据上级的批示,增加巡视时。

第3条

单人巡视时,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第4条

巡视中遇有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情况,应按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5条

专职技术人员应进行定期巡视,巡视周期为每周一次。

第6条

通过巡检对变电所设备运行工作状态进行分析,摸索规律,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止事故措施。

第7条

易燃易爆物品,应放在指定地点或专用仓库保管,严禁放在火源附近。

第8条

变电所应特别划定消防部位,指定防火负责人,并有消

防部位平面图。

第二节

设备验收制度

第9条

凡新建、扩建、大小修、予试的一、二次变电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手续完备,方能投入系统运行。

第10条

凡新建、扩建、大小修、予试的设备验收,均按部颁及有关规程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

第11条

设备的安装或检修,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中间验收时,变电所负责人应指定专人配合进行,其隐蔽部分,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中间验收项目,应由变电所负责人与施工检修单位共同商定。

第12条

大小修、予试继电保护、仪表校验后,由有关修、试人员将情况记入记录簿中,并注明是否投入运行,无疑后方可办理完工手续。

第三节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13条

运行中的变电设备发生异常,虽然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缺陷可分两大类:

1、严重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

2、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

第14条

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上级汇报。发现严重缺陷时,股长应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造成事故,需其他部门处理者,应及时上报并督促尽快处理,对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修理计划。

第15条

消除重大设备缺陷遇有困难时,应及时同当地电业部门联系,请求支助,以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第16条

部门领导应经常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处理。

第四节

运行维护工作制度

第17条

设备人员除正常工作外,应按本地区情况,制定所内定期维护项目周期表,如:控制盘清扫;信号更换;交直流熔丝的定期检查;设备标志的更新、修改;电缆沟孔洞的堵塞等等。

第18条

除按定期维护项目外,各所应结合本地区气象、环境、设备情况,运行规律等制定本所的维护计划或全年按月份安排的维护周期表。

第19条

高压设备在倒闸操作和检修时,必须填写操作票和填用工作票或口头、电话命令,至少应有两人在一起工作,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第20条

变电所应根据有关规定储备备品备件、消耗材料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第21条

根据工作需要,变电所应备足各种合格的安全用具、仪表、防护用具等,定期进行试验、检查。

第22条

现场设置各种必要的消防器具,全所人员应掌握使用方法并定期演习,经常保持完好。

第23条

变电所的易燃、易爆物品、油罐、有毒物品、酸碱性物品等,应放置专门场所,并明确管理人员,制定管理措施。

第五节

技术管理制度

第24条

变电所必须建立、建全各种设备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1、设备制造厂家使用说明书;

2、出厂试验记录;

3、安装交接有关资料;

4、改进、大小修施工记录及竣工报告;

5、历年大修及定期预防性试验报告;

6、设备事故、障碍及运行分析专题报告;

7、设备发生的严重缺陷、移动情况及改造记录。

第25条

变电所的设备或结线如有变化,其图纸、模拟图板和技术档案应及时进行修正。

第26条

变电所设备、线路名称及运行编号必须统一,并应经设备科批准。

配电室安全工作职责 篇4

一、室内不准堆设杂物,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间门前保证畅通。

二、非机房人员未经同意,一律不准入内,有关人员进配电间例行公事需登记。

三、保证室内通风良好,以免室温升高而影响电气设备正常运行,要做到防火、防漏、防雨淋,防止小动物侵入配电间,避免配电间事故的发生。

四、当班人员必须坚持岗位,熟悉所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设备性能及运转状况;认真巡视检查并能准确熟练地进行倒闸操作及事故处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通过有关方面进行检修。

五、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要全面、清楚,接班要心里有数。

六、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让有严重缺陷的高压电器设备带病运行。

七、值班人员使用的绝缘手套、绝缘鞋、验电器等安全用具,应由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及试验,并做好记录,不合格不准使用。

八、高压设备的送电与切断,需在有一人监督的情况下操作,操作完毕挂上“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字牌。

配电室安全工作职责 篇5

为了搞好设备库的管理,特制定设备库库房管理制度:

一、我矿机电设备的入库、验收、保管、领取、发放等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二、各单位领取设备时,必须办理领用设备申请单,手续齐全后方可办理。

三、如遇到应急等特殊情况,机电管理部分管副部长、部长或机电副矿长不在矿时,要先电话批准同意,由机电管理部值班长临时签字批准。三天内把手续补齐。

四、设备库管理员要对库存设备,分别建立出入台账,保证设备的管理有序。

五、设备库内行车除行车司机外,任何人不允许操作。擅自操作者每次对岗位司机个人罚款500元。

六、所有设备装卸的安全工作由各单位负责。

七、设备库内要配齐消防灭火器材。

八、拆库存整套设备当配件时,必须经机电副矿长、机电管理部部长同意签字后,才可进行拆卸,领用方必须签字,并且尽快领取配件补齐(谁拆谁补),超过一周的按拆件2倍扣款进行处罚。发放设备的保管员,要跟踪落实,直到将设备恢复完好。

九、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电焊。对违反规定者每次对库房保管员罚款50元。

十、对有作业任务需进入设备库及院内的车辆要先征得设备库人员的同意,对野蛮进入车辆每车次罚款100元,对进入的车辆不及时组织装卸车的每车次罚款50元。

配电室安全工作职责 篇6

配电房管理制度:

一、配电房由专人管理,保证供电正常,配电房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二、严格操作规程和完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三、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安全供电。

四、做好防水、防鼠、防盗工作,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谨防小动物窜入配电间而发生意外。

五、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严禁烧电炉等;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六、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七、管理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动作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每半年组织大检查,保证供电系统有良好的性能。

八、没有经过领导批准,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配电房。

九、抄表员来抄表,管理员应做好配合、复核工作,确保交费及时、准确。

十、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地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十一、每天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十二、因故需停部分负荷要提前一天通知使用部门,突发性停电事故要应打电话向使用部门做出解释。

十三、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巡回记录和交接班制度。

配电室安全工作职责 篇7

为了加强对学校用电的安全,确保学校供电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1、配电室值班电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持证上岗,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

2、值班电工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岗位,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气运行管理制度》。

3、加强对运行情况的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并详细记录,无法消除缺陷和不安全苗头要报告。

4、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配电室,任何人不准备在室内吸烟、睡觉、会客。

5、保持室内整洁、干燥、通风良好,经常性消除配电盘及各种仪器上的粉尘、污物。

6、电气设备和用电线路要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防止短路出现而发生火灾苗头。

7、消防器材周围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

8、发现火灾苗头应及时扑救,并报告。如校区内发生火灾时,配电室人员应立即拉断总闸,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配电室安全工作职责 篇8

1、变压器房、高压电房及房内的电柜、电箱平时应锁闭,房间内各种开关应标志清晰。

2、配电房内每周清扫一次,严禁吸烟、堆放杂物。

3、设备科专人每周一次检查内部设备,发现异常立刻维修

4、设备科根据计划定期保养配电房内设施,重点做好设备清洁和坚固接线端子。

5、配电房的设备正常运行时,非值班人员不得入内,若要进入则需经设备主管同意,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进入变配电室。

6、变配电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且消防器材齐全,禁止吸烟。

7、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交接班,值班员未办完交接手续时,不得擅离岗位。在处理事故时,不得交接班。如事故一时难于处理完毕,由交班人员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配电室安全工作职责 篇9

本制度用于规范配电室的管理,保证配送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本制度适用与某厂203配电室、空分配电室和压缩配电室。

1、严格遵守国家、公司和厂部制定的各类相关电气管理制度和标准,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

2、启停1000千瓦以上(包括1000千瓦)的设备,必须和二厂3万5千伏负责人进行电话联系并得到允许后方可操作,同时做好启停记录。

3、不得随意修改综保、软起、保护器、变频器等仪器仪表的参数,高压柜和变压器综保的定值只能由二厂3万5千伏变电站指派人员(或工段长以上人员在指派人员的授权下)设定、修改、记录且签字确认,并经由装备处批准后档案室备案;其它参数的设置由工段长以上人员批准,主修以上人员修改并做好记录。

4、非电气工作人员禁止随便进入配电室,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须经安监科安全教育后,在生产部或电气工作人员负责人指导下,方可进入,对外单位派来支援和配合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由现场工作负责人介绍现场电气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有关安全措施。

5、带有计量装置的配电柜,其计量装置要满足要求,计量装置的试验、校验应由有资质的电业部门负责。

6、变配电室内应备有下列用具器材和备品:

(1)各种安全用具,临时接地线,各种标示牌及其它常用工具。

(2)绝缘靴等安全防护品。

(3)手电筒。

(4)有效的消防器材。

(5)熔丝管、熔丝、瓷瓶瓷套管、常用开关、隔离开关及负荷开关等常用备品。

(6)照明及信号指示用的各种灯泡及其它附件。

7、工作人员应每天对设备巡视,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重大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

8、巡视工作可一人进行,但不准做与巡视无关的其它工作。

9、配电室配电柜的信号回路信号灯、光字牌、电铃及电钟应显示准确、工作可靠。

10、配电室、配电装置及其它要求接地的电器,外壳要可靠接地,接地电阻要求≤5Ω。

11、禁止在本配电室所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及挂临时地线。

12、工作前应做好准备,停电、放电、装设地线、装设或悬挂标示牌。工作完毕后清扫现场,核查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地线,撤离人员后才可试运行(试运行时间72小时)。

13、配电装置至少每季度应停电清扫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14、工作人员进出配电室时,应随手关门,以防止小动物进入室内造成事故。

15、应保证配电室内的门窗完整,开闭灵活,普通和事故照明应完整齐全,房屋不漏雨水,电缆沟无进水等。

16、配电室内,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杂物,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17、配电室配置的电话等其它设备不得移作它用。

18、配电室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加强团结,同心同德地维护好配电室的一切设备和设施。

19、配电室有权对违反用电规则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理,并报上级备案。

配电室安全工作职责 篇10

1配电室未设置警示标志。安全隐患:易导致非配电室管理人员误入,引起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2开关柜操作地面未铺设绝缘胶垫隐患危害:易导致操作、维修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接地从而发生触电事故。

3配电室出入口无挡板。隐患危害:当遭遇内涝情况时,挡板能够很好的防止水流进入配电室。同时,挡板也能很好的隔绝老鼠等小动物的进入,避免动物啃咬造成的漏电和短路事故。

4配电室门开启方向错误,材质不符合要求。隐患危害:当配电室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时,向内开启的门将为人员的逃生增加阻碍,材质不达标则会在人员逃生过程中增加触电风险。

5配电室外开窗户未设置纱窗。隐患危害:纱窗能够很好的阻挡飞虫的'进入,避免飞虫造成的设备短路事故的发生。

6绝缘垫积灰。隐患危害:绝缘垫和绝缘台应经常保持清洁,无损伤。绝缘垫有大量灰尘或者有破损,同样会导致操作人员接地,引发触电事故。

7电缆沟盖板不全,沟内积灰。隐患危害:电缆沟盖板应齐全,沟内干净。容易引发操作人员的意外坠落及触电事故。

8应急照明无效。隐患危害:室的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应完整齐全。如果配电室在夜间发生安全事故,急需立即抢修时,应急安全照明就是抢修人员工作的第一条件。

配电室安全工作职责 篇11

1、配电房设置在爆炸材料库危险区外。

2、配电房禁止堆放易燃物和金属物品。

3、供电系统配电房应安装过流、漏电、接地三大保护。

4、配电房的门应加锁、非电工人员严禁入内。

5、配电房的操作按钮应编号,注明供电用途。

6、务必有停、送电标志和锁紧装置。

7、配电房应用不燃物建筑。

8、配电房的配电厢,配电柜务必绝缘,无漏电现象。

9、隔离开关与主开关之间应有可靠的机械或电气闭锁。

配电室安全工作职责 篇12

第一条为规范配电系统管理,保障公司办公与动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配电室和配电系统的日常管理部门,电工负责配电系统的操作管理。

第三条一般规定

1、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2、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2.1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2.2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2.3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2.4消防器材

3、持续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4、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5、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确需进入应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6、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第四条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

1、配电室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和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巡视检查的次数。

2、巡视检查的主要资料如下:

2.1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2.2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2.3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2.4对配电装置与仪表表面进行清洁,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扫。

2.5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第五条配电系统的定期检查及维护

电工应按月或季度对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时间应安排在不影响办公及生产的状况下,并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要资料如下:

1、检查配电室开关、接触器触点的使用状况,必要时修复或更换。

2、检查配电室紧固接线端子与导线接头,如过热氧化严重时应修复。

3、检查配电室导线,个性是导线出入管口处的绝缘是否完好。

4、检查配电接地装置是否良好。

5、其它配电线路和设备的检查。

第六条每年汛期和冬季来临之前,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资料为:

1、电缆沟进户保护管的密封状况。

2、门窗密封状况,做好防雨、防风、防尘工作。

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5、配电室有无漏水的可能。

第七条如有紧急停电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随即向上级领导和综合管理部报告。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对配电室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做好相关记录。

2、电工要加强巡视,注意观察电压负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3、配电室内严禁吸烟。

4、配电室务必配备足够适用于电气线路或设备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5、配电室内应持续环境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堆放杂物。

6、主管领导或部门应定期对配电室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职责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配电室安全工作职责 篇13

1、供电运作和维修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电室的值班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操作程序与规章制度。

2.配送电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对高压配电装置进行巡查,做好每日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部门领导。

3.配电设备由专职人员管理和值班,配电设备的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4.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配电房内禁止乱接线路。

5.停电时,应提前向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恢复送电时在确认供电线路正常,电气设备完好后方可送电。

6.配电室内消防设施应确保完好,并有手持式气体灭火器,注意防止小动物进入,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外来人员须经部门领导同意许可方可进入,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工作。

7.加强日常维护、检修,保证配电室内照明、应急照明设施等设备完好。

8.市电停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发电机组,同时与供电部门取得联系。

9.运行过程中,分路开关跳闸,先查明原因,可试送一次,若不成功则不能再送应报告上级领导,排除故障后才能送电。

10.系统和设备在运行或检修时,应做好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11.保持配电室的清洁卫生和干燥。

12.值班时间内严禁干私事,必须认真监视并注意设备有无异常响声和气味,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迅速排除并加以记载存档。

13.值班人员须按时将系统和设备进行巡视检查,认真详细地填写运行记录,在书写运行记录时应做到字迹清楚。

14.负责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配电室安全工作职责 篇14

一、 严禁非电工拆装和检修电气线路、设备。

二、配电箱周围不得堆放杂物,金属围栏是否完整,金属围栏的保护零线压接是否牢固可靠。

三、电工每天对配电箱巡视检查至少2次。

四、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导线绝缘有无过热、破损。

五、检查配电箱内各电气元件是否完好无损。

六、检查配电箱电气接线系统图,各开关所标回路是否正确,标识明确。

七、停用的设备及送出电源回路必须拉闸断电、上锁。

八、正常情况下每周对配电箱清扫除尘2次。

配电室安全工作职责 篇15

1.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

(1)设置原则。现场应设总配电箱(或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施工现场的照明配电宜与动力配电分别设置,各自自成独立配电系统,以不致因动力停电或电气故障而影响照明。

(2)位置选择与环境条件。总配电箱是施工现场配电系统的总枢纽,其装设位置应考虑便于电源引入、靠近负荷中心、减少配电线路、缩短配电距离等因素综合确定。

分配电箱则应设置在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开关箱与所控制的用电设备的距离应不大于3m。

配电箱、开关箱的周围环境应保障箱内开关电器正常、可靠地工作。

除此以外,配电箱、开关箱周围的空间条件,则应保证足够的工作场地和通道,不应放置有碍操作、维修和对电气线路有操作损伤的杂物,不应有灌木、杂草丛生。

2.配电箱与开关箱的电器选择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能保证在正常或故障情况下可靠地分断电路,在漏电的情况下可靠地使漏电设备脱离电源,在维修时有明确可见的电源分断点。为此,配电箱和开关箱的电器选择应遵循下述各项原则:

(1)所有开关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不论是选用新电器,还是使用旧电器,必须完整、无损、动作可靠、绝缘良好,严禁使用破、损电器。

(2)装有隔离电源的开关电器。

(3)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路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

(4)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应实行“一机一闸”制。

(5)配电箱、开关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安全可靠(一般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a.s。),并有合适的分级配合。但总配电箱(或配电室)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最高应限制在30ma·s以内。

配电室安全工作职责 篇16

1 目的:

为了规范动力、照明配电箱使用、维护、检查、试验标准,避免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动力、照明配电箱的使用。

3 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内容

4.1职责:

4.1.1风电场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对动力、照明配电箱进行统一标识,定期由运行人员进行外观检查(时间间隔不超过30天),并确认是否完好。

4.1.2风电场安全员负责组织动力、照明配电箱的定期检验工作(时间间隔不超过6个月)。

4.1.3风电场电气专业人员负责对动力、照明配电箱内漏电保护器等的维修工作,如不能维修交由安全员统一联系外部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

4.1.4风电场安全员负责监督漏电保护器检测、检验工作,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漏电保护器的保管、检查和维修等工作

4.2动力、照明配电箱使用中的要求:

4.2.1工作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4.2.2配电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4.2.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或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4.2.4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4.2.5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2.6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2.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4.2.8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4.2.9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m。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重0.5mm。

4.2.10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4.2.11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4.2.1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4.2.1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4.2.1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电图纸的标示截面。各种仪表之间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芯导线,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4.2.15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4.2.16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4.2.17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圈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者除外)。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刷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4.2.18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4.2.19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4.2.20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4.2.21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4.2.22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4.2.23配电箱内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4.2.24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4.3动力、照明配电箱的安全监督

动力、照明配电箱的使用、试验、运行和维护由安全员和各专业安全员进行日常监督,并纳入考核奖罚。

配电室安全工作职责 篇17

一、高压配电室每天由白班巡视一次,上正常班的高压配电室工作日巡视,并做巡视记录。

配电室巡视内容如下:

二、高压配电室处在高峰负荷时,应检查电气设备是否过负荷,各连接点有无严重发热现象。

1、在雨季期间检查配电室有无漏水现象,电缆沟是否进水,瓷绝缘有无闪络放电现象。

2、巡视检查通过人的感觉器官,仔细分析,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3、遇有恶劣天气时,如:大雨、暴雨、冰雹、雪、霜、雾等对室内外电气设备进行特殊巡视。

4、电气设备如果存在缺陷或过负荷时应适当增加巡视次数。

5、观察油标,看少油开关是否有缺油和漏油现象。

6、盘面各种仪表是否有损坏,灵敏度、准确性和清洁情况是否良好。

7、继电保护部份有无损坏和误动作现象。

8、各盘隔离刀闸触点连接时是否良好。

9、操作机构是否灵活,有无缺油和损坏现象。

10、所有瓷绝缘部份有无掉瓷、裂纹、破碎以及闪络放电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