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台风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防汛防台工作是幼儿园师生生命安全与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也是幼儿园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了切实保障许多师生的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幼儿园防洪台的处理能力,根据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了本预案。
1.人员转移。
发现危险时,要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切实做好人员(特别是幼儿)的'安全转移工作,按计划有序、组织转移,尽量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1)灾害发生时,幼儿园应将师生转移到坚固的大楼,保持梯道畅通,人员转移应根据附近的原则提倡相互帮助。
(2)幼儿园应同意将住在附近地形低洼和危险房间的居民接受配置,发扬人道主义精神。
2.准备准备。
园内平时由值班人员巡逻检查,发现危险情况立即联系园领导和物流部门,迅速组织危险,立即报告。容易积水的地方要分块小包围,设置临时排水泵,排水管道要经常疏通养护。堵水挡板、紧急灯、雨衣、鞋等危险物资明确负责人,在紧急危险时随时调用。
3.物资转移。
幼儿园物资应根据可能发生的灾害,制定紧急措施,转移物资,提高或转移楼上等方法。对价值高、性质重要的物资,如机密文件、文件资料等要严格管理,计算机等贵重物品转移上明确负责人。
4.治安保护和医疗救护。
灾难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党员、共青团、治疗保险会的作用,电线杆倒塌、树枝倒塌、房屋倒塌等及时保护现场,防止伤亡,医务室需要止血药、绷带等必要药品,同时积极联系医院。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和促进防台风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开展,提高防御台风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防台风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案适用于青岛市辖区内的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台风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3)坚持依法规范、科学管理,使防台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坚持预防为主、多措并举,实行“防、避、抗、抢、救”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5)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据职能分工,采取果断措施,快速应对。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共享资源,依托军队和专业抢险队伍,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军民结合,全力抗御台风。
1.5风险评估
台风是极具破坏性的自然灾害现象,青岛地处西太平洋台风北上路径之一,几乎每年都受到台风的影响,受台风影响时伴有强降雨、风暴潮、巨浪等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破坏性极强,通常造成的损失巨大。历史上青岛多次受到台风影响,1985年第9号台风,造成2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22亿元;2005年第9号台风“麦莎”造成70.7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人口6.7万人,直接经济损失4亿多元。
1.6工作重点
(1)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人员转移避险,组织出海船舶、海上作业人员及时回港避风;
(2)防范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次生衍生灾害;
(3)做好港口、码头、海堤、闸坝、水库、河道、桥梁、隧道等工程安全巡查;
(4)做好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工作;
(5)做好沿海风暴潮防御和城乡低洼区域的防洪排涝;
(6)组织做好重要交通干线、重要电力设施防台防汛工作;
(7)做好台风预报预警,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
1.7事件分级
台风灾害事件由低向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7.1未达到较大及以上标准的台风灾害为一般台风灾害。
1.7.2较大台风灾害包括: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台风灾害;
(2)因台风灾害事件,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
1.7.3重大台风灾害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10000人以上、50000人以下,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台风灾害;
(2)因台风灾害事件,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1.7.4特别重大台风灾害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50000人以上,或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台风灾害;
(2)因台风灾害事件,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24小时以上。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1.1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是全市防台风的组织领导机构。
2.1.2市防指由市长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分管城市管理的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海军北海舰队司令部分管副参谋长、青岛警备区分管副司令员任副指挥,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秘书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旅游局、市供销社、市电政信息办、市通信管理局、市水文局、青岛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地震局、青岛国际机场集团、青岛国信集团、交运集团、青岛保监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青岛海事局、山东省胶东调水局青岛分局、市气象局、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工务段、中国联通青岛分公司、中国移动山东青岛分公司、中石化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山东青岛销售分公司、青岛供电公司、山东高速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海军北海舰队、青岛警备区、武警青岛支队、各区市政府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2.1.3市防指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市的防台风工作;贯彻实施有关防台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督促检查防台风责任制落实,组织指导台风防御工作检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和气象态势,适时发布(解除)预警、启动(终止)应急响应;决策防台风重大事项;协调、调动防台风应急资源,做好台风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派遣专家及抢险指导人员赶赴现场等。
2.2市防指办公室
市防指常设办事机构为市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设在市水利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家防总、省防总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防台风工作,督促检查防台风措施的落实;负责审查、审批重要水利工程的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实施防台风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台风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台风经费的分配使用建议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全市防台风工作部署和决策建议,供市防指和市政府决策。
2.3现场应急指挥部
根据防台风需要,市防指可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视情设置若干应急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市水利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承办现场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综合文字、资料整理及抢险救灾证件印发等工作,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工作。
(2)专家组:由市水利局牵头,抽调市城乡建设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青岛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台风灾害发展趋势、处置措施、损失影响和善后恢复等提供咨询、评估和决策建议。
(3)抢险救援组:由灾害应急处置主管部门牵头,按照台风、风暴潮、地质等灾害相关预案,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海上救援由青岛市海上搜救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监测预报组:由市气象局牵头,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市水文局组成,负责提供气象、海浪、风暴潮、洪水、雨量等监测及其预报预警信息服务。
(5)应急通信组:由市通信管理局牵头,市通信管理局和电信运营企业组成,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6)救护和防疫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农委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共患疫情控制工作。
(7)治安警戒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市政府组成,负责抢险救灾期间道路交通管制,根据市防指或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调度指令,疏导救灾人员、车辆,实施重点防御区域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8)灾情调查和灾民安置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组成,负责灾情调查、评估、统计上报、人员转移安置等工作。其中,人员转移安置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当地政府负责。
(9)物资生活保障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组成,负责调集应急物资,必要时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适时动用粮食等储备物资,保证应急需要和市场供应。
(10)经费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市水利局组成,负责筹集安排抢险救灾所需经费和向上级部门申请救灾款,统一管理上级拨付的专项救灾经费。
(11)信息和新闻发布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新闻报道方案,把握宣传舆论导向,协调、安排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做好赴现场媒体记者的对接,网络舆情监控、收集、引导和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青单位等应服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2.4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把握全市防台风宣传工作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参与防台风设施、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的计划安排、立项审批(或核准、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
(3)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对本市重要救灾物资生产能力的调度储备,协助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做好重要救灾物资的生产调运工作,协调其它区市解决灾区重要救灾物资的调拨供应,指导市直工业企业等单位做好防台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4)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防台风防汛工作;组织系统内部防台风教育、防台风检查及向所属学校发出预防灾害的通知。
(5)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阻挠、造谣惑众和破坏、盗窃、哄抢防台风设施及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台风引发的事件,协助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必要时依法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畅通。
(6)市民政局:负责组织灾情核查、评估,进行灾情汇总并及时上报,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及救灾工作情况;争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组织协调台风灾害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视情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防台风及其救灾专项资金保障,会同相关单位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8)市城乡建设委:负责指导建设行业、建筑工地的防台风防汛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抢护工作。
(9)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做好因台风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处置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配合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对危房进行摸底排查及受灾房屋的抢修建设;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
(10)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台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台风防汛保安全工作,确保城市水、气、热稳定供应、排水设施正常运行;负责崂山水库防台风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户外广告设施的巡查工作,加大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指导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行使市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城市防台风防汛工作;负责城市积涝及防洪排涝工程工情、险情监测和报告。
(11)市交通运输委:做好公路、港口、码头等重要交通设施的防台风工作;组织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安全工作,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做好防台风物资、危险地带群众转移的运输保障工作。
(12)市农委:负责组织做好农业防台风、救灾、生产恢复工作;协调做好种子、化肥等物资储备和调拨工作,做好农业机械组织调配工作和农业生产自救、技术指导和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13)市水利局:负责全市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水库、河道等较大水利工程的防汛调度,工程工情、险情监测和报告;负责洪水资源的调度、利用和管理;督导完成水毁工程修复。
(14)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台风灾害预防、应急处置及其灾后渔业生产恢复工作;具体组织调度渔业船舶的避风、防浪工作;组织领导因台风引发的风暴潮次生灾害防范工作。
(15)市林业局:指导、协调全市林业防台风防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抢险现场伐木和清除河道阻水林木工作。
(16)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台风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的综合协调及肉类、蔬菜、豆制品等“菜篮子”商品的供应工作,做好市场运行预测预警和信息上报工作;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自身的防台风防汛安全工作。
(17)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
(18)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台风期间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督导相关部门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指导协调台风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9)市旅游局:负责及时向相关旅行社、星级饭店、重点A级景区转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防台风督导工作。
(20)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做好供销社系统防台风工作,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做好自身防台风防汛安全工作。
(21)市电政信息办:负责为市防台风工作提供安全畅通的电子政务网络保障。
(22)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台风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
(23)市水文局:负责组织做好雨情、水情等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雨情、水情等水文情报服务,适时发布洪水预警信号。
(24)青岛日报社:负责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防台风防汛动态,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汛情、灾情,向社会宣传预防、避险和自救知识。
(25)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指导各级电台、电视台开展防台风防汛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防台风防汛动态,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汛情、灾情,向社会宣传预防、避险和自救知识。
(26)市地震局:负责做好防台风期间地震监测和预报工作,组织做好地震应急救援准备。
(27)青岛国际机场集团:负责青岛国际机场及其职责管理范围内的防台风防汛和应急处置工作。
(28)青岛国信集团:负责胶州湾隧道防台风防汛及其相关工作。
(29)交运集团:负责防台风物资的陆运工作,担负防台风期间运输车辆的值班任务。
(30)青岛保监局:负责监管辖区内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保险从业人员的保险经营活动,查处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31)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负责组织监测发布海浪、风暴潮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32)青岛海事局:负责组织做好辖区船舶防台风工作,指导、发布辖区防台风航行警告,组织、协调和指导辖区海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等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海上搜救工作。
(33)山东省胶东调水局青岛分局:负责组织做好青岛地区引黄济青工程和棘洪滩水库的防台风工作。
(34)市气象局:负责监测、预报、分析台风和降雨发展趋势,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
(35)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工务段:负责组织做好铁路系统青岛段的防台风工作,组织协调运力运送防台风期间的抢险、避险人员、物资和设备。
(36)中国联通青岛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辖通讯设施的防台风工作,组织做好各级防台风防汛指挥机构的有线通讯设施检查、维修和管护工作。
(37)中国移动山东青岛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辖通讯设施的防台风工作,做好无线调度专用车的应急调用准备。
(38)中石化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属库站防台风工作,做好防台风期间抢险救灾用油供应工作。
(39)中国石油山东青岛销售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属库站防台风工作,做好防台风期间抢险救灾用油供应工作。
(40)青岛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辖电力设施的防台风工作,确保各级防台风防汛指挥机构、大中型水库、河道等重要部位及其他抢险救灾工作的电力供应。
(41)山东高速青岛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胶州湾跨海大桥、青岛辖区其职责管理范围内的高速公路防台风防汛及相关工作。
(42)海军北海舰队、青岛警备区、武警青岛支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根据市防指工作部署,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43)各区市政府: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防台风防汛工作。
2.5市城市防汛机构
青岛市城市防汛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市防办”),在市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市防办的业务指导。具体负责指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台风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市城市管理局。
3.监测预警
3.1预防
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按照“以防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本地区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监测预测
各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针对台风灾害,建立健全预警体系,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监测预报和报告工作。
监测预报信息按行业有关规定报告。
3.3预警
3.3.1预警级别
台风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划分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蓝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蓝色预警的情况。
(2)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黄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黄色预警的情况。
(3)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橙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橙色预警的情况。
(4)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红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正面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红色预警的情况。
3.3.2预警发布
市防办根据对台风影响的研判,提出预警发布建议,市防指秘书长组织会商确定预警级别,报市防指常务副指挥同意,按下列权限签发:
(1)四级预警(蓝色)由市防指副指挥或秘书长签发;
(2)三级预警(黄色)由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或副指挥签发;
(3)二级预警(橙色)由市防指常务副指挥签发;
(4)一级预警(红色)由市防指指挥签发。
预警信息主要通过传真、金宏办公系统通报有关成员单位,或通过短信发布平台、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向社会发布。
3.3.3预警级别变更
预警级别变更由市防办提出建议,按程序签发。预警级别变更后,原级别预警自动解除。
3.3.4预警解除
根据台风发展变化及实际影响情况,由市防办适时提出预警解除建议,按程序签发。预警解除权限与预警发布权限相同。
4.预警响应
对应四级、三级、二级、一级预警级别,分别设置Ⅳ级、Ⅲ级、Ⅱ级、Ⅰ级预警响应。
4.1 Ⅳ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秘书长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Ⅳ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
市防指加强值班,有关责任人到岗到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重点防洪工程调度。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安排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并及时发布台风、海浪、风暴潮和洪水预测预报信息。市海洋与渔业局、青岛海事局向渔业船舶、海上其他船只、海上养殖及海上作业人员发出防台风警告。有关主管单位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设施适时发出警示。市水利局核实大中型水库及河道水情,加强值班值守和不间断监控巡查,落实预泄预排方案。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实时播报台风相关信息,并不定期播报汛情通报。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加强值班值守,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4.2 Ⅲ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或副指挥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Ⅲ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重点研究部署海上、沿海防台风工作,做好有关应急队伍、防汛物资的调度,检查落实重点防御区域和重要防御对象安全防范措施。
市防指有关责任人、专家到岗到位,与防台风密切相关的市有关部门向市防汛指挥中心派驻联络人员,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督导落实防台风措施。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采取应对措施,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强值班,密切监测台风动向和海浪、风暴潮、洪水预测预报。市海洋与渔业局、青岛海事局组织督导渔业船舶回港或就近避风、海上其他船舶及其作业人员落实防风避风措施、海上养殖作业人员撤离上岸。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加强巡查监测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有关主管单位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设施)采取预防措施。市水利局加强重要河道险段和病险水库的巡查,严密监控运行状态。收拢防汛人员,备便抢险救灾器材。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实时播报台风相关信息,不定期播报汛情通报。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有关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适时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财产的转移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4.3 Ⅱ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常务副指挥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Ⅱ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适时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区市做好防御工作,研究部署人员转移、停业、停课、旅游景区(点)关闭、胶州湾跨海大桥交通管制等重大问题,组织指挥重大险情抢险救灾工作。
市防指有关责任人、专家和大型水库、河道、重点水库的技术负责人到岗到位,与防台风密切相关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分管领导进驻市防汛指挥中心参与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做好抢险救灾队伍、物资调度准备,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灾情和救灾行动等情况。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加强检查督导,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强台风、海浪、风暴潮和洪水的监测预报。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对可能出现航线停航、胶州湾跨海大桥交通管制、停业、停课、景区(点)关闭、公共交通调整等情况提前向市防指提出建议,经市防指同意,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市防指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市城市防办认真履行城市防汛职责,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努力减轻城市内涝,维护城市生产生活秩序。市海洋与渔业局实时核查渔业船舶回港情况,对尚未回港的采取应急措施;对停港避风的做好防碰撞等安全措施。青岛海事局按照行业要求做好海上船舶防风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救助工作。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加强巡查监测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提醒附近居民、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做好避险准备。市水利局做好水库、河道的控制运用及洪水调度,对下游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病险水库降低运行水位。有关主管单位组织做好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以及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设施)的防御工作。市民政局做好救助灾民的准备工作。市卫生计生委组织落实医疗救护和防疫力量。供电、通信管理及电信运营企业检查落实变电站、通信线路、基站等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保证电网安全运行和通信畅通。有关责任单位对高空建筑设施、广告牌等采取防护措施,加强监管。市公安局依法加强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维护。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实时播报台风相关信息,不定期播报汛情通报。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和民兵预备役等各类抢险救灾队伍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投入局部抢险救灾行动。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受台风严重影响地区政府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船只避风、洪水调度、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4.4 Ⅰ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指挥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Ⅰ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视情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和派出工作组,视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紧急动员部署。
市防指有关责任人、专家和大型水库、河道、重点水库的技术负责人全部到岗到位,与防台风密切相关的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进驻市防汛指挥中心参与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适时发出紧急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检查落实市防指会商会议确定的工作部署,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做好抢险救灾队伍、物资调度工作,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灾情、抢险救灾行动和人员转移等情况。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加强检查督导,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强台风、海浪、风暴潮和洪水的监测预报。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组织落实有关航线停航、胶州湾跨海大桥关闭、停业、停课、景区关闭、公共交通调整等紧急措施。市海洋与渔业局准确掌握渔业船舶避风情况,处置相关应急事件。青岛海事局加强所辖水域的交通管制,组织、协调、指挥所辖水域的船舶险情和事故处置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救助工作。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加强巡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启动重点隐患区居民临时避险方案。市水利局做好水库、河道的控制运用及洪水调度,落实重要河道险段和病险水库抢险救灾人员、物资。有关主管单位适时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人员采取应急避险措施,做好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设施)的防御工作,及时修复损毁设施,防范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市民政局全力组织做好灾民救助。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医疗救护和防疫力量展开工作。供电、通信管理及电信运营企业及时组织抢修受损设施设备,保障防台风重要用户用电和通信畅通。有关责任单位加强高空建筑设施、广告牌等的防护,防范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市公安局加强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维护。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滚动播报相关信息。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和民兵预备役等抢险救灾队伍根据市防指要求全面投入抢险救灾行动。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抢险救灾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防汛责任人靠前指挥,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船只避风、洪水调度、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做好参加抢险救灾队伍的后勤保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5.信息报告
市防办负责全市信息汇总,并按规定向省防总、市政府报告,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市城市防办、市防指成员单位负责通过各自行业系统渠道,汇总上报职责范围内的信息。
预警响应启动后,相关防汛指挥机构、市防指成员单位按有关规定向市防办报告防台风防汛情信息,内容包括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应对措施,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等基本要素。
发生较大及以上台风灾害事件,事发地的`区市防指、政府应迅速核实并在1小时内先电话后书面向市防指、市政府报告(书面报告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1个半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政府。
突发事件报告内容: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灾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事件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发展趋势和处置进展情况,事件处置结束后报送事件综合情况报告。
6.应急处置
6.1先期处置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事发地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并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6.2分级响应
(1)一般台风灾害事件:由事发地区市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度事发单位、区市政府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2)较大台风灾害事件:由市防办提出建议,报市防指副指挥批准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组织调度区市政府、以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3)重大台风灾害事件:由市防办提出建议,报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批准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组织调度区市政府、以及市综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4)特别重大台风灾害事件:由市防指提出建议,报市防指指挥批准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组织调度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6.3指挥与协调
一般台风灾害事件,由区市政府分管领导或区市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中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区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市防指副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进行协调处置。
较大台风灾害事件,区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市防指副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中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事件等,区市政府主要领导,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重大台风灾害事件,区市政府主要领导,市防指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特别重大台风灾害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6.4应急处置措施
台风灾害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相关防汛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灾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基本正常;
(3)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4)启用本级政府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5)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食品、饮用水、燃料等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6)采取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具体处置规章规定或市政府认为必要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6.5扩大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的台风灾害事件,或事件可能波及到相邻城市,超出我市自身控制能力,应向省或国家防总请求支援。
6.6社会动员
台风灾害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处置需要,通过新闻媒体、电视、报刊、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宣传防汛知识和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全社会力量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6.7应急终止
市防指根据应急响应的实施情况或台风灾害得到有效控制程度,适时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
7.信息发布
7.1汛情通报
汛情通报内容由市防办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防指秘书长签批,市防指统一发布。青岛日报、青岛电视台、青岛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根据通报内容予以编发。
7.2信息发布
防台风防汛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需要由市级发布的汛情及防台风动态等信息,由市防指审核和发布;涉及灾情的,由市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需要由区市级发布的汛情及防台风动态等信息,由区市防指审核和发布;涉及灾情的,由区市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发生较大及以上台风灾害的区市汛情及防台风动态等信息的发布,事先须经市防指审核。
信息发布主要通过传真、金宏办公系统、短信发布平台、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
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网络和媒体的舆情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问题,配合媒体做好典型事迹宣传,正确把握舆论导向。
8.后期处置
8.1善后工作
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依法依规、有序组织实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8.2恢复与重建
当地政府应组织做好灾区群众生活安置、卫生防疫、垃圾清运、环境整治、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有关部门应及时统计灾情、认真核实数据,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和发布;及时补充防台风消耗物资,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8.3总结与评估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针对每次防台风工作,认真组织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区市防指、市城市防办应在防台风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总结报告、评估报告报市防指。
9.应急保障
9.1应急队伍保障
防台风抢险队伍主要包括群众抢险队伍、专业队伍和军队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完成一般性的抢险任务,专业队伍负责专业性较强的应急抢险任务,军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9.2物资保障
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建立物资仓储,储备额度、品种应充分考虑防台风需要,必要时也可征用社会物资与设备。
9.3通信保障
市防指与区市防指的通信网以防汛抗旱指挥平台为主。各级防汛指挥机构与其成员单位、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过办公网、在用有线和无线通信等进行通信联络。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防台防汛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因灾致使通信设施受损的,应及时组织电信运营企业做好抢修恢复。青岛日报、青岛电视台、青岛人民广播电台等主要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应无偿刊登、播发防台风防汛信息。
9.4经费保障
防台风所需各项经费,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分级负担,确保工作需要。各级财政、民政、水利等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筹措、落实抢险救灾资金和争取上级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督导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9.5技术保障
各级各部门应加快完善台风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提高对台风发展趋势、路径预报的精确度和灾害预警水平,增强洪水预报和洪水调度手段,不断提升防台风防汛能力。
9.6人员转移安置保障
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防台风防汛实际建立应急避难场所,充分利用人防疏散基地、学校、体育馆等公共场所,统筹规划建设好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在紧急情况下为转移群众提供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
9.7转移避险要求
受台风威胁需要转移的人员范围及转移时机,由区市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组织实施。转移安置应遵循统一指挥、安全第一,先人员后财产,有组织、集体转移为主的原则。
9.8转移地点、路线
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以就近、安全和便于转移为原则,具体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安置地点、转移路线每年必须查看,如出现异常情形应及时调整明确。区(市)、镇(街道)两级预案应编制具体的人员转移安置计划表,明确转移方法、安置地点、相关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9.9转移准备
已编制人员转移安置计划的区市,有关部门每年汛前应制作明白卡,广而告之。制作标识(警示)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安置地点等。
10.宣传、培训与演练
10.1宣传
各级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应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媒体等形式,积极开展台风灾害预防、自救与互救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10.2培训
各级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结合实际,采取举办预案解读、专业抢险处置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对岗位人员开展防台风抢险救灾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
10.3演练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形式,组织开展防台风应急演练,检验、改进和强化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实战能力。市级至少每两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区市至少每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11.责任追究
对防台风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失职、渎职,信息发布、舆论导向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2.附则
12.1名词术语
热带气旋:发生在热带或副热带洋面上,具有有组织的对流和确定气旋性环流的非锋面性涡旋的统称。包括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的统称。本案所称台风是指具有较强破坏性热带风暴以上能级的热带气旋。
12.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案由市防办负责编制、管理、解释、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区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由区市防办编制,区市政府发布,报市防办备案。
12.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 总则
为了降低、减少自然灾害所带来的损失,防止重大意外险情的发生,维护企业和广大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各部门、车间要以迎大汛抗大灾的认识来对待;要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防汛防台抗灾的准备。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出切实可行的防汛防台预案,提高防汛防台人员处理灾害的应变能力,做好防汛防雷防台风工作。
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防汛防台责任制,强化防汛防台指挥,做到组织、思想、措施、物资四落实和责任、措施、工作三个到位,尽早把防汛防台准备工作做得扎实、有效,变抗灾救灾为防灾减灾,力争把洪涝灾害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在做防洪措施时,要按照常备不懈的要求,将措施提高成永久或半永久性,以备来年使用,避免浪费资金。
2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分为三大功能区,分别为:办公区、生产区、物料储存区(仓库),防汛重点部位分别为办公区、生产区、仓库、配电房、汽油库:
防台风重点部位:汽车棚、自行车棚、汽油库及打胶房屋面,各车间窗户。
3 组织指挥体系
3.1 泗阳秀达玩具有限公司防汛防台抗灾组织机构及成员名单
总指挥:三个厂长(每年轮流担当),20xx年为卢圳伟
副总指挥:冯松艳 杨勇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3.2 专业抢险队机构及人员名单:
3.2.1 毛绒生产部门抢险队:
负责人:任桂芳
成 员:邵建中、江成娟、陈伟、何九霞、张兰梅、姚从宝
各车间班组长及车间员工
3.2.2 橡胶生产部门抢险队:
负责人:卢圳伟
成 员:李俊飞、刘丽、吴江、王志祥、丁雪松、郑星
各车间班组长及车间员工
3.2.3 注塑电子生产部门抢险队:
负责人:后永文
成 员:周庆港、张文占、赵明坡、郑长松、刘刚
各车间班组长及车间员工
3.2.4 设备组抢险队:
负责人:郑立军
成 员:设备组所有成员
3.2.5 仓库抢险队:
负责人 :卞东林
成 员:仓库所有成员
3.2.6 后勤保障队:
负责人:冯松艳
成 员:杨勇、庄晶、庄建昌、时以松、徐眙青等后勤人员
4、防汛防台职责
4.1指挥部领导(总指挥、副总指挥)职责
4.1.1指挥部总指挥为防汛防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1.2指挥部领导负责对全公司防汛防台工作全面协调、指挥和安排布署。
4.1.3防汛防台指挥部应设立值班人员(设在保安室,为当日夜间值班人员)。
4.1.4指挥部领导对防汛防台工程中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进行调配,使各级人员
各负其责,做好各级防汛防台工作。
4.1.5指挥部领导对防汛防台方案的编制、安排和检查予以审定和批准。
4.2指挥部成员职责
4.2.1 指挥部成员在指挥部领导下进行工作,应服从指挥部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 配。
4.2.2 指挥部成员对于属于自己分管(或分工负责)范围内的防汛防台工作有具体检查落实并随时督促检查的职责。
4.2.3指挥部成员在防汛防台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指挥部汇报。
4.2.4指挥部成员对各专业抢险队负有工作指导职责,检查和纠正其工作情况。
4.2.5指挥部成员应对自己当班期间发生的险情迅速作出判断,作出处理意见,并尽快安排落实。
4.2.6指挥部成员负责督促检查防汛防台方案的落实情况,在汛期前、中、后期做好不同阶段的工作。
4.3 专业抢险队负责人职责
4.3.1专业抢险队负责人在防汛防台指挥部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应服从指挥部的安排和工作调配。
4.3.2专业抢险队负责人应对各自专业抢险队的防汛防台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落实。
4.3.3专业抢险队负责人负责对抢险队员的业务水平和思想教育进行培训,能够满足并发挥各专业抢险队的抢险作用。
4.3.4专业抢险队负责人对于工作中遇到的一般问题要迅速作出判断,作出处理意见,并尽快安排落实;对于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防汛防台指挥部汇报。
4.4专业抢险队工作人员职责
4.4.1专业抢险队工作人员在专业抢险队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工作。应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配。
4.4.2专业抢险队工作人员应熟悉本专业抢险任务和现场情况。
4.4.3专业抢险队工作人员负责现场防汛防台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向上级汇报,做到有问题及时处理。
4.4.4各专业抢险队人员在工作上应协同作战、亲密配合,服从指挥,顾全大局,确保抢险任务的完成。
4.5其它人员的防汛防台职责
4.5.1其它人员应积极配合各级防汛防台工作人员的工作,对防汛防台工作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4.5.2其它人员对发现的现场险情应及时向防汛防台人员汇报。
4.5.3其它人员在发生险情时应服从指挥部人员的指挥,在防汛防台工作需要时随时接受调配。
5. 进入汛期后防汛防台人员的请假管理
在接到有关汛情紧急警报通知后,一般情况下防汛防台指挥体系主要成员要有相应的人员顶替空缺,确保24小时有人坚守各个岗位。
6 防汛防台考核制度
防汛防台期间的工作考核参照日常绩效考核制度执行,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对随意脱岗、逃岗等现象要严加惩处,坚决杜绝不负责任现象发生,确保在汛期各个岗位24小时有人值班,并能及时处理险情。
7 技术准备
7.1防止厂区积水成涝措施
7.1.1在汛期前应对全厂的排水系统做好清理和疏通工作,特别是重点地段和区域设专人负责检查,确保系统通畅,各抢险队负责所辖区域检查,在汛期每天巡视检查一次。
7.1.2防汛防台工具和设备准备
7.1.3防汛防台工具:雨鞋8双,铁锹8把,手电筒8个,雨衣8套,编织袋200条,水桶2个,沙子一吨、手推车4辆。
7.1.4防汛防台设备:抽水泵4台。
7.1.5组织专门的抢险队,随时清理疏通和堵塞漏洞。
7.1.6汛期前沟道检查的部位:毛绒/橡胶仓库卸货平台、南北路面、新硫化厂房、注塑车间、配电房。
7.2 防止建筑物进水、积水,防止屋顶漏雨水措施
7.2.1在雨季前疏通建筑物排水系统,保证排水通畅,一旦发生意外大水,使之能够顺利排出,不致于积水。
7.2.2清理建筑物屋面垃圾,清理雨水口垃圾,确保通畅。
7.2.3全面检查屋面防水层是否完好,发现渗漏部位要提前予以修复。
7.2.4对建筑物零米以下容易积水部位进行清查,检查并维修好排水设备,在事故情况下,可以随时投用。
7.2.5防汛期下列屋面进行清理:1、毛绒车间屋面;2、注塑车间屋面。
7.2.6屋面清理防水从5月1日-5月25日对以上地点进行细致的检查、清理屋面的杂物,防止堵塞排水口,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建立完善的紧急情况处理办法,成立专门的紧急情况处理小组,在汛期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处理,避免问题扩大化。
7.2.7汛期来临之前,对全厂污水、雨水系统沟道进行全面检查清理,确保畅通。
7.3防止电缆沟水淹措施
7.3.1补齐所有沟道盖板,防止雨水大面积进入电缆沟。
7.3.2检查并封堵沟道四壁的渗、漏水部位,杜绝来水。
7.3.3各电缆沟盖板已做防漏措施,观察孔已加高或临时密封。
7.3.4对所有抽水设备进行一次检修工作,保证使用正常,在汛期能顺利排出意外进水。
8 物资准备
8.1防汛防台物资储备清单(物资仓库或部门存)
8.1.1防汛防台用编织袋200条,配置地点:人事行政隔壁办公室。
8.1.2防汛防台用铁锨8把;配置地点:人事行政隔壁办公室。
8.1.3手电6把;配置地点:人事行政办公室。
8.1.4手电4把;配置地点:北门保安室。
8.1.5雨衣雨裤6件,雨鞋6双;配置地点:人事行政隔壁办公室。
8.1.6雨衣雨裤2件,雨鞋2双;配置地点:北门保安室。
8.1.7 水桶2个,配置地点:人事行政隔壁办公室。
8.1.8 沙子1吨,配置地点:北门汽车棚
8.1.9手推车4辆,配置地点:北门汽车棚。
8.2 防汛防台物资管理方案
8.2.1物资管理:防汛防台物资的管理应由后勤部门指定人员进行专项管理,专门地点摆放,并制作安放防汛防台物资标牌,定期检查,看是否有。杜绝防汛防台物资派做它用。
8.2.2物资的更新、补充
防汛防台物资出现虫蚀、腐坏、鼠齿现象时应由后勤部门及时更新。消耗性防汛防台物资在领用后应及时补充,确保在库物资充足、可用。
8.3防汛防台物资的调配、运输方案
8.3.1由防汛防台指挥部负责防汛防台物资调配,仓库在汛期24小时值班,保证及时满足调配的需要。
8.3.2在物资准备上,按防汛防台物资清单,保证防汛防台物资及时采购到位。
8.4人员及物资转移
8.4.1人员及物资在遭受洪涝灾害时的转移方案
8.4.1在遭受洪涝灾害时,要坚持“先保人,再保设备物资”的原则。
8.4.2首先对处于危险情况下的人员进行清查,做到一个也不能漏掉,统一组织转移到安全的地方。确保不发生人员在洪涝灾害中发生危险。
8.4.3其次,在保证人员安全转移的情况下,对重要的设备、物资,要按照重要和危险程度,充分发挥各级防汛防台专业抢险队的作用,能够转移的物资、设备尽可能转移到安全的地点,对于不能转移的设备和物资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为灾后恢复创造条件。
8.5 进入汛期,所有防汛物资加强保管工作
8.5.1进入汛期,加强物资保管工作是一个企业的.紧迫任务。
8.5.2在汛期,存放防汛防台物资的单位加强保管工作 “防患于未然”是保管重要物资的正确方针。
8.5.3提高认识,发动广大员工,在汛期前做好思想准备,在汛期来临时,能召之即来,来则能战,保证重要物资及时准确转移到位。
8.5.4提前规划物资转移需用场地,准备好蓬布,确保必要时物资在短时间内找到合适的场地并及时做好毡盖工作。
8.5.5在物资保管上,严格按照仓库管理制度,使重要物资在摆放过程中,不丢失、损坏、变质、污染,及时做好清点工作,并使重要物资的变动在帐面上及时反映出来。
8.6后勤保障
8.6.1生活保障方案
8.6.1所有车辆车况良好,处于待命状态。
8.6.2柴油、汽油均要备足,以备发电及抽水。
8.6.3食堂增加食物储备,在交通中断的情况下,保证厂内员工5天的饮食供应。
8.6.4后勤部门急救药品到位。
8.6.5以上部门,在汛期保证24小时值班,做到能够随时出动。
8.7 治安保卫方案
8.7.1在汛期保安队各个门岗要加强查证力度,时刻保证公司安全。
8.7.2对重点部位,重点看守,昼夜值班,加强巡逻。
8.8针对性的培训与演练
8.8.1 对抢险队员进行培训,训练科目包括:装沙袋、开水泵、试发电机、物资调运、抢修、保护设备、人员救护、安全保卫等;
8.8.2为了巩固培训成果,增强企业员工防汛防台意识,实行每年在汛期来临之前,组织员工练习,以提高企业防汛防台的综合能力、集体精神;
8.8.3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的方法
由防汛防台指挥部做好每次员工培训的情况记录,对估计不足的问题及时更正,坚持好的方面,并加以推广;
9 防汛防台预案启用
9.1 在5月底以前,按预案检查落实防汛防台工作的准备情况。完成防汛防台的所有准备工作。
9.2 进入汛期后按照预案要求开展日常防汛防台工作。
9.3凡气象台发布大雨、暴雨、大暴雨、超警戒水位等紧急警报情况时,由后勤部门发布预警信号,按照防汛防台组织指挥体系,防汛防台进入紧急临战状态,按照预案要求组织防汛防台工作。
9.4当某一生产场所发生险情时,防防台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相关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由防汛防台专业抢险队实施。
9.5处理汛期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防台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9.6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可向当地110、119、120求助。
泗阳秀达玩具有限公司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防御台风准备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尽量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台风前的预防措施(发布白色或蓝色台风信号时)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台风前的预防工作是简单易行、切实有效的措施,各部门必须认真落实执行。
1、各部门下班离开办公室、教室前,必须全面关闭、加固办公室、教室、各功能室及邻近公共场所的门窗;关闭电源、水源,如门窗已损坏无法加固应汇总学校后勤尽快派人维修。
2、实验室、资料室的贵重仪器和重要资料应移至安全角落放稳垫高,防止被风吹落摔坏或被雨水损坏。重要部门的门窗应用旧报纸等软材料填塞,防止暴风雨水灌入。
3、学校安全办必须组织人员对宿舍和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关闭、加固门窗,保证下水道通畅。
4、学校安全办应在台风前将学校内悬挂的'各种宣传品、装饰物(如彩旗、横幅等)进行清理拆除,并妥善保管。
5、后勤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校园的树木、花卉以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
6、后勤应加强供水、供电、通讯设施及线路薄弱环节的巡查和检修,对易受台风破坏的供电、通讯设备采取保护措施。
7、安全办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关闭加固各公共场所的门窗。
二、台风已正面袭击我市应采取的措施(发布黄色或红色台风信号时)
台风严重影响或正面袭击我市时,防风工作的关键是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一切工作应围绕这一重点:全校停课、禁止户外活动,防止抛落物损伤行人,非防风值班和抢险人员一律在宿舍、教室、办公室就地休息,并做好住屋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地的防风工作。
三、台风信号解除后
1、学校后勤处、德育处、教学处应协助学校水电管理人员尽快对受台风损坏的供水、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进行抢修,确保灾后尽快复课。
2、全面了解灾情,并上报校“三防”指挥部。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预防和处置台风带来的各种灾害,进一步完善我司防御台风(热带风暴)工作,建立防台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响应机制,保证抗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x省防台风应急预案》、《x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等方案,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虎彩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台风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台风工作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范防台行为,实行全员参与、专群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各部门应急抢险小分队联合行动、快速响应,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各部门都要服从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1.5工作重点
(1)组织员工及时避风避险;
(2)组织重点区域的物质安全转移;
(3)仓库、车间、水泵房、行政楼、车棚等设施的安保及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4)风、雨、潮的预报预测和预警,并及时向员工发布台风信息。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防汛防旱指挥部
设立防风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2.2防指组成
防指总指挥由厂长担任,副指挥由人力资源部经理、企管部主任、总务主任、保安队长担任。
防指成员部门由生产部、技术部、品管部、设备处、营销部、财务部、企管部、人资部、采购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3防指的主要职责
在应急小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全厂的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向x市开发区报告,由开发区区委部署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防台(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编制完善防台预案;协调部门、上下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台(汛)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台(汛)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台(汛)安全的有关问题;负责发布全区汛情通告,宣布进入和解除台风警报;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4防指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人资部:负责组织保安队员和员工参加抢险、抗台和救灾,参加重要物质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同时做好参加防洪抗台抢险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时做好受灾投保单位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2)生产部:负责防台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提出抗灾、补救措施;承担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车间人员及物料安全的监督管理和调度工作;
(3)企管部:负责厂区内防台工作;确保排水、排洪畅通,对因房屋建设而可能造成的内涝,要及时解决落实;做好公共基础设施、宣传栏、广告牌、高空挂物、行道树、庭院灯等的防台工作;
(4)财务部:组织、协调救助和救灾工作,负责防汛防台和救灾资金的筹集,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款等工作;及时负责接收、拨放救灾款物。
(5)采购部:负责救灾食品、粮食的储备和供应。
(6)设备处:负责有关防台抢险物资、设备、器材的组织储备、调动和供应。负责抗台、排涝用电的供应;及时调度解决抗灾电力,抢修灾损电力设施。
(7)技术部:在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3台风预警分级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将台风预警等级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级别,分别代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3.1特别重大(Ⅰ级,红色预警)。
6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12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3.2重大(Ⅱ级,橙色预警)。
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3.3较大(Ⅲ级,黄色预警)。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3.4一般(Ⅳ级,蓝色预警)。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热带低压可能影响我区,平均风力达到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3.5预警发布
台风预警等级信号根据气象局OA或通告发布。
3.6台风及次生灾害预警
3.6.1台风影响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根据台风影响程度,防指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员工发布。
3.6.2降雨实时预警
加强降雨监测,防指在收到气象部门的强降雨信息后,立即发出警报。各部门得到强降雨警报后,立即组织员工作好相关准备工作。
4应急保障措施
4.1台风来前首先会刮起强风。强风有可能吹倒建筑物、高空设施,易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在台风来临前,千万不要在木工棚、临时建筑、电线杆、树木、宣传牌等容易造成伤亡的地点逗留。
4.2强风会吹落高空物品,易造成砸伤砸死事故。因此,在台风来临之前检查放置在露台和屋顶的物品,要固定好花盆、空调室外机、雨篷,建筑施工地上的零星物品等,以确保安全。
4.3如遇玻璃松动或有裂缝,请在玻璃上贴上胶条,以免吹碎后,碎片四散。4.4台风可能造成停水停电等现象,要及时做好日常生活,如食品、水的储备工作。
4.5照明设备:准备应急灯,万一台风损坏电力设备的时候可以用得上。
4.6台风来临时,要迅速切断各类电器的电源防止雷击,关紧门窗,以免被强风吹开,同时远离挡风的门窗,以免被暴风吹来的碎片击中。台风来时还要检查并缚紧容易被风吹倒的物件,如窗户等。不要在玻璃门、玻璃窗附近逗留。
4.7尽量减少外出,停留在安全的室内。若不得已确实需要外出,切勿靠近危墙,应注意躲避随风吹来的树枝等杂物和可能倒塌的树木,墙砖,电线等。
4.8发现他人遇险,应及时报警,并在确保个人安全的情况下应尽自己所能加以救助。
5奖惩
对防台抗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防指报请公司给予表彰;对防台抗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总则
1.1编制依据
依据《水法》《防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汛条例》《水利部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泉州市防台风应急预案》《安溪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溪县防台风应急预案》《安溪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溪县教育系统防台风应急预案》等,结合我乡各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实行校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各国小、幼儿园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1.4编制单位
祥华中心学校防台风应急预案由中心学校编制,报县教育局执法检查股备案。各国小、幼儿园也应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及时编制防台风相关应急预案,报中心学校德育处备案。各校编制防台风相关应急预案可参照本预案并结合各校实际,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5修订要求
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一般不少于5年修订1次,并按原申报程序报批。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中心学校设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乡基础教育防台风抗旱抗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中心学校德育处;各国小、幼儿园相应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所在学校防台风抗旱抗灾工作。每年汛期前,因人事和机构调整,各学校应及时调整、充实、明确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2.2机构组成
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苏校长任组长,詹书记任第一副组长,陈文忠、裴亦赞副校长任副组长,其它班子人员任成员。各国小、幼儿园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学校班子成员、生管人员、班主任等组成。
2.3机构职责
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在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召开全乡基础教育防台风工作会议,贯彻执行省、市、县、乡相关决定、指令;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各校做好防台风工作,及时掌握、传达汛情、险情和灾情,及时做好危、漏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制定各项防台风应急措施;负责组织做好各种活动的'防台风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台风知识宣传;动员师生参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中心学校挂钩学校领导:抓好中心学校抗旱领导小组有关防台风工作精神的传达,督促、指导学校做好防台风工作。
学校:负责本校的防台风工作,成立相应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本校的防汛抢险救灾组织工作;修订和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备足备好防汛抢险物资;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做好台风防范工作。
3、信息通报、预警与预防
3.1信息通报
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将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
县防汛办转发的气象、雨情、地质灾情信息向各国小、幼儿园通报。
3.2预警
3.2.1预警等级
根据县防指规定,台风预警等级从低到高可分为Ⅳ、Ⅲ、Ⅱ、Ⅰ四级,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台风、降雨、洪水和地质灾害预警等级由气象、水文、国土等监测预报部门根据台风影响程度、范围和降雨情况确定。
3.2.2预警发布
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气象、国土、水文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制定下发防台风工作要求,并向局防指报告,各国小、幼儿园应根据各自防台风工作职责和预案,做好相关预警工作。
3.3预防
3.3.1预防准备
(1)组织准备: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各国小、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组织指挥体系,落实防台风工作责任人、预警人员、抢险队伍等。
(2)预案准备: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各国小、幼儿园应修订完善防台风预案、危险区域师生安全转移预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
(3)物资准备:中心学校和各国小、幼儿园要备足防台风抗灾物资、设备等。
3.3.2防台风检查
每年度汛期前,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织挂钩学校人员检查各国小、幼儿园防台风的准备工作和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应责成有关学校及时处理;各校要组织本校开展防台风检查(中心学校将对各国小、幼儿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组织处理和整改。
3.3.3防台风巡查
各学校应建立日常和台风期间的防台风巡查制度,组织开展防台风巡查工作。
4、防台风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县防指规定,确定台风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为Ⅳ、Ⅲ、Ⅱ、Ⅰ四级,由县防指统一发布,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至中心学校,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至各国小、幼儿园。
4.1.2应急响应要求
应急响应内容和工作紧急程度根据响应级别有所不同,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一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
4.2Ⅳ级应急响应
(1)中心学校防汛抗旱抗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与局防指密切联系,及时转发通报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各国小、幼儿园启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按照防台风应急预案,及时做出工作部署,适时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禁止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4.3Ⅲ级应急响应
(1)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各国小、幼儿园要组织好人力、物力,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财产的转移准备工作。
(2)各类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各国小、幼儿园要组织力量对地质灾害点、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区域及时开展巡查监测。如发现有隐患险情,应立即组织转移受威胁人员、抓紧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并上报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
前 言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防御超强台风的各项工作,及时处置因超强台风带来的突发性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最快速度恢复生产生活,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温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及《浙江省防御超强台风战略研究报告》。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超强台风灾害及各类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防御超强台风灾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分级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部门联动,依法实施,科学调度,立足基层,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则。
1.5 工作重点
防御超强台风突出以人为本,以人员安全转移为重点,防避为主,全民发动,统一指挥,必要时可依法强制转移安置。主要内容为:
1.5.1 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山塘)下游居住人员;
1.5.2 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影响区域居住人员;
1.5.3 三、四类危(旧)房户、沿海直接迎风的二类房户、沿海作业(近海养殖、造船企业、施工企业等)人员、易被大风吹倒的构筑物、高空设施及在建工程附近人员、临时房和低洼地及其他危险区域居住人员;
1.5.4 可能出险的一线海塘(涵闸)内居住的人员;
1.5.5 各类船只回港避风人员;
1.5.6 工厂、商店、教堂、庙宇、学校滞留人员,路上行驶车辆人员、街道及道路行人、游客、外来人员;
1.5.7 水文、气象测报人员、抢险突击队员、救援人员、医护人员、新闻媒体和防台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防御超强台风,在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指挥、部署和实施“防、避、抢、救”工作。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市水利局局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由市人武部、预备役营、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工业经济局、市农林局、市卫生局、市建工局、市供电局、市贸易与粮食局、市人防办、温岭海事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浙江电信有限公司温岭市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浙江移动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2 办事机构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下设应急办事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应急办事机构由专家组、抢险救灾组、查灾核灾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防洪抗旱调度组、信息综合组七个机构组成,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日常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市三防办)负责防台日常工作。
2.3 各镇(街道)和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各镇(街道)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和日常办事机构,落实办公场所和配备2~3名专职人员。各部门要明确防汛责任人(AB岗)和防汛联系人。城镇社区、村(居)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水工程管理单位、重点工程建设单位
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明确专职人员和职责,按照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令和预案,做好防台工作。
3 超强台风防御标准分级
超强台风防御标准从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
3.1 一般(Ⅳ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正在发展,预计影响我市。
3.2 较大(Ⅲ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紧擦我市海域北上,或在闽中至浙北一带沿海地区登陆,在48小时内影响我市。
3.3 重大(Ⅱ)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将在闽北至浙北一带沿海地区登陆,24小时内严重影响我市。
3.4 特别重大(Ⅰ)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将在温州至象山一带沿海地区登陆,12小时内正面袭击我市。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台风及次生灾害监测
气象、海洋与渔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台风、暴雨、风暴潮及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各镇、市防指成员单位提供台风、降雨、水位、风暴潮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信息。
4.2 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山塘、河道、海塘、涵闸及其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明确管理责任人,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3 预防与预警
4.3.1 市气象、水文等部门应加强水雨情监测,依托电信、移动、联通、农民信箱等信息平台及时向市有关单位、镇(街道)、社区(村、居)、预警责任人及水库、山塘、海塘、涵闸管理责任人发出预警。
4.3.2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各镇(街道)和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建立专业监测与群防群测相结合的预警责任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每天巡查。降雨期间,加强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采取临时应急排险措施,告知群众转移。并及时报告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4.3.3 海洋与渔业、交通(港航)、海事等相关部门和各沿海镇(街道)要就渔船避风工作综合分析渔船的动力、吨位、停泊位置、港口情况等因素,结合台风的风力和风向,确定渔船和渔民梯度科学转移的具体标准,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渔船和渔民避风转移方案。加强外来避风船只的安全管理,落实离船人员的`安置点。编制避风港建设规划,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完善船舶系泊设施,做好日常维护,增强防御风暴潮的能力。对已建避风港的防风能力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安全容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时收集各种避风船只的通讯资料,登记造册,根据台风等级动态通过通讯群发、渔政广播等及时向船员发送防台信息。根据市防指的指令及时发布船上人员撤离命令。
4.3.4 卫生部门组织落实相应数量的救护队,配备好各种医疗设备、药品,明确联系人,尽早到达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救护点,一旦有人员受伤能及时开展救助和治疗,从而减少人员伤亡。
4.3.5 各镇(街道)明确危房、工棚、低洼地、养殖场、海塘外非标准海塘内、危险工地等八类人员的转移人数、转移路线、联系责任人、安置地点,并根据房屋普查成果,在建设、国土、建工、民政、人防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各社区(村、居)选定适量相对安全的房屋作为群众集中避险点,建立档案,完善人员转移预案并加强落实工作,确保避灾对象的安全。要结合当前新型社区、新农村建设,建造高标准、高质量避灾人员集中安置房。4.4 防台风检查
防台风检查分级开展,分单位自查、镇(街道)及部门检查和上级督查。检查主要内容为防台责任制落实、制度建立、预案及应对措施完善、人员转移、机电及设施工况、物资储备等重点。每年汛前定期开展检查,台风来临前重点进行检查,并将结果逐级上报。
4.4.1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台风检查,发现有防台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4.4.2 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重点加强在建工程、船只、避风港、地质灾害。
强台风菲特即将影响我省,所到之处受损严重,台风灾害性天气极易诱发各类安全事故,因此应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为了确保船舶、船员健康安全及生产活动正常进行,在强台风来临前的防范措施尤为重要,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防强台风的具体措施:
(一)人员及组织机构的准备
1、成立以曹爱东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防台风抢险队伍,全面负责抗台风工作;
2、应急小组成员在出现台风时,要迅速出击,实施抢险工作;
3、做好值班和监控工作,由专人收集气象信息。及时、准确反馈到各船舶,做好防御准备。
(二)物资准备
1、安技部负责防台风物资的采购;
2、各船长负责防台风物资的保管,负责日常检查,确保性能良好;
3、各船员负责防台风的执行情况和日常检查。
(三)预防措施
1、台风、暴雨期间,工作现场严禁工作人员滞留,台风、暴雨前后加强对船舶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四)应急预案
1、接到预报时,停止一切作业;
3、台风到来时领导小组及时到位,指挥抢险工作,并向有关上级部门及时汇报;
4、各部门抢险突击队立即集合到位,在领导小组指挥下,实施抢险工作。
抢险小组成员
组长:曹爱东
成员:xxx
为贯彻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关于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要求,结合《x机场防汛防台抢险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机场防止台风正面袭击应急预案。
本预案与《x机场防汛防台抢险应急预案》配合使用。
一、工作原则
按照台风到来前以“防”为主,台风到来时以“避”为主,台风过后以“救”为主的原则,有条不紊地开展好防止台风正面袭击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
x机场防止台风正面袭击的应急处置工作在x机场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三、各部门职责
当接到台风袭击的的预警通知后,在x机场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要迅速行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各项“防”、“避”、“救”的准备与实施工作。各部门职责如下:
1.机场办公室: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及时通报公司领导和机场各部门。在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后,启动预案,安排人员值守,承担x机场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现场指挥中心: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和启动预案通知后,及时会同机场建设管理处、机务保障处和安检站,做好停场飞机、机坪设施设备的系留、加固或移除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x机场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办公室。
3.航务管理中心: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做好预达航班备降和在场航班转场的联络事宜;导航台站点的防风除险、排水加固等工作;做好应急通讯保障;按照局方要求落实机场航管防止台风正面袭击的预案内容。
4.机务保障处: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按照《机务保障处防风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系留停场航空器,特种车辆要入库存放,对不能入库存放的'特车应远离系留的航空器,停放在背风处,要设置好刹车并添加轮挡。机坪上的设备设施也要采取防风措施防撞锥入库,牵引杆和工作梯要入库或者系留,防止被风吹动,损坏其它的设施,规划方案《机场防止台风正面袭击应急预案》。加强工作人员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
5.机场建设管理处: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加强对供电系统的防护工作,做好电力抢修准备,确保供电正常。机坪上的设备设施要采取防风措施。大风过后,立即巡视飞行区场道、灯光设施,为机场开放做准备。
6.安检站: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做好廊桥加固系留,防止出现意外。
7.货运中心: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对货运仓库外的货运设备设施采取防风措施,将机坪上的货运设备设施转移至货运仓库。
8.机场公安分局: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及时将消防车辆和空防警卫车辆全部入库或者停放在背风处,要设置好刹车并添加轮挡。全体干警处于待命状态,随时听候x机场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的调遣,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9.其他部门:根据《x机场防汛防台抢险应急预案》的职责要求,待命值守,保持通讯畅通。
四、工作要求
1.责任到位,分工明确。机场各部门可根据《x机场防汛防台抢险应急预案》和《x机场防止台风正面袭击应急预案》制定部门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将预案确定的各项防台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和灵活高效的联络反应机制。
2.准备充分,措施有力。各部门要根据防台预案组织经验丰富的得力人员用于应对突发事件。当强台风正面袭击机场或影响机场时,应急抢险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集结待命做好临战准备,应急物资、设备、运输工具等布置到一线,以便紧急调用。及时向市应急办汇报,联系的社会化储备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等,做好应急准备。
3.加强警戒,及时处置。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安排人员掌握和研制汛情动态,遇到超警戒、异常或险情及时报告,并抓紧组织疏散、修复、加固,遇到紧急情况,在报告上级的同时,应主动采取应急措施,抓住有利时机,实施紧急处置,消除隐患。
4.应急值守,通信畅通。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和各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各部门负责人和本部门防台风工作负责人员手机昼夜开启,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力、灾情以及次生灾害,及时开展会商,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五、附则
1.本预案由机场公司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切实做好工厂防汛防台工作,强化工厂防汛防台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对台风、暴雨等灾害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台风、暴雨等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工厂安全防汛和财产等不受损失,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防汛防台工作要求,结合我工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防台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和职责
(一)成立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防汛防台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
1、传达上级防汛防台工作精神,召开防汛防台工作动员大会。
2、整体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防汛防台的'监督、指挥、协调工作。
3、严格按照《上海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规范》规定的“四级”响应要求,完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4、组织、指挥人员安全转移。
5、指挥抢险队伍,进行防汛防台抢险工作。
6、决定防汛、防台抢险的其它重要事项。
在防汛防台期间,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信息畅通、设备完好,应急人员、设施设备及物资落实到位。
(三)成立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
防汛防台领导小组下设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具体实施应急抢险工作。
二、建立防汛防台“四级”响应机制
(一)11级蓝色预警机制
1、工厂分管领导到岗,落实24小时值班,当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特别对棚、顶、线、导向牌,加强监视,确保各项工作运行正常
2、确保排水畅通,做好信息反馈报告。
3、棚、顶、线、导向牌,必要时采取防御措施。
(二)11级黄色预警机制
1、工厂主要行政负责人到岗,落实24小时值班,加强巡查,掌握汛情,组织应急抢险。
2、调配力量,落实人员及责任,做好疏排工作。
3、加固棚、顶,检查安全用电,必要时切断电源,确保安全用电。
4、确保通信畅通,掌握汛情,实行“零”报告。
为贯彻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关于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威海机场防汛防台抢险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机场防止台风正面袭击应急预案。
本预案与《威海机场防汛防台抢险应急预案》配合使用。
一、工作原则
按照台风到来前以“防”为主,台风到来时以“避”为主,台风过后以“救”为主的原则,有条不紊地开展好防止台风正面袭击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
威海机场防止台风正面袭击的应急处置工作在威海机场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三、各部门职责
当接到台风袭击的的预警通知后,在威海机场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要迅速行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各项“防”、 “避”、 “救”的准备与实施工作。各部门职责如下:
1.机场办公室: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及时通报公司领导和机场各部门。在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后,启动预案,安排人员值守,承担威海机场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现场指挥中心: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和启动预案通知后,及时会同机场建设管理处、机务保障处和安检站,做好停场飞机、机坪设施设备的系留、加固或移除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威海机场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办公室。
3.航务管理中心: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做好预达航班备降和在场航班转场的联络事宜;导航台站点的防风除险、排水加固等工作;做好应急通讯保障;按照局方要求落实机场航管防止台风正面袭击的预案内容。
4.机务保障处: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按照《机务保障处防风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系留停场航空器,特种车辆要入库存放,对不能入库存放的特车应远离系留的航空器,停放在背风处,要设置好刹车并添加轮挡。机坪上的设备设施也要采取防风措施防撞锥入库,牵引杆和工作梯要入库或者系留,防止被风吹动,损坏其它的设施,规划方案《机场防止台风正面袭击应急预案》。加强工作人员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
5.机场建设管理处: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加强对供电系统的防护工作,做好电力抢修准备,确保供电正常。机坪上的设备设施要采取防风措施。大风过后,立即巡视飞行区场道、灯光设施,为机场开放做准备。
6.安检站: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做好廊桥加固系留,防止出现意外。
7.货运中心: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对货运仓库外的货运设备设施采取防风措施,将机坪上的货运设备设施转移至货运仓库。
8.机场公安分局: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及时将消防车辆和空防警卫车辆全部入库或者停放在背风处,要设置好刹车并添加轮挡。全体干警处于待命状态,随时听候威海机场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的调遣,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9.其他部门:根据《威海机场防汛防台抢险应急预案》的职责要求,待命值守,保持通讯畅通。
四、工作要求
1.责任到位,分工明确。机场各部门可根据《威海机场防汛防台抢险应急预案》和《威海机场防止台风正面袭击应急预案》制定部门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将预案确定的各项防台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和灵活高效的联络反应机制。
2. 准备充分,措施有力。各部门要根据防台预案组织经验丰富的得力人员用于应对突发事件。当强台风正面袭击机场或影响机场时,应急抢险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集结待命做好临战准备,应急物资、设备、运输工具等布置到一线,以便紧急调用。及时向市应急办汇报,联系的社会化储备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等,做好应急准备。
3.加强警戒,及时处置。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安排人员掌握和研制汛情动态,遇到超警戒、异常或险情及时报告,并抓紧组织疏散、修复、加固,遇到紧急情况,在报告上级的同时,应主动采取应急措施,抓住有利时机,实施紧急处置,消除隐患。
4.应急值守,通信畅通。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和各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各部门负责人和本部门防台风工作负责人员手机昼夜开启,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力、灾情以及次生灾害,及时开展会商,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五、附则
1.本预案由机场公司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总 则:
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工作,及时处置因台风带来的各种灾害,最大限度地减省我施工现场的各种损失,维护正常施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标段施工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3、工作原则
台风灾害按施工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职能部门及施工队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各职能部门对应施工队负责制。各职能部门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对应施工队的应急处置工作。要把台风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认真分析台风可能造成的大风和降雨,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4、工作重点
(1)各基坑开挖施工现场的防水、防坑壁垮塌及滚石等;
(2)施工道路的山体滑坡、崩塌等可能造成事故的灾害预防;
(3)临时施工驻点和施工队驻点灾害来临前的人员设备转移;
(4)各施工点材料库房的防洪排涝设施准备;
(5)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6)各施工点及驻地在大风、大雨时期的生活保障;
(7)台风、大雨天气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向各施工队、施工现场发布台风预警信息。
二、防汛防台风灾害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防汛防台风灾害领导小组,实行统一指挥,分部门对应各施工队进行具体负责。
防 汛 防 台 风 灾 害 领 导 小 组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台风等灾害监控
由项目部安全组负责台风、暴雨、风暴及山地灾害监控及信息收集,提前了解天气情况,及时汇总各施工现场基面、交通道路的各种信息上报领导小组。
2、各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检
坚持各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检,将防风、防汛措施的落实作为检查工作的重点,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对可能造成的危害的基面、道路提前安排人员进行处理,避免灾害发生时造成事故。
3、各施工点预警员的责任落实
指定各施工点的兼职安全员同时为灾害预警员,主要负责施工现场各项动态信息的收集、上报及领导小组各发布指令的通报。辅助各施工队长做好防灾害措施的落实及灾害发生时的指挥工作。
4、灾害预警机制
安全组建立天气情况、施工现场状况的监控体系,落实信息取得措施,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发出警报,转移人员及相关设备,并报项目部领导小组。
四、应急响应:
项目部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全体成员参加,并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灾害监控部门根据天气预报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发布雨量、风力预报,提出防御目标及时上报领导小组。根据汇报情况,领导小组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发布人员转移命令,并宣布进入紧急防汛防风期,启动本防灾预案,向灾害发生地派出专人指导工作,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报请上级协调部署医疗及生活物资的援助。
五、抢险救灾:
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后,防灾害领导小组及时召开抢险救灾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各人员到抗灾现场,指导抢险救,全力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
(1)小组组长及时掌握汇总灾情,协调抢险救灾有关工作,负责防灾物资的调配,并会同相关人员做好防灾评价工作,做好向施工指挥部和监理部的汇报工作。
(2)各小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灾后恢复所需的物资、器材等供应,优先安排施工人员驻点的生活物资供应。
(3)各施工队对损毁的施工现场、及时制订修复计划,并组织力量尽快予以修复。
(4)领导小组联系当地卫生部门,组织力量积极抢救受灾伤病人员,同时配合政府机构做好灾区检疫防疫工作,防止病疫流行。
(5)各施工队组织力量抓紧修复被损毁的道路及通信等设施做好受灾后的生产自救工作。
(6)后勤保障人员做好物资的管理发放工作,确保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7)联系保险部门,做好理赔工作。
(8)台风过后各施工队及部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上报灾损情况。灾后,领导小组要对汛情、灾情、抗灾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向工程指挥部、监理部提交书面报告。
(9)当台风及发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领导小组可根据信息汇总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六、应急保障:
1、抢险队伍保障
我项目部范围内的所有参建人员都有参加防台抗灾的义务。各施工队以带班和安全员为骨干,灾害发生时应当组织所有人员参加抗灾救灾工作。
2、物资保障
材料及后勤部门应储备必要的防台抢险物资,以备重大灾情发生时的应急使用。
3、资金保障
办公室做好抢险救灾资金的落实,灾害发生时,根据领导组的指令,做好资金的分配及发放工作。
4、通信与信息保障
通信联络方式以移动电话和手持报话机为主,公众电话网络出现故障时,及时启动防灾报话机应用系统,采用通报后的固定频道联系,保证信息通道的畅通。
5、医疗卫生保障
领导小组联系当地卫生部门负责受灾区域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防台抗灾工作评估
每次台风过后,领导小组应针对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抗灾工作。
本预案由我项目部"防汛防台风灾害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预案即日起实施。
1.0目的
规范公司机关和管理处防范台风暴雨的前期准备工作、处理程序和方法。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各小区台风暴雨、强热带风暴等灾害性天气的应急处理。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全公司防台风暴雨工作的总协调。
3.2品质管理部:负责收集台风暴雨有关信息,及时进行通报;负责检查各小区防台风暴雨准备工作的实施情况。
3.3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机电设备的检查及防范工作,保证机电设备的正常运作,减少不可抗力损失。
3.4办公室:负责调度车辆和人力资源,及时支援重点小区的抢险工作,检查小区值班及坚守岗位情况,提供现场抢险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3.5护管部:负责组织储备护管员支授抢险工作,协助重点小区管理处主任指挥抢险。
3.6维修中心:负责检查责任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协助指导管理处抢修。
3.7管理处主任:负责本小区防台风暴雨的现场全面指挥工作,检查储备抢险物资器材,安排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住户报修,及时统计上报损失情况。
3.8全体员工:台风暴雨期间,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坚守在工作岗位
或在住地候命,保持通讯畅通,不得请假外出,随时听候指挥命令。蓝色以上台风信号和红色暴雨信号,主管以上人员必须值班坚守工作岗位;橙色以上台风信号和红色暴雨信号,公司各职能部门经理必须到挂点小区指导防御工作。
4.0内容
4.1台风暴雨期间公司机关的值班工作。
4.1.1总经理为公司机关的`值班负责人,负责总协调工作。
4.1.2品质管理部经理负责检查小区防范台风暴雨准备工作的实施情况;跟进台风信息,及时通报上级领导。
4.1.3工程管理部经理负责检查小区机电设备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4.1.4办公室主任负责检查落实全体员工坚守住地待命情况、检查小区值班及坚守岗位情况,检查员工通讯是否畅通、调度车辆和人力资源,及时组织支援重点小区的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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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提供现场抢险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4.1.5护管部经理负责按指令组织储备护管员支授抢险工作,协助重点小区管理处主任指挥抢险。
4.2管理处台风暴雨前期的防范准备工作。
4.2.1客服主管组织实施的防范准备工作
a、跟进气象台播放的有关台风暴雨进展信息,随时将最新台风暴雨讯号报告上级和公告住户,及时调整准备工作
b、发放小区防范台风暴雨通告,提醒住户下列事项:
1)尽可能留在家中,关好门窗,缚紧容易被风吹倒的物品。
2)勿在玻璃门窗附近长时间停留,防止玻璃破裂后伤人。3)搬离放在窗台及阳台上的物品如花盆等,以防坠落伤人。
4)避免逗留空旷地方,远离高大树木行走,防止砸伤。
5)检查阳台、私家花园地漏及排水管道,防止堵塞。
c、联系绿化公司加固绿化植物;将盆栽花卉移至低处或隐蔽角落。
d、监督清洁工清除房屋天台杂物及地漏沉积物;
4.2.2维修班长组织实施的防范准备工作。
a、检查并确保排污泵全部能正常工作;检查排水管网、沟渠、排污井、天面地漏等排水设施,确保排水通畅。
b、检查小区备用发电机,储备足够的柴油,保证发电机能正常运行。
c、检查电梯井道、电梯机房、设备房等门窗防雨水浸入措施。
4.2.3护管队长组织实施的防范准备工作。
a、负责检查空置房屋并关闭门窗、检查关闭公共楼道门窗。
b、检查记录没关闭门窗的住户房号,及时联系住户关好门窗。
c、停止小区户外施工作业,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棚、脚手架等施工设施的安全加固,在临时沟、坑处设立警示牌,严防事故发生。
d、检查小区内外广告牌,对不能抗击台风暴雨的广告牌、霓虹灯要提前拆下。
e、加强小区巡查,避免地下车库、电梯井等部位进水。
f、检查确定应急工具器材性能良好。
g、检查确定急救药箱基本药品齐备。
版号/改次:A/0WI/Y-003防台风暴雨应急处理预案页码:3/3
h、储备足够的防洪沙袋备用。在不影响服务的情况下,在以前易
浸水的地方,提前用砂袋筑好挡水墙。
4.3管理处台风暴雨期间的值班工作。
4.3.1管理处主任为本小区值班负责人,要勤巡查、善于发现问题、及时督导现场工作,果断处理应急事故。
4.3.2客服中心必须24小时坚守值班岗位,及时受理住户报修、现场查看受损情况。
4.3.3护管队必须增加巡逻频次,护管员应着雨衣、雨鞋、拿手电巡逻。
4.3.4其他员工必须坚守在住地候命或工作岗位,不得请假外出,随时听候指挥命令。
4.3.5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注重自身安全,如单独执行紧急任务时,须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并知会其他员工。
4.3.6台风暴雨期间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4.3.7如管理处人力资源不足应战,及时申报办公室支援。
4.4管理处台风暴雨后的后期工作。
4.4.1及时检查统计上报房屋渗漏水及台风暴雨损毁损失情况,填写《案(事)件情况登记表》。
4.4.2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处理台风暴雨造成的保险赔偿事宜。
4.4.3组织保洁人员迅速清理垃圾淤塞的渠道,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4.4.4组织绿化公司修剪、补苗、加固绿化植物。
4.4.5组织维修人员检查恢复设备,维修公共设施。
4.4.6组织跟进房屋渗漏水的维修工作,开展家访及维修回访工作。
5.0附件
5.1台风预警信号
5.2暴雨预警信号
6.0质量记录
6.1案(事)件情况登记表
目的:在台风、雷雨自然灾害来临前,事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迅速有效控制局面并妥善处理,把台风雷雨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预案的启动:收到深圳市气象台发布的台风雷雨预警信号,本预案正式启动。
管理处各部门职责:秩序维护队:检查大厦天面有无杂物并及时通知保洁班立即清扫,检查各楼层业户门、窗有无关闭或有悬挂物;地下室排水沟有无堵塞,关闭楼层东、西面消防楼梯窗户。
保洁班:清扫天面杂物,确保无遗漏;配合工程部检查下水管道、地下室排水沟是否通畅。
工程部:检查地下室设备接地是否正常、天面冷却塔有无部件松动、避雷接地网有无断裂,排水管是否畅通、确保地下室抽水泵保持正常工作。
客服中心:打印台风、雷雨通知并贴到通知栏,事务助理提醒责任区内业户下班关好门窗、关闭办公室内总电源。
工作程序:管理处在收到上级或气象台发布的台风、雷雨通知后,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并传达到各岗位部门。管理处全体员工能识别台风暴雨信号及含义,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本部员工按照上述的.部门职责做好防风防雷的预防工作,并填写检查表格。
一、指导思想:
防台风、暴雨工作是关系到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为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提升幼儿园防汛防台的处置能力,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防步骤:
1、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
组长: 园长
组员:后勤组长
保教主任
工会主席
幼儿园启动防台防汛预案,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三、应急措施:
1、加强信息沟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发生重大汛情,全体领导进岗到位,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开始运作;分管领导向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汛情;全面部署抗台防汛工作。
2、预防为主:
1)清走廊。台风登陆前,对阳台、走廊上的杂物、花盆等都要进行清理,以防止台风登陆时,被风吹掉下来伤害到人。
2)关门窗。台风、暴雨来临时,风力、雨量较大,要关好门窗,防止风、雨损坏门窗、家具和造成人员伤亡。
3)门卫对全校下水道和主要集水井进行全面的疏通。
4)对校建筑房屋上的天沟、落水管疏通,对全校大树进行修剪和加固。
5)对全校建筑物的避雷设施及室外电线做全面安全检查。
6)对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做全面安全检查。
7)各部门的.室内电源、插座、门窗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8)因台风造成电路、电线中断,应及时关闭电源开关,启用应急灯、电筒或蜡烛照明。
四、保障措施:
预案启动后,幼儿园做好预警和信息记录。召开紧急会议,在最短的时间内,以电话等形式对幼儿园防汛防台工作进行部署,通报台汛动态,布置防汛防台、抢险救灾要求和任务。
随时与上级部门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