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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供超市应急预案15篇

栏目: 工作方案 / 发布于: / 人气:1.03W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供超市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供超市应急预案15篇

保供超市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乡突发公共事件中水旱灾害防范和处置,以保障防洪安全和全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做到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及时,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我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云南省防汛抗旱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保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结合瓦马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水旱灾害处置遵循“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变单一抗旱为全面抗旱,防汛抗旱并举,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3.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属地为主,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瓦马乡范围内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自然灾害中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2水旱灾害包括:洪涝灾害、干旱灾害、山洪灾害,以及供水危机和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灾害或重大险情。

1.5组织实施

瓦马乡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据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乡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防汛抗旱指挥部

2.1.1瓦马乡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乡防指),负责组织领导全乡的防汛抗旱工作。乡防指下设办公室在瓦马水利工作站,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乡防指由乡长任指挥长,分管水利的副乡长任常务副指挥长,乡武装部部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瓦马乡水利工作站、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财政所、自然资源所、林业服务中心、民政办、综治办、卫生院、安监站、电信所、移动机站、瓦马供电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乡防指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防汛抗旱的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乡水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组织制定乡内江河流域防御洪水方案。负责组织全乡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乡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对全乡重要江河、水库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江河、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2.1.3乡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瓦马乡水利工作站:正确把握全乡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

2.瓦马派出所、乡综治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3.瓦马乡民政办:组织、协调洪旱灾后救助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4.瓦马乡财政所:组织实施全乡防汛抗旱等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委会提出的申请,会同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经费,并监督使用。

5.瓦马自然资源所: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指导并监督全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组织、指导集镇的防洪排涝工作。

6.瓦马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乡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乡防洪排涝和抗旱工程的建设和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各乡镇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江河洪水和旱情的监测预报,负责全乡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柴油、农药等物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

7.瓦马乡安监站:负责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水电站、矿山、尾矿坝及其它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督察检查。组织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负责清除公路、水运碍洪建筑设施,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协调运力运送防汛抗旱和防疫的人员、物资及设备。

8.瓦马林业服务中心: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

9.瓦马卫生院、汶上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0.瓦马电信所、移动机站:指导全乡电信运营企业进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通讯的平时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积极保障防洪抗旱抢险救灾通讯畅通,完成上级交予应急抢险任务,做好汛期防汛抗旱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需要,按照《云南省战备应急通信保障预案》指挥调度通信设施。

11.瓦马供电所:负责所辖供电设施的安全度汛,协调统调水电厂执行防汛抗旱指挥部门下达的防汛调度命令,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防汛抢险,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及灾后恢复的电力供应。

12.瓦马乡武装部:遵照上级的指示和命令,负责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等任务,协助地方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帮助指导地方防汛机动抢险队伍建设,若遇重大灾情,武装部负责协调所辖民兵参加当地防汛抗旱、抢险救灾。

13.瓦马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全乡防汛抗旱工作,承办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对全乡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对全乡重要江河实施统一监控和调度;组织对江河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参与其它自然灾害的抗灾救灾工作。

2.2组织体系

各村委会应设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在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乡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村级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两委班子成员组成。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信息

气象、水文信息包括长期、短期、短历时天气预报,雨情、水情及水情预报信息。乡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掌握气象部门及水文部门发布的气象水文信息,为灾害预警提供依据。

3.1.2工情信息

1.工情信息包括:出险部位、险情类别、发展趋势、可能的危害、抢护方案,以及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2.水库工程信息

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须对大坝、溢洪道、输水隧洞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进行调度。当水库出现险情可能导致次生洪水灾害时,水库管理单位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置险情,并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工情信息。

3.堤防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堤防管理单位须加强工程监测,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而可能决口时,堤防管理单位须迅速组织抢险,并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工情信息。

3.1.3洪涝灾情信息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和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3.1.4旱情信息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农林牧渔、农村人畜饮水、城市供水、乡镇企业、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

3.1.5各村委会防汛指挥机构应与本预案对应的相应级别和时限要求,及时向乡防汛办报告相关信息。

3.2预防预警机制

3.2.1预防预警准备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全乡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水库、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应急除险加固。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抗旱预案、全乡应急供水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种类。

6.通信准备。保证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充分利用公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抗旱检查。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讯为主要内容分级检查,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3.2.2洪水预警

根据江河水文预报、水库适时工情及洪水调度,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根据预案确定的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向社会发布。

3.2.3山洪灾害预警

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落实值班巡逻制度。每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4干旱灾害预警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防御洪水方案

1.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重点对沙地水库、瓦马集镇、汶上集镇、拉攀河流域、梨藻河流域、孙足河流域进行洪水防御方案修订和完善,主动应对洪涝灾害。

2.各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变化的情况,修订和完善本辖区洪水调度方案,视各种预报洪水,提出分区分段调度的具体措施。

3.各类防御洪水预案和防洪调度方案,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3.3.3抗旱预案

1.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2.各村的各类抗旱预案由乡人民政府批准、并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各村应贯彻执行。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旱期,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发生水旱灾害后,要按照相关信息要求内容迅速进行核实,特别重大级、重大级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较大、一般应在3小时内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4.1.3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沙地水库、瓦马集镇、汶上集镇、拉攀河流域、梨藻河流域、孙足河流域及重要的水利工程、防洪工程超设计标准洪水调度,督促指导各村、各相关单位做好设计标准内洪水调度。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各村委会负责。

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接到水旱灾害信息及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向乡党委、乡政府报告情况,并及时与本级应急机构通报情况以及协调配合做好水旱灾害处置工作。

4.1.4水旱灾害发生后,由乡人民政府及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临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乡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2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2.1山洪灾害

1.当发生山洪灾害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水利、国土资源、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进一步恶化。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或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救援。

4.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召集有关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组织实施,避免发生次生灾害。

4.2.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出现前期征兆时,工程管理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尽可能控制险情,为下游抢险应急转移赢得时间。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首先由防汛指挥机构发出预警信息,其次是启动工程应急预案,要求相关单位无条件立即迅速落实,特别是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要尽可能减少损失。

3.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水库溃坝和水闸垮塌时全力采取措施延长溃坝、垮塌时间,为下游群众转移、减少损失赢得时间,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4.2.3干旱灾害

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乡实际情况,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

(1)指挥机构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确保乡村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一级指挥机构备案。必要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

(3)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密切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4)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2.严重干旱

(1)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及时组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进行抗旱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2)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3)督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部门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适当限制供水。

(4)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3.中度、轻度干旱

(1)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2)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3)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4.3.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信息共享。

4.3.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3.3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4指挥和调度

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根据现场情况,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5抢险救灾

4.5.1出现水旱灾害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5.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乡党委、政府上级指挥决策。

4.5.3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救援。

4.5.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4.6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6.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抢险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和消毒药品,以备随时应用。

4.6.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保障自身安全。

4.6.3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本级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6.4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6.5出现水旱灾害后,乡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7.1出现水旱灾害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区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7.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堤防和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5.1.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抗旱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1.3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重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水库和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实施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并满足抢险急需。

5.2.2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

(2)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3)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当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武警参加的,应通过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军队成员单位提出申请,由军队、武警成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军队、武警可边行动边报告,地方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申请调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4)严禁组织中国小生参加防汛抢险工作。

2.抗旱队伍

(1)在抗旱期间,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减灾工作。

(2)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方面的服务。

5.2.3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优先保证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

5.2.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5.2.5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帮助进行紧急救治、防疫工作。

5.2.6治安保障

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警戒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2.7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应及时进行补充储备,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集。

(2)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储备的区级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遭受特大洪水灾害地区防汛抢险物资的补助,重点支持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防汛抢险救生物资的应急需要。

(3)乡级防汛物资储备的品种主要用于拦挡洪水、导渗堵漏、堵口复堤等抗洪抢险急需的抢险物料,用于救助、转移被洪水围困群众及抗洪抢险人员配用的救生器材,用于抢险施工、查险排险的小型抢险机具。各村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及定额,根据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由各村因地制宜确定。

(4)抗旱物资、水源储备。干旱频繁发生村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机具等物资。

2.物资管理调拨。乡级防汛物资调拨程序:由村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向代储单位下达调令进行调拨。

5.2.8资金保障

乡财政或上级部门安排防汛抗旱、水毁修复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重大级以上水旱灾害进行防汛抢险、抗旱及水利工程修复。

5.2.9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与防汛抗旱的责任。

2.防汛抗旱期间,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发布防汛抗旱信息,以引起社会关注。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搞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5.3技术保障

5.3.1建设防汛抗旱指挥系统

1.尽快建立乡内主要江河干流及重要河段、防洪集镇的洪水预报、防洪调度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2.建立全区旱情监测和宏观分析系统,建设旱情信息采集系统,为宏观分析全市抗旱形势和作出抗旱决策提供支持。

5.4宣传、培训

5.4.1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审批后,可向社会发布。

2.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5.4.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防汛抢险相关知识。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后,防指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善后工作

6.1.1民政部门负责灾民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灾民,作好灾民临时生活安排,负责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灾民的基本生活问题。

6.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6.1.3当地政府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水利部门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乡村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6.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5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防汛抗旱部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乡防防汛抗旱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五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由乡防汛办召集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评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乡政府批准执行。

各类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抗旱预案、城市应急供水方案,经管理单位编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区防指备案后,作为上一级预案的支撑预案。

7.2奖励与处罚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乡防指将联合上级相关部门进行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云南省防洪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7.4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保供超市应急预案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商务部《全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云南省商务系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大理州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大理州地震应急预案》、《巍山县地震应急预案》、《大理白族自治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巍山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因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导致价格异常波动或商品脱销、滞销的状态(以下简称市场异常波动状态)。

第三条本预案规定的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二级: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全县的大部分市场异常波动;二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1个乡镇较大范围的市场异常波动。

第四条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做好预案、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处置得力的原则。

第五条县商务局应当建立严格的市场异常波动防范和处置责任制,加强市场异常波动信息交流和区域合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培训,建立完善市场异常波动监测系统和必要的应急措施和手段,并保证经费。

第二章应急准备

第六条县商务局负责制定全县商务系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县商务局应按属地管理原则,要求辖区内县级应急保供企业制定与当地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相衔接的应急方案并向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县商务局成立由局长担任总指挥、全体副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的县商务局应对市场异常波动指挥部,局办公室、市场流通管理股为指挥部成员,成员股室根据职责分工,确定组成人员,明确工作职责,预案启动后立即按照职责开展工作。成员股室及工作职责:

局办公室: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综合协调工作;传达省、州商务厅、局、县委、县政府等关于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重要指示;协调工作经费,保障指挥部后勤供应,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场流通管理股:组织部分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在需动用商务所辖各级储备商品稳定市场时,及时向指挥部提出建议。

协调成品油应急供应。

协调落实应急保供相关外援项目。

第八条编制完善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企业联系表,联系表应包含企业名称、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商贸股负责指导辖区内相关储备企业真实、准确地填报信息,并在企业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向州商务局备案。

第九条县商务局应建立健全以大型批发、零售企业为主体的应急设施、设备、生活必需品等物资投放网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调运机制,确保运输畅通。

第三章监测预警

第十条建立健全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县商务局应安排专人负责市场监测工作,并定期开展市场调查,及时掌握市场总需求、总供给(现有库存、本地生产能力、外地可采购能力)和销售、价格变化情况;指导列入全州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预警范围的样本企业准确、及时填报信息。

第十一条县商务局根据全县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生活消费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需要监测的生活必需品品种。

第十二条监测预警工作应当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的特点,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掌握市场运行情况。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县商务局应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州商务局做出预警报告,并向有关主管部门通报。

第四章报告与信息发布

第十三条建立全县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和市场异常波动信息报告系统。县商务局监测到辖区范围内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应当在1个小时之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商务局应当在接到报告30分钟之内向县人民政府和州商务局报告:

(一)发生地震、泥石流、冰冻雨雪、洪水、干旱等严重自然灾害,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

(二)发生群体性疾病、水源污染等公共事件或动植物疫情,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

(三)战争、恐怖袭击等引发公众恐慌,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

第十四条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及有关单位发现市场异常波动的,应当立即向县商务局报告。

第十五条县商务局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应当依照预案规定报告的同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第十六条县商务局对发生的.一级市场波动或影响较为严重的二级市场异常波动应当立即向县政府和州商务局报告。

第十七条在市场异常波动消除之前,县商务局均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市场异常波动信息,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漏报。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全县市场异常波动的信息发布制度,县商务局负责在请示县政府同意后,通过电台、广播、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全县的市场异常波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县商务局负责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市场异常波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第五章应急处置

第二十条应急处置采取分级响应、分级处置的原则,县商务局对市场异常波动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市场异常波动的级别,提出是否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建议:在乡镇区域内发生二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县市商务局报县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县商务局组织进行及时处置,并将市场异常波动情况上报州商务局;在全县范围内发生一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县商务局报县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州商务局,请州商务局协助县商务局组织进行及时处置。并将市场异常波动情况上州商务局。

第二十一条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县商务局应当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保证应急处置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运输。

针对下列突发事件,县商务局应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商品的市场供应:

(一)发生地震、泥石流等局部性地质类灾害,要重点做好方便食品、瓶装饮用水、防寒衣被、照明用品、帐篷、净水器、卫生清洁用品等市场供应;

(二)发生冰冻雨雪、洪水、干旱等大范围气象灾害,要重点做好耐储存蔬菜、粮食、肉类、鸡蛋、方便食品、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市场供应;

(三)发生群体性疾病、动物疫情等易扩散公共卫生事件,要重点做好卫生清洁用品、防护用品、粮食、食用油、食盐、畜禽产品、方便食品等市场供应;

(四)发生事故灾难,要重点做好粮食、食用油、食盐、方便食品、瓶装饮用水、防辐射用品的市场供应。

第二十二条针对生活必需品脱销或价格大幅上涨的市场异常波动状况,县商务局应会同有关部门可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二)督促流通企业组织货源,通过企业供应链采购、动用商业库存,增加市场供应;

(三)开展紧缺物资跨区域调运,进行异地生活必需品余缺调剂;

(四)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后投放省级和中央级储备物资;

(五)当县内生活必需品储备量不足时,县市商务局可报请州商务局,迅速组织物资调配;

(六)定量、限量销售,或实行统一发放、分配;

(七)依法征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第二十三条针对生活必需品中鲜活农产品滞销的市场异常波动状况,县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可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引导生产经营;

(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

(三)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加工规模,增加采购数量;

(四)指导有储存条件的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必要时建立临时性政府储备;

鲜活农产品出现严重滞销情形时,县商务局可倡导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采取积极有效的救助措施。

第二十四条根据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置的需要,县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有权统一紧急征集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对组织企业调运投放物资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和进口商品企业的损失等,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

第二十五条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商业网点严重损毁,影响市场供应的,县商务局应迅速组织建立临时性商业网点,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渠道畅通。

第二十六条市场异常波动消除后,县商务局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停止执行依据本预案规定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并上报州商务局。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商务局应就本次突发事件对相关生活必需品中远期市场供应的影响做出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后续监测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县商务局对全县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各乡镇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条县商务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保供企业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一条县商务局建立全县市场异常波动举报制度,公布报告、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商务局报告市场异常波动隐患,有权举报不履行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置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到报告、举报,应当立即组织对市场异常波动隐患、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置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置。对报告、举报市场异常波动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可予以奖励。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县商务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州商务局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建议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漏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漏报市场异常波动的;

(二)未按照规定完成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和商品等物资供应和储备的;

(三)未按照规定履行市场监测职责的;

(四)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五)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六)对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的督察、指导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的。

第三十三条生活必需品销售和储运单位及其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根据情节,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警告;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市场异常波动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漏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监测资料的;

(三)购进、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

(四)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组织货源等预防控制措施的;

(五)拒绝服从商务主管部门调遣的;

(六)拒绝、阻碍或者不配合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及监督检查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预案是巍山县商务系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专项应急预案。

巍山县商务局根据市场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补充。

本预案由巍山县商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保供超市应急预案3

为进一步加强新华西路办事处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应急能力,做好疫情防控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落实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一般医疗防护物资、应急防寒(防暑)物资采购、储备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战手册》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挥部118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高度重视、依法防控、积极应对、科学处置”的原则,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战手册》,进一步提高专项应急处置能力,全力降低和控制疫情的传播及蔓延,科学、规范、有序的做好辖区疫情应对及防控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新华西路办事处今冬明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应对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新华西路办事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从区物资保障组领取、发放物资,购置、保管疫情防控物资。为被管控小区居民提供消杀用品、必要的生活物资(蔬菜、粮油、水果、肉类、蛋、奶等),为慢性病患者代买常用药品。

三、物资调配

领取大件物品由办事处130卡车去区应急库房领取,领取后直接发给各核酸检测点,小件物资由公车领取放回办事处一楼玻璃房,领取人马郝强,各监测点分别派人来办事处领取,台帐记录:丁娟,物资发放:

四、物资库存情况:

工区库房和四楼库房清单附后。

社区常备物资喇叭、额温枪、消毒液、喷壶。

五、疫情防控紧急情况下物资保供方案。

疫情紧急状态下,居民通过拨打电话或微信群填报的.方式提出购买需求,社区工作人员记录居民的需求,填写采购单,统一报送至社区统计组长,再由社区统计组长将物资采购单通过微信发送给保供超市,超市为社区安排一名收银员,随同车辆将货物配送至小区门口,统一完成收复款,再由社区工作人员将物资送到居民家中。

保供超市应急预案4

防汛抗旱,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做好我镇防汛抗旱安全工作,提高应对暴雨洪水等重大灾害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我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防汛抗旱安全工作安排,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和防汛抗旱安全工作目标

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坚持防洪除涝并重,防汛抗旱两手抓。做到有备无患,把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明纪律

1.加强防汛抗旱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各村(街)、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降雨天气和可能造成的暴洪灾害,切实加强领导,紧急动员,立即行动,迅速上岗到位,履行好防汛抗旱安全工作职责。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抢险队伍演练,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项防汛抗旱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

2.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全局防汛抗旱安全意识。加强舆论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思想,积极主动地做好防汛抗旱安全工作。

3.严明纪律,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安全值班工作。各村(街)、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值班交接制度。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通报预警信息,科学合理调度,保障安全。及时主动搜集掌握动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衔接,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为防汛抗旱救灾提供可靠依据。遇有暴雨洪水,发生重大情况的,及时向镇政府防汛抗旱值班电话报告。一旦出现险情预警,所有镇(村)干部必须全部驻镇(村),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手机要24小时开机,不能擅自离岗,凡未经许可擅自离岗并造成恶劣影响及损失的坚决按照防汛抗旱工作纪律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或指挥处置不力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加强学校、卫生院、敬老院等公共场所的防洪安全工作。对各村(街)的脱贫户、危房户等特殊群体认真排查,及时消除防洪安全隐患,对于受洪涝灾害威胁的村庄、学校等要制定防汛预案,逐一落实预警、避险和转移等各项防御措施,确保防洪安全。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了加强对我镇防汛抗旱安全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了防汛抗旱指挥部,党委书记梁本运任政委,党委副书记、镇长陈龙任指挥长,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王凯任副政委,党委副书记杨欢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派出所、中心校、卫生院、供电所、电信所及镇直各站所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所,负责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杨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传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刘志、王军为信息员。

四、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一)卫生院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指导帮助群众开展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保证人员水、食品、药品卫生安全。

(二)党政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传送工作,统筹防汛救灾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中心校负责汛期中国小校舍和学生的安全工作,抽调年轻力壮的教师参与应急抢险。

(四)派出所负责汛旱期的治安保卫工作;严厉打击破坏防汛抗旱安全工程、盗窃防汛抗旱安全物资、盗割通信线路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防汛抗旱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农综站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程建设及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水量的科学调度,防止侵占、破坏防汛抗旱工程、污染抗旱水源等行为的发生;保证农业生产和抗旱需要;负责实施农业科技防灾减灾政策,指导全镇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灾区,帮助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并做好农业生产受灾损失分析和统计上报,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六)应急所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全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生产经营单位洪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镇级防汛抗旱物资仓库和抢险队伍建设,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物料的储备并协助指挥部统计上报有关灾情。

(七)水管站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八)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接受、管理、分配救灾物资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配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工作;提出救灾物资和资金分配方案,妥善安排灾区群众的生活。

(九)财政所负责负责防汛抗旱资金管理和监督,监督防汛抗旱设施设备及物资的管理和使用。

(十)文化站负责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发掘防汛抗旱先进事迹,根据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协调、指导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十一)规划办负责在建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防洪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防洪规划和防洪标准。

(十二)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十三)供电所负责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电力供应。

(十四)城管中队、民兵组织及其他镇直单位根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到达救灾现场,开展救援行动,配合做好人员、财产转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五)各村(街)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细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发生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五、应急救援

(一)信息报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是受理各村(居)、单位报告和向上级报告汛情或旱情的责任主体。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隐患、采取的措施、请求支援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汛情或旱情的报告要做到快速、准确,后续情况报告要做到系统、全面。

(二)先期处置

发生或即将发生汛情或旱情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汛情或旱情级别之前,由事发地村(街)干部在事发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4、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时,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分析评估,并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三)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事发地村(居)先期处置人员的报告后1小时内,根据汛情或旱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确定汛情或旱情的级别,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级次采取应急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应急队伍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优良传统和高尚品质,及时、有序地开展抢险救灾,疏散群众、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等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四)应急结束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确认汛情或旱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得到指挥长的撤离指令后,统筹安排,撤离应急队伍,解除预警和应急措施,转入正常工作轨道。

六、附则

(一)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1、及时提供防汛抗旱信息和分析预报准确,并减少水旱灾害造成损失的:

2、科学指挥协调,积极组织实施防洪抗旱减灾行动,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

3、服从指挥,顾全大局,出色完成任务的;

(二)对本预案执行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主管人员和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报告汛旱灾害信息或虚报、瞒报、假报灾情,造成严重损失的;

2、有条件组织防汛抗旱而不作为,在防汛抗旱减灾中领导不力、指挥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3、拒不服从防汛抗旱抢险统一指挥,拒不执行防汛抗旱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的;

4、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5、对如实反映情况和揭发违法违纪行为者进行打击报复的;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如中途有单位人员变动情况,由单位变动后的人员接替原人员工作。

保供超市应急预案5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镇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裴兴镇20xx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大雨洪水、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

1.4.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裴兴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镇防指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全镇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设在镇应急办。当水旱灾害发生时,启动应急响应,镇防指作为镇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镇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镇防指指挥长:由镇政府镇长胡超担任,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全镇防汛抗旱工作。

镇防指副指挥长:由镇宣统委员高建华担任。

镇防指成员单位:镇党政办、宣传办、应急办、平安办、经发办、财政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规划建设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派出所、卫生院、国小等单位组成。

各村(居)委会成立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职工作人员,落实村社防汛抗旱信息员,在镇防指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本村(居)防汛抗旱工作。

2.2  工作职责

镇防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负责领导、组织全镇防汛抗旱工作,拟定全镇防汛抗旱政策与制度、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和向社会发布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和抢险救灾信息,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做好洪水、应急供水调度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组织防汛抗旱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镇防办:监督各村(居)委和镇防指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情况。统筹协调全镇洪旱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制定防汛抗旱规划,编制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镇级防汛抗旱经费、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负责组织防汛抗旱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负责洪旱灾害调查与评估。完成县委、县政府、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汛抗旱工作。

宣传办:负责组织相关媒体做好防汛抗旱政策解读和成效宣传;指导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洪旱灾害及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指导有关部门开展防汛抗旱知识宣传教育;负责统筹协调指导防灾减灾救灾网络舆情的引导处置工作。

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开展防汛抗旱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发挥防汛抗旱应急救援主力军作用,组织参加洪旱灾害抢险救援,做好人员搜救、被困人员转移等工作。

经发办:负责全镇经信系统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负责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协调防汛抗旱信息的应急发布。在紧急情况下,调度架设通讯线路和应急通讯设备,保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联络畅通;负责指导商业企业防洪抢险工作和组织协调商业企业参与抢险救援;组织和协调镇内跨地区应急生活物资供应,按程序动用镇级储备物资,稳定市场供应;协助组织自然灾害抢险救援相关物资;指导、督促、协调所属单位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开展对重点水源、城乡供水、污水处理、大河治理、地方水电、骨干渠系工程、土地储备及开发等设施防汛抗旱安全检查,落实防汛抗旱安全措施,统计、核实、上报灾情等;协助开展防汛抗旱与抢险救灾的其他工作。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支持引导社工等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救灾捐赠等工作,督促指导各村(居)委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好因灾遇难人员殡仪工作;负责灾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调配应急队伍抢救负伤人员;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性流行;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工作,确保灾区群众饮水安全;及时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财政办:负责编制全镇防汛抗旱和救灾经费预算并及时拨付,负责防汛抗旱资金管理和监督。

建环办:牵头全镇因暴雨洪旱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监测预警,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依法组织、指导开展因灾导致的交通基础设施损毁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提供交通运输保障;负责组织全镇因洪旱灾害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环境应急监测,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或建议;负责做好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防汛抗旱安全工作;负责市政设施防汛抗旱安全。

应急办:负责镇防办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负责组织、指导开展辖区内因洪水引发的水上险情的应急处置。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洪旱灾害应急救援;组织指导重大洪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做出决定;协助党委、政府指定负责同志组织重大洪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水旱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建立应急管理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实施山洪灾害防御、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负责指导、督促相关村(居)抓好水库蓄水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农业科技防御洪水抗御旱灾方针政策,指导全镇农业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技术服务体系,组织维修人员到灾区帮助抢修农业机械,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灾区,帮助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并做好农业生产受灾和损失分析统计工作,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对影响汛情旱情的中长期天气形势做出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全镇及重点区域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做出及时预报及滚动监测预报;收集和核实气象灾害类别和等级;及时向镇防办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及时通报重要灾害天气信息。

文化服务中心:根据县防指和县气象局等部门提供的汛情、旱情、灾情和气象等资料,指导、协调、监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汛情、旱情、灾情等信息;督促旅游景区防洪及宣传报道工作。

派出所:负责防汛抗旱交通秩序维护、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受灾地区正常的社会秩序,协助做好被洪水围困群众的撤离工作;保护重要目标安全,解救、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抢救、运送重要物资。

学校:负责制定防汛抗旱教育工作方案并协助实施;负责教育系统防洪安保工作。

各村(居)委会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抗旱工作,制定和实施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宣传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指挥本行政区内的防汛抗旱救援工作,建立本级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关人员和设备设施,组织对本辖区内小型水库、山坪塘、堤防、水闸、堰坝和抗旱供水等设施的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应急演练,组织群众转移和安置,统计、核实、上报灾情等。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汛情信息

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防汛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镇防汛指挥部应提早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发生洪水时,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县防指,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 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镇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

3.1.3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镇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加强旱情监测,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防汛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2.2 地质灾害预警

(1)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每个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3 干旱灾害预警

(1)镇防汛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镇防汛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镇防汛指挥部将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4.防汛应急响应

4.1 防御方案

依照《防洪法》和《防洪条例》的规定,按照防汛工作的统一部署,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各抢险队在队长领导下,按现场指挥制定的抢险方案,分工合作围绕抢险这一目标,进行有序的工作。

4.2 调度实施保障措施

抢险队伍组织及分工:抢险队伍以单位组成,领导由各单位指派,为了较好完成抢险任务,保持队伍的稳定,下达给的抢险任务以队伍为基础,任务基础上宜少不宜多。抢险队执行一般抢险任务。

5.防汛抢险责任制、责任人、通讯联络方式及责任目标

5.1 抢险责任制

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积极因素。

5.2责任目标

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做到遇设防标准洪水不出险,遇超标准洪水有对策。

6.抗旱应急响应

6.1 防范措施

基于旱灾的特殊性及发展形势,使我们认识到防灾减灾的重要性。首先要树立与旱灾作长期斗争的观念。旱灾主要由自然因素引起,而且有很大的随机性,要消灭或完全控制是不可能的,但还是可以通过一定的防御措施和手段来避免或减轻灾害。针对不同等级的干旱,我镇采取如下措施:

(1)轻度干旱

主动到受旱区域查看现场,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随时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并及时收集灾情;

(2)中度干旱

①加强到村一级的自我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变化,每月上下旬分析旱情情况,收集灾情并严格按照报旱制度统一归口上报;

②采取具体行动,做好抗旱准备工作;

③及时向上下级通报旱情的抗旱情况;

④按照旱情的变化趋势,适时部署相应的抗旱工作。

(3)严重干旱

①通报域内灾情的抗旱工作情况,随时掌握旱灾的发展趋势。

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召开抗旱工作会议,并部署抗旱工作方案;

③发布通知,进一步落实各部门的抗旱职责;

④启动本抗旱预案;

6.2 抗旱主要措施

因水资源分布不均,水土资源不协调,因此修建灌溉工程、发展灌溉农业仍是我镇防旱减灾的主要措施。

6.3 工作内容

(5)产业结构调整:

①因地制宜调整农业结构。

②科学培育抗旱优良品种,推广高产抗旱、耐旱作物。

③精耕细作、增施有机肥保水。

④种植绿肥提高土壤含水量。

⑤采用农田覆盖栽培技术,减少蒸发、保持土壤湿度。

7.应急保障

7.1 应急支援保障

7.1.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7.1.2 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

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

(2)抗旱队伍

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动灌溉,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7.1.3 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到防汛抗旱工作中。

8.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后,镇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8.1 救灾

8.1.1 发生重大灾情时,镇人民政府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灾害救助的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8.1.2镇人民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8.2 水毁工程修复

8.2.1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8.2.2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8.3 灾后重建

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9.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人民政府表彰并向上级推荐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保供超市应急预案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水产品、食盐、食糖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或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应急工作。

1.3.2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因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一些原因造成大量市民短期内没有必要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需要立即处置的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由事发地所在的市(县)区、乡镇、街道分级负责组织处置工作。

1.4.2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等应急准备工作,根据事件分类协同合作,参与指导、协助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1.4.3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各有关单位做好突发事件情况下市场供应工作,建立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

市政府成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

成立营口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商务局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局、市气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为成员。

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事件处置需要,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若干工作组,开展各项应对工作。

2.2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职责

2.2.1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指挥、协调应急响应处置行动,研究解决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重大问题,总结部署年度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办理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2.2.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组织执行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的决策指令,编制实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计划,收集、分析和发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信息,受理、处理市场异常波动的预警信息,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有关问题,承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3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完善监测网络体系,加强信息发布;建立健全应急商品投放网络,疏通供应渠道;做好蛋糕、面包、榨菜、矿泉水等应急物质的储备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应急商品的进口,负责向市政府和市生活必需品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申请。

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局保障应急商品的公路畅通,负责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工作中的治安保障,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保障。维护供应场所治安秩序,打击造谣、扰乱市场、蛊惑人心、破坏社会稳定等不法行为。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资金和市场供应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的合理安排和及时拨付。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粮油企业做好加工销售工作,负责全市粮食、蔬菜种植,畜禽养殖生产指导,稳定粮食、蔬菜、肉类产量,做好生猪屠宰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市储备粮、油的投放和市场供应,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稳定应急工作。

市市场局:负责应急食品安全监管。

市气象局:负责应急期间天气情况的预警预报工作。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制订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预案;负责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平抑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辖区相关企业对其他地区的'应急援助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3.预警机制

3.1预警信息监测

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预警信息监测体系,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预警监测工作,及时交流和发布有关监测信息。

3.2预警信息收集和报告

3.2.1列入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预警范围的样本企业和应急商品数据库重点联系企业应准确、及时填报生活必需品价格、销售量等相关信息;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必需品,在较大范围内价格异常波动或商品脱销等情况,应立即向市商务局报告;市商务局负责开展市场调查,及时掌握情况,对接报和掌握的市场异常波动预警信息,按规定报告市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3.2.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商务局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

(1)发生地震、泥石流、冰冻雨雪、洪水、干旱等严重自然灾害,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

(2)发生群体性疾病、水源污染等公共卫生事件或动植物疫情,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

(3)战争、恐怖袭击等引发公众恐慌,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

(4)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出现抢购,导致生活必需品价格一周内上涨50%以上或出现脱销断档现象;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粮食主管部门发现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

3.2.3报送信息的内容包括:报送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事发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及建议等。

3.3预警分级和发布

3.3.1预警级别

根据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预警分为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三级)、橙色(二级)和红色(一级)标识。

3.3.2可能发生三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市商务局应在核实确证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由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蓝色预警。

3.3.3可能发生二级、一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市商务局应在核实确证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属于二级、一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市商务局报请省商务厅发布橙色、红色预警。

3.3.4预警取消按照“谁发布、谁取消”的原则执行。

4.应急响应

4.1市场异常波动分级

按照事件影响范围、强度和发展趋势,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分为三级,本市发生的,根据发展趋势不会波及其他城市的市场异常波动为三级;二级、一级由市政府确定。

4.2分级响应

4.2.1三级市场异常波动由市商务局启动应急响应,负责指挥应对处置工作。

4.2.2可能发生二、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报送市政府,由政府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并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市商务局服从市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调配。

4.3应急处置措施

4.3.1引导舆论。迅速采取协调新闻媒体、发送手机信息等措施发布市场供求状况,消除公众恐慌心理,正面引导生产经营和市场预期。

4.3.2保障供应。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针对生活必需品脱销或价格大幅上涨的市场异常波动状况,可采取如下措施:

(l)企业供应链采购。督促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增加市场供应。

(2)区域间调剂。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稳定市场供应。

(3)动用储备。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后依次申请投放市级、省级、中央储备物资。

(4)申请组织进出口。当国内资源不足时,迅速组织进口或按照国家贸易管制政策规定限制出口。

(5)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

(6)依法征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4.4应急信息发布

各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会同新闻宣传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5.应急保障

5.1经费保障

对于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商品发生的各项费用,各级财政应合理补助。

5.2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和交警部门应加大交通运输方面的协调,建立应急商品“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5.3治安维护

公安、市场、商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农业、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食品卫生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6.后期处置

6.1应急结束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应急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并由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有关单位做好评估、总结工作。

6.2奖励与责任

依照有关法规对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没有按要求履行应急处置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予以行政处罚和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3征用物资的补偿

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市(县)区、乡镇、街道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工作。对组织调运、投放应急商品产生的费用,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有关规定申报给予补助或补偿。

7.监督管理

7.1宣传

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对造谣、蛊惑人心者,应当依法严厉打击。

7.2监督检查

市商务局、市应急局会同市有关单位(部门)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8.附则

8.1名词术语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因突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水产品、食盐、食糖和饮用水等商品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出现商品脱销等状态。

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预警范围的样本企业是指本地从事生活必需品经营,且有稳定的数据报送和信息员联络队伍的企业,包括超市、农贸市场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8.2预案修订与更新

市商务局应根据情况变化修订和完善生活必需品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市商务局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对本预案提出修改意见。

8.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保供超市应急预案7

一、制定的目的

为加强xx超市卖场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卖场及购物群众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结合卖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值班经理负责超市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总 指 挥:经理

副总指挥:值班经理、防损部长

组 员:各课别主管及超市员工

职 责: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应急疏散预案的具体实施,确保能够按照预案顺利进行。

2、职责分工

(1)总指挥职责:发生重大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指令;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友临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等。

(2)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现场指挥组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负责协助抢险机械设备的调转;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负责与有关单位人员的紧急联络,在最短的时间内,传达领导小组的抢险指令,做好与“110”、“120”等单位的联系。

(4)技术保障组职责:协组总指挥负责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负责抢险方案的制定,组织指导方案实施。

(5)人力保障组职责:主要搞好购买者的人身安全,负责人员疏散并负责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负责抢险所需要的人力、机械的落实,保证人力、机械的优化配置。

(6)物资供应组职责:负责救援物资的的储备和供应。

(7)善后处理组职责:负责抢险结束后现场及人员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三、应急准备

1、事故易发生点应成立应急队伍并落实应急措施。

2、办公室负责健全包括有市消防部门、防汛指挥部、安全生产监督局等单位的应急电话联络表。

3、各区域在识别和评价进行危害毕辩识的过程中,确定该区域的事故状态和紧急情况,提出预防重大环境安全事故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必要的物质准备。

四、日常工作

1、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应急计划;负责与公安、消防、安监、医疗等单位进行联系;负责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所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处理及监督检查;定期对义务消防组织进行防火技能检查和指导消防演习;负责应急设备的保障。

2、值班经理:负责应急救援物质的保障。

3、区域小组长:负责应急现场人力资源及抢险工具的保障。

五、应急预案的实施

1、火灾应急预案

(1)初起火灾,现场人员应就近取材,进行现场自救、扑救;控制火势蔓延。必要时,应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2)自救、扑救火灾时,应区别不同情况、场所,使用不同的灭火器材。

A、扑灭电器火灾时,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防止触电。

B、扑灭油类火灾时,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

C、遇有火势较大或人员受伤时,现场人员在组织自救的同时,应及时拔打火警电话“119”、急救中心电话“120”或公安指挥中心电话“110”求得外部支援;求援时必须讲明地点、火势大小、起火物资、联系电话等详细情况,并派人到路上接警。

D、火灾的自救与逃生;火灾最初五分钟是最佳逃生的时机,首先应躲避浓烟;其次是躲避大火,不能一下就打开安全门,要用手背试一试门面的温度不高时再打开门。然后撤离到安全地带。

E、将受伤人人员及时转送医院进行紧急救护。

F、将信息迅速传递给办公室;传递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G、办公室接到应急信息后应立即核实现场的处置情况,组织有关人员或应急队伍赶赴现场。

H、应急人员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人统一指挥,按分工要求进行疏散人员,抢救物质,尽可能减少生命财产损失,防止事故蔓延;可能对区域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I、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保护好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消防部门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直接责任。

2、触电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当发生人员触电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对触电人按下列要求进行紧急挽救。

A、首先切断电源开关或用电工钳子、木把斧子将电线截断以断开电源;

B、距电源开关较近或断开电源有困难时,可用干燥木辊、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体。

C、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裹住,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2)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的轻重程度,采取不同的急救措施。

A、如果触电者受的伤害不严重,神志还清醒,或虽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觉,要使之就地休息1—2小时,并严密注意观察;

B、如果触电者受的伤害较严重,无知觉,无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时,应立急进行人工呼吸。如有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则应采用胸外心脏挤压法。

C、如果触电者的伤害很严重,心脏和呼吸都已停止跳动,瞳孔放大,失去知觉,则必须同时采取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两种方法。

(3)做人工呼吸要有耐心,并坚持抢救6小时以上,直到把人救活,或者确诊已经死亡为止。

(4)如果需要送医院抢救,在途中不能中断急救工作。

(5)对于与触电同时发生的外伤,应分别情况处理。对于不危及生命的轻度外伤,可以放在触电急救之后处理。对于严重的外伤,应于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法同时处理。如伤口出血,应与止血。为了防止伤口感染,应当与以包扎。

(6)可能对区域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对与事故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疏散。

(7)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办公室。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8)应急信息的对外传递由办公室按照规定上报程序执行。

3、机械人员伤亡事故预案

(1)发生机械人员伤亡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对人员进行固定、包扎、止血、紧急救护等。

(2)必要时,应立即同急救中心取得联系,求得外部支援。

(3)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办公室。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以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4)应急信息对外传递由办公室按照规定的上报程序执行。

4、突发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1)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传染性疾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和施工秩序,制定本预案。

(2)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对传染源进行隔离,同时逐级上报到急救援指挥中心,

(3)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尽快确定传染源的传播范围并对有关人员就地实施隔离,确保可能感染人员处于严密监控中。

(4)应急指挥部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并在卫生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六、应急结束

处理突发事件工作结束后,严禁在场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调查人员做好突发事件现场的调查工作,后勤保障组在总指挥的安排下做好抢修、恢复工作。

七、处理与改进

办公室在事故或事件发生后,应对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针对事故或事件发生的原因,责成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并组织对应急预案和相关程序进行评审及修订,使其不断完善,提高应急应变能力。

八、工作要求

1、首先保持自我镇定,将突发事件迅速向上级汇报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2、以确保人员安全为首要任务,保护好公司的财产安全,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3、在采取抢救措施时,应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抓紧时机进行抢救。

4、各部门及全体员工要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按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各部门值班人员接到警报后,要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抢救。

6、各部门及全体员工要互相协调,通过配合,尽快完成报警、扑救、疏散顾客、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等各项工作。

7、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应由总指挥部下达各组人员撤离现场命令,随后进入善后工作处理阶段。

8、突发事件结束后,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保护现场、通过公安机关、劳动部门、保险公司等进行相关勘查、裁定、理赔等或听从管理人员安排,回各自工作岗位清点物品。

保供超市应急预案8

一、工作机构

成立xx企业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建议由企业法人担任

副组长:建议由各副总担任

成员:建议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下设隔离组、消杀组、防护用品保障组、维护稳定组等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隔离组

组长:XXX

成员:XXX

职责:负责对需对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负责定时向区防疫指挥部报告每日情况。

(二)消杀组

组长:XXX

成员:XXX

职责: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内部各类场所开展环卫保洁、开窗通风、专业消杀等工作。

(三)防护用品保障组

组长:XXX

成员:XXX

职责:负责采购、储备应急物资和防护用品。

(四)维护稳定组

组长:XXX

成员:XXX

职责:负责厂区、宿舍和各出入口及隔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引导。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企业做好疫情报告,同时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四、应急处置措施

企业一旦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疫情报告

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人员或疑似人员时都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级卫生疾控部门报告。

(二)疫情处置

1.当发现体温超过37.3℃,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时,应第一时间就地实行隔离,做好详细信息登记,由当地卫生院按要求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筛查、诊治。

2.企业在接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确诊通告后,应立即全面停止生产活动,禁止人员外出或外来人员进入。

3.配合卫健、疾控等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并在指定隔离区进行医学观察14天,每天早、晚监测2次体温;其他人员加强体温监测,每天测温不少于2次。未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

(三)疫情管控

1.对确诊或疑似人员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应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封存,由区疾控部门负责检测、消杀、处理。其他人员应尽可能不进入确诊或疑似人员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2.每天按要求进行消杀,消杀范围包括办公、厂房、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面、物体表面,及隔离人员排泄物与分泌物、生活垃圾。

(四)后勤保障

1.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须品的配给。

2.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

保供超市应急预案9

一、适用范围

批发市场、菜市场和商超卖场等(以下简称“有关市场”)。

二、落实责任

有关市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各区政府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内有关市场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商务部门加强行业指导,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三、场所管理

1、有关市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交易场所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按照有关卫生规定,建立定期消毒清洗制度。每周至少1次对交易场所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对操作台面、垃圾桶、下水道、卫生间、通道、客货梯、运输车辆、肉类及水产等区域和部位实施重点消杀,及时清运市场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市场内办公区及交易区要保持通风换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通风设备以加强空气流动。

2、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有关市场交易场所和生鲜商品等的主动监测。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控制处置措施。

四、人员管理

1、有关市场应加强对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进场交易者、运输车辆司机等重点人群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人员登记、体温测量、口罩佩戴等措施,并提醒消费者佩戴口罩,引导人员保持合理安全距离。

2、有关市场要严防疫情输入,按照要求做好场内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等工作人员的全面排查追溯,一旦发现5月30日(含5月30日)以来来自或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立即报告所在区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中心,并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健康观察等措施。

3、有关市场要加强进场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14天内曾去过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落实为期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进行核酸检测;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或14天内曾去过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实施为期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进行核酸检测。

4、有关市场应加强日常巡查,对口罩佩戴、日常体温进行检查抽查。督促场内管理和经营人员勤洗手、勤换口罩,确保防护效果。发现有发热(37.3℃以上)、咳嗽等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尽快安排到定点医院就医,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立即启动应对预案予以妥善处理。

5、有关市场在防疫期间要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保持室内聚集场所空气流通,有食堂的`市场加强人员用餐管理,做好食堂餐具清洁消毒。

6、鼓励有关市场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相关管理和经营人员,向所在区申请进行核酸检测,各区要积极予以支持。

五、食品安全管理

1、海关等部门加大对进口食品,尤其是肉类、水产品、果蔬等冷鲜进口食品抽样检验检疫力度,查验相关的进口凭证。

2、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督促生鲜、冷冻水产品和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为主要经营品种的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查验采购的水产品、畜禽肉及其制品的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和相关台账记录。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禁止在食品经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

六、应急管理

有关市场主体应制定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应急预案,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工作职责。疫情防控要根据防控态势采取不同响应措施,落实场所管理、人员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时能及时送院诊治。市场保供要提前做好货源组织方案和临时交易场地方案,确保市场供应。

保供超市应急预案10

为保证我镇汛期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立足防大洪抗大灾。根据县防汛防洪救灾工作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汛期防洪防汛救灾工作应急预案。

一、我镇江河水位情况

我镇地域宽,集雨面积较大,且太平江流经我镇,一旦突遇大暴雨,洪水上涨极快,我镇有太平、枫木、镇南、那沙、永安思明等6个村(社区)沿江约1.5万群众需转移,其中有13个村民小组被洪水围困的危险。

二、住屋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全镇仍有全镇居住在旧泥砖瓦房600余间,当特大降雨时,极易造成倒塌。

三、转移安置对象

根据上述情况,转移的对象主要是沿江的太平、枫木、镇南那沙、永安、思明等6个村(社区)的群众。当出现洪劳灾害时各村(社区)应指定人员值班,并按就地、就近的原则,确定临时应急转移山头、高地作为临时转移点。各村(社区)都应有主要领导抓此项工作,做好动员。在转移的过程中,要加强安全。对破坏转移的不法人员,要坚决依法打击,以保证转移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转移安置方法

由镇政府统一指挥,各单位、各村(社区)层层包干负责,原则上就地、就近向指定地带转移安置。一是计划、有准备地将老、弱、病、残人员和贵重物品撤离安置到预定安全地带;二是正式转移。根据命令,除抗洪抢险或留守护卫的人员外,其余人员按指定路线转移到安全地点;三是紧急转移,当出现危险报警信号时、所有人员全部撤离;四是对居住危房的群众。要做好动员工作.随时注意房屋情况.提前撤出危房。

转移后的安置办法有三种:一是投靠亲友;二是镇统一安置;三是在附近村(社区)集中安排。

五、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对撤离转移安置工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镇政府成立灾民转移安置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七个工作组:办公室主任由镇民政办主任李成茂兼任(电话:0777—6682402),工作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七个工作组是:

(一)宣传动员组:

组长:潘山东镇文旅站负责人

成员单位:镇文旅站、民政办。

(二)转移安置组:

组长:李成茂镇民政办主任

成员单位: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中心校、太平供电所、镇妇联、镇团委。

(三)安全保卫组:

组长:黄玉鑫太平派出所所长、副镇长(兼)

成员单位:太平派出所、太平司法所

(四)饮食供应组:

组长:肖芳权财政所所长

成员单位:太平粮所、太平供销社、太平市场监督管理所

(五)卫生防疫组:

组长:张军成中心卫生院院长

成员单位:中心卫生院

(六)电水供应组:

组长:王光宪太平供电所所长

成员单位:太平供电所

(七)车辆调度组:

组长:镇客运站站长

成员单位:镇客运站

六、保障措施

(一)运输车辆:转移安置所需车辆,由车辆调度统一组织,交警负责现场指挥。

(二)饮食供应:由迁移人员备足二天食品和饮用水,后期由饮食供应组安排。

(三)治安保卫:在安全保卫组总负责的前提下,有关部门、村(社区)要成立由领导挂帅的看护组织,严格值班制度,搞好所负责区域的治安保卫工作。集中安置地点的安全保卫工作,由被安置的群众和太平派出所组织联防,严厉打击不法分子,防止趁火打劫。

(四)转移安置:负责组织和指导全镇灾民的转移安置工作,各单位、各村(社区)要密切配合,做好灾民的转移安置工作,按照预案,精心组织应转移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安排好生活。

(五)医疗防疫:由卫生防疫组负责,深入安置地点巡回检查,及时搞好病疫防治工作。

(六)电水供应:由电水供应组负责,供电部门要想尽一切办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对供电设备,线路的管护维修,保证正常运行,水利站要做好饮用水供应。

(七)学生就学,转移的在校生入学的问题,由转移安置组负责组织。

(八)通讯联络:由安置组负责,电信支局提供通讯设施,保证线路畅通。

(九)宣传动员:由宣传动员组负责,文旅站和民政办实施。

七、纪律要求

(一)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关单位、村(社区)必须服从抗洪抢险指挥部撤离转移的指挥和信号,顾全大局,听从指挥,执行调度,对拒不执行命令的单拉和个人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二)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有关单位、村(社区)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牢固树立防大洪、抗大灾的思想,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深入做好撤离转移安置的具体工作,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保证撤离转移安置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三)在紧急转移的过程中要以人为主,只能带简单的行李,确保转移过程中不出现人员伤亡。

(四)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关单位、村(社区)要明确一名领导亲自挂帅负总责,并逐步建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层层落实职责和任务,为完成撤离转移安置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保供超市应急预案11

为防御可能出现的大洪水,切实做好防汛抗洪和抢险救灾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浦北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本镇的防汛抗洪工作,应对可能出现的大洪水,提前做好各项防守准备,并在洪水到来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安全度汛,以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区内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主要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浦北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洪水、暴雨渍涝、台风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四)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二、洪涝灾害预防措施

(一)防汛制度

1、监测制度

负责洪涝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洪涝灾害预防预警的有关数据资料和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洪涝监测、预防、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源的共享,不断提高监测质量。

2、值班制度

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在汛期(每年五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实行24小时值班;凡逢暴雨时,双人值班,领导带班;当发生洪涝时,根据镇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值班,认真接听本辖区内的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预警信号。

3、速报制度

各村委(社区)、村民小组发现洪涝灾害险情和灾情后,应迅速报镇人民政府和镇防汛办。

洪涝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洪涝灾害险情或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洪涝灾害类型、洪涝灾害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受威胁的人员与财产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与措施。发现洪涝灾害险情或者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必须及时续报。

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接受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4、预警信号

预警信号一般采取广播、小喇叭、电话等形式,在发生灾害后,村委(社区)相关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发出预警信号。在镇人员赶赴现场前,镇水利站须将预警信号再次进行通告。

(二)应急响应等级

按突发性自然灾害严重程度和波及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根据县减办的讯号,来开展工作。

Ⅰ级响应行动

当发生符合启动Ⅰ级响应行动条件时,镇防汛办宣布启动Ⅰ级响应行动;同时将汛情灾情和启动应急响应的级别上报县防汛办。

①指挥到位。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办公会,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听取汛情险情汇报,分析当前气象、水文形势,对天气形势和洪水趋势进行预测,安排部署防汛救灾工作。

②进驻现场。根据汛情发展,相关工作组30分钟内出发,赴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必要时在15分钟内派出相关技术人员到一线加强技术指导,与镇、村居组成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指挥。

抢险应急队伍进场:抢险队伍指挥部通知进入危险区段,进行抢险;对应疏散而未疏散的人员实行强制疏散。

后勤保障工作组:做好抢险物资调用、搬运;组织人员对物资情况进行严密看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水、电、气等应急抢险,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给;紧急避难安置受灾群众,强化安置区管理。

镇防汛办公室:保障防汛通讯畅通、准确及时、优先传递防汛信息和水情电文;按指挥部要求及时播报相关通告、通知、命令,公布相关信息;摄录洪涝影像资料。

医疗保障工作组:对伤病员及时进行救护;做好灾后全面消毒、巡回医疗的准备。

③各村居防汛指挥机构应急响应。根据镇防汛指挥部要求,立即组织防汛队伍进入一线。村四职干部第一时间赶赴险情最严重地区进行现场指挥。防汛指挥机构、抢险队伍等人员迅速到岗。派出巡查组,及时掌握实时情况。密切注视所辖区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每30分钟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水调度方案和应急响应动态。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Ⅱ级响应行动

镇防汛办提出预警和启动Ⅱ级防汛应急响应,要立即执行行动。

①指挥到位。镇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原则上在镇防汛指挥部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副指挥长及成员在各部门指挥,必要时,按照镇防汛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②进驻现场。按照防汛指挥部安排,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在1小时内出发赴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指挥部根据灾情情况需要,在30分钟内派出技术人员进驻现场,与村组成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指挥。

③下达命令。根据灾区现场情况需要,及时由防汛指挥部发布相关命令。

Ⅲ级响应行动

镇防汛办提出发布预警和启动Ⅲ级防汛应急响应建议,要立即执行行动。

①指挥到位。镇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原则上在镇防汛指挥部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副指挥长及成员在各部门指挥,必要时,按照镇防汛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②召开会商会

a.申请上级气象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和灾害天气预测。

b.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的村汇报(直接或电话)当前汛情和险情。

c.提出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

③进驻现场。按照防汛指挥部安排,相关部门在2小时内到达灾区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根据需要,在1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进驻现场,与乡镇组成现场临时防汛救灾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指挥。

相关工作组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掌握天气形势及雨情、灾情等重要消息。做好物资储备和救援准备,开展水、电、气等应急抢险,保障正常供应。办公室准确及时、优先传递防汛信息和水情电文;按要求播报相关信息;摄录洪涝影像资料。

④巡查。镇防汛指挥部视情况组织巡查组到防洪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提出相应的应急建议。

⑤汛情上报。镇防汛指挥部及时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报告。

Ⅳ级响应行动

镇防汛办提出预警和启动Ⅳ级防汛应急响应,要立即执行行动。

①镇防汛办及时向有关乡镇、单位通报汛情、灾情,同时上报县、镇防汛指挥部。相关村必须立即召集防汛抢险小组成员待命。

②会商:由镇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分析防汛形势,作出相应工作安排。

③必要时,经镇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同意,组织镇工作人员在6小时内到达一线指导防汛工作,根据需要,在3小时内派出镇防指技术组到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一)卫生院、市监所、农业农村中心: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指导帮助群众开展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保证人畜饮水和食品药品卫生安全。

(二)供电所:负责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电力供应。

(三)中学、国小。负责汛期中国小校舍和学生的安全工作,抽调年富力强的教师参与防汛应急抢险。

(四)派出所。负责汛期的治安保卫工作:严厉打击破坏防汛工程、盗窃防汛物资、盗割通信线路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防洪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信用社:严密防汛,严格执勤,保证金库安全,保障群众资金提取畅通。

各位领导干部都要恪尽职守,兢兢业业,认真观察,及时排查,动作迅速,防患于未然。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明确认识,加强领导,落实群测群防工作责任,查清灾害点及隐患点,夯实工作基础,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四、善后处理

洪涝灾害灾情和险情发生后,发生地应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或者避让搬迁。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质、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失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保供超市应急预案12

根据省政府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指南。

一、工作目标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则,切实做好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作,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保护企业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职责要求各企业应制定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

制定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明确并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报告人。

认真落实单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项措施。

保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必须的物资、场所、人员与经费。

企业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处置等工作。

三、防控措施企业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

复工后要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出现疫情,强化安全生产。

(一)复工前防控措施信息告知向职工发布防控相关信息,湖北疫区的职工未经医学观察者禁止回厂工作。

组织动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组织体系,组成专兼职相结合的防控工作队伍,责任落实到人,实现车间(科室)、班组和个人全覆盖,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应及时就医。

健康排查

(1)开展全体职工休假期间的`生活旅行情况登记,全面掌握职工是否离苏及前往地点、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

(2)对近两周有湖北省旅行史、居住史返苏职工,由企业登记并随访其健康情况,自有住屋的应居家隔离,有集体宿舍的应由单位安排临时单间宿舍隔离,观察期限14天,每天2次汇报体温和其他身体状况。

(3)排查发现发热、呼吸道或消化道症状者,应指导其及时就医,就医时应佩戴医用口罩。

物资准备加强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应对物资准备,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配置必要的临时隔离宿舍。

(二)复工后防控措施健康申报和晨检建立健康申报和职工晨检等制度,由专人负责对每位职工进行体温测量。有班车的企业,应在上班车前进行测量,发热症状者禁止乘坐班车或进入单位。对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职工,立即指导其到发热门诊就医。

科学佩戴防护用品应为职工配备医用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职工禁止乘坐班车或进入企业人群密集岗位。晨检人员应佩戴医用口罩。企业要指导职工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口罩的定期更换和使用后口罩的正确处理。

洗手消毒各控制室、办公室、食堂、卫生间等工作场所和生活场所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70-75%的酒精搓手液或免洗手消毒液。班车、公务用车、接待室、办公室、电梯、桌椅、工作台、地面等交通工具、公共区域和物体表面应由专人负责进行定期消毒,每日2次。

个人卫生职工应加强个人卫生,打喷嚏和咳嗽时应用纸巾或手肘部位(不是双手)遮蔽口鼻,将打喷嚏和咳嗽时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应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清洗双手。

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身体抵抗力,提高职工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环境卫生清理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食堂、职工宿舍、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和药物消杀。

通风换气加强职工工作和生活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减少使用空调,定期开窗通风、清洗空调;

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保证人均新风量符合《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的要求。

减少集体性室内活动停止职工非必要的出差,可采取远程视频会议、企业邮件等交流形式,最大限度减少大型聚集性的室内活动,以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饮食安全集体用餐的企业,应注意食物安全与卫生,并加强对餐具消毒及管理。

10.外来人员管理制定外来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手部清洁、体温测量和口罩发放等工作。外来人员应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办公、休息和就餐。

(三)发现病例后防控措施密切接触者管理企业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自有住屋的应居家隔离,有集体宿舍的应由单位安排临时单间宿舍隔离,隔离观察期限14天,每天2次汇报体温和其他健康状况。隔离观察期间如岀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则立即向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加强消毒企业可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病例办公室、会议室、宿舍等疫点的终末消毒以及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消毒,具体消毒方法见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终末消毒技术指南(试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消毒技术指南(试行)》停工管理(必要时)企业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和当地人民政府决定,采取临时停工或暂时关闭措施。停工的范围应遵循由小到大的原则。

保供超市应急预案13

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界首市商务粮食局特制定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建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制度,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市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稳定市场,稳定物价,促进社会的安定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主要职责

在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告制度

(一)认真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工作。对生活必需品的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定期监测报告制度,制定科学的市场运行综合评价标准和预警标准。根据监测信息和评价标准进行分析预测,对整个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达到预警标准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作为各级领导进行决策、采取措施的科学依据。

(二)对生活必需品实施监控,及时了解重点企业的商品购进、销售、库存等信息。研究制定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有效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应急状态

(一)一级状态(特急状态):指紧急状态持续10天以上,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100%以上,生活必需品供应极度紧张,市民恐慌,抢购现象严重,大部分地区出现生活必需品脱销。

(二)二级状态(紧急状态):指紧张状态持续10天,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50%,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市民抢购生活必需品并出现恐慌,部分区域出现生活必需品供应脱销。

(三)三级状态(紧张状态):指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较为紧张,市场价格在一个月内持续上涨30%,市民争购生活必需品,个别地区出现生活必需品抢购现象。

五、建立完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联系和储备制度

为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建立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建立联系和储备制度。

(一)确定华联、联华、万家福超市等数家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应急保供骨干企业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变化,认真做好储备商品的'收购管理、调拨运输和市场供应,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发挥保供主渠道作用。

(二)各骨干保供企业要积极拓宽供货渠道,增加储备居民生活必需品库存,建立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出现紧急突发情况,能有效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避免出现商品短缺造成抢购等现象。

六、应急准备

(一)建立市场监测信息系统。在重点流通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重点农贸市场设立生活必需品供应监测点,进行日常监控。

(二)定期进行生活必需品的供求动态分析。

(三)结合应急要求,落实应急条件下生活必需品运输销售,设立应急生活必需品投放点,确保市场供应。

七、相关保证工作

(一)确保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畅通。对运输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通行及停靠方便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通行及停靠方便。

(二)依法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和质量卫生安全。商务粮食局会同市场监管、发改委等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做好舆论宣传工作,稳定人心。对造谣、蛊惑人心者,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依法打击。

保供超市应急预案14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我村人民群众生命安危、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我村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联防联控。

切实履行政府部门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的统一领导与指挥,密切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

(二)依法防控,科学应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三)预防为主,有效处置。

不断健全全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风险;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四)加强宣教,社会参与。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伴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际卫生条例(2005)》。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防控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发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机构效能,现成立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部,领导小组如下:

指挥长:XXX村第一书记

副指挥长:XXX村党支部书记

XXXXX村民委员会主任

组员:XXXXX村党支部副书记

XXX村团支部书记

XXX村扶贫信息员

XXX屯队长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片区内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另成立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等4个工作组。

1、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

全面领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参与制订、修订本组应急方案:确定事件级别:对应急准备提出建议,对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对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制订应急队伍演练方案,参与演练的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工作:负责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疫情报告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各屯队长

负责掌管疫情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各屯上报的疫情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县卫计局、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动态;疫情事件的初始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的撰写与报告;对村卫生院疫情网络报告进行指导;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行动态监控,保证我村与上级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报告信息畅通,每日执行“两报告”制度与零报告制度。

3、疫情处置组

组长:XXX

成员:各屯队长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疫情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用品,发现重疫患者或疑似病例患者,及时进行处置,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医治,并按医疗措施安排医护人员跟踪病情。

4、宣传组

组长:XXX

成员:各屯队长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村级小广播、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五、督导与评估

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与检查,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

六、应急保障措施

各小组要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能力。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确保应急期间村“两委”干部、各屯屯长通讯畅通,明确应急参与人员的通讯联系方式。

(二)交通运输保障。重点是制定突发疫情期间的交通管制和线路通行、车辆调度等保障措施,保证应急物资和人员的优先运送。

(三)治安保障。明确安保人员及设备分布情况。建立健全安保调度、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案和行动措施等。

(四)生活生命线保障。重点是确保在应急状态下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保证群众基本的用水、用气、用电。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保供超市应急预案15

为坚实搞好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工作,并有效率确保不好市场供应,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多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第12号令及区政府工作部署,制订全市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度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强化全区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产销量交会,确保市场供应,阻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用户人民群众生活须要,为赢下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更多勇敢确保。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一定半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更多服务,存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专门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居多)的菜市场、超市、商场(农贸市场)。

三、工作职责

1.区商务局:会同全区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度汛工作,保证全区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稳定,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须要。

2.区市场监管局:维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超市、商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3.区卫健委:指导各超市搞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一旦辨认出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展开用药处置。

四、工作措施

(一)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集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超市、商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配戴口罩方可步入菜市场、超市、商场。

3、每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经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必须时刻维持环境卫生洁净,及时清扫垃圾,维持地面潮湿、洁净,场内并无异味,严禁颁布和摆摊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通风换气频次。

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要在入口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6、全面禁止活禽市场交易,建议经营者不得活禽交易和屠宰,不得售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超市、商场只设一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控制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8、对于空间密封、通风功能高、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没设置检查站点等不合乎防疫建议的`菜市场、超市、商场一律暂停营业。

(二)生活必需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超市、商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必须积极主动拓宽发货渠道,大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平衡货源,保证各类农产品不断货、不断档,确保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市场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

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张、货源不足、物流渠道不畅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应及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五、保障机制

1、按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的工作原则,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配合,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进。

2、区商务局制订《菜市场、超市、商场防控及度汛工作带班联系机制》及《菜市场、超市、商场带班工作联系表中》,对大型菜市场、超市、商场展开责任分工,全面落实至局领导、责任人员,同时实现“一对一”、“点对点”带班联系,随时掌控大型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

3、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超市、商场督查情况表》,各督查责任人每日对大型菜市场、超市、商场进行督查,填写督查情况表,报送市商务局业务科室汇总,做到每日一检查,每日一汇总,每日一上报。

5、商务部门对督查中辨认出的问题,必须及时展开消解,保证问题及时自查妥当,不取隐患,阻塞风险。

6、区商务局将不定期联合区直相关部门对各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进行督查,对违反上述规定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菜市场、超市、商场,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停业整顿,对造成不利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相关单位,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