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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转让合同汇编10篇

栏目: 合同协议 / 发布于: / 人气:2.67W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转让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华】转让合同汇编10篇

转让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场所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预算表。施工图纸)。

1.3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详见预算报价单)。

第二条:施工图纸:

乙方必须严格按经甲方确认的图纸和材料施工。乙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图纸及材料需要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再补充书面协议,连同原合同一起生效。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2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3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甲乙本次总工程款为人民币 ;签约时甲方首付总工程款的 50% ( ),乙方完工甲验收当天付总工程款 50% ( )。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倍

9.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倍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

10.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0.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0.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份。

10.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转让合同 篇2

出售方:(简称甲方)长沙市帝升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求购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施工升降机 SCD20xx20xx型号1台(生产厂家: 湖南中建建科机械有限公司 ,备案编号:湘A5-S-00243,备案时间: 20xx年8月5日,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施工升降机说明:

转让的施工升降机施工升降机SCD20xx20xx型号1台(生产厂家: 湖南中建建科机械有限公司 ,备案编号:湘A5-S-00243,备案时间: 20xx年8月5日

二、转让费用:

甲、乙双方确定施工升降机转让价格为:8、5万元人民币(捌点伍万元人民币),已付定金20xx0元(贰万元人民币)。

三、产权说明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部转让费后,施工升降机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购买施工升降机时设备的完好和零部件的齐全。

2、将施工升降机的说明书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五、施工升降机转让后的责任

施工升降机转让后,施工升降机所发生的安全问题与质量问题甲方不承当任何责任。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

转让合同 篇3

在早期的罗马,债是严格禁止转让的,因为当时的债被定义为特定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一种法锁,是一种法律关系,无论是变更债权人还是变更债务人都是债的关系丧失其同一性的现象。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禁止债权的转让越来越阻碍经济的发展,绝对禁止债权转让的观念开始动摇,在经过长时间的发展罗马法最终抛弃了旧的观念,在法律中明确承认债权转让的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了合同权利转让的基本原则,为了鼓励财产自由流转,保障转让的秩序,做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合同权利转让做出了比较系统、详细的规定,从而促进了合同权利转让交易的进行,增加了由权利转让带来的社会财富。

一、 合同权利转让概述

(一)合同权利转让的概念

合同权利转让是在保持合同同一性的情况下,转让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给受让人,从而使得合同权利人发生变化的现象。所谓合同关系不失合同的同一性是合同的效力不发生改变,不仅合同的原有利益(如时效利益)、瑕疵(如各种抗辩)均不受合同权利转移的影响,而且原权利的从权利(如抵押权、保证等)原则上也继续存在。所以,合同权利转让仅仅是合同债权人发生变化。既不归属合同变更也不同于债的更改。债的更改是消灭旧债的关系,成立新债关系,所有旧债关系上的利益和瑕疵以及从权利均随之消失。

(二)合同权利转让的特征

在《合同法》中,合同债权转让的特征主要有四个方面:

1.合同权利转让发生的是债权人的变更。合同权利转让是权利人将享有的合同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享有的,第三人在相应的权利范围内介入原来的合同关系,成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合同权利转让会涉及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一种是原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一种是转让人和让与人的关系。通过协议转让合同权利的,虽然《合同法》要求在债权转让时,债权人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并且债务人在收到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之后受到该协议的约束,但是,转让协议的当事人仍然是原债权人与第三人,债务人不可能成为转让协议的当事人。

3.合同权利转让的对象是债权。我国的合同权利转让制度是规定在合同法中的,而不是规定在债法总则中,那么合同权利究竟指的是什么?虽然我国学术界。但是,《合同法》明确把身份合同排除在外,而物权合同的成立和物权变更是一并进行的,所以,合同权利转让的标的只能是债权。

4.合同权利既可以全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当合同原债权人将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给受让人时,原债权人退出合同关系,第三人完全取代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与权利转让协议受让人一起成为合同关系债权人,此时多个债权人之间的共有关系可能是按份共有还可能是连带共有,究竟属于哪种共有方式应当尊重原债权人和受让人约定的选择。

二、合同权利转让的范围

原则上合同权利可以依债权人和受让人的意志自由转让。但是,并非所有

的合同权利都可以转让,毕竟合同是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自由设定的一种特定的关系,所以改变义务人承担的债务和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权利转让一般是不被允许的。对于存在的一些特殊的合同权利,是否允许转让《合同法》并没有确定的规定。

(一) 可让与的合同权利的排除与限制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但是仍然非常原则,详细分析如下。

1.依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

合同关系是相对关系的一种,某些合同权利,只能在特定主体之间生效,如果仍将其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必然会使合同相应的内容发生变更,从而使转让后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丧失与原合同的同一性,并且违反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所以该合同权利不能转让。通说认为,根据人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为特定债权人的利益而设定的合同债权、合同内容包括了针对特定当事人不作为义务的合同债权、从权利四种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对于一些特殊性质的合同权利的转让问题:第一,诉讼中的合同债权。基于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债权,这种债权在诉讼过程中一直是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这种债权的成立与否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因此为了减少讼累,应当禁止诉讼中的合同债权的转让。第二,赠与合同的债权能否转让。赠与合同的目的并不是促进商品流通,发展经济,而是使受赠人得到经济上的帮助或者满足当事人情感的需要,具有一定程度上的人身性质。因此赠与合同的债权不应当成为合同权利转让之标的。实际上经常出现的,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之后,又将标的'物转让与或者赠与他人的与合同权利转让之间存在着根本的不同,前者的两个赠与合同都是同一标的物,后者是建立在赠与合同基础之上将债权请求权转让给第三人。第三,诉讼时效已经完成的债权的转让。对诉讼时效已过的合同债权而言,此种债权丧失的是请求债务人偿还的请求权和诉讼过程中的胜诉权,债权本身仍然是存在的,当债务人自愿偿还时,不会发生基于受害人行为发生的不当得利。因此,诉讼时效期间已满的债权可以作为合同权利转让的标的。在第三人已经知道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情况下,当第三人和原债权人就合同权利转让意思达成一致,说明第三人愿意接受债务人不履行的风险。在自愿原则的依据之下,该合同权利转让协议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就会产生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后果。但是,若原权利人未告知受让人权利有瑕疵时,第三人可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选择行使撤销权或者要求原权利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

对当事人之间能否约定合同权利不被允许转让的立法上,各个国家的选择是不同的,法国立法选择其为无效约定,德国、日本法律明确规定其有效。我国的合同法采用日本立法体例。当事人约定不能转让的合同权利是依据合同自由的基本原则,禁止合同权利转让的约定不管是禁止转让给特定第三人,还是禁止转让给一切不特定的人,只要当事人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此约定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当事人要受此约定的约束。但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禁止转让的特别约定条款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此时债权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

并不能产生预期的效益,但是善意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的权利转让协议有效。善意第三人有效取得债权,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对于原债权人违反了原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债务人有权要求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法律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会禁止或者限制某些权利的自由转让。《合同法》中没有具体合同权利转让的禁止性规定,所以依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依据的是应当是我国《合同法》之外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合同效力不确定之合同权利的转让

有效的合同权利存在,是合同权利转让的根本前提。有效的合同权利是指原合同完全符合有效合同的要件,没有要件缺陷,并且是现在仍然存在的合同债权。针对效力未定的合同、可撤销合同、附条件合同、附期限合同等效力不确定合同的权利是否允许自由流转,多数学者认为对有效的合同权利,应进行从宽解释,不要求必须是充分有效的、完整的债权。

1.效力待定合同的权利

效力待定合同在被追认之前合同权利的效力还是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当在法定期限内不被追认,那么此时的合同即为确定、当然无效,并且无效的效力可以追溯到合同成立时。如果,合同追认权人是原债权人,那么债权人将合同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债权人的行为应视为合同已经得到了追认,此时的合同为确定当然有效的合同,债务人要向合同受让人履行相应的债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债务人享有合同追认权并且在没有行使之前,合同权利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此时为了防止不必要纠纷的发生、减少诉讼发生率,应当限制合同权利的转让。因此,对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权利转让应当区分追认权人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而分别规定。

2.可撤销合同的权利

在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可撤销合同的权利是确定有效存在的。如果可撤销合同撤销权归属于原债权人,原权利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权利转让协议,那么撤销权人的行为应当视为撤销权人放弃行使撤销权,此时的合同为完全有效的合同。如果撤销权的享有人是债务人,在原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协议之后,若债务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那么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债务人应当向受让人履行相应的义务;若债权人有效行使了撤销权,那么合同归于消灭,原合同权利灭失,此时受让人的合同权利转让协议导致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所以,无论撤销权属于哪一方当事人,可撤销合同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可以进行自由转让。

3.附条件、附期限合同的权利

在条件成就和期限到来之前,附解除条件合同和附解除期限合同是确定有效的合同,此时合同权利为有效存在的。虽然这种权利这以后某个时间点可能或者肯定会灭失,但是在合同失去效力之前,合同债务人仍然要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

条件未成就的附停止条件合同和时期还未到来的附始期合同的权利都是未来可能或肯定享有的权利,只是现在并不现实享有,是一种未来存在的债权。关于将来的债权能否进行转让,在德国和日本法学界都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肯定说,债权处分行为应与处分债权的合同相区别,即使债权没有现实存在,但是不影响合同权利转让合同的效力,债权移转以

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而成立,等到将来债权发生时,可以直接发生债权移转的效果。这一学说的理论基础是,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与生效要件应予以区别,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并不以法律行为成立时已存在为前提,只要效力发生时其存在即可。另一种是否定说,债权转让行为为处分行为,那么处分时必须以债权业已存在为前提,鉴于未存在的债权不得处分的原则,从而否认“将来的债权”的让与性,特别是在德国,由于权利变动采用的是形式主义,动产的处分以交付为要件,不动产处分以登记为要件,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未现实存在的未来债权在形式主义的立法例下,被认可是非常困难的。

如果将来的债权已经存在合同关系,但需等待一定的条件成就或一定时间的经过,或者当事人实施某种行为,才可以转化为现实的债权,则因为这种将来的权利体现了一定的利益,具有转化为现实债权的可能性,就激励贸易这一方面来说,可以准许这两种合同权利的转让。可以准许这两种合同权利的转让。

三、合同权利转让的通知

协议不具有公开性,如果协议的效力当然约束债务人,那么在达成协议并且债务人不知情的状况下,债务人仍然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此时还要对新债权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违约责任,这种自由主义对债务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如果采取的是严格限制主义,即合同权利的转让必须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否则转让不发生效力。虽然这种做法很好的保护了债务人的利益,但是这种保护是建立在损害债权人利益基础之上的,同时这种做法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财产的流通、不利于经济的发展进步。《合同法》选择的是折衷主义,即让与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其债权虽不需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但必须将合同债权让与的事实及时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在接到债权让与通知后,债权转让合同才对其发生效力。这样既维护了债务人的利益,又保障了债权的自由流通,合理地平衡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一)通知的主体

虽然我国《合同法》抛弃《民法通则》规定的严格限制主义而采用让与通知原则,但是《合同法》第80条第1款明确规定通知的义务人只能是原债权人,确实存在局限性。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的合同权利转让合同的目的是将合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将债权的让与通知债务人的目的是使债务人知晓债权业已转让给新的债权人,债务人对新的债权人负有相应义务。受让人将让与人所立让与字据提示给债务人,和债权人的通知有同一的效力。如果履行通知义务人是受让人,在让与人履行辅助义务的前提下,受让人应当提供足够的材料来证明其就是该合同权利新的债权人。

(二)通知的撤销

合同权利转让通知的性质为观念通知,可以准用民法有关意思表示的有关规定,通知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原因时,依据民法上关于无效或者可撤销的规定处理。当告知债务人时就会对其产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就要对新债权人负担义务。对于告知的撤销问题,《合同法》第80条第2款对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做出了禁止性规范,对受让人所取得的债权的处分作了任意性规范。债权转让的通知只是对债务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在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时受让人取得债权人的地位,原债权人不再享有相应的债权利益,更没有处置已经转让债权的权利。否则,会侵犯受让人的债权,要向受让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表见让与的通知问题

我国《合同法》虽未对表见让与未作任何规定,但是现实生活中确实现实存在。《德国民法典》第109条之1规定,“债权人已将债权让与通知债务人时,即使未为让与或者让与无效,债权人仍应当对债务人承受其已经通知让与的效力。”借鉴德国法律和基于我国《民法通则》中已经承认表见代理的效力的立法精神,应在我国《合同法》中确认表见让与的合法效力,从而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李开国:《合同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xx年。

[2]魏振瀛:《民法》,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xx年。

[3]郑玉波:《民法债编总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xx年。

[4]王利明:《合同法研究(第二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年。

[5]谢怀栻:《正确阐述民法通则建立我国的民法学 》,北京:法律出版社,1987年。

[6]谢怀栻:《合同法原理》,北京:法律出版社,20xx年。

[7]李永军:《合同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年。

[8]韩世远:《合同法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年。

[9]崔建远:《新合同法原理与案例评释》,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

[10]崔建远:《合同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xx年。

[11]王家福:《民法债权》,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

[12]黄名述、李振华:《合同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xx年。

[13]苏号朋:《合同法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年。

转让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第一条甲、乙方的义务

1、1甲、乙方保证其拥有全权(包括一切必要的公司内部授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1、2甲、乙方同意采取积极行动,以促使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事宜的顺利完成。

1、3本合同生效后即构成对甲、乙方合法有效的约束;甲、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履行有关义务。

1、4甲、乙应积极配合丙方与质权人接洽,并尽快达成解除质押的有关约定,保证本合同项下股权的顺利转让。

1、5甲、乙方保证其提供给丙方的文件中未有对与本合同有关的重大事实的错误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误导。

1、6在本协议签署后至股权转让全部完成前,甲、乙方应保障本合同标的__________股权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在丙方履约的前提下,未获丙方书面同意前,甲、乙方应保证其与质权人不将上述股权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给除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7丙方在将要汇出各期转让价款前七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甲、乙方,并签订每期转让的协议,甲、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供整套解除质押所需材料,并补足向银行解除质押所需要的差额资金;当丙方人员向银行解付自带汇票并支付到甲方在质押银行所开设的帐户内时,甲、乙应交付丙方所付资金对应的股权解除质押和办理股权过户所需要的全部文件,并协助丙方办理过户手续。

1、8本合同标的股权对应的银行贷款的利息由甲、乙全额承担。

1、9如甲、乙方的上述保证与事实不符或甲、乙方违反上述保证给丙方造成任何损失,甲、乙方将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丙方的义务

2、1丙方保证其拥有全权(包括一切必要的公司的内部授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2本合同生效后即构成对丙方合法有效的约束;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履行有关义务。

2、3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乙方的文件中未有对与本合同有关的重大事实的错误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误导。

2、4如丙方的上述保证与事实不符或丙方违反上述保证给甲、乙方造成任何损失,丙方将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5丙方保证将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履行有关付款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股权过户方式

3、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过户转让__________万股;

3、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批过户__________万股,每批过户不少于__________万股,具体过户时间由丙方确定,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甲、乙方,并另行签订每期股权转让的协议;

3、3就每期过户的股权和每期支付的转让款,甲或乙方与丙方(或与质押银行)将按本协议确定的原则,分别签订每期股权转让的协议,以便各方履行;

3、4如果丙方能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转让款,则甲、乙方按每股_____元人民币转让全部_____万股股权。

第四条转让价款的支付

4、1本次股权转让(分期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万元。

4、2本协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向甲、乙方汇出定金人民币_____万元;其中:付给甲方_____万元,乙方_____万元。

4、3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甲、乙、丙方将签订首期转让的万股的协议,并按本协议和首期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和进行股权交割。

4、4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丙方按每次交割过户股权数量支付相应价款,甲、乙方切实保证丙方受让股权的过户后,丙方所支付的定金_____万元冲减最后一期转让价款申的等额部分。

4、5在各期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前,丙方汇入甲、乙方指定帐户的价款应首先用于偿还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本金,直至股权质押项下贷款本金清偿完毕为止。

4、6如果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在首期转让款和定金的基础上,补足全部转让款,则丙方只须支付总额为___万元的转让款,已支付的定金和_____万股中多支付的每股_____元人民币应冲抵等额的转让款。

4、7甲、乙方在收到丙方文付的每期转让款后,应协助丙方办理股权过户的有关手续。

4、8本次股权转让所涉费用(如印花税、过户费)由甲、乙方和丙方各承担_____%;其余税、费由甲、乙、丙方依法各自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非因不可抗力或经双方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对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经济损失。

5、2如因不可抗力导致股权转让失败(无论首期或其余各期),甲、乙方应在收到款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定金和当期价款(如已支付)返还给丙方,本协议或分期协议终止执行;协议已履行完毕的部分,各方不予返还。

5、3如因甲、乙方过错导致股权转让(无论首期或其余各期)失败,甲、乙方应向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经济损失;具体计算方法为:赔偿金额=未过户的股权数额×l元/股。

5、4如因丙方过错导致股权转让失败,丙方不得要求甲、乙方返还定金并应赔偿甲、乙方经济损失,具体计算方法为:赔偿金额=未过户的股权数额×l元/股。

5、5如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金额时,上述约定不妨碍守约方向违约方行使要求除赔偿违约金之外,补足其实际损失的权利。

第六条股权的托管

6、1在本协议签订的同时,甲、乙方向丙方书面承诺将首期转让的_____万股股权之外的共计_____万股股权,委托丙方或丙方指定的第三方管理,托管期限自本协认签署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6、2托管期内,丙方的托管权限为除有限制的最后处置权以外的全部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含红利、送股和转赠股本等)表块权、提名权、提案权等。

6、3托管期间,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约的有关规定,并不得使用于损害甲、乙方合法权益的行动中;如丙方违反前述托管使用权的规定和约定,甲、乙方有权提出终止股权托管,并要求丙方赔偿甲、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6、4托管股权数量依股权过户交割行为的实施而等额减少。

第七条合同的效力

7、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7、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7、3本合同一式九份,协议各方各持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保密义务

甲、乙、丙各方对本协议所涉事项承担同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擅自将有关信息、资料披露给第三方

(根据法律要求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除外);如因违反本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协议各方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股权过户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

转让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好友协商,就xx干洗店转让达成以下协议,请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于20xx年1月27日将位于XX市柏龙水榭一期西门对面的xx干洗店转让给乙方。转让金额为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此价格包括20xx年1月至9月的房租费。

第二条甲方将该店铺现有装修,装饰,工具,设备全部转让乙方使用,20xx年1月27日前的水电费、税收及其他费用由甲方负责缴清。

第三条乙方在20xx年1月27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小写:60,000.00元},余下的壹万元在20xx年月日前付清。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四条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干洗店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甲方在20xx年月日之前负责对乙方做好衣服干洗的相关培训工作及注意事项。

第六条甲方将房屋租赁合同及干洗设备的保修合同等相关资料全部移交给乙方。

第七条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转让合同 篇6

变卖人:

买受人:

见证人:

甲乙双方在XXX的证明下,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及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甲方愿将中铁城建集团一公司的集资房(90平米)的房号卖给乙方。(甲方所转让的购房指标所指向的房屋位于西矿街198号和218号实施兴建中铁十二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职工高层住宅楼。)

二、上述房号双方协定替换人民币捌万元整,由甲方自愿出售给乙方。(后期无论行情涨跌甲乙双方都不得要求加价或者差额补偿,除此指标转让费,甲方不能以办理手续等任何理由再收取乙方费用,即合同买断价)。

三、房号价款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四、甲方在收到乙方房号款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其余房屋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将本房交付使用后,甲方要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房产证过户及费用特别说明:1、在办理房产证时如单位同意让甲方在房产证上更改所有者的名字,甲方应向单位出具相关证明资料及房产证名字更改的委托书,将房屋所有权直接更改到乙方名下。2、若单位不同意,则先以甲方名义办理房产证,但是房产证由乙方保存,直至按国家法律符合的情况下过户到乙方名下,甲方应提供一切房产证过户相关的资料,过户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号,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变卖或其他纠纷。

七、本协议签订后,该房号买卖合同生效,如乙方违约,向甲方赔付人民币捌万元整违约金,若甲方违约,除向乙方退还房号款和该房产生的所有费用,并付人民币捌万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证明人各持一份。

甲方:(签证并摁手印)电话:

乙方:(签证并摁手印)电话:

证明人: (签证并摁手印)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7

甲方: (转让方)

乙方: (承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档口转让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鞍山市铁东区文化街四隆集团景子街1号楼租赁的4F722#小百区档口(档口使用面积为4.19平方米)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23000元(其中含保证金838元,三个月租金2270元,所含租金从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档口是合法的直接租赁者,并具有合法的转让权利。

二、乙方首付给甲方档口转让费壹万捌仟元人民币,(从乙方交付甲方转让费之日起开始计算,甲方应在3日内将档口倒出,并将档口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的转让费余额(伍仟元人民币),待甲乙双方更名过户后一次性付清。

三、如果甲方不能按期将档口交付乙方使用,并不能及时更名过户,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如果甲方违反本转让协议悔约,须按转让成交价格的二倍赔偿乙方的损失。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8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东(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 宾馆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丙方对产权的声明

丙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_____市_________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丙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二、丙方同意甲方将其自营的位于______市 ______区 ________路_________号的 宾馆全套设备,证、照转让给乙方,宾馆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客房 间;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转让费总计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具体财产包括:房屋现有的全部设备、设施、厨房用品、装饰类等,还有乙方认可的其它东西,具体物品以详细登记表为准。

三、甲方与丙方签订了为期 年的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 元人民币。宾馆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继续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如乙方继续承租与丙方协商、乙方具有同等条件的承租优先权。

四、付款方式

转让费分_____次付清。

1. 第一次甲、乙双方在宾馆设施设备清点交接完毕后,乙方向甲_________方支付转让费:________元(¥:_______ 元)(作为定金)。

2. 第二次甲、乙双方在与_______旅馆房东________正式见面交接,并确认从_______旅馆转让合同完成生效后,到甲方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

3. 在甲、乙双方办理完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合格意见书等相关证件(详见附录二)过户手续后乙方在____年内向甲方分期性支付尾款:__________ 元(¥:_________ 元)

4. 上述费用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待合同期满后再退还给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修、装饰、设备及一切手续(证、照)与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属乙方。

五、 宾馆现有装修、装饰、及全部设备(包括由甲方自己安装的电梯)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六、 该宾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工商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住宿。所有相关证件变更给乙方,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所有证件的过户变更手续、如因为证件不能过户,导致乙方不能接手经营,则甲方需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转让费及违约金。(违约金为总额的__5__%)乙方要及时提供所需过户变更的有效证件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更名变更等手续,已确定经营的合法性。

七、 年 月 日之前完成XX宾馆的所有移交工作。 若甲方在收到定金后超过___个工作日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宾馆,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外,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等同转让费_____%的赔偿责任。

八、 甲乙双方在签署该协议签订前该宾馆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该房屋所涉及的房租、电费、物业管理、供暖费等应由甲方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九、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 其它:

十、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宾馆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十一、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宾馆,有关补偿归乙方。

十二、乙方在经营期间具有转让权、如果需转让,提前通知丙方(即房东方),丙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转让。

十三、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十四、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条款规定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十五、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补充条款:

十七、 本协议 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转让合同 篇9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首层街铺的vv药店(原为:xx药店)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220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金为¥6380元人民币(大写:陆千叁百捌拾元正),租金为每月交付一次。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营业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货品、发电机及除外),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广东省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的办理与通过,并愿意留下金额¥:元(大写:)作为保证金,等gsp认证通过后,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转让合同 篇10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 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荒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亩,转让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四至为:

第二条该荒山转让使用年限为:即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即 年。

第三条该荒山的转让金共计。

第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于当日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向 甲方缴付全部转让金。

第五条甲方保证上述荒山权属清楚、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 关的产权、使用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 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乙方依法享有荒山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 营和处置。

第七条乙方受让的荒山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 应的补偿,甲方不得干涉。

第八条转让包括了 。

第九条 甲方把原买卖协议交给乙方,另附村委会同意派出所在此建药库的村委会证明。

第十条 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甲方):

年月 日受让方(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