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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领导干部公开承诺书

栏目: 书信函 / 发布于: / 人气:2.74W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为全区广大干部当好表率、作出示范,自治区省级领导干部向全区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做出“4个带头18个不”的承诺:

省级领导干部公开承诺书

一、带头保持政治坚定。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搞形式主义、花架子,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二、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反对“四风”,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不超标准使用、占有公有住屋,不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不参加任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公务宴请、接待活动,非经组织安排不参加任何庆典、奠基、展览、表彰等活动,不参加任何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组织或参加没有实质内容的出访活动。

三、带头端正用人风气。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安排家属和子女在本单位和分管系统工作,不干预下级或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给同级和下级选拔任用干部说情、打招呼,不“跑风漏气”,不封官许愿。

四、带头加强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及廉政准则,不以任何形式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利用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不收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和钱物,不允许身边工作人员打着旗号办私事、谋私利。

以上承诺,请全区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甘肃省省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公开承诺

为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甘肃省省级领导干部现就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作如下承诺。

一、带头不收礼不送礼。不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二、带头反对奢侈浪费。不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不使用超标准住屋、办公用房及办公用品,不违反规定使用小汽车,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带头反对跑官要官。不提拔不重用跑官要官的干部,不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搞任人唯亲,不为任何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不泄露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情况。

四、带头遵守市场规则。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经营活动,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事项。

五、带头管好身边人员。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允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或到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不允许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带头改变陈规陋习。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借机敛财,坚决反对单位之间、上下级之间用公-款拜年、送礼。

七、带头反对特权现象。不谋私利、不搞特权,坚决反对以任何形式侵占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不为子女亲属升学、就业、晋升职务等请托打招呼谋求照顾。(甘肃省纪委)

海南省省级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五项公开承诺

为切实加强省级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以省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推动全省的党风廉政建设,经省委棠委会讨论通过,现就省级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向全社会做出五项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特别是在干部人事问题上,严格遵循有关制度和规定程序,秉公办事,任人唯贤,自觉抵制跑官要官行为。

二、坚决拒收任何金钱、贵重物品和有价证券,并对送礼者严肃批评。

三、绝不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特别是对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产权交易等市场经济活动,不插手,不打招呼,不写条子,严格依照政策法规办理。

四、绝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有以省级党员领导干部或省级党员领导干部亲属、同学和身边工作人员名义要求办私事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予拒绝。

五、坚决抵制不健康的生活方式,身体力行社会主义道德准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自觉抵制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

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可以参照以上各条,在本地区范围内做出相应承诺。