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语言 会计 互联网计算机 医学 学历 职场 文艺体育 范文
当前位置:学识谷 > 范文 > 工作方案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15篇)

栏目: 工作方案 / 发布于: / 人气:2.23W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15篇)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1

为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全校师生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师生自救互救能力,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职责: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副组长:

职责:协助组长实施本方案,对本方案实施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要迅速了解判断,协助组长确定应急方案,并按预案进行疏散、救护、联络、保卫、宣传教育等工作。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疏散小组、通讯联络小组、预警小组、医疗救护小组、保卫组、宣传教育心理疏导小组、后勤保障组。

二、各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工作职责:

1.应急疏散小组:

组长:耿方晓

成员:各班班主任

职责:

(1)负责本年级、班级学生紧急疏散及撤离秩序、安全管理,负责教室门口秩序,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负责带领学生撤退;

(3)到达安全场地后清点学生人数。

(4)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学生人数。

(5)做好撤离后学生安全管理和情绪稳定工作。

2.预警小组:

组长:张克庆

成员:刘仕国、保安

职责:

(1)负责警报,一旦发现地震等灾情立即拉响警报预警,并立即向安全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灾情。

(2)迅速采取措施切断电源,关闭煤气等易燃易爆设施,做好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工作。

3.医疗救护小组

组长:杨德伟

成员:付伟、陈洁琼

职责:负责在发生灾害过程中对伤员应急救护,及时与120取得联系救护车及时救护,并向组长报告伤员人数和情况。

4.通讯联络小组

组长:方芳

成员:何联、王梦姣

职责:负责每天向上汇报情况,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及时向全校教师发出领导小组的`通知,按要求发布有关信息和警报,并将收集到的情况向组长汇报,确保政令畅通。

5.宣传教育心理疏导小组:

组长:杨雪

成员:各班主任

职责: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在灾害期间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和疏导,消除学生心理上的恐慌,稳定学生情绪等。

6.后勤保障组

组长:邢远林

成员:张作刚、徐燕

职责:

(1)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三、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四、纪律要求

1.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学校指挥部将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各种命令、指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命令、指示一经发出全校职工必须立即到岗到位,凡发现不到岗到位者追究责任。

2.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方案一旦启动,全校教职工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将追究个人责任。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2

为了坚持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发挥政府的减灾职能,提高全民族的防震减灾意识,增强综合防震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进一步保护全乡人民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为震后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创造有利条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

落实全国全区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国防灾减灾日“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宣传主题,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有针对性地开展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应对地震灾害处置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主动、稳妥、科学、有效”的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坚持主动宣传、积极引导,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抗震应急工作的首要职责,坚持地震监测、防御、应急准备与救援相结合,常抓不懈,做好防震应急的各项工作。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乡地震应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专业处置、分部门负责,乡、村二级管理。

3.多方协同,社会参与。依靠和发挥广大群众,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多方力量共同协作的地震灾害事件社会动员机制。

二、应急机构的组成及其职责

为了做好全乡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成立高庄乡地震应急工作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地震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对全乡地震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开展抗震应急抢险救援等各项工作。指挥部下设“一室七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宣传报道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后勤保障组、督查工作组。

(一)抗震救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主任由组织委员张娜同志担任,成员由乡综合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本乡应对地震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3.协调各组之间的关系,指导各村开展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5.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6.完成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报道组

宣传报道

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乡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三)安全保卫组

安全保卫组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组长由武装部长吴晓亮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综治中心副主任刘军同志担任,成员由综合执法办公室、综治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组成,并负责联系黄渠桥派出所。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地震应急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全力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3.负责组织对要害部门、金融单位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害、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5.协助民政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6.必要时负责组织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施装备,保证地震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灾民、伤员的疏散转移。

(四)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

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组长由武装部长吴晓亮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站长担任,成员由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卫生院工作人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并负责联系高庄乡卫生院。

主要职责:

1.负责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进入地震灾区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2.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3.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4.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5.负责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食品、饮用水源、医用放射源的安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6.负责地震伤亡医疗救治信息报告,负责组织本系统的地震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7.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8.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五)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

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办公室设在财经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组长由人大主席王生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征自武、财经服务中心副所长徐学林、民生服务中心副主任王金孝担任,成员由财经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同时,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全乡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4.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5.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6、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组长由组织委员张娜担任,副组长由综合办公室主任马志财担任,成员由综合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财经服务中心、供电所工作人员组成,并负责联系高庄乡农电所。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3.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4.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支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5.地震发生后,供电所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七)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

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办公室设在财经服务中心,组长由政府乡长闻立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政府乡长助理尚亮担任,成员由财经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并负责联系平罗县农商行高庄支行。

主要职责:

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立即组织队伍奔赴灾区对退休工人、低保、困难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2.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3.提出重建计划,并上报乡党委、政府;

4.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八)督查工作组

督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组长由武装部长吴晓亮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王学敏担任,成员由乡纪检、司法所、综合中心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对各组开展的.地震应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督查各工作组履行责任情况、开展救助落实情况;

3.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对因处置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应急通信保障

(一)由乡后勤保障组负责,在地震应急时,按照权限和职责分工,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地震现场指挥部之间的通信联络,同时保障与上级政府之间的通信联络。

(二)建设并完善通信网络,存储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并定期更新,协调电信部门做好灾时启用应急通信系统的准备。

(三)地震发生后,电信公司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驻乡单位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四)乡政府值班(24小时)增加震情信息内容,与区地震应急处置中心保持正常的电话、手机、网络的通信联络,地震时如发生通讯、网络中断,采用人工传递方法,保证对外通信联络畅通。同时,架设临时专用线路,尽快恢复民用通信,优先抢修、恢复通信。乡各相关单位和村委会,在接到震情时,自动开启应急对讲机、手机,保持乡政策范围内的通信联络正常进行。

四、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资金物资的准备

(一)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

1.人员抢救队伍:志愿者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工程抢险队伍、行业专业抢险队伍。

2.次生灾害特种救援队伍:县公安消防支队、行业特种救援队伍。

3.医疗救护队伍:高庄卫生院、县红十字会、县紧急救援中心、县人民医院。

4.地震现场应急队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协助县、市、区地震局、国家地震局应急队伍开展工作。

5.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协助县地震局、住建局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必要时,请示上级支援。

(二)资金物资的准备

1.物资准备

(1)及时接收、安排、拨发抢险救灾的补助资金和灾区救济补助资金,保障抗震救灾所需各项物资和资金的管理;

(2)协助县有关部门及时调运粮食、食品(饮水)等相关物资,保证粮食、食品等物资供应;保证灾区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尽快恢复商业经销活动。

同时,请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局负责调运粮食,保障粮食供应。请求县商务局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请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调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请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食品监督;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请求县气象局组织开展灾区气象监测,加强预报指导,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专题天气预报和气象服务。

2.经费准备

财政所负责应急资金的调度,民政所负责应急救济款的发放,负责接受外界提供的紧急救助款物。

五、应急救助装备的装备

(一)负责准备、接收抢险所需资金;

(二)负责准备千斤顶、起重机械等救援器械;

(三)负责准备撬棍、钻、锯、镐、锨及手电筒等救援照明器材;

(四)负责准备、接收救灾帐篷、食品、衣被等物资;

(五)负责准备地震应急救助运输车辆;

(六)负责准备用于扑灭火灾的消防器材。

六、灾害评估准备

(一)破坏性地震。当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指挥部须对救援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经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后,方可结束应急救援行动,并由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已被动员或调派的所有救援力量。

(二)临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须对应急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领导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并及时通知有关方面。

(三)有感地震和地震谣传事件。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市地震办公室,得到批准后及时通知有关方面。

(四)震后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需将应急处置的总结及时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和地震办,并将有关资料备案。

七、应急行动方案

地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视灾情,按照应急响应措施,履行地震应急职责。

(一)保障措施

1.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先期处置的协调工作。

2.乡宣传工作组按照地震宣传及新闻报道的规定,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准备把握舆论导向,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防震抗震、地震应急及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消除恐震心理,稳定群众情绪。

3.乡综治中心、派出所协调配合,加强地震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交通道路秩序,进行必要的交通管制,协助有关部门疏散救助群众,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做好各类重要地区、重要单位的警卫工作。

4.民生服务中心、财经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保障灾区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保障灾区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5.后勤保障组负责全乡地震应急处置中车辆的保障工作,以及工作人员所需物品的保障。

6.恢复建设组在乡党委、统一领导下,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对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研究制定灾后恢复计划,并组织迅速实施。

(二)处置原则

1.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各村、各单位在半小时内向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办公室汇报灾情,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乡地震处置指挥部报告情况,同时向区地震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

2.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中等破坏性地震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迅速向区政府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3.临震应急反应。乡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准备工作。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加强全乡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三)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1.有感地震应急。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2.平息地震谣言。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八、其他事项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以及在应急处置过程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本预案由乡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3

为增强社区防震减灾紧急救援能力,做好救灾工作,整合救灾资源,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地震自然灾害紧急救助的运行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自然灾害(防震减灾)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辖区居民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辖区居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水中社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辖区居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居民委员、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小区物管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力量和作用。

二、指导方针

自然灾害(防震减灾)救助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救济和扶持”的'方针。社区特制定本应急预案,加强社区及辖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组织社会团体和广大干部、群众,发挥党员应急队伍力量的突击作用,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一旦出现应急情况,必须立刻集结到水中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以应对灾害进行相关救助帮扶。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辖区范围内发生的地震、地质灾害、水旱、大风、冰雹、大雪、沙尘暴、森林火灾等重大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应急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四、自然害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社区成立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救灾工作有关细则和具体实施,协调开展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安置、灾民生活安排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社区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中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由社区书记负责,社区副书记进行相关通知、统计、上报情况。

(一)传达、贯彻上级领导关于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召开对灾情形势进行会商和评估,研究提出对策。

(三)配合上级工作组开展工作,与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

(四)承办灾区紧急救援、灾民转移安置等有关方面的协调事宜。

(五)负责水中社区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应急准备

水中社区做好通信、信息管理,准确掌握自然灾害情况。所有干部和社区工作者,保障24小时通信畅通。做好灾害应急演练及灾情避险宣传,加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六、灾害的信息管理

若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发生后,水中社区将按照此预案迅速组织应急队伍到灾害一线。在上级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组长陈珏文(社区党总支书记)和李红强(社区党总支副书记)统一指挥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居民撤离到安全地带(熊猫绿岛公园和女娲广场),组织应急小分队及时进行救灾,并向东城街道办事处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范围、程度、灾害后果(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居民群众的需求等。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水中社区居委会均须执行24小时的报告制度。报告灾情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和虚报。

七、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受自然灾害影响,水中社区应在全面核实灾情的基础上,协助办事处和民政部门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灾民生活安排方案。确保受灾群众每人每天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恢复重建工作,应按照上级政府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资金按照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4

为切实做好全镇20xx年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面提高我镇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明确职责,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我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按照分工职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础,提高能力。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防灾减灾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总负责、亲自抓。镇政府成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信访办)和工作组,职责如下:

(一)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工作职责:指挥全镇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工作。

下设办公室:

主任:

成员:

工作职责

1.定期在村(居)民中开展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工作宣传,增强村(居)民的防灾意识和减灾能力。

2.贯彻执行上级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方针、政策、指令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及时统计辖区内受灾地区灾情种类、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及重要设施受损情况,困难户、低保户、五保户危房情况并及时上报指挥部。

4.根据灾害预警和灾情,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汇总、通报灾情;申请救灾资金,提出救灾资金分配建议负责预防和配合事发地突发事件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和调解,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人员配齐、措施到位、密切配合、联络畅通、各司其职。

(二)各工作组人员及职责

1.各村防灾减灾工作组:

组长:村支部书记

成员:村两委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各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宣传;负责各村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群众进行生产、生活自救保护;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报告灾情。

2.抢险应急工作组

组长:杨雷

成员:应急中队、武装部全体成员及民兵分队工作职责:迅速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抢险救灾,帮助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抢救群众及物资,把损失降到最低

3.救灾安置、生活保障组:

组长:赵晓旭

成员:党政办、民政所全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负责灾民的食宿及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4.治安保障组:

组长:李洪超

成员:综治办全体工作人员、派出所全体干警工作职责:负责抗灾抢险的治安保卫、交通保障,确保抢险通道畅通无阻。

5.卫生救护组

组长:周俊玲

成员: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供应所需药物器械,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医治,组织卫生防疫,对受灾区及时消毒和组织群众搞好环境卫生。

三、灾情信息管理

(一)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1.灾害损失情况包括: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受淹村、饮水困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间数;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2.因灾需救济情况包括: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需恢复住屋间数、需恢复住屋户数。

3.已救济情况包括: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屋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数量、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济款数量、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己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屋款、已恢复住屋间数、已恢复住屋户数。

(二)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对于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掌握灾情,事发后1小时内向指挥部报告初步情况。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5点前向指挥部报告,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3.灾情核报。镇政府在灾情稳定后2个工作目内核实灾情,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灾情核定。

1.部门会商核定。镇政府协调民政、农业、水管、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专家评估。民政、农业、水管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査、典型调査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评估、核实。

四、纪律要求

1.进入防灾紧急状态后,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命令、指示一经发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到岗到位,凡发现不到岗到位者追究责任。

2.在抗灾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一旦启动,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将追究个人责任。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到达的应向应急领导小组说明原因,违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4.如遇突发事件,应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向防灾减灾指挥部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同时,做好事件发展的续报工作。因瞒报、漏报、迟报而导致处置工作被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县相关部门汇报。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5

第一条本预案所称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危及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乃至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学校的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灾害等。

第二条各类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及对学校教学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级—Ⅳ级。分级标准是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第三条灾害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所属范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重大隐患和一些影响大,师生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立即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必要时,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于可能波及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的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

(3)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或途径,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

(4)建立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同时于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趋势进行预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四条灾害预警措施

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预警制度。

(1)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可能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其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学校依托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预测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及其级别;或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执行。

(2)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可以预警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学校应当以适宜的方式发布或调整预警信息,并进行应急准备,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同时向可能波及的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通报。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通讯、手机短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个通知等方式进行,对学校内的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类分级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②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与师生员工有关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以及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③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⑤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学校和社会治安秩序;

⑥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⑦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危害或涉及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防止发生次生、衍生危害;

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解除预警警报。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学校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第五条应急处置措施

(一)信息报告

(1)获悉可能发生和已发生涉及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信息的学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师生员工,应当立即向所在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发生特别重大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必要时也可以越级上报。根据事态的进展,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学校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学校要立即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立即上报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误报。必要时,同时通报相关地区和部门。教育厅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重要信息,同时将中央及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作出的有关批示或指示及时传达给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或所属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二)先期处置

涉及学校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力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三)组织协调

(1)学校负责本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事发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相关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超出学校处置能力的,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特点和处置工作的需要,应及时依法报请相应的专业部门派出专门指挥人员、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并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协调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处置措施

学校在属地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必要时报请有关部门组织医疗卫生专业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救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必要时报请公安等有关部门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协调有关部门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教育教学秩序及生活基本正常;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本校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6)做好受灾师生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确保受灾师生员工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7)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相应服务;

(8)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9)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10)协助有关部门对本校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11)协助有关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2)学校计财处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13)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国内、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14)协助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15)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口单位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的接待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五)应急结束

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组织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学校应当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六)信息发布

(1)组织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学校,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分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有关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发布简要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相关部门和学校的应对措施等权威信息,并根据时间处置情况做好相应的后续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校园和社会舆论。

(2)相关权威信息要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间涉及或波及的范围和影响的程度等情况,通过中央或事发地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手机短信或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和相关校园网等发布,具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授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事态发展及其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六条事后恢复措施

(一)善后处置

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所属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应急处置、救援工作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资金、物资等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必要时,组织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根据善后处置的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协助相关司法机关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二)调查评估

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和特点,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及时查明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改进措施。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按隶属关系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报告。对于涉及教育系统的特别重大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省级党委政府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国务院作出报告。

(三)恢复重建

(1)学校应当尽快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需要当地党委政府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支持的,应当按照隶属关系向当地党委政府或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请求。

(2)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受危害或波及地区教育系统或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提供或协助提供资金、物资支持、技术指导和人力支援。必要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可报请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或人员尽快恢复当地教育系统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3)需要国家援助的,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省级党委政府按有关规定报国务院审批实施。

第七条保障措施

(一)宣传培训

学校结合本地、本校特点、通过培训、课堂教学、校园电视、广播、网络、专栏、黑板报、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安全展览、文艺演出等生动活泼的形式途径,开展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宣传应急救助和处置的知识与技能、各类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常识,增强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妥善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水平。

(二)应急演练

学校结合当地可以预见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以及各自的特点和条件,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师生员工,对相应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演练,提高逃生避险和应急反应能力。演练中发现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时,应及时修订。

(三)队伍建设

有条件的学校应组建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心理救助、学生工作、宣传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应急救援意外伤亡人员抚恤、治疗、康复、就业、安置等保障制度,为预备队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应急预备队要建立健全与当地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动合作机制,适时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应急合成、协同应急的能力;要加强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的应急能力建设,动员广大教职工以及成年学生志愿者等做好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准备,形成群防群治队伍体系。

(四)财力保障

学校应当把应急经费保障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教育系统相关财务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与评估。鼓励学校和师生员工参加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工作提供捐赠和援助。

(五)物资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教材、教学仪器设备和应急处置及救援设施、装备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教育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

(六)公共设施

教育设施规划要适应学校预防、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需要,学校建筑物设防标准应高于当地一般建筑物。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协调下,指定或建立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满足该校及周边社区综合避难需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等保障工作体系,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信安全畅通。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时正确、及时使用。

第八条奖惩

(一)表彰奖励

对高度重视应急工作,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应急科研,在预防和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救援等环节的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二)责任追究

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应急预防、预警、处置、救援以及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6

XX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应急救助预案模板

为建立社区自然灾害紧急救助机制,提高社区防灾、减灾应急反应能力,提升社区应对灾害水平,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社区综合减灾有效措施,保障社区居民的财产安全,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特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社区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各工作小组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依靠居民群众、社会组织共同参与防灾减灾。

二、适用范围

凡在我社区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等地质灾害,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本预案指导XX社区辖区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并与XX街道应急预案对接。

三、组织机构

为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社区成立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协调开展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安置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领导小组组织情况及工作职责如下:

(1)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指示,并组织实施;

(2)召开会商会议,对社区风险源进行会商和评估,研究提出对策;

(3)配合上级工作组开展工作,与社区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4)承办社区紧急救援、灾民转移安置等有关方面的协调事宜;

(5)负责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灾情收集组:由社区灾害信息员xx、xx负责收集灾情情况,及时将灾情向组长汇报。

治安交通小组:由社区民警xx和治安员xx组成,主要职责是实施安全警戒,维持现场秩序;治安员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疏导周边交通,开辟应急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应急通行需要。

医疗救护小组:由社区卫生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开展伤员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安全疏散组:由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应急志愿者队伍组成,居委会主任xxx为疏散责任人,负责引导疏散、转移受灾居民及受灾户安置过渡工作。按照社区疏散路径将受灾居民转移到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或安全地。

综合保障小组:由社区居(村)委会、辖区企事业单位和物业公司(或管理企业)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负责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场地、办公设备和后勤服务保障;协助疏散人员,安置受灾群众,引导居民开展自救互救。

信息报道组:由社区居委会成员xx、xx组成,负责组织防灾减灾工作宣传报道;按规定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发送灾情有关信息;对辖区居民进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四、灾害隐患

(一)灾害风险隐患清单

xxx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清单――自然灾害

xxx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清单――事故灾难

xxx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清单――公共卫生事件

xxx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清单――社会治安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7

一、总则

1、做好今年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和意外发生,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在建工程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对可能发生的灾害采取有效的防御、救灾措施;确保在建工程的安全。

2、项目部实行防汛期领导负责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以预防为主,对可能发生的灾害,进行自查、自防、自保、自救。

3、根据(鲁安〔20xx〕10号)的指示精神,做好今年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并上报区建管开发科备案。

4、应急准备

(1)领导小组

组长:何荣宝

电话:159xxxxx

副组长:鄢忠明

电话:150xxxx

虞建国

电话:139xxxx

组员:王晓、郭振齐、张锦强、顾明祥、孙剑刚

(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场所:项目经理办公室,电话:xxxxxxx

区建管局开发科联系电话:xxx

抢险队伍及值班员人名单:

值班人员:

抢险人员:

架子工:

5、应急响应

防汛,的应急响应措施

(1)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水泵、手电简等,防汛工具必须齐全、完好、使用灵活;

(2)暴雨到来前,对塔吊,井字架,人货电梯等机械设备进行拉闸停电,并保留应急电线路如潜水泵,必要的照明线路。

(3)暴雨要到来之前工人停止作业、易发生积水等部位的`材料进行转移到不易进水的部位,例水泥等材料。

(4)如发生险情,发现人员应迅速将此信息传递给项目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小组,副组长或成员,同时采取措施,立即控制险情,防止失控的恶性事故发生,由项目指挥中心联络相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求援。

二、防汛应急预案内容

1、当受台风或强热带风暴影响风力达8级以上,日雨量达50.1毫米(暴雨)以上;或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起动本预案。

2、当暴雨袭击或市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项目部汛期抢险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召开防汛紧急会议进行紧急部署。各部门和有关人员要按各自的.职责进入工作岗位。暴雨和汛期过后,项目部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大查检,对塔吊,临时用电,外脚手架,基抗,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3、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项目部对施工现场要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

三、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指挥、协调和组织施工现场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工地如发生事故第一时间上报区建管局开发科,请求指示;检查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防汛期灾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如下:

1、组长:何荣宝,全面负责施工现场防汛期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视情况做出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的决定。

四、职能主要有:

①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并研究具体策略;

②尽早向区建管局开发科汇报情况;

③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小组投入工作;

五、实施与处置原则

1、预防为主,排除隐患。汛期强风暴发生时,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加强巡查,外架基础,外架拉结接,塔吊,施工电梯,井字架,深基坑,和易发生倒塌地方进行全面排查。项目部要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做好在建工程的防灾部署工作,做到早准备、早预防,严防洪涝、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加强巡查,确保汛期防汛值班制。遇降雨集中与台风袭击等易发灾害期间,门卫日夜值班巡查。在公告栏报天气情况、暴雨洪水信息。

3、要加强对民工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项目部要认真抓好在建工程安全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搞好民工安全工作教育,增强民工安全意识,特别是增强民工应对突发自然灾害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

4、实行分级负责处置的工作原则。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安全负责,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负责,各班班长对本对班员安全负责。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

5、汛期项目部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发生后,项目部要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整改,积极做好恢复在建工程的复工,生活秩序工作,对在预防、处置项目部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8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因地震因素引发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防震减灾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2、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防震减灾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防震减灾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村、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防震减灾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4、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防震减灾实施分级管理。镇人民政府指导防震减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

1、成立指挥部

2、镇指挥部职责

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镇防震减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人员与应急队伍人员一致。主要职责:

(1)启动和终止防震减灾应急预案,为镇政府提供防灾减灾决策依据和建议;

(2)负责防震减灾应急体系与设施建设,组织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警,并及时提供地震服务信息;

(3)负责调集防震减灾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装备等资源,协调解决防震减灾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关问题;

(4)指导和督促各村、单位开展相应工作;

(5)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3、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防震减灾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确定应急工作联络员,及时向镇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1)党政办:参与镇政府地震防灾减灾决策,发布防震减灾预案预报信息,开展地震防灾减灾服务,承担镇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2)民政所:统一审核发布防震减灾灾情和救助工作;组织、协调全镇防震减灾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3)综治办:协助做好防震减灾的抢险救援工作,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参加重要设施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4)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防震减灾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震减灾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防御防震减灾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协助提供部分道路实景信息。

(5)财政分局:负责防御防震减灾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6)旌阳国土中心所:负责提供防震减灾时的地质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防震减灾造成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必要的应急防治工作,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

(7)供电营业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用电的.供应;及时组织电力受损线路的抢修,保障电网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电力供应。

(8)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地震灾区疫情和防治意见,组织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9)学校:负责全镇各类学校防御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10)文化站:根据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防震减灾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地震、灾情信息,做好防御地震工作的宣传报道。

4、日常办事机构

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防震减灾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

(1)承担镇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震减灾防御的日常工作;

(2)组织编制全镇防震减灾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3)负责传达镇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掌握防震减灾及应急工作动态,编印相关应急简报;

(4)组织、协调各村、单位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防震减灾信息收集、分析、评估、鉴定、审核和上报工作;

(6)组织抢修被防震减灾损坏的自来水管道设施,保障自来水的供应;指导受灾地区做好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的修复等工作;

(7)镇指挥部要求的其他保障事项。

四、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镇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收集和提供防震减灾防御以及损失等情况,在2小时内向镇指挥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事件信息,镇政府向县政府或省政府报告。

2、响应启动

按防震减灾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防震减灾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防震减灾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3、响应机制

重大防震减灾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即可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微信群、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报刊、电话、警报器、电子显示屏、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医院、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分级响应

防震减灾应急工作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防震减灾的种类、级别和危害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1)一般防震减灾应急响应(Ⅳ级)

发生一般防震减灾,镇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防震减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2)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防震减灾应急响应(Ⅰ级、Ⅱ级、Ⅲ级)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防震减灾,镇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防震减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支援请求。

5、分部门响应

当防震减灾发生时,根据灾害所造成的影响和灾害类别,相关部门牵头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

6、现场处置

防震减灾现场应急处置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7、社会动员

防震减灾事件发生时,各村可根据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震减灾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防震减灾事件发生后,各村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8 、信息公布

防震减灾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防震减灾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9、应急终止

防震减灾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地震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镇指挥部视情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五、后期处置

1、调查评估

灾害结束后,镇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对防震减灾造成的损失及防震减灾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防震减灾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开展。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应报送上级人民政府。特别重大灾害的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应逐级上报。

2 、征用补偿

防震减灾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依法给予补偿或做其他处理。

3 、保险理赔

鼓励通过保险形式提高防震减灾防御和灾后自救能力。保险部门应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4 、恢复重建

镇指挥部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水利、供电、通信、供排水、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六、应急保障

1 、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做好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及时采取措施恢复遭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2 、交通运输保障

综合办会同有关单位保障人员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3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负责防震减灾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的资金保障。

4 、物资保障

各村、有关单位,特别是水利、民政、农业、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并督促做好防震减灾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加强生活、医药、防护用品类救灾的储备,加强农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的储备。

5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加强灾区和社会治安管理,做好重点部位的警卫和人员聚集场所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6 、避灾场所保障

民政、水利等有关部门确定本镇各地的避灾(避险)场所,设立标志,确保防灾避灾的人员转移安置需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学校及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

7 、电力保障

供电部门负责落实抗灾救灾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七、监督管理

1 、宣传、培训和演练

(1)各村、有关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多种媒体,对社会公众开展防震减灾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地震防灾减灾能力。

(2)各村及有关单位要把防震减灾、预警知识、应急处置知识以及工作管理、救援人员上岗和其他常规性培训工作,纳入总体防灾、减灾、应急处置的培训内容,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各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应急人员的素质。

2 、奖惩

对在地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处置不力,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等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活动,提高应急救助能力,保障迅速、高效、有序实施应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成都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成都市新都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都区大丰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街道成立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许玉川、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敖浩翔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织,各办所(中心)、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行政区划范围内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自然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救助提出咨询意见。负责领导、组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总指挥:许玉川、敖浩翔

职责:负责全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

2.1综合协调组

组长:刘科、黄晶

成员:党群办全体工作人员、社区治理办公室

职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组,负责与区政府相关部门、产业功能区沟通联络,对外发布相关信息。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应急处置、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

2.2物资供应组

组长:韩世强、黄晶、郭实

成员:综合办公室、营商环境办公室、公园城市建设办公室

职责:负责行政区划范围内应急救援物资的组织、采购运输工作,以及由区级部门下拨的应急物资的管理,出入库登记等事项。

2.3物资发放组

组长:李兴明、张军先、刘洪

成员: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社区服务科、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办公室。

职责:负责自然灾害救助物资的定点发放和物资准备。

2.4秩序维护组

组长:刘科、谢邦跃、易检伟

成员:南派出所、北派出所

职责:负责集中安置点、物资发放点秩序维护。

3灾害救助准备

按照区减灾办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经济社会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视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救助准备措施:

3.1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社区通报灾害预警信息,提出灾害应急处置、灾害救助准备工作要求。

3.2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跟踪区减灾办发布的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措施。

3.3通知三个工作组进入备战状态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

3.4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预警及灾害救助准备工作情况,并向区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

3.5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4信息报告和发布

综合协调组根据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研判的灾情评估,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四川省重大自然灾害主要损失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4.1灾情信息报告

4.1.1灾情初报。对于突发性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各社区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在15分钟内口头报送,45分钟内纸质报送街道领导小组。街道领导小组在1小时内向区减灾办(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初步灾情和救灾情况。

4.1.2灾情续报。灾情稳定前,各组、各社区执行灾情24小时零报告制度,将灾情报领导小组;灾情发生重大变化时,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并由领导小组统一报告区减灾办。

4.1.3灾情核报。灾情稳定后,各组、各社区应在2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并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审议后再向区减灾办报告。

4.2对于干旱灾害,各社区、各办所(中心)应在旱情初露、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进行初报;在旱情发展过程中,每10日续报一次,直至灾情解除;灾情解除后及时核报。

4.3信息发布

4.3.1灾情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原则。

4.3.2凡属较大以上灾情,由区委宣传部收集灾情基本信息报市委宣传部统筹信息发布。涉及新都区局部地区的灾情,由区委宣传部统筹信息发布。

4.3.3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受灾的基本情况、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措施及成效、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4.3.4信息发布可采用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授权新闻单位发布、新闻通稿、答记者问、组织专访和集中采访等形式。主要通过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的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载体及时对外发布信息。

5应急响应

5.1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I)、二级(Ⅱ)、三级(Ⅲ)、四级(Ⅳ),一级为(I)为最高级别。

5.1.1I级响应

启动条件

一次灾害过程造成某一社区、某一产业功能区,或多个社区、多个产业功能区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I级响应:

(1)因灾死亡、失踪1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

(2)紧急转移安置人数10000人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0间(或1000户)以上;

5.1.2Ⅱ级响应

启动条件

一次灾害过程造成某一社区、某一产业功能区,或多个社区、多个产业功能区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响应:

(1)因灾死亡或失踪5人以上1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人数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间(或300户)以上3000间(或1000户)以下。

5.1.3Ⅲ级响应

启动条件

一次灾害过程造成某一社区、某一产业功能区,或多个社区、多个产业功能区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响应:

(1)因灾死亡、失踪3人以上、5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人数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间(或100户)以上、1000间(或300户)以下;

5.1.4Ⅳ级响应

启动条件

一次灾害过程造成某一社区、某一产业功能区,或多个社区、多个产业功能区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响应:

(1)因灾死亡、失踪3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人数3000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间(或100户)以下;

5.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条件,并报送区减灾委决定由防灾委评估后决定进入相应级别响应状态。

5.3响应措施

由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5.3.1综合协调组视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指导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并保持上下信息畅通,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救灾相关情况。

5.3.2物资供应组迅速组织应急救助物资,集结待命。

5.3.3物资发放组派出工作组赶赴受灾区域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确定物资发放供应点,协助指导开展救灾工作。

5.3.4灾情稳定后,立即对受灾情况进行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5.4响应终止

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并向区减灾办提出建议,经启动响应领导同意,决定终止I、Ⅱ、Ⅲ、Ⅳ级响应。

5.5灾后救助

5.5.1过渡期救助

自然灾害发生后,综合组组织有关部门、专家组及受灾社区或产业功能区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

物资供应组经核定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及时拨付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并做好过渡期救助人员核定、资金发放等工作。

物资发放组督促受灾区域过渡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定期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进行绩效评估。

5.5.2持续性救助

经领导小组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按照"先行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提请区民政局,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帮助其尽快度过难关;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按照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因灾导致的特困人员,要及时来落实救助供养政策,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6保障措施

6.1资金保障

领导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区资金分担管理办法等规定,向区财政提请安排救灾资金预算,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6.2物资保障

认真落实《成都市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规划(20xx-20xx)》,建立健全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确定本级自然灾害救助物资采购和储备计划,储备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必要的物资。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各社区建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点。

严格执行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规范》(DB510100/T183-20xx)、《社区(村)自然灾害基本生活救助服务规范》(DB510100/T185-20xx)要求,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6.3通信和信息保障

6.3.1加强灾情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建立覆盖区、街道、社区三级救灾通信网络,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各社区及时准确掌握自然灾害信息。

6.3.2加强区、街道、社区三级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确保及时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

6.4装备和设施保障

6.4.1街道应按区减灾办统一要求奥球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救灾设备和装备。

6.4.2依托街道综治中心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并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设备。

6.4.3利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准化标识。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社区可规划建设专用应急避难场所。

6.5人力资源保障

加强自然灾害各类专业救助队伍建设、灾害管理人员和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的能力。支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有序发挥积极作用。

6.6社会动员保障

6.6.1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区救灾捐赠管理相关政策,并严格执行。

6.6.2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6.6.3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灾害救助中的积极作用。

6.7宣传、培训和演练

6.7.1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组织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6.7.2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培训,灾害管理人员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的培训;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培训,重点培训《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自然灾害统计制度》和各级预案。

6.7.3依据《社区(村)综合减灾公共信息标识建设规范》(DB510100/T143-20xx)、《社区(村)综合减灾服务规范》(DB510100/T184-20xx)和《社区(村)自然灾害基本生活救助服务规范》(DB510100/T185-20xx)等标准,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自然灾害救灾救助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7附则

7.1术语解释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虫害等。

7.2预案管理

7.2.1本预案由街道应急办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各社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履行各自职责。

7.2.2本预案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

7.2.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10

1、目标任务

1.1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统一、规范、高效、科学的救灾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公共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1.2制定依据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xx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x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自然灾害救助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工作原则为依据,与同级其他专项预案相衔接。

1.3适用范围

在本区域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政府主导,尽职尽责,社会互助,灾民自救;

(3)依法规范,整合资源,科学应对,提高效能;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

2、基本情况

本镇辖x个片区、x个居民区、x个行政村,户籍人口x万人、常住人口x万人,面积x平方公里,耕地面积x公顷。

3、自然灾害级别划分

根据自然灾害发生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损失情况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

3.1特别重大自然灾害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

3.1.1本区域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

(1)受灾人口超过全镇总人口的x%左右;

(2)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镇当季播种面积的x%左右;

(3)转移安置人员占全镇总人口的x%左右;

(4)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在市外省内造成重大影响。

3.1.2对敏感时间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3.2重大自然灾害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为重大自然灾害。

3.2.1本区域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

(1)受灾人口超过全镇总人口的x%左右;

(2)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镇当季播种面积的x%左右;

(3)转移安置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x%左右;

(4)造成严重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在县外市内造成一定影响。

3.2.2对敏感时间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3.3较大自然灾害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为较大自然灾害。

3.3.1本区域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

(1)受灾人口超过全镇总人口的x%左右;

(2)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镇当季播种面积的x%左右;

(3)转移安置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x%左右;

(4)造成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在镇外县内造成影响。

3.3.2对敏感时间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3.4一般自然灾害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为一般自然灾害。

3.4.1本区域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

(1)受灾人口超过全镇总人口的x%左右;

(2)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镇当季播种面积的x%左右;

(3)转移安置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x%左右;

(4)人员因灾受伤,房屋倒损,在镇内造成影响。

3.4.2对敏感时间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4、组织指挥体系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本镇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中心(下简称“指挥中心”)”为本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开展全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挥中心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委员副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指挥中心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决定设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及其人员组成,组织开展灾情评估、信息报送和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

5、应急准备

5.1避灾安置场所准备

本镇已经县政府发文确认的避灾安置场所x所,总建筑面积x多平方米。每年台汛期之前本镇将对其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确无安全隐患的避灾安置场所灾时方可启用。避灾安置场所应当有明显标志,管理制度上墙,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有基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本生活保障的预案。

5.2医疗卫生场所准备

辖区内证照齐全的x所(含行政村、居民区和社区卫生室)医疗卫生单位是做好受灾群众的医药卫生和防疫防病工作的有力保障,灾时确保医务人员和药品及时到位,并做好灾区饮用水的检查和水源保护工作。

5.3物资准备

每年根据应对自然灾害的要求储备必要物资,一并整合利用应急民政、水利、教育、卫生等部门在基层的救灾物资储备。按照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救灾物资生产厂家(大型超市)名录,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健全应急采购和供货机制,分级、分类管理储备救灾物资。

5.4救灾装备准备

配备救灾专用车辆、普通电话、移动电话、数码摄像和数码照相器材、基本办公设备等救灾必需的设备和装备,建立救灾装备统筹调用制度。

5.5人力准备

5.5.1加强自然灾害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培育、发展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5.5.2推行灾害信息员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健全覆盖镇、社区、行政村和居民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

5.5.3本镇建立的相应应急救援分队进行应急处置力量不足时,可请求调用以县级为单位组建的应急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处置。

5.6宣传、培训和演练

5.6.1利用xx省防汛防台日、国家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和国际民防日等活动,组织开展全域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等常识,增强公民防灾减灾意识。积极推动减灾示范社区建设。

5.6.2每年至少组织1次灾害管理人员、灾害信息员、应急救助人员和社会志愿者的业务培训。

5.6.3每年至少组织1次预案演练,使所有相关人员熟悉预案,对预案不妥之处,及时进行修正,让预案更切实、科学、可操作,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6、信息管理

6.1预警信息

气象部门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水利部门的汛情、旱情预警信息,地震部门的地震趋势预测信息,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农业农村(海洋渔业)部门的海洋灾害预警信息,应急部门的森林火灾和农业部门的生物灾害预警信息等数据及时向救灾中心办公室通报。救灾中心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情预警预报信息,结合本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启动救灾预警响应,向指挥中心和本区域有关部门或单位、社区、行政村、居民区等通报。

6.2灾情管理

行政村(片区)和镇政府应急管理中心按照应急部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规程》,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结束时间、受灾区域、人口受灾情况、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损情况、因灾直接经济损失、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及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等。填报程序分为初报、续报和核报。

6.2.1

发生自然灾害,行政村(片区)应在灾害发生后的1小时内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在接到灾情后半小时内汇总上报到县政府。

6.2.2在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即:灾害发生后,每24小时必须上报一次灾情,即使灾情没有变化也必须上报,直至灾害过程结束。行政村(片区)每天8时之前将最新灾情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在每天8时30分之前汇总上报到县政府。灾情稳定后,行政村(片区)应在1日内核定灾情,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在1日内汇总上报到县政府。

6.2.3对于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和倒损房屋情况,行政村(社区)要同时填报《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台账》和《因灾倒房住屋户台账》,并会同自然灾害快报上报镇政府,镇政府汇总上报到县政府。

6.2.4对于干旱灾害,行政村(片区)应在旱情初露,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初报给镇政府,镇政府汇总后上报到县政府。在旱情发展过程中,行政村(社区)和镇政府每10日续报一次,直至灾情解除后上报核报。

7、预警响应

7.1启动条件

相关部门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出现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的情况。

7.2启动程序

指挥中心办公室根据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决定启动救灾预警响应。

7.3预警响应措施

预警响应启动后,指挥中心办公室立即启动工作机制,组织协调预警响应工作。视情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及时向指挥中心及其成员单位报告并向社会发布预警响应启动情况,以传真、电话、短信或驻村干部口传等方式向行政村、片区、居民区发出灾害预警响应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工作要求。

(2)24小时值班,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分析评估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3)启动涉险人员紧急转移安置预案,启用避灾安置场所,实施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通知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工作,启动避灾安置场所基本生活保障预案,启动与交通运输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

(5)派出预警响应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情况,检查各项救灾准备及应对工作情况。

(6)及时向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报告预警响应工作情况,落实其有关工作要求。

(7)做好启动救灾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7.4预警响应终止

灾害风险解除或演变为灾害后,指挥中心办公室决定预警响应终止。

8、应急响应

按照自然灾害救助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自然灾害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片区)应当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8.1响应等级及其启动终止程序

根据危害程度、灾情变化等因素,本镇设定三个自然灾害救助响应等级。一般自然灾害发生后,启动Ⅲ级响应,由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决定进入或终止Ⅲ级响应状态,并向指挥中心报告,指挥中心常务副总指挥向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告,指挥中心办公室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较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启动Ⅱ级响应,由指挥中心常务副总指挥决定进入或终止Ⅱ级响应状态,并向指挥中心总指挥报告,指挥中心总指挥向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告,指挥中心常务副总指挥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启动Ⅰ级响应,由指挥中心总指挥决定进入或终止Ⅰ级响应状态,并向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告,指挥中心总指挥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根据响应等级的需要,切实履行好本单位的职责。

8.2响应措施

响应等级进入后,组织指挥系统当即启动工作机制,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视情采取以下多项或全部应急措施:

(1)实行24小时值班并确保其通信畅通。镇通信系统、灾情发布系统、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管理系统保证与行政村(片区)24小时畅通,专人值守。

(2)接到自然灾害发生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告,之后及时续报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等有关情况。

(3)紧急转移安置受灾人员。

(4)向县政府上报灾情信息,一并向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有关成员单位传递灾情信息。

(5)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了解救灾工作情况,核查灾情,掌握灾区需求,指导开展救灾救助工作,报请县政府或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交通运输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

(6)分析评估灾区形势,研究决定灾区抗灾救灾重大事项,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救助支持措施。

(7)根据灾情发展和救灾工作需求,报请县政府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8)组织召开灾情评估会,形成评估报告,上报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并通报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

(9)按照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规程,做好申请、审核、公示和发放灾民救助卡等工作。

(10)对外通报灾情,呼吁救灾援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8.3灾情报送方式

行政村(片区)向镇政府报送灾情时,有条件的应以传真或电子邮件上报;条件不具备的,可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告,电话报告是应做好电话记录备案。镇政府向县政府上报灾情时,应当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上报,特殊情况下,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方式上报。

8.4灾情报送人员

灾害信息员职业制度全面实施前,原则上镇政府灾情报送人员为镇政府民政助理员,行政村(片区)灾情报送人员为行政村“两委”成员或片区灾害信息员。灾害信息员职业制度全面实施后,镇政府和行政村(片区)灾情报送人员原则上须取得五级灾害信息员职业资格。

8.5其他情况

关于灾情核定等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行政村、社区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9、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9.1过渡性生活救助

9.1.1重大和特别重大发生后,指挥中心办公室组织评估灾区过渡性生活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指因自然灾害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需政府予以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救助)需求情况。

9.1.2镇政府做好过渡性救助人员的核定、救助申请、公示和资金发放等工作。

9.1.3督查灾区过渡性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过渡性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组织人员进行绩效评估。

9.2倒损住屋恢复重建

因灾倒损住屋恢复重建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救助工作原则,尊重群众意愿,统一规划,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根据镇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充分考虑灾害因素,达到设防标准。

9.2.1组织核定、评估倒损住屋情况,建立因灾倒损住屋台账。

9.2.2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倒损住屋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申请倒损住屋恢复重建专项资金补助。

9.2.3向灾区派出督查组,检查、督导恢复重建工作,定期通报倒损住屋恢复重建进度。

9.2.4住屋重建工作结束后,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

9.3冬春救助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镇政府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9.3.1每年9月下旬开始,行政村(片区)应当着手调查、核实、汇总当年冬季和下年春季本行政区域内灾民生活困难需政府救济情况,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于9月30日前上报镇政府。镇政府核定、汇总数据,于x月x日前上报县政府。

9.3.2根据《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结合灾情评估情况,申请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专项资金,帮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需求。

9.3.3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受灾群众凭卡领取救济粮和救助资金。

9.3.4在当年12月至次年5月期间,行政村(片区)应于每月中下旬对本行政区域内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汇总,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于每月15日前上报镇政府。镇政府核定、汇总数据,于每月17日前上报县政府。

10、附则

10.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指挥中心办公室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报批。

10.2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11

为预防各类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各类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灾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全面部署,镇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就地负责。坚持以人为本,最大程度的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二、适用范围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凡我镇发生的:

(1)重大洪涝、干旱、冰雪等气象灾害;

(2)机关、学校、民房、商铺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和重大疫情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三、工作要求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求镇政府、镇属单位、各村委会全体干部应做到:

(1)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2)要落实责任,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自负责。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3)要严明纪律,凡因不听指挥调配,工作不落实,人员、措施不到位,出现因灾害造成群众伤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

镇政府成立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指挥部,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镇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党政办、国土规划办、应急办、农业站、民政所、派出所、卫生院等机构负责人组成。

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主要职责是协调各职能部门统一救灾,负责整个救灾工作的灾情收集、整理,负责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民政办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在镇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各类灾害的救助、救济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灾后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参与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六个工作组。其组成单位和职能为:党政办、国土规划办、应急办、农业站、民政所、财政所、派出所、卫生院,办公室设在应急办。主要职责:

1、负责向各工作组传达救灾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2、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3、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

4、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有关部门汇报灾情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

5、及时协调和处理救灾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组

组成单位:镇党政办、镇应急办、镇民政办、镇宣传室

职责:负责与镇政府领导、镇各有关部门、灾区联络工作;传达落实镇人民政府有关救灾工作命令和政策;把救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镇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协调、监督各部门和自然灾害发生地域的应急工作;收集汇总和上报抗灾救灾的`有关情况,负责编辑灾情简报与对外发布工作;负责灾区抗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灾情评估组

组成单位:镇民政办、镇农业站、镇国土规划办。

职责:负责做好灾害趋势的协商与预测;负责组织自然灾害评估,确定灾害等级。

转移安置组

组成单位:派出所、镇民政办、镇中心卫生院。

职责:负责灾民的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工作;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治安防范及保障工和;负责赴灾区抢险救灾部队调遣和指挥工作。

物资保障组

组成单位:镇民政办、镇财政所、镇卫生院、镇应急办、镇农业站。

职责:负责救灾应急所需的交通、通讯、医疗救护、救援物资的调度、下拨和供应工作;负责救灾资金的分配和管理;负责救灾捐赠活动的组织和捐赠物的接收与发放。

灾后重建组

组成单位:镇民政办、镇财政所、镇农业站、镇应急办、供电所、镇国土规划办。

职责:负责灾区灾后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筹措、使用和管理;负责制定灾民倒房重建总体方案;负责灾区水利、通讯、交通、教育、电力设施的恢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和灾民生活救济工作。

审计监察组

组成单位:镇财政所、镇纪检办

职责: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及时纠正、查处违规违规行为。

五、应急准备

(一)物质准备。与本辖区内主要生活用品销售商建立应急供货协议,当应急救助物资不足时,向上级申请调拨。

(二)救灾装备。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需的救灾设备和装备。

(三)人力准备。完善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建立健全与各单位、各村及社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四)宣传、培训和演练。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根据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每年应根据灾害发生特点,适时组织民兵应急分队演练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六、信息报送

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及时收集、汇总灾害信息,各有关单位应主动及时向镇政府防灾减灾应急办公室报送各类灾害信息,由镇政府减灾办整理汇总后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12

一、目标任务

1、编制目的

为增强我办对自然灾害救灾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切实做到迅速准确、有序、有效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减轻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维护受灾地区的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2、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

指挥机构由街道党工委、政府负责同志及人大主席团主席组成,指挥中心设在政府一楼。

总指挥:刘峰:党工委书记;

副指挥:孙延滨: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信息组、抢险组、巡逻组、转移组、保障组、监测组。

工作职责:

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救灾的.各项工作。

信息组:负责灾害的预警预报、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抢险组:负责救灾抢险工作。

巡逻组:负责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灾害发生前后安全巡查等工作。

转移组:负责需转移安置人员的转移安置工作。

保障组:负责转移安置人员生活保障、抢险物资供应、后勤保障服务、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和稳定等工作。

监测组:负责灾后环境、卫生等监测工作。

3、预警信息

河流水位分别涨至6米时发布撤离转移信号,区域内涉险人员按方案转移。

地质灾害点预警发出后,区域内涉险人员按方案转移。

当某工厂发生突发性事件,视情况发布撤离转移信号,指定区域内人员按方案转移。

二、人员转移

灾害预警发出后,本街道需转移户人。特别是注意做好以下重点人员的转移:五保户、低保户、残疾家庭、家中无劳动力的。

当预警信号发出后,涉险人员即按指定的路线转移。

1、需转移安置到乡镇(街道)避灾安置场所的,由有关村(社区)集中派车送达。

2、需转移安置到村(社区)避灾安置场所的,沿村内主要道路自行转移。

3、分散到村(居)民家中安置的,自行前往。

三、避灾安置场所

本街道有3个集中安置场所(敬老院、滨北中心国小、北城英才学校),集中避灾安置场所可安置300余户1000余人,156个村居、10个社区避灾安置场所可安置362户1086人。

四、物资保障

原则上,避灾安置场所根据可容纳人员数量贮藏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教育灾民本人携带一些干粮、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在灾害发生后10小时内将保障物资(如:米、面、油、盐、水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送到避灾安置场所。

五、灾后救助

1、调查了解灾情。街道民政所长随时和村灾情信息员保持联系,及时填报《因灾倒房花名册》;如有因灾死亡、伤病人员,填报《因灾死亡人员花名册》;及时填报因灾农作物损失情况。

2、及时发放救灾款物。在街道政务公开栏内,公布发放到各村(社区)的救灾款物数额。

3、如有需重建倒房,组织工作组,落实责任制,帮助开展重建工作。

六、需要落实的几项具体工作

1、工作手段。突发性灾害发生后,从灾害原发地向波及的涉险区域发布信息时.受到时间、手段的限制,应采取一些使用起来方便、快捷,传播起来范围较广、容易识别的信号,如敲锣报警等。特别是山村,应落实专人

2、事前告知。需要转移安置人员,应事前告知,让这些人员知道到哪里避灾安置。乡镇(街道)落实责任制,1个乡镇干部分片包干1个村(社区)或几个村(社区)。村(社区)同时落实责任制,1个村(社区)干部负责。

3、预案演练。每年分村(社区)组织不少于1次演练,使所有人员熟悉预案。知晓避灾安置路线、场所及保障须知等。对预案不妥之处,及时进行修改。

4、减灾宣传。街道、社区、村避灾安置场所制订规章制度,张挂上墙。采取多种形式,如放置减灾救灾图表、书籍等,开展减灾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救互救的能力。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13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落实责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指挥处置、协同联动、社会动员等机制,有效降低自然灾害风险,增强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科学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查全面。充分认清全县自然灾害风险现状,分部门、分行业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掌握风险隐患实际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抓重点。结合当前时节,分析研判现阶段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对当前高风险区域、行业,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紧盯不放,严防死守,坚决避免发生责任事故。

——降风险。以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为抓手,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予以防范化解,使自然灾害风险不断降低。

——快处置。提前做好各类防范应对准备,一旦发生灾害,快速响应、有序处置、科学应对,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工作任务

自然灾害防灾减灾行动自即日起至年底,持续开展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着力化解安全隐患,有效降低灾害风险,不断提升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具体任务包括:

(一)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内容

1.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准备情况。预案准备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总体应急预案、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备案情况;预案演练情况。队伍准备情况,专业应急队伍和社会应急队伍力量建设情况;按规定配备救援装备和装备状态情况;救援队伍力量配置情况。物资准备情况,防汛抗旱等应急抢险物资和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情况。应急值守情况,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预警监测、灾情信息报送等情况。

2.当前自然灾害高风险化解情况。

(1)地质灾害。截至当前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复查情况;潜在的隐患排查情况;农村村民切坡建房排查情况;其他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排查情况,包括公路、铁路、水利、等重要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情况。

(2)水旱灾害。抗旱供水情况,重点检查各地旱情,特别是因旱人畜饮水困难、水利工程蓄水保水情况,各乡镇抗旱动员部署和应急抗旱措施落实情况;中小河道行洪情况,重点检查流域面积200km以上中小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情况;水毁工程设施修复情况,重点检查今年汛期遭受洪涝灾害的地方,影响供水和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设施修复情况。

(3)雨雪冰冻灾害。桥梁、涵洞、隧道、挡墙等构建物以及边坡、陡坡、急弯等重点路段的安全检查和维护情况。高速公路年均发生3次以上团雾的'高速公路路段防撞设施、标志安装建设情况;雨雪冰冻雾霾恶劣天气时远端流量控制、主线梯次分流等措施落实情况。

(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整治内容

1.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全时段关注天气形势,强化部门会商,畅通预警发布渠道,推动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效率和覆盖率。

2.推进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落实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专项方案要求,持续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工程、重点时段,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坚持立行立改,采取搬迁避让、工程治理、村民自治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落实应急措施,认定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期限,下达整改通知书,突出跟踪问效,确保得到有效整治。

3.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组织开展演练;加强救灾救援队伍建设,做好应急准备,预置重点区域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应急值守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三级值班制”等规定,进一步健全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规定时限向上级报送自然灾害信息;一旦发生自然灾害,迅速按规定启动应急响应。

4.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健全和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制度,压实各级各部门职责,对失职渎职行为依规依据依法追究责任,对违反政府发布禁令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乡镇各部门、行政村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深入开展自然灾害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充分激发和不断注入工作原动力。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提升政治站位,把防灾减灾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和定位,真正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

(二)加强工作协同。镇政府安监办要牵好头,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做好与各相关部门间防灾减灾工作情况沟通,做好信息汇总和共享,积极调动优势力量,合理整合资源,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提高防灾减灾工作的落实力和执行力。

(三)强化督导评估。镇安监办要定期开展督导,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巡查督导,实时掌握自然灾害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情况,随时研究解决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自然灾害防灾减灾评估机制,科学管理,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将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积极动员参与。镇安监办和各行政村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社会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建立畅通社会参与渠道,完善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的政策措施。通过宣传、培训、演练等活动,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鼓励群众提高技能、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各类防灾减灾工作,使每个人都成为防灾减灾的主体,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防灾减灾救灾格局。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14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提高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健全防灾、减灾、避灾、救灾防范机制、责任机制和保障机制,提升社区应对灾害能力和防灾、减灾、避灾、救灾科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防灾、减灾、避灾、救灾的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凡在本区内发生的气象灾害(台风、水灾、冰雹、暴雨、雷电、大雪)、地质灾害(地震)、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火灾、毒气灾害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符合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

第三条根据灾害预警和灾害发生后具体情况,由学苑社区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启动报警预案,分别为红色报警预案、黄色报警预案和蓝色报警预案。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成立学苑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社区党委书记和社区中心主任担任,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平安建设部,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组长兼任,灾情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救灾减灾指挥部。

第二章预防演练

第五条加强社区防灾、减灾、避灾、救灾演练,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的意识,增强全体居民的素质,夯实社区防灾减灾工作基础。

第一款开展宣传教育。在社区居民中开展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工作宣传,利用公益广告牌、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营造浓厚的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氛围;整合社区资源,利用社区文化宣传机构和场所,开展防灾减灾教育;在社区图书室加挂防灾减灾宣传图板;重视加强青少年的防灾减灾教育,开展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增强社区居民的防灾意识和减灾能力。

第二款重视骨干培训。加强与民政、地震、消防、公安、文化、卫生、教育、红十字会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制定社区防灾减灾骨干培训学习计划,组织对社区居民、单位、学校进行各种形式的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培训,提高科学化水平。

第三款组织防灾救灾演练。利用适当时机进行灭火、防震、逃生自救、搭建室外避难场所等社区救灾减灾演练,使社区居民熟悉掌握救灾减灾技能,提高自救保护能力。

第三章红色报警预案

第六条启动条件:辖区内发生特大区域性自然灾害(第二条所列范围),由上级防灾指挥部统一下达红色警告预报,根据上级发布的红色警告预报,本级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辖区内发布红色警告预报。

第七条指挥系统:领导小组指挥全体成员迅速到达指定位置,按各自分工立即开展工作。

第一款根据领导小组统一指令,迅速进行人员转移、灾区隔离、组织抢险、医疗救护、生活安置、灾情调查、后勤保障等,随时保持相互联络(根据需要架设临时专用通讯线路),准确掌握灾情程度,迅速组织救灾。

第二款根据灾情种类和灾害情况,领导小组及时发布红色警报,及时组织居民向指定疏散地域集结;驻辖区单位及时组织救灾减灾应急分队向指定区域集结,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三款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通报灾情,根据实际情况,部署紧急抢险救灾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将灾情种类、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及重要设施受损情况,迅速向上级救灾减灾指挥部报告。

第八条人员就位:接到市、区指挥部的指令后,社区救灾减灾领导小组要立即下达红色警报指令,部署社区人员按分工到达指定区域,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同时,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联络有关单位和各救援队,奔赴受灾区域,组织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第九条实施抢险:灾情发生后,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第一款社区工作人员服务队、社区志愿救者服务队、民兵应急小分队、社区民辅警服务队分别按指令进行紧急救援。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由专人(社区义工志愿者)负责抢救转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受灾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及时救助。

第二款由辖区医院组成医疗抢险救护队,救治受伤群众,对受灾群众进行体检和灾区防疫工作。

第三款由公安、综治、民兵、协警员组成的治安保障队,负责灾区治安管理、交通管制和安全保卫,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第十条人员疏导:灾情发生后,根据领导小组统一指令,社区工作人员迅速组织居民迅速转移。

第一款安置区域:迅速组织居民转移到指定的室外避难场所,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

第二款组织转移:领导小组根据居民转移情况,组织应急救援队在各避难场所搭建帐篷,设置救灾减灾临时指挥小组,负责居民临时安置、发放生活用品、组织医疗救护,启用储备救灾物品,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第十一条灾后重建:灾情过后,领导小组要立即协调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灾后重建。

第一款对倒塌房屋进行修缮,对危房进行加固处理;抢修线路,修复供水、供电设施,尽快恢复通讯;组织居民重建家园,重建社区。

第二款根据受灾情况,对受灾居民进行社会救助,在社区内组织社会互助、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或灾害救助。确有重大困难的,请示上级给予重点救助,确保灾后居民有衣穿、有饭吃、有房住、有病能医治。

第四章黄色报警预案

第十二条启动条件:辖区内发生重大局部区域性自然灾害(第二条所列范围),由上级防灾指挥部统一下达黄色警告预报,根据上级发布的黄色警告预报,本级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辖区内发布黄色警告预报。

第十三条指挥系统:掌握、通报灾情,根据实际情况,部署紧急抢险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按分工开展工作。

第一款根据领导小组统一指令,迅速组织灾区居民转移,对灾区进行隔离,组织医疗救护抢险,对受灾群众进行生活安置,准确掌握灾情程度,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第二款根据灾情种类和受灾情况,领导小组及时向社区居民及辖区单位发出黄色警报,并组织有关居民向指定疏散地域集结;有关驻辖区单位组织救灾减灾应急分队集结,按指令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三款领导小组应及时将灾情种类、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及重要设施受损情况,迅速向上级救灾减灾指挥部报告。

第十四条人员就位:按照上级救灾减灾指挥部的指示,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实施紧急救援的有关事宜。迅速联络、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集结,按指令奔赴受灾区域,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第十五条实施抢险: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指挥指令,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第一款社区工作人员服务队、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民兵应急小分队、社区民辅警服务队分别按指令集结,及时进行紧急救援;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由社区工作人员服务队负责抢救转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受灾群众在短时间内得到救援。

第二款医疗抢险救护队集结,按领导小组指令对受伤群众进行救治,负责灾区防疫工作。

第三款社区民辅警服务队,按领导小组指令对灾区治安、交通和安全开展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第十六条人员疏导:灾情发生后,社区各网格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按照第十一条第一款划分的区域对部分居民进行转移安置。

第十七条灾后重建:灾情过后,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灾后重建工作。对倒塌房屋、危房、线路、水电等基本生活设施,协调有关部门尽快恢复正常;对受灾居民进行必要的社会救助,根据实际情况,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或灾害救助,确保居民基本生活有保障。

第五章蓝色报警预案

第十八条启动条件:辖区内发生重大局部区域性自然灾害(第二条所列范围),由上级防灾指挥部统一下达蓝色警告预报,根据上级发布的蓝色警告预报,本级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辖区内发布蓝色警告预报。

第十九条指挥系统:根据预报,领导小组召集有关成员到位,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工作,按指令做好抢险救灾应急工作。

第一款根据领导小组统一指令,组织部分居民做好转移准备,对相关区域人员进行疏散,组织有关抢险队集结,随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款根据灾情种类和受灾情况,领导小组及时向社区居民及辖区单位发出蓝色警报,并组织有关居民向指定疏散地域集结;有关驻辖区单位组织救灾减灾应急分队集结,按指令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三款社区各工作人员要及时通报有可能发生灾情时间、地点、范围等情况,迅速向区救灾减灾指挥部报告。

第二十条人员就位: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迅速组织相关救援队待命,随时做好实施紧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一条人员疏导:接到蓝色预警信号后,社区各工作人员按照第十一条第一款划分的区域,根据指令随时做好对居民的转移。

第六章后勤保障

第二十二条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救灾减灾工作中的各项后勤保障。

第一款在辖区内设置室外避难场所。

第二款避难场所配备相应的救生帐篷、折叠床、被褥等生活必需品和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用品。

第三款根据安置人员情况,现场临时搭建移动厕所供居民使用。

第四款为避难场所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安全绳、应急灯、灭火器,及消防器材箱和救助器材箱。

第五款在辖区主要路口设立防灾减灾宣传栏、宣传橱窗、警示和逃生导向标志牌;绘制社区救灾减灾地形图,标明指挥部、救护站、避难场所、临时疏散点的准确位置。

第六款根据灾情程度,向上级民政部门申请调拨生活必需品和各类救灾保障物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如发生灾情,领导小组将根据灾情发布红色警报、黄色警报或蓝色警报,按相应预案进行工作;如灾情未发生,领导小组将及时发布警报解除信号。

第二十四条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学苑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

第二十五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15

今年5月12日是全国第十一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学校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确保在各种灾害情况(尤其是地震)发生时,我校各项应急工作能够高效、协调、有序地进行,全面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减少社会影响,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现结合我校工作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震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省市区地震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济宁市第八中学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

(三)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在区教体局和地震局的科学指导下,建立健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长效机制,掌握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主动权。

(四)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的原则,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布置及时处理。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地震发生前,要立足防范,掌握主动;二是地震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并报告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及时果断处置;三是地震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

二、机构和职责

(一)学校成立相应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本地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济宁八中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主要职责:

(1)普及地震知识和抗震救灾应急避险知识;

(2)开展抗震救灾强化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抗震救灾意识和识别地震谣言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指令、批示、通知等;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抗震救灾队伍,实施抢救行动;组织协调各类物资调配供应;收集上报灾情、校情、保证学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疏散组、抢险救灾组、安全保卫组。

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组长:

成员:

职责:

1、承担草拟学校开展地震应急工作的报告、总结及上情下达,下情(灾情)上报职责;

2、承担领导组在地震发生后提出的具体应急工作方案;

3、协调各专业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

4、制定和定期修定学校地震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5、负责宣传,承担领导组的日常事务;

6、组织开展学校防震知识的宣传、培训,组织应急模拟演练;

7、进行应急资金的调度及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器材的供应,负责接待及后勤保障工作;

8、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工作。

应急疏散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刘晴

副组长:张延宁王玺

成员:各班班主任及安全管理员

职责:

1、地震发生时,具体负责师生就近避震,并组织有序、快速疏散;

2、制定学校地震应急疏散平面图和各年级疏散路线图,包括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标志等,利用学校操场、绿地和空旷地带,以方便疏散为原则,当地震发生时,在教室的师生,谁上课谁负责组织学生就地避震并在震后有序疏散;

3、组织开展师生避震、疏散、简单救护等演练;

4、妥善安置受伤师、生工作,做好灾情调查、统计、上报(指挥部)工作;

5、疏散安置应急期的生活必需品等工作。

应急信号员:郑凤奇

替补信号员:黄明月

职责:管理、发布应急信号。

抢险救灾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徐兴敏

副组长:刘婕魏晶晶

成员:当班任课教师,除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要求的人员到规定地集合外,其他人员全部为抢险救灾组成员,包括:学校其他干部、医务人员、非当班教师、图书室管理员、阅览室管理员、学校保管员、后勤工作人员等。

职责:

1、负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进行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

2、抢救重要财产、档案等;

3、开展或配合有关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等设施;

4、负责轻伤员救治、联系急救中心抢救重伤员;

5、负责可能发生的火灾预防和扑救。

安全保卫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徐兴敏

成员:王建军王景增

职责:地震发生后,负责重点部门(部位)的安全保卫保护工作,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负责维护治安,协助开展伤员救治和火灾等扑救工作。

三、震前应急准备:

震前应急准备工作在本预案公布后,当地震预报发布时的紧急情况下完成。

1、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地点及通讯方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操场正中位置,总指挥电话:XXX或XXX(校长或安全校长电话)。

2、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修定学校预案,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学习和熟悉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周密计划和充分准备抗震救灾设备、器材、装备、工具等,并落实数量明确到人;政教处或班级利用宣传栏经常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宣传。

3、疏散组要制定人员疏散方案,疏散路线,疏散场地环境平面图并在校办公室备案。

4、抢险救灾组熟悉预案,明确职责,尤其对水、电设施及火险等经常进行检查;负责抢险工具、器材、设备的落实;组织抢险救灾组成员定期进行演练。

5、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设施、线路的监控及巡视。

6、出现地震谣传,校办公室、德育处要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培训,提高师生识别地震谣传的能力,安定人心,保证学校安定。

四、临震应急响应:

政府地震预报发布后,或突发地震(一般3级以上)时,学校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

(1)、政府地震预报发布后,学校地震立即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应对可能面临的地震。

(2)、突发地震时,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

①、“地震应急预案”一般应由指挥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启动。

②、如指挥长不在学校,无法启动预案的,指挥长可电话指定一名副指挥长(副组长)代为启动预案,或由副指挥长直接启动预案,副指挥长代理行使指挥长职责。

③、副指挥长启动预案,应同时向指挥长报告,如当时无法报告或无法与指挥长取得联系的,可事后向指挥长作专门汇报。

五、突发地震时的应急措施:

突发地震时,总指挥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应急信号员发布应急信号。

(1)应急避震信号员发出“地震警报”信号(停电时信号为:三响短促哨声,连续多次),进入应急避震状态。

①、任课教师:立即停止授课,转为避震疏散组成员,负责该班级的应急避震、紧急疏散工作。立即告知学生“地震来了,不要慌乱”,命令学生迅速就地避震。

②、学生:迅速躲避在各自的课桌下或课桌旁,尽量蜷曲身体,降低身体重心,蹲下,并用双手或书包保护头部。

③、上实验课、微机课的师生:迅速关闭电源、火源、气源等次生灾害源,预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2)、紧急疏散信号管理员发出解除“地震警报”信号(停电时信号为:一声长哨,连续多次),进入紧急疏散状态。

①、避震疏散组其他成员:迅速到达指定的紧急疏散线路及场地,负责学生疏散过程中的安全。

②、教学楼每层设立一名疏散指挥员(避震疏散组组长指定当时不在课的教师担任),按“应急疏散秩序表”规定次序疏散。疏散次序:按照从低层向高层,以近楼梯到离远楼梯教室为序,安排各班级有序疏散。

③、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安全有序疏散,并提醒学生注意安全,不要相互拥挤。教室讲台、靠楼梯最近的任课教师应立即赶到楼梯口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④、其他在校教师应立即赶到学生疏散路线相关节点做好防护工作。

⑤、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按规定的次序、路线,迅速,有序地撤离至指定地点(操场、空旷地带)。 ⑥各班主任清点人数,检查学生受伤情况,稳定学生情绪,并向年级组长或学校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汇报统计结果。

(3)、自救互救根据师生受伤情况,自救互救组开展救助工作。

①、学校卫生室、后勤部门迅速在疏散地设立临时救护点,组织救治。

②、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开展救助,配合、协助校医对轻伤者给予必要的消毒、清洗、包扎等医疗处置。

③、如有伤势较重的伤员,学校无能力处置的,就近送医或在第一时间内联系“120”医疗急救中心,请求救治。

④、安全办公室以及后勤部门检查学校食堂、宿舍、教学楼、实验室等重点部位,查看是否受损及损坏情况,检查是否发生火灾、水灾、毒气等次生灾害,并组织人员采取相应预防、处置措施。

⑤、发生火灾、毒气泄漏等次生灾害后,学校应在处置的同时,向“119”、“110”等部门提出救援请求。

(4)、教育安抚突发地震后,针对学生可能出现的情绪紧张、神情焦虑等心理问题,学校心理咨询室立即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及心理疏导工作,舒缓学生震后心理压力。

(5)、灾情报告突发地震后,应急疏散组应立即对地震中师生伤亡、校舍损坏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了解、收集学校地震应急中采取的基本措施,起草“学校地震应急情况报告”,经指挥长审阅、批准,震后半小时内将“学校地震应急情况报告”报教育、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有新生重大灾情的,随时报告;无新生重大灾情的,震后2小时、6小时内分别做好续报工作,以后每天报告1次。

(6)、震后教学保障

①、安全保卫组震后应立即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校舍受损,应对其进行封闭,并组织安全鉴定。

②、校舍受损无法满足教学需要,应搭建帐篷或活动板房,设立临时教学点。

(7)、应急结束政府或教育、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近期不再有破坏性地震发生,则宣告应急结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六、保障措施:

①、由政教处综合考虑、统计学生人数、班级分布等情况。

②、办公室制定“学校应急通讯录”。内容包括: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及下设各组人员办公室、住宅电话及移动电话,教育、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上述部门相关负责人的移动电话等。各班班主任应当建立“学生家长通讯录”,并报年级组长及教务部门备案。

③、政教处在师生中建立“防震减灾志愿者”组织。并结合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等形式对志愿者进行地震科普、医疗救助等基本知识培训,提高志愿者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能力。

④、学校经常举行地震应急演练。学校每月应组织一次全校的地震应急演练,每学期应结合科普宣传等活动,开展一次单科目演练。政府地震预报发布后,学校应组织1—2次全校性、全科目的地震应急演练。

⑤、后勤部门对学校的通讯设施、车辆及其他应用于应急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正常运转。学校医务室贮备部分急救用(药)品。

⑥、后勤部门根据学校建筑布局、空地情况,利用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应急避难场所”。

预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政教处制定,经学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并报教育、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预案的学习培训、修订更新等日常管理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