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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企业承诺书

栏目: 书信函 / 发布于: / 人气:1.58W

企业名称:阳新新冠生态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编号:

食品加工企业承诺书

我公司(厂)在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中,为保证所生产的食品质量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要求,作为公司(厂)的法人代表,特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保证出厂食品安全,担负企业社会责任。

2、食品加工过程严格、规范,避免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以及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陈旧食品与新鲜食品等的交叉污染。

3、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决不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陈化的、回收的或者非食用的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采购食品原材料时向供货单位索取合格证明,或者自行检验、委托检验合格。

4、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污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

5、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岗位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考核。

6、保证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清洁、安全,对食品无污染。

7、食品出厂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出厂,不销售。

8、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在食品出厂前严格按有关规定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不超过取证范围。食品标识真实,不欺诈,不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杜绝和唾弃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公平交易,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9、保证本公司(厂)为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证明和生产设施的真实性、合法性,保证取证后食品质量安全把关措施、手段以及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水平不低于取证前。

10、自觉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公司(厂)的巡查、回访、年审、产品质量抽查等各种方式的监督,对企业生产和管理工作不断进行改进。欢迎社会监督,倾听消费者意见,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及时召回,维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二、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厂,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厂。

三、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四、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五、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质量安全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保证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不短斤缺两、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

七、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年月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企业留存一份、质量监督部门留存一份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来源于文秘114网,欢迎阅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2011年食品生产企业安全承诺书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公司(厂)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的食品质量负责,并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生产食品的设备、工艺、环境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要求。

二、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生产食品。

三、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四、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和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五、不使用有毒有害、非食用的原辅材料和回收过期食品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六、不使用受污染、不清洁的包装材料、容器、工具和设备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

七、不雇用身体不健康、患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工作。

八、确保具备必要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水平。

九、严格进行产品出厂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决不出厂。

十、自觉接受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以上承诺,我们接受社会各界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负责人签字(企业公章):

年月日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三、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加工、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四、保证生产保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不违法添加任何药物成分,不超范围生产加工保健食品,坚决杜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出厂;

五、保证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保健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保健食品无污染;

六、企业官方网站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广告宣传,对所生产的产品不做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不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

七、企业周围环境卫生清洁、无污染。生产加工场所、生产设备、库房保持整洁干净。企业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明,上岗时做好个人卫生防护。

八、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应急突发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做好处置工作,并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

九、规范生产行为,自觉接受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监管和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其他合法权益。

以上承诺均为本人(单位)真实意思的表达,因违反承诺,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单位)自行承担。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一式两份,承诺单位(人)和行政执法部门各留存一份。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切实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我厂特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保证本企业所生产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三、产品应当经检验质量合格后方可出厂,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厂。如无自检能力,确保其产品经具有法定检验资格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确认产品质量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四、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杜绝无标生产。

五、保证生产加工设备及生产条件满足生产要求的需要,且工艺流程科学、合理,对关键工序能够进行严格控制,并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

六、保证不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和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保证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有关规定。

七、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清洁、安全,对食品无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